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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沦陷:帝国阉宦简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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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的制度史(2)
相对于三皇时期的清平世界,五帝时期可谓乱世,所以有“木官示禁”,有“五象之刑”;但对尧舜们所处的“万国万邦林立”的龙山时代 来讲,五帝时期亦是治世。私有制在龙山末期已基本确立,父权制也已完全成型,民心不古,世风日下,各种争夺财产和交配权的事情经常发生,“愧其心”已无法阻止男人们对财宝和漂亮女人的迷恋和贪婪——私有制完全破坏了人的羞恶之心。南方有苗氏根据“五象之刑”化演出了五种“肉刑”:蒙黑巾变为墨刑;以草梗为帽带变为劓刑;以老苇做短裤变为宫刑;穿麻布鞋变为刖刑;穿无领子的衣服变为大辟之刑。值得一提的是,在罪犯脸上刻刺涂黑的墨刑,不断演化,直到先秦时期仍广泛使用,汉初文帝废肉刑,魏晋时期又间或用之,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四年再废,隋唐律典无此制,五代晋石敬瑭改为刺字,并与流刑结合,称为刺配,宋沿袭,辽、金、元、明、清均有刺字之刑。意思也就是,直至清末,墨刑以及它的各种变体也没有脱开象刑的本义。
  现在我们完全可以明白,在漫长的上古时代,在部落内部盛行象刑的那个时代,作为肉刑的阉割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外族的战俘,割掉他们的生殖器,也仅有两个意义:一是作为向部落首领报功的信物,二是表示羞辱和惩戒。事实上,割生殖器报功的事件,大多也只发生在死在战场上的敌方士兵的身上,意思也就是,割去的只是死尸的生殖器。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阉割。这容易明白,因为整条死尸实在难以带回去报功。本来割去一条腿、一只脚,或一只胳膊,也可以报功,但因为腿、脚,还有胳膊,在人体上都不是唯一的,难以计数,故不被采用。这个有趣的假设还可做如下推论:能够作为报功信物的,理当还有鼻子,或者头颅。
  是的,割鼻子报功的做法多见于欧洲战争史,在中国,则多为割耳朵——注意,只能割左耳!杨过割下蒙古军数千耳朵,作为给郭襄过生日的礼物,这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片断,也绝非空穴来风。不过金庸先生应该强调一下:全部是左耳。而割头颅报功的事就更不用说了,但越到后来,它越只适用于敌方的重要人物。原因有二:普通士兵只需要知道斩杀了多少就行,而将帅则需要知道到底死的是谁;另外,头颅比耳朵庞大笨重,携带回来也甚为不便。
  不要在报功一事上喋喋不休了,让我们重新回到阉割。表示羞辱和惩戒战俘的阉割,也多少有点“象刑”的精神在里面。试想想,一个战俘光着屁股逃回自己的部落,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的两腿之间,他将多么羞愧啊。其实,大多数战俘都没有逃回本部落的运气,他们留下来做了苦力。在新部落里,即使他辛勤劳动,也总是一个没有生殖器的异类,长期的羞愧与自卑击垮了他,使他永远地失去了复仇的意志。当然,人们并不认为失去生殖器的战俘比失去鼻子、耳朵、脚的战俘蒙受了更大的羞辱。那时候,人们对身体器官还尚未产生等级概念,头颅也并不比脚趾受到更大的礼遇。
  所以,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阉割,只能产生于私有制之后。
  五帝时代的象刑可以称为刑罚,因为它是针对部落内部的;而针对外族的“肉刑”,即割鼻子割生殖器什么的,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刑罚——刑罚应该基于维护内部秩序这样一个基本目的,它的施行有赖于多数的暴政,或者首领的威望,甚至个人的羞恶之心,但决不是战争。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龙山时代的针对部落内部的肉刑,实为私有制的结果。这样说有两个意思:一是财产私有,所以对任何冒犯私产的人都要处以重刑;二是任何人的身体都属于部落首领,所以可以任意处置。财产私有是那时候新生的秩序,所以必须用肉罚来加以维护。
  对偶制家庭是私有制的产物,所以通奸开始作为一项罪名,对它的惩戒方式是:阉割。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说:“伏生《书》传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宫刑。是宫刑为淫刑也。”义者何解?秩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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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的制度史(3)
“宫者使守内”
  我们将目光投向公元前1200年左右古埃及的一面记功墙:
  (割下)利比亚将军的###:6只
  割下利比亚人的###:6359只
  杀死的西西里人,割下的###:222只
  杀死的伊特鲁里亚人,割下###:542只
  杀死的希腊人,献给国王的###:6111只
  透过这面记功墙,一场惨烈的战斗跃然纸上。法老迈尔奈普塔打败敌人后,将死者的###割下,作为自己的战利品,而战俘,显然被他阉掉了。失去###的战俘,即使被释放,也必将永久性地丧失复仇的意志。事实上,大多数被割去###的可怜的战俘,最终沦为一个个会行走的劳动工具,终日服侍在帝王以及后妃们的周围,直至终老。
