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平行时代-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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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好。”我说。
他笑了,然后说,“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其实,那时我已经策划好了要带走静好,即使她不同意,就是绑也要将她绑走。她的病不能拖,可是也不能刺激她,所以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找来了兰杰明,就是为了静好。
可是、、、、、、
她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
兰杰明说,“其实,她的病根本就不能治,但是她不让我和你们说实话。”
那么说来,她的离别是注定的了,不论是车祸还是疾病,她的离开是必然的。
可是,为什么要她背负这样的必然?
又为什么要我背负这样的必然?
“你要注意身体,现在你可是两个人。”费启思将风衣披到我身上,视线落到我的腹部,“小静好会责怪妈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
我抚上自己的腹部,确定这就是我的女儿,就是那个一年前离开我的静好,她回来了,现在就在我的肚子里。
恍恍惚惚的坐上车,车子开离墓地的时候,国光才来,他依旧穿着青学时的队服,撑着一把白伞,像一朵云缓缓的自雨雾里飘来。
我想他应该会在哪里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崇光番外:只如初见
五个月前;牙牙不见了。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餐,我推开门去丢垃圾,它从屋子里冲了出去,没有再回来。
我知道,它准是厌倦了,厌倦了便易的狗粮,厌倦了冰冷的房间,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生活。
真是狡猾的家伙,明明先前在我面前表现的那么乖,早上跳到床来舔我的脸,在我才思枯竭的时候用咬尾巴的傻样逗我开心,原来这些都只是它的小伎俩,为的就是让我掉以轻心,我怎么就相信了呢,它可是一只有意识的小狗。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为了不被认出来,还特意戴上了与衣服颜色相衬的灰色口罩。然后我打开房门,连续两个月,第一次迈出家门,为的就是找一只逃跑的小狗。
走出公寓的时候是上午九点;一个小时候;我在部落格广场的喷泉旁边遇到了一个穿着亮色针织衫的女孩;而我一直在找的牙牙就蜷在她的脚边。
我觉得这是上天为我安排的一出奇遇,一条狗将两个从未见面的陌生人栓在了一起。
牙牙是一条很挑剔的狗;它长得很可爱;难免会有人爱心大发的想要同它“搭讪”,但每次都被它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吓的退缩回去,可就是这样一只性情暴躁的可爱小家伙却在一个傍晚跟着我回了家。
那时,我就知道这是一只有独立意识的小狗,而现在,它再一次跟随它的心意,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为什么会选择哪个女孩子?
是因为她会画画?还是因为她对它的关注,要知道,在家的时候,我常常会陷入自己的冥想世界,它渴了或者饿了,非得汪汪大叫才能引起我的注意力,但在那个女孩子面前,它却什么也不需要做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
最终,我没有将它带回去,因为我那里,没有它想要的东西。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kitty每天都来催稿,我有些烦躁,每次都会趁着她来之前逃出家门,然后想起了牙牙,想起了广场,发现除了这个地方,还真没要可以去的地方。
地方是不会具备意义的,而在地方上发生的事或者存在的人却可以将那个地方变得与众不同。
我不常出门,我的房子虽然冰冷,却很安静,那是独属于我的王国,在那里我可以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可是外面不一样,到处都是被喧嚣与浮华掩藏着的空虚与寂寞,走在这样的街道上,感觉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深的黑洞。
我第一次走近广场却没有勇气坐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前,因为我在一个月前已经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其实我是不怕死的,因为我对这个世界本就没什么感情,唯一放不下的,应该就只有宫洺了,他如果知道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我坐到她对面的一个摊位前,摊主是一个长头发女孩,和那个女孩子的关系还不错,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她们在一起喝下午茶。
当时我戴着眼镜,并没有将自己的外貌暴露出来。
“先生,你可以将魔镜取下来吗?”
“不,就这样画吧。”
我拒绝了她的提议,因为这样我才能更加方便观察对面的人。
后来一连许多天都是这样度过的,直到我也开始拿起画笔。记得上一次画画的时候还是高一时期的国庆海报,我画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她在给别人画画,而我则在给她在画画,画画的人成为被画的对象,就像她落入我的眼里,装饰了我的窗。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用素描,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颜色可以将她的美体现出来,或许她本身就没有颜色,就像空气一样透明,可是,只有有她在的地方,我就能感觉到呼吸,那些呼吸声以她为圆心,由近及远的扩散,扩散。
只是,我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这些呼吸,我怕我产生依赖,一个人一但对这世上的某一样东西产生依赖,那么他一定就会惧怕死亡,因为那时他的心中一定有了牵挂,让他与这个世界产生了羁绊。我不想被羁绊,我不想变成惧怕死亡的人,所以我强迫自己不去见她。
可是,人的一生中,总会遇见某个人;让你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的人,而这种相遇通常都是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
很快;我就再次见到了她。
两个月后的一天清晨,在我接到校长打来的电话,他说校宣传部会有一个女生来采访我,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女生就出现在我家门口;只见她穿着浅紫色的长款毛衣,抱着一大袋食材走进我的家门;在黑色发丝自她肩头滑落的瞬间,我感觉一阵微风穿透了我的身体,像来自森林的呼吸,将我紧紧缠绕。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来敲响我的房门,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与她再有交集。明明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明明已经在试着忘记,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突然这边接近?
