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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风月不倾城-第13部分

小说: 风月不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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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小羊皮皮鞋还是很挤脚,不过我能忍,穿小鞋怕什么,灰姑娘到公主,是要经过一段艰难时期的,只要遇上贵人,我就能涅槃了!
  一进客厅,我就和韩竞风分道扬镳了,准确点说,是我们自动走到了属于自己的圈子中,几个在电视里常常露脸的导演冲韩竞风挥了挥手,季浣依站在他们旁边,优雅地端着一杯鸡尾酒。
  “琳琅,”有人叫我,循声望去,是顾享,嘿,这小子今天很帅哎,年轻又朝气,和他坐在一块儿的还有几个平常在剧组做场记的工作人员。
  “你今天很漂亮啊,”顾享咧开嘴巴笑着。
  “真的啊?你今天也很帅嘛。”我坐在桌子边,笑着说道。
  “怎么觉得有敷衍的味道啊?”他眨眨眼睛。
  “肚子饿了,哪里有吃的?”这是我目前最关心的事情,导演们都在忙着向季小姐送祝福呢,我走上前去岂不是自找没趣,再说了,和季浣依站在一块儿,是孔雀也会被比下去,何况我这只小麻雀!
  “那边有自助餐,我带你过去。”顾享指了指屋外,我欣然起身,跟着他一起走出大厅,季浣依真能耐,出道不过一年多,就拥有了几处房产,听说这房子是她接拍一个地产广告以后,地产商送的,两层的复式别墅,还有一个宽敞的花园,真好命啊!
  我咂吧着嘴,一路走过去。
  “很羡慕吧,”顾享在旁边说道。
  “当然啦,不过,可望不可求呢,我这辈子大概是住不上这么宽敞漂亮的房子了。”我叹口气,看到不远处草地上的餐桌,有三三两两的人在餐桌边徘徊。
  “苍蝇。”我咕哝道。
  “你说什么?”顾享伸手替我取盘子,听到我说苍蝇,赶紧看看面前的食物。
  “没什么,突然想到了,跟食物没关系。”我晃晃手,看着房子,看着别人身上的华服,苍蝇,是的,我看着自己,就立刻想到这个词,没来由的,心生沮丧,还有厌恶。
    正文 第二十章 礼物
     更新时间:2008…9…26 19:22:29 本章字数:3011
  天色渐渐暗了,在我与顾享分享美食的时刻,大厅里的宾客已经陆陆续续来到草坪上,我吞下盘子里最后一块蛋糕,擦擦嘴巴,看看顾享,他也才埋头猛吃完。
  抬起头来,顾享也抬头看看我,两人相视大笑。
  “你嘴巴上有蛋糕末,”他伸手指指我的嘴巴。
  “你不也一样,哈!”没想到顾享跟我一样能吃呢,可是看他吞食物的样子,似乎很痛苦。
  “东西不好吃啊?”我问他。
  他摇头,“来之前,吃过饭的。”他吞吞口水,好像噎到了。
  “我去拿水给你,吃过了还吃那么多干吗?胃胀得很难受吧?”我靠近他,他帅气的眉毛皱了皱,回头冲我笑笑。
  “见你吃得开心,陪你嘛,嘿嘿,你嘴巴上有蛋糕末,”顾享再次重复。
  “我知道啦!”我没好气地说道,干吗一再提醒我现在样子很糗?小提包里有镜子,我等下除掉就可以,问题是,顾享现在是不是吃太多了?特别难受?还是给他倒杯水来比较好!
  “别动,”他突然说道,在我瞪大眼睛看他时,一根修长的手指伸到我的下嘴唇处,轻轻地揩掉了上面的蛋糕末,我一下愣住,笑容也僵在脸上,这个样子,是不是有点暧昧,一个男人的手指停留在我的唇上,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的温度。
  “马上要放焰火了啊,哈哈,”有人欢喜地从我们旁边走过。
  我登时回神,站起身来,“我去给你倒杯水。”
  踩着细高跟皮鞋,有点踉跄,一路跌跌撞撞小跑到餐桌边,有人很倒霉被我的手肘撞到了。
  “对不起,”我赶紧出声,没有回音,抬头,却看到韩竞风。
  “今天的场合,希望你注意自己的身份!”为什么他一脸鄙夷?
