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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我执-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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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千年能变化
我从来没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她为什么一定要化妆呢?
  连朋友都在笑话了:“你不过是见他,有化妆的必要吗?”是呀,只不过是见我;不是任何其他人,只是我。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每天都要目睹许多女人化妆的惊人过程。我看着她们双眼浮肿,疲惫地走进化妆室,放下皮包,然后在镜子前面的椅子上,任由化妆室师使用一瓶又一瓶的化学制品与各式各样的器具,在她们的脸上施术。然后,一张大家熟悉的脸孔就此逐步成形。明亮处明亮,漆黑处漆黑,对比鲜明,我只能够说,如果不化妆,你一定很难在街上将她们一眼认穿。
  认穿。我永远无法认穿这个女人,因为她脸上的妆不曾退下。
  可是一个不化妆的女人又怎能让人辨识呢?
  宇宙的英文是co*os,当然来自希腊文的ko*os,本意秩序,与混沌相对。混沌没有秩序,黑暗、混乱而无形。直到有了秩序为之赋形,世界才开始出现、可见。宇宙不只是从混沌走到秩序的结果,它还是一个动词(ko*eo),它就是混沌转化的过程,它就是点亮了黑暗的那个动作。没有光,没有秩序,世界不成世界,万物尽与目盲无异。
  女人性阴,本亦无明,乃物质的物质,混沌的混沌。没有形式的规约,她就流动不居,不可辨识更不可见;除非她化妆。这正是化妆品(co*etic)的由来。不化妆,女人又怎能让人看见。
  难道你以为你不化妆,我就认不出你?你想我认出的是哪一个你呢?
  近日常听评弹。杨仁麟(1906—1983),八岁从养父杨筱亭习艺。这一派,专长假声,弹词里假声叫做“阴”;杨筱亭却也不弃真声之“阳”。阴阳结合,故音域宽广,韵味悠长,又称“小阳调”。杨仁麟青出于蓝,尤擅《白蛇》,于是有“蛇王”美誉。
  杨仁麟单档演出,手抱三弦,一人分饰多角。听他唱到《合钵》一段,先是白娘与许仙的两句对话,随即转入假声化成白蛇:“我看官人心太痴,万般拂顺与千依。”再来就是惊心动魄情深义重的这一句了:“我虽千年能变化,从无半点把夫欺。”“我虽千年能变化”是用阴面假声唱的,短短一句里百转千回,千年形变尽在其中。到了“从无半点把夫欺”则是阳面真声起始,再以假声作结;初听之际坦坦荡荡更无半点虚掩,可是末尾“把夫欺”三字一柔情起来,却令人心动之余又不免疑惑了。莫非温柔妖娆的阴面总要叫人怀疑。女子的阴柔,你切莫真信?
  白娘呀白娘!我怎么知道当初的断桥偶遇不是你的精心巧局?那若断若续的春雨,不是你的变化?水漫金山,固然是你铺演的一台大戏;难道你被镇在雷峰塔下就不是法海和你串通的苦肉计吗?
  怀疑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当它被下在两人之间的土地上,即便只是一颗种子,迟早也会抽芽长大,终于扭曲一切,排挤开所有本来健康的花草,使之枯萎。
  用不着女性主义哲学家的分析考掘,我也知道说一个女人不化妆就看不见,是严重的性别歧视。可是我坚持自己没见vii过你,因为你一直化妆,一直变化。我不愿相信有一个“真实”的你,我更不能接近真实。
  其实我是记得的,有那么一回(事后你还问我,为什么我要急着找你)。那晚你刚洗过澡,预备就寝,一脸素颜,一头长发随意扎起,一对赤足踏着双拖鞋。你轻松自在,甚至把一只脚坐在自己的大腿下面。那是间日式小馆,我们喝酒,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搭。我们如此接近,乃至于我闻得到你头发上的香气。没有化妆,但你仍有香气。
  这个问题曾经困扰过我一段很长的时期。自小我就不懂,为什么女孩子的头发总是那么香,我们男生却总是一头油臭?后来我才发现,那股香味只不过是洗头水的气味,一瓶又一瓶的化学制品。熟练以后,我甚至说得出那是什么牌子的洗头水。
  你知道他们制作洗头水的方法吗?为了让洗头水不刺眼,他们把一只兔子放在特造的架子上,张开它的眼皮,用夹子固定好。然后拿一根滴管对准它的红眼球,让被试验的洗头水一滴滴地掉下去。兔子挣扎,但是动不了;兔子惨叫,但是我们听不到(有谁听过兔子的叫声呢?),直到兔子的眼球完全溃烂为止。
  那些能够令兔子的眼睛烂得最慢的,令它的痛苦延得最久的,也就可以用在人的身上了。于是你匆匆赶来,不用担心洗头水入眼。你头发上的香气由来,乃一种化学制品。
  至于女子的头发何以特别能够蓄留洗头水的气味呢?我以为,是因为她们千年能变化。所谓颜色,无非画皮;一经拆解,尽皆眼睑闭合不全。
  理论,古希腊人叫做,原意就是观看。它看的就是ko*os,就是宇宙、秩序与装扮。我修习哲学,苦研理论,所以我从未见过她不化妆;就算有,那也只是她的妆更深了。我都看见了,不是吗?
