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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辛夷坞-第64部分

小说: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辛夷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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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的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的病暂时稳定下来的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静也有过一段荒唐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象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迷失的人,也许他的本性终究不适合这样的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欢迎,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熟懂事、精明独立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流,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他是鬼迷心窍,林静,连你也一样?”

    林静面对眼神凄厉,咬牙不已的妈妈,暗暗往后退了一步,她把丈夫的骨灰盒单手环抱在胸前,另一只手则直指唯一的儿子,整个人颤抖如秋日枯叶。林静唯恐她激动之下失手将那白瓷的坛子摔落在地,只得噤声。

    “你要把他的骨灰拿去那个地方,除非我死!”

    林静叹了口气,几日之内,他生命中最亲的两个人竟然不约而同地用自己的死亡来威胁他,并且,其中的一个成功了。

    他从G市返回后的当天傍晚,林介州的病情就开始急速恶化,凌晨时分,已经让医生摇头的林介州奇迹般的清醒了过来,把儿子和妻子都叫到了床前,用病后少见的清明神志,将家里的大小事宜仔细交待了一遍,房产、股票、存款、保险统统转到了妻儿名下,他是个细心而条理分明的人,即使在这一刻仍是如此。林静半蹲在父亲的病床前,他心里明白,他自幼崇敬的这个人,已经快要走到生命的终点。

    林介州的声音越来越无力,只剩下如残破风箱般的喘息声,最后那一刻,他已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却不肯闭上,艰难用目光找寻林静的方向。

    林静的妈妈在这个时候也按捺不住地泣不成声,她抓住这个她爱过也怨过的男人的手,“你还想说什么,还有什么心愿放不下?”林介州却不看她,犹自迫切地看着儿子,喘息声越来越沉重。

    只有林静对这着无声的哀求心知肚明,饶是一向理智果敢的他在这个时候也不禁心乱如麻,一边是父亲临终的最后心愿,一边是母亲的眼泪。他避开那双眼睛,将脸埋进手掌里,却避不开心里的映像——那个女人站在没有光的角落里,仿佛恒久一般面朝病房的方向,黑暗中她的轮廓太过熟悉,渐渐地竟然跟他心里另一张脸重叠。

    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过了半生,总要等退无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那声声喘息也渐渐微弱,林静抬起脸,恰恰迎上林介州的视线,身前生后声名都可以抛却,连躯壳都可以抛却,只为回到最初的地方,这值得吗?如果这不值得,那什么又是值得的?他忽然心中一恸,在父亲最后的目光里缓缓点了点头,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不管这有多难。

    林介州没有能够熬到第二天的清晨。他死后,单位给他举办了隆重的追悼仪式,中国人的习惯是为死者讳,即使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有过什么不光彩,死亡也将它抹清了。追悼会后,尸体被送去火化,把骨灰捧回来后的第三天,林静决定开诚布公地跟妈妈谈这件事,他的父亲也是她的丈夫,她有权利知道一切,而妈妈的激烈反应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妈,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一坛的灰,还争什么呢?”

    林母短促地笑了一声,比哭更难受,“我争什么?你以为事到如今我争的还是他的人?他活着的时候,心都不在了,我要人有什么用?我争的是一口气,儿子,我只争这最后一口气!他喜欢那个女人,可以,但是当初为什么眼巴巴地娶了我?如果没有他林介州,我未必找不到一个真心实意的人,他说他蹉跎了半辈子,那我的半辈子呢,难道就比不上他的值钱?他跟那女人瞒得我好苦,我把她当姐妹,把她女儿当自己亲生的一样来疼,只有我最蠢。你现在让我成全,我为什么要成全?!到死他都要寻他的旧梦,休想,他休想!”

    “我答应过爸爸,他也就这最后一个要求了。他是对不起你和我们这个家,可人已经死了,你就当可怜他。”

    “谁可怜我?林静,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爸迷那个老的狐狸精,你就迷那个小的,你拿这个去讨好她,别忘了是谁生了你!”

    林静觉得头里有根神经尖锐地疼,“妈,你有什么不甘心和伤心我都可以理解,可是你也知道爸爸的事跟郑微无关,你恨她妈妈是正常,可她有什么错,小时候你对她的疼爱也不是假的呀,她现在有她的生活,我何必讨好她,我是为了你。爸爸不在了,你的日子还长,恨他又怎么样,人死如灯灭,不能解脱的反而是活着的人,你也说为他蹉跎了半辈子,难道还要继续蹉跎?让他去吧,不是为了他,是为自己,小时候你教过我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让自己过得好。”

    “我这辈子怎么还可能过得好?”林母转身躲过儿子试图拿回骨灰坛的手,激动之下双手举高骨灰坛,“我宁可砸了它,谁也别想称心如意……”

    林静没有再与她拼抢,语气也是带着疲惫的心平气和,“你可以砸了它,如果这会让你好过,可是,妈,你砸了它还会好过吗?”

