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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唐朝好媳妇 曾经的青柳-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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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事情总有意外,马上就有人在人群里喊道:“白糖到底卖多少钱,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情?”
  小婉没有去找那个人,也没有因此而生气,她脸上依然是一片笑容,声音更大的说道:“各位请放心,本店明码实价,而且有些人大概也知道,白糖的价格也是前期就已经公布的,并没有增加。日后即便调价,也会提前公告声明。”
  “为什么要限量啊?”又有人问道,但这个人的问题就和气多了,不像要生事的模样。
  小婉向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微笑道:“这个问题好。每天限量二百斤,也是为了细水长流,大家想必也清楚,托朝廷之福,咱们关中已经没有了兵祸刀灾,可其它地方就不行了,旅途困难,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请大家谅解,等到日后天下一统,这糖价一定会降下来的。”说音落下,她一挥手,几个店伙将长条的桌案搬到了近前,上面放着一个个精臻的指头大小的纸包,上面还拴着红绳。
  这糖价下降一事,并非她信口开合,随着商路的畅通和时间,白糖的秘密不可能永远保持,她所倚仗的就是两个字——先机。占了这两个字的便宜,能发一笔就发一笔,在唐朝这个时代,想要搞什么专利保护,那是做梦。
  “这桌子上的礼包虽然小,却是本店的一份心意,诸位当中若有未品尝过白糖滋味的,不妨过来一试。来,小朋友们,每人一个,不要挤喔!”小婉说着,来到人群前面,领过几个小毛孩,旁边的店伙立即每人给塞了一个糖包——这可不是她小所,一斤二百文,她可没本钱挥霍。
  古代人民的素质可比现在强,一个个按次序上前领取,既没有插队的,也没有哄抢的——县丞大人带着数名衙役站在那儿,分明就是‘钟馗在此,诸邪辟易’的意思。
  “这就是白糖?要雪一样!”
  “娘,白糖好甜喔!我还要!”
  “这味道……嗯,比蜜糖还要甜!”
  “我吃……吃……吃……吃过灰糖,比……比……比……”有位结巴‘比’了半天也没比出个结果,急得他自己都面红耳赤。
  “比白糖差多了!”旁边听的那位都差点儿窒息了,赶快接了下去。
  “对!”这位结巴仁兄总算是顺过气来了。
  ……
  王守拙和孟师爷这面也得了两个小礼包,两个人也不做什么矜持,学着众人一样,当场打开品尝。
  “嗯,甜度很高,不亚于蜜糖,而且价钱也便宜。”二人频频点头。
  等礼包发放完毕,小婉扬声道:“诸位,本店现在开始营业,有意购买者,现在可以进来了。”
  她转向王守拙和孟师爷,“二位大人,请里面请!”
  其余人也都跟在他们身后,进入店里……虽然目前的商品只有白糖,但店铺装修得很好,地面是整洁而不打滑的实木地板,然后是一圈木制柜台,柜台后面是酒坛大小的青花陶瓷糖罐。在靠门两侧的墙边,放着两张长凳,这是供人歇息的。
  “诸位请便!”
  小婉回头向客人们招呼一声之后,便请王守拙和孟师爷到后面喝茶,那几位衙役却留在了前面。
  于是,张氏糖坊开张的第一天,就得到了不少人的捧场,就冲着白糖的稀少和便宜,人们也会购买的——就算大人不吃,孩子的嘴首先是要满足的。
  就在小婉她们进入后面不久,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出现在门外,此人一身便服,但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刚武,一双虎目更是顾盼生威,不是别人,正是程知节。
  第一卷 乱世 第四十二节 干亲
  “王大人,请座!”
  “呵呵,张夫人,请!”