  他手中拿着那个精致的礼盒,是去送给季浣依的吗?真是心急啊!还没到给女主角送礼物的时间吧。
  “身份?来了就是客人吧,我觉得自己很注意了啊!”我讨厌他的那种眼光,没有凌舸的仗义,没有顾享的和善,只有敌视,干吗啊?又没有深仇大恨,我不满地瞪回去!
  “客人?”他不屑地看我一眼,“你还真抬举自己!”
  “韩先生,”一股无名火在我胸口腾腾燃烧,“虽然我没有您身份尊贵,虽然我是您的免费帮佣,但是,我今天是拿着季小姐送的请柬光明正大进来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是平等的。”
  “如果你不是我的临时助理,你以为,自己有这个机会?”他一语道破。
  我语塞,手狠狠地攥紧手中的水杯。
  董琳琅,你是苍蝇,知道吗?一只又丑陋又卑微的苍蝇!一只自以为是的苍蝇!住在豪宅里就以为自己成了蝴蝶,真可笑!
  眼睛有些刺痛,我转身,从韩竞风身边走过,一滴被我倔强地藏了很久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这个混蛋,送我礼服,给我盘头发,就是为了更重地羞辱我!混蛋!
  深夜的天空里,绽开了绚烂的焰火,竟然是生日快乐四个大字,有人在惊呼谁这么有心,我站在草坪的角落,看远处季浣依美丽的身影,与韩竞风站在一起,多么般配啊!焰火照亮地面时,我清楚地看到韩竞风的脸孔,有着迷人的微笑,只有在这个时候,面对真正的公主,他才会温柔地笑吧!
  顾享在不远处寻找着,是在找我么?这个傻子,这个有着英俊外表的年轻人,跟韩竞风一样,吸引了很多女宾,可是,他却替一个叫董琳琅的女人担心,他不停地向人询问,他的焦急让我窝心!
  我伸手拔下头上的领夹,大半的头发因而披散在颈上,细微的卷遮蔽住我的平凡。
  灰姑娘永远是灰姑娘,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只会在童话里响起吧,我自嘲地笑笑,领夹现在就去还给他,至于顾享,还是不要告别的好,我不忍心让关心我的人看到我难过,这会让我忍不住把头埋进他的肩膀嚎啕大哭,我不是每时每刻都那么坚强的!
  一个人影出现在我的旁边,在我转身时,吓了我一大跳。
  “不好意思,”我以为撞到了来人。
  “这位小姐,好面熟啊!”一个有些油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这个男人我不认识,“对不起,您认错人了吧,”我边说边往旁边走,这儿有几颗高大的棕榈树,笼罩在阴影下,和一个陌生男人说话,我没那么大胆子!
  “别走啊,有缘见面,不如聊聊?”他一个侧身,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不习惯和陌生人聊天,不好意思,”我一再点头哈腰,只想快点离开这是非地。
  “你躲在这地方,不就是想玩儿这样的游戏吗?”男人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在我惊慌躲避时,身体也很快地贴上来。
  “你误会了,”我使劲挣扎,却又不敢大声呼救,今天的宴会,肯定来了很多娱乐记者,我可不想这个样子上八卦周刊。
  “装什么贞洁啊,身材不错嘛,你要是乐意,下部戏,我让你做女主角。”他淫笑着凑过脸来。
  我想也不想,伸脚踹向他的要害,“啊,”一声惨叫从棕榈树下传来。
  不过几秒钟,草坪上看焰火的众人已经闻声赶来,看来大家都喜欢看热闹,我从阴影中跑出,惊魂未定。
  “刘导,您怎么了?”季浣依一声惊呼,赶紧过去扶起倒在地上的男子。
  “那个女人,她勾引我不成,暗算我。”男人愤恨地指着我。
  “她?”季浣依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声。
  “不是的,我怎么会呢,是他对我动手动脚。”我没想到他恶人先告状,看来,名流不一定高素质啊!