    他看着妈妈的神情从激动到犹豫、悲切,最后是放声痛哭,这个刚强的女人在哭泣中佝偻着腰,如同迷路的孩子。“林静,我什么都没有了。”

    林静拥着妈妈的肩膀,让她依靠着自己宣泄,“你还有我。”在把父亲的骨灰坛重新抱在手里之后,他心里长舒了口气。

    婺源这个地方林静其实早已去过,在中学时代他曾经跟同学一起在阳春三月去看过漫山遍野的油菜花,美则美矣,当时却并没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真正把这个地方记在心里,是郑微说起要和他一起去看老槐树之后,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过婺源,不想破坏她最初的惊喜,只是没想到当他再一次站在老槐树下,身边已经没有了她。

    “你喜欢这棵树?它算得上我们村的守护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讲个它的故事。”

    林静闻声回头,看着从进村开始一直跟在他身后,问他需不需要导游的年轻女孩,她也算是个执著的人,即使他一再强调自己认得路,她也没有放弃游说。

    “抱歉,我不喜欢听故事。”林静朝她笑笑。她也不恼,笑嘻嘻地站在不远处,不再出声。

    林静打开手里的瓷坛,将坛身倾斜,风很快卷走了尘埃。前尘旧事,灰飞烟灭,也莫过如此。

    他在树下站到日落西山,那个做导游的女孩去而复返,手上拿着一大串旅游纪念品。

    “这个地方对你这么有意义,真的不需要带点什么回去吗?”

    林静摇头,“有些东西不需要记住。”他在这个女孩略显失望的神情里继续说道,“虽然我不要纪念品,但我需要一个干净的地方住上几天。”

    那女孩果然惊喜地笑,“那你就太走运了,方圆几里再也没有比我家更干净舒适的家庭旅馆了。”

    林静在婺源陪伴了父亲七天,向远的家距离舒适还有很远的距离,可到底还算干净,她这个房东也称得上热情周到。第七天的时候赶上了五一黄金周,那时到婺源旅游的人还不算太多,但足够向远忙得不亦乐乎,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林静离开的时候,将几天的房款交到向远妹妹的手中,那个叫向遥的小姑娘却怎么也不肯收,“谁敢拿向远的钱,你还是亲手交到她手里吧,她中午一定会回来的。”

    林静告诉向遥,如果她姐姐回来了,可以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找他,然后他带着行李回到树下,面对着虚空向父亲道别,却远远地听到了山的那边传来回声。

    “……还给我……还给我……”

    “……发财……发财……”

    其中的一个声音他分辨得出属于向远,然而另一个声音呢?林静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回声,在山谷间无止境地荡。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到了找到树下的向远,不知道是不是刚从山上下来的缘故,她年轻的脸庞上有细密的汗珠。

    “要走了吗?不多留几天?”

    林静把房款递到向远面前,“今天的游客很多吧?”

    向远把钱仔细地点了两遍,小心塞到口袋里,这才笑着说:“看来这棵树对你们城里人来说特别有意义,今天又来了一个女孩,你洒骨灰,她埋东西。”

    林静看着树下新翻动的泥土痕迹良久不语,心思灵敏的向远很快觉察到了一些东西,她背着手走到林静身边,惋惜地说:“那么大老远跑过来埋在树下的,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收了她五十块,答应了她要替她好好守着这些宝贝。”

    林静不动声色地将一整张红色的钞票塞到向远手里,她默默将钱收下,然后速度惊人地给他弄来了一把小铁铲。他轻易地翻开了那些仍然松动的泥土,用手拂去玻璃密封罐上的浮尘,打开了用防水塑料纸包裹着的东西,那本熟悉的、梦里无数次遗失又找回的书掉落了出来。他翻到《安徒生童话》的第三十二页,毫不意外地看到了歪歪斜斜的几个钢笔字——“玉面小飞龙藏书”。

    这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在他十八岁那年生日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她最爱的书成了他最珍贵的收藏。二十四岁那年他弄丢了它,他想过也许终有一天他可以把它重新找回来,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尘封的泥土里。

    “喂,喂,你还好吗?”向远见他一直低着头,忍不住问了一句。

    “她在哪里?”

    “刚住进我家里,好像打算后天才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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