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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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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衣服,黑丝披肩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乳猪,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肉,”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满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 
    “那肯定管饱。”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母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洗澡,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真实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有时佩特会想,母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干,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码头边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摇头。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千年之前,当末日浩劫尚未降临时,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会真的去尝试,修行所谓‘高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血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睡觉,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项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外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择,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皮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阳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时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布满纵横交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湿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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