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口中的命运。
这是命定的相遇;是命运馈赠给我的最好年华;也是命运注定让我无法逃脱。
作者有话要说:
☆、季凌夏番外
“小王子是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了吗”
“是的;叔叔。”
老人偏过头看着墙上的画沉默,半个小时后,我将手指探向他的鼻子;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而他的眼睛却仍盯着墙壁上的那幅画。
我整理了思绪,强忍着悲痛,将那幅画取下来,放到他的胸口上,画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画作;而是很平常的素描。只见画上是一个小男孩站在葱郁的大树下,视线投向远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记得那棵树;上面破了一个大洞;和叔叔小学毕业照上的一模一样;那么;这幅画应该是五十年前的作品了;一副五十年前的素描;被完好的保留至今;在人生的最后一眼都不舍得闭上;这幅画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
当我把他的双手交叠在画像上时才看到画的右下角写着一行稚气的小字——“祝你可爱的前提一片光明,我的小王子。”
我突然意识到,叔叔看着这幅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画中的人,而是因为画画的人,只是不知道此刻这画画的人在哪里,如果她听到叔叔去世的消息该是怎样的心情。
叔叔的葬礼很隆重;世界各地的人都纷纷赶来参加他的葬礼,各界媒体记者更是对此全程追踪报道,自他遗体被抬出公馆直至墓地;一路都有鲜花开路;那些受到他捐助的孩子手捧着白色的蜡烛;围绕在灵柩的四周;一路无言。
当最后一掊土填平后,宣告着这个驰骋商界四十余年的帝王彻底的离开了人世。
而我,也失去了这个世上唯一被视作亲人的人。
回想他的一生,是如此的轰轰烈烈。
学生时代是驰骋体坛的网球名将,进军商界后更是雷厉风行,大刀阔斧,以铁血手腕闻名,短短五年内就让季氏集团坐上亚洲第一的宝座,十年后成为全球五十强,年仅三十的他就成为亚洲商贸首席执行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如帝王般存在的人,却一生未婚,只是在三十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名叫季凌夏的孤儿作为继承人。
在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男人会挑中我,毕竟那时的我又矮又小,说话都有些怯生,在一群才华并茂的孩子中根本就是丑小鸭一般的存在。
“我不想看任何表演,我只想问一句话,如果现在我允许你们为我做一件事,你们想为我做什么?”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到这里来的人还从来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毫无疑问,答案有很多。例如跳舞、画画、表演、说相声什么的,为了被这位贵人相中,参选者们可谓是费尽了心力,但最后他却只挑中了我,因为我说,“我可以为你朗读《小王子》。”
现在想来;我得感谢那个人在叔叔的生命力留下的印记;如果不是那句“小王子”,估计他也不会选中我。
小王子
这一定是发生在他年幼的时候;帝王在小的时候不就是小王子吗。但是那个称他为小王子的人为什么没有和他在一起?
是因为家庭原因还是其他什么?现在已经嫁做人妇了吗?
这些问题,我已经不可能从叔叔口中得到答案了。
叔叔在世的时候,每年三月份都会去往荷兰;不管那时有多忙;他都会放下手中的一切去到荷兰。每次回来后神情都会有些不同;那段时间我尽量躲着他,因为他在那个时间内脾气会变得特别大,常常为一些小事发火,大概过个一两周的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叔叔去世后第二年三月,我揣着叔叔生前留下的一簇头发,第一次踏上了去往荷兰的旅程。这一年里,经过四处打听,目的终于锁定在了豪达这个城镇,一个名叫费启思的人曾经给叔叔发过一封邮件。
豪达无疑是一个典型的荷兰古典小镇,哥特式的市政厅,荷兰境内的最大教堂。每年12月,豪达 Gouda市政厅大楼前巨大的圣诞树上装饰了上千支闪烁的蜡烛,大家围着圣诞树唱响颂歌,为节日增添了庄重而温馨的气氛。
就在这样一个平静祥和的小镇,经过了长途跋涉后,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是一栋别墅,典型的欧式庭院,像玫瑰一样绽放在这片平静的土地上。
“你是?”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有着一头铂金色的头发,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浑身上下一丝不苟。
“我找费启思。费尔顿。”
“他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去世了!
我感觉既失望又遗憾,没想到这次行程还没开始就中断了。只是很快我就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钟叔叔?”
我看着眼前神色严厉的老人,有些不解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相对于我的不解,他似乎表现的很平静。
“是季步叫你来的?”
“是,也不是。”
他盯着我,锐利的目光似乎可以将人穿透。
“是我自己要来的。”我低下头,显得有些心虚。
他沉默的半响,“跟我来。”然后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