  

选美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竟然会跑去北京做一场选美比赛的评判。
  十几年前,中学刚刚毕业,我和几个好朋友带了一大叠批判选美的自制传单跑到一个选美现场,预备一边散发一边抗议。结果当然给人赶了出来,只好在门外傻傻地把传单塞给路人。至于那些会场里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当然甩也不甩我们,照样美美地谈笑风生。
  为什么要抗议?当然是因为选美侮辱女性。我们所有读过点女性主义的人都知道 “女人并非生为女人,而是被造成女人的”(西蒙 ·波伏娃语)。而这制作女人的主要力量,就是男人的目光了。选美正是依男性目光打造样板女人的经典示范,一个个女孩想尽办法历尽训练,好把自己装进男人设计的一套套格子里,再拼个你死我活,好产生一位所谓“智慧与美丽并重”的佳人。
  十几年后,我了解即使是一些被认为很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也不再坚持单调的反选美立场,反而懂得以更多元的角度切入,把选美当作有待剖析的现象多于一个只能否定的对象。但是我仍然本能地说不出地厌恶,躲避选美,躲避不了的时候,就视而不见。
  所以,当我今天因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必须要去做选美会的评审,我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视而不见,我不存在。
  那天早上十点十五分,在酒店里,我接到一个叫做 “小马 ”的女孩的电话,说原订十一点的集合时间必须提早半小时。我很不满,觉得一个不愉快的选美日子居然还是要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到了大堂,小马不住地道歉,还跑去替我取咖啡。我对同事们嘀咕:“最讨厌选美了,你们不觉得每一个选美会上的女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吗? ”同事们猛使眼色,小声地提了一句: “小马就是去年的第三名。 ”我立刻呆住了,小马肯定是听到了,但还是笑容满面,十分诚恳。这时我才发现她挺漂亮,原来我们的助理是上届“xx小姐”的季军。
  真是漫长的一天,我们的工作竟然拖到凌晨两点才结束。小马一直出出入入,有时提醒我们上台,有时捧来一大袋饮品,同时还要指挥照料今年参赛的“师妹”。由于录像厂的空调出了问题,穿着外套装斯文的我们更是闷热,每到休息,她便拿了一份杂志当扇子站在一旁帮我扇凉。我阻止她,但她说这是工作,还笑自己曾是登山队员,体力好。然后,似乎不经意地,她轻声说了句:“其实选美在中国的情况底下,也是普通女孩子的难得机会。”
  我看这批女孩的眼光于是有点不一样了。在经过编排的舞步底下,我看到每一个人原有的走路姿态;在很标准化的对话格式之中,我试着去听每一种声音的来历。我怎能对她们视而不见?人所承受的,人怎么可以装作看不到?
  比赛,必然是残酷的。然而选美最残酷的地方,还不在结果,而在大家等着看好戏的心态。例如香港小姐,每年总有几个消息不断的人物到了最后大热倒灶。他们会说:“活该,这娘们机心太重,还总以为自己必胜。”他们还说:“她的一切只是搏出位。”这就是残酷,我们设计了一个竞争的环境,叫她们去比较,然后看看里面会不会闹出些勾心斗角的不和传闻,好证实人性的丑恶;我们还希望在这名利场的游戏中看看谁最想“出位”,好证明人的不择手段;我们喜欢耻笑她们答问时犯错呆滞,好证明漂亮的女子果然都蠢。
  收工之后,我们大伙一起消夜。落选的女孩坐在另外几张桌子上,自然有点沉郁。我想,这条路走不通之后,她们还会寻找其他什么出路呢?我还想起,小马的志愿是当个优秀的电视记者,她告诉过我,很愤恨当年做地方媒体记者时有条重要故事被人压了下去。
  同事开车载我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谈起小马去年参赛的情况。她忆述当时的评审问了一个问题:“现在让你当冠军,你愿意放弃现在的男朋友吗?”据说小马很动情地说了自己和男友如何从四川来到北京辛苦地赚钱生活的经历,她怎么可能放弃?同事大赞,说大家都觉得这真是个不错的小孩,于是给了她一个季军。
  回到酒店,原本心情就很拙劣的我更加难过。是呀,只不过是个小孩,为什么要问她这样的问题呢?这个问题问的难道不正是我们所有选美比赛观众心中的预设?选美之后是无比璀璨的明星生活,你要独享这所有美好,还是回到原来小俩口的老日子?来,告诉我们,你就是那种我们早就料到的拜金少女,你就是那种梦想要攀上枝头做凤凰的物质女人!要不然你干吗来选美?结果她不是。于是大家却又反过来歌颂她的品格她的情深义重。
  只是,我们为什么把一个人投进这样的处境呢?我们想证明人性的什么?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见过的女孩子,忘不了她们紧张的神态、哭泣时的样子。我也永远不会再做选美的评审了。不是因为一种社会主张,而是我不忍再次经历这一切。但是我会看选美比赛,我要好好看清楚那些小孩的脸,看清楚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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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
我曾夜行。
  那时刚上大学,住在宿舍里头,不用严格按照时间表做人,也不用理会家人的脸色,喜欢睡到多晚就是多晚。于是我几乎放弃了所有中午以前的课程,别人的午饭就是我的早饭。黄昏之后,我泡图书馆,直到闭馆,再去无谓地游荡、瞎聊。凌晨两点,同学们都去睡了,我才继续读书,就着灯。
  熬夜不是出于苦工,而是为了自由的滋味。
  数年前读台湾作家骆以军的散文集《我爱罗》,其中一篇说到一个女孩,夜夜笙歌,过着每天坐在酒吧等天亮的日子。某天,她又喝了个烂醉,蹲在巷口吐得一地都是。突然听到一阵密集但又散落的脚步声接近,抬头望去,才发现是一群老公公老太太,正背对阳光精神饱满地跑步做晨练。一时迷乱,她才知道原来又是清晨了。女孩想:“他们已经开始今天的生活了,而我还留在昨夜。”
  大学毕业之后,我住在大埔,那是香港郊区的一个古老城镇,住了许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以及负担不起中心地带的勤奋劳工。我喜欢那时候只用两三个小时就能看遍夜游青年拖着脚步撞倒街头垃圾筒,与特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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