  在中国,情况也大抵如此——甲骨文里出现过对阉割的最早记载,但是针对“羌”这个外族的。显然,那时候对战俘的阉割还很盛行。不过这早已丧失了羞辱敌人的意义,因为炎黄的子孙们很快发现了战俘的妙用:劳动。经由私有思想启蒙的他们,率先披上了文明的外衣:盘算。是的,杀掉战俘尽管削弱了敌人的力量,但无助于自身的壮大,而对其施以惩戒然后留下来帮工,显然更为划算。文明的标志就是由损人不利己变为损人利己。当然,冶金术的突破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文明人不但武器精良,而且拘禁技术也变得高明——桎 、梏 、缧绁 等草木质拘禁刑具逐渐被钳 等铁制刑具取代。这让征服者信心倍增,肆意奴役战俘,而不担心他们逃跑:
  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
  “宫者使守内” 这样的制度设置,必然有它的理由,一种通行的解释是:为了保证皇家血统的纯正。想想也不无道理。《周礼》规定“天子后六宫,三夫人,九嫔,七十二世妇,八十一御妻”,到了周后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后宫严重超编,有些甚至超过周王室,所谓“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
  女人是男人的私产,保护其免受其他男人染指因而具有了伦理上的意义;而孩子只有成为私产之后,保证其血统的纯正,才显得有些价值——孩子如果生而都是国家的,血统问题就显得毫无必要。
  阉人于是走上前台。
  其实到周朝时,宫廷中供驱使的阉人,已经有了明确的分工:负责酿酒的,称为酒人;负责保管酒并供应王室各种饮品的,称为浆人;负责掌管祭品祭物的,称为笾人或醢人;负责供应食物佐料的,如酱醋之类,称为醯人;负责供应盐巴的,称为盐人;负责服侍王后的,称为内小臣;负责保管王室衣服的,称为内司服;负责覆盖食物用的巾罩的,称为幂人;负责王室衣服制作的,称为缝人;负责为王室舂米的,称为舂人;负责制作食物的,称为馔人;在王室宴请王公大臣时负责饮食的,称为槁人;负责大庙里清扫杂役的,称为祧人。我们的祖先在周时还显得那么朴素而简约,堂堂一个王室,不过也就祭祖吃饭喝酒穿衣服那么几件事。
  越到后来,皇族越是靡费,宫廷中的阉人职掌也越复杂,在称谓上也颇多变化,计有宦寺、阉宦、宦者、宦官、中官、内官、内臣、内寺、内竖、内监、公公、太监云云。最为今人熟悉的称谓就是宦官和太监。古代天文学观测结果:在天市垣的武仙、蛇夫两星座内有宦者四星,位于帝座星的侧面 。由是,人们把伺候在帝王身边的阉人称为宦者,或宦官。太监一词,起于辽,但专指宦官,则始于明 。明代二十四衙门中的十二监头目通称太监(低于太监的有少监、监丞等)。到了清代,一些官员、宫人为了讨好宦官,通通称他们为太监。宦官与太监从此混为一谈。
  中官用权
  权力作为一种积极的生产性的力量和技术,往往并不被我们所了解。我们对权力的敌意来源于它的否定性表现——基于这种否定性,它被看做一种压抑性(支配性)力量,因而受到人们的过度追逐,以及与过度追逐相对的过度回避:这是“弄权”与“隐逸”两种作风的起源。在中国,教授人们玩弄权术的“厚黑之学”、“驭下之术”跟教授人们养花弄草、品茶赏月的隐逸之术同样发达。
  

阉的制度史(4)
事实上,即使仅仅作为一种压抑性力量,权力蒙受的恶名也不完全来自于权力本身: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弄权者在追逐它的过程中,往往绞尽脑汁,并最终采用种种卑劣、为人不齿的手段以达成目的……这个残酷的过程彰现了“人性的漏洞”,因而,权力被描述为“对人性的异化”。
  表现在阉人身上,权力斗争显得更为惨烈。尽管在很早以前,阉人就粉墨登场,但作为一个群体受到史学家注视,则是东汉以来的事情 ,所谓“中官用权,自众始焉。”
  史学家常常将东汉的阉党之祸 归咎为“子少母壮”——皇帝幼年继位,外戚仰仗太后而专权跋扈;皇帝成年后,要夺回大权,只能依赖朝夕相伴的阉宦。这样的说辞符合基本事实并深具人心,但因此也将历史推向了一种偶然,人们不惮揣测:假使东汉后期的那些皇帝们不是那么早死,那阉党之祸兴许能够避免。
  下面的图表能够显示皇帝联合阉宦诛杀外戚的惨烈斗争:
  皇帝         阉宦           外戚        结局
  汉和帝       郑众           窦宪        外戚被诛
  汉安帝       李闰、江京     邓骘        外戚被逐
  汉顺帝       孙程           阎显        外戚被杀
  汉桓帝       单超           梁冀        外戚被诛
  汉灵帝       曹节 、王甫    窦武        外戚被诛
  汉少帝       张让、段珪     何进        外戚被除
  在绵延东汉后期的党乱中,阉人自觉充当了王权维护者的角色。而外戚——作为皇帝的母系,他们对王权的觊觎完全可以看做母权复辟的一次徒劳。但这种复辟企图直接瓦解了封建制的基础:皇帝不再信任自己的亲族和外戚,“家天下”的局面被最终打破了。从夏以来就实行的“封而建之”彻底终结了。晋爵、封国制度趋于式微,贵族政治处于崩溃的前夜。在这种利益博弈的格局中,阉人乘机攫取了以下权力:
  中枢机要之权
  察举用人之权
  监议朝会之权
  典领军务之权
  司法治狱之权
  内廷财务之权
  封建制的崩溃最终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帝政的加强,二是地主阶层的兴起。这容易理解,分封制度让皇权部分地服从于族权,并进而服从于家庭伦理,这显然不利于威权政治的形成;而诸侯各领其国,领地内的百姓都可以看做是领主的奴隶——地主阶层在这样的所有制关系中是不可能形成的。
  与此相伴的,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革命。跟封建制呼应的察举制衰亡了,取而代之的是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可以看做是贵族政体在人才选拔上的负隅顽抗。新兴的科举制代表了地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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