  ……
  一番客套,众人都坐下来,婢女上前奉上茶水……说实话,隋唐时期这茶水,小婉不爱喝——他们将茶叶制成茶饼,然后碾成碎末,卖相和味道比炒制的茶叶差多了,但对于当时的上层社会而言,品茶是一种很高雅的艺术,即便是商人,在家里待客的时候,也要备以茶水。
  王守拙刚要端起茶水,忽见桌子上方有一本薄薄的手抄本,上面写的《三字经》……一看字体就知道是那位夏小娘子首创的首创的瘦金体,只是比她的书写显得稚嫩了些,仅得七、八分神韵,而让他好奇的是,那‘三字经’下面有一些奇怪的符号,不似中华文字。
  “这是什么?”他好奇道。
  虽然王守拙是武职出身的县令,但他是有文字底子的,大凡这个时代的文人,见到自己不知道的书籍或文字,都会好奇,只是未经允许,他也不好意思伸手。
  倒是张杨氏看了一眼,道:“这是小儿的涂鸦之作,却是临摹小婉给他们编写的习字之作。”
  “我可以看一看吗?”听说是小婉编写的,王守拙好奇心更甚。
  “大人请便。”张杨氏也不好拒绝,倒是小婉在旁边狠狠瞪了张陵一眼……这不知道又是谁求他默写的,胡里胡涂地应了不说,竟然还不收拾起来。
  张陵缩了缩脖子,眼神与膝盖、脚尖成一条线,心里默默念叨:“我没看见,我什么都没看见……”
  这一边,王守拙已经拿起了那本三字经翻看起来,而且看他的样子,读得还琅琅上口——那三字经本来就是琅琅上口的读物嘛。
  总算是县丞大人读了几句之后,想起还有正事没办,很是不舍地放下之后,还不忘问道:“这些符号是什么文字?”
  “这个叫做‘拼音’,具体的你可要问小婉了。”张杨氏转手将包袱扔给了未来的儿媳妇,小婉少不得又将拼音的作用给县丞大人解释了一番,王守拙又是赞叹不已。
  “老板,外面有一位叫做程知节的客人来访。”一名店伙计来到门口禀报。虽然家里刚刚购买了一批奴婢,可小婉还打算将他们细细地调教一番,故此店里请了两名伙计。
  程知节?
  小婉转脸看了张杨氏一眼,正要砌词婉拒,却听得张杨氏开口道:“请程将军进来吧。”
  王守拙和孟师爷都是知道程知节和张须陀的渊源,听得张杨氏心结已去,俱都觉得不枉走了这一趟,而小婉心里更觉欣然——这样一来,就可以想办法攀上程知节这棵大树,如果再能够搭上李世民这条线,那日子就可以过得滋润一些了。
  “程知节恭贺贵店开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程知节大步走进来,说了一套吉祥话,然后向张杨氏行了一礼。
  张杨氏起身回礼,王守拙等人更是早已经站起身……又是一阵忙乱之后,宾主再次落座。
  以往的事情都不愿意提及,程知节倒是很关心张陵他们几个人的学业,而且很含蓄地提出,如果他们几个将来有意从军的话,他可以帮忙。
  岂有此理!
  小婉一听,首先是不愿意了,这小正太还没养成就有人惦记上了……嗯,这也说明咱家的正太有人缘。可有一点,唐朝从立国开始,就没个安生,先是突厥,然后是吐蕃、高句丽、鲜罗、百济、西域各国、太子们、武则天……咳,扯得远了。总之,加入军队就没有什么好事,还不如当个七品县令自在,所以她狠狠地瞪着程知节,如果眼神也能杀人的话,程知节死的绝对是最难看的那种——凌迟。
  久经沙场的程知节今天高兴,正侃侃而谈间,突然一股杀气蓦然而生,他的身体立即便做出了随时反击的准备,然后看向杀气的源头……正看到小婉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一时之间,程知节有被某种猫科动物盯上的感觉。
  正在这时,张杨氏淡淡地道:“多谢将军美意,小儿自幼身体羸弱,不堪军旅劳顿。”言下之意,这事就免提了。
  听了张杨氏的回答,又看了小婉的眼神……这程知节是唐初第一人精,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当即哈哈一笑,豪爽地道:“这倒是老程考虑不周了,此事休提!”他侧头看了看文文静静坐在那里的张陵,抬手摸了摸脸上络腮胡子,“好一个小后生,可惜老程没有生个女儿……”
  他突然又感觉到一股杀气,发现小婉的目光又再度向猫科动物的眼神靠拢,便立即改口道,“养了个儿子更是顽劣!”