  “有没有搞错,你们看看,她长这副德性,我会对她感兴趣?”男人恶毒地说道。
  原来他打我的主意,只是因为在暗处看不清样貌,觉得身材好肯定貌美,妈妈的!
  “就算我要勾引,也不会找你这种猪哥样的,”我也极恶毒地回嘴,臭男人,什么东西!
  “大家听到了,我是名人,怎么会做这种下流事,是这个贱人勾引我!她刚才也承认了。”
  “我承认什么了?你不要乱讲,你既然是名人,就该检点,哪天被人拍到丑闻照,就有得你哭了。”
  “这谁带来的女伴啊?”人群中有人交头接耳,“谁邀请来的啊?”
  “好像是韩导的临时助理哎。”有人煽风点火。
  季浣依一脸尴尬地站在人群中,不时冲我身后露出求助的神情。
  “够了,”我惊愕地转身,看到韩竞风一脸铁青站在我身后,“给刘导道歉。”
  “你说什么?”我指指自己,“让我道歉?明明是他不对。”
  “你有什么资格指责他?”韩竞风冷冷地看着我,“送上门的食物谁会把持得住?”
  我瞪大眼睛,他说什么?我送上门?有没有搞错,我董琳琅是淫娃荡妇么?我还来不及评理,身后突然有人抓住我,在我回过头去时,一个巴掌狠狠地扇过来。
  很响亮的一声,我有些耳鸣,人也跌倒在地,嘴角火辣辣地疼,这个臭男人,下手还真狠。
  “这种不要脸的女人,就该让她接受一下教训。”刘导擦擦手掌,满意地说道。
  脚踝处钻心地疼,扭到脚了,我看着断了跟的鞋子,欲哭无泪,凌舸不是说一双好鞋能给女人带来好运气么,哦对了,是我自己不好,没事给自己穿小鞋干吗啊?
  有人从人群后冲过来,和那个狗屁导演扭打在一起,我从地上爬起来,远处有镁光灯在闪烁,我拨了拨头发,看着脸色难看的韩竞风。
  “韩先生,你的领夹,谢谢你之前给我盘那么高贵的头发,让我产生了错觉,”攥在手中的领夹在摔倒时扎伤了手掌,钻石上的血迹,有些触目惊心。
  韩竞风并没有伸手接过,我苦笑着将领夹塞在他西装口袋,踉踉跄跄走出人群,苍蝇,苍蝇,我被众人用嫌恶的眼神赶离这个场合,我,注定是要在卑微的人群中求生存的吧!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安慰
     更新时间:2008…9…26 19:22:29 本章字数:2875
  从季浣依家里出来,人有点懵,我是最没有方向感的,一个熟悉的地方,若是换了路牌什么的,都可能让我变成无头苍蝇乱转,何况这里还是第一次来。
  我凭着匹夫之勇冲出别墅大门,被外面的冷风一吹,才发觉自己被逼到了什么境地,韩竞风是绝对不会再载我回去的,季小姐的客人就更不用说了,犯不着为了我得罪大导演嘛。走回市区,还不晓得到几点呢,而且前提是,不迷路。
  回头看看灯火通明的别墅,里面的气氛应该很不错,我不过是个小插曲,转过头看前方,这里少有的士来,因为住在这里的,多是有钱人,谁家里没个几辆奔驰宝马的,我叹口气,沮丧地走上公路。
  脚一高一低,走起路来自己都觉得可笑,低头一看才发现,左脚的鞋跟已经断裂,鞋跟应该是掉在别墅了,这样走总不是个办法,我咬牙脱下鞋子,光脚踩在路面上,走几步,还行,至少比当跛子好多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脚上磨起了泡,再粗糙的脚也受不了了,我咬唇坚持又向前走了几米,实在不行,只得在路边找个路墩坐了下来。
  不幸中的万幸,我没有迷路,从别墅上高速的那段公路,我已经顽强地走过了,前方有灯,上了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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