  “这还差不多,不过,就你那模样,就算生了个女儿,有得有人敢娶才行!”小婉心里腹诽着,也不拿眼珠子恐吓他了。
  不过,这王宝拙倒是会凑趣,在一旁说道:“程将军与张将军本是亦师亦友,张将军英年早逝,让人嗟叹,而不郎君聪明颖慧,来日必为栋梁之材,何不就此认了干亲,将来上京,也有落脚之处。”
  小婉看了这位县丞大人一眼,倒也佩服他的本事……嗯,这种将成人之美与拍马溜须完美结合的本事,她是没法学的。
  这事只要张杨氏一开口拒绝,就算是崩了,换做别人,可能还怪王守拙多事,可程知节是什么从哪,小婉甚至怀疑他们是提前商量好的……王守拙话音一落,程知节立即出言恳请,那叫一个诚恳,让人觉得他就是孤若伶仃,等着百年之后有人在坟头打幡一般,就算是张杨氏千般不愿,似乎也不合适拒绝。
  沉吟半晌,张杨氏还是答应了,当场让张陵认程知节为义父,莫名其妙地多了个干爹,张陵自是不愿意,不过这孩子懂事,也理解当母亲的一番心意,亲亲热热的一声‘义父’,喜得程咬金的胡子都哆嗦了,在身上摸了半天,找出一块玉佩做礼。
  “恭喜程将军喜得义子!”王守拙和孟师父也恭喜,而且笑呵呵的说,回头就把礼物送上来,张陵又免不了拜谢一番。
  第一卷 乱世 第四十三节 王守拙的礼物
  “王大人,你来的时候不是带了一件礼物吗?难道还没宣布?”程知节忽然问道,众人都看向王守拙。
  “哪里是礼物,是夏小娘子应得之物。”王守拙笑道,他向孟师爷微微颔首,孟师爷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递给小婉。小婉只扫了一眼,却将这份文书呈给了张杨氏。
  这份文书是表彰小婉进献制作酒精的方子,不仅解决了流民营带来的隐患,而且那些酒精有效的改善了军中伤病员的伤口恶化,避免了许多残废、死亡病例。因此,由山阳县负责奖励张家四十顷良田,十头耕牛,而且还特拨了一百户贱民。
  古代的贱民,是相对于良民而划分的,第一类是奴婢,其数量是非常大的;第二类是佃仆,也就是地主、富户、官僚等家庭以契约合同雇的家庭仆人、仆户。他们的身份比奴婢身份稍高一点,但人身关系也部分隶属主人;第三类是社会上未被承认的一般平民,包括乐户、丐户、惰民、世仆、伴当等;第四类是雇工人。
  这四类人同属于贱民等级,没有社会地位,人身受到歧视。但这四类";贱民";的等级又不完全相同。奴婢的社会地位最低,他们是贱民的最低等第。他们不能与“良民”通婚,他们的子女也为“贱民”;佃仆和主人也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他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连穿戴都不能与“良民”一致,要穿有“贱民”标志的衣服、鞋子。
  他们和奴婢有所不同:佃仆为主人服役是按条文规定的,而奴婢是无条件的,佃仆的人身只是部分隶属主人,佃仆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等。乐户、丐户、惰民等虽无固定主人,但其法律地位基本上与佃仆相同。雇工人在契约规定的期间内和主人存在着人身隶属关系,契约结束,和原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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