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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花开锦绣之富贵满堂-第54部分

小说: 花开锦绣之富贵满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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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现在恨不得钻进地缝里才好,被孙女这么说,他这张老脸,算是彻底的丢尽了。

    “老爷子,您到底是喜欢他们一家什么?不说对您的亲儿子这么心狠绝情,难道您就没想过,若是等有一天,您没钱了,他们还能养着您?”

    老爷子不说话,他也不知道林菀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其实,我也不想对你们多说什么,咱们当初说好了,一年给您十两银子,至于他们,不在我们孝敬的名单里面,毕竟从前不是他们养活了我爹,而是老林家让他们不用挨饿,所以,我们大房除了对老爷子有孝敬的义务,他们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还请老爷子理解我们,拖家带口的也许老爷子喜欢,请恕我们无法苟同。”

    林菀说完,站起身对紫扇道:“咱们出去走走吧,爹娘,若是家里出啥事的话,就去找县老爷吧,对于继母虐待继子,相信这罪名应该是不轻的。”

    “我啥时候虐待老大了?你别胡说,你这个……”钱氏恼怒的冲着林菀的背影吼道。

    只是当林菀回头时,那笑眯眯的表情却让钱氏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然后就不自觉的将未说出口的话,自动的咽了下去。

    林菀微微点头,“这就对了,要小心祸从口出,我不像我爹娘,若是惹恼了我我会动手的,反正我还是个孩子,就算你们告到官府,县老爷也不会相信,我这个小丫头能打得过你们这么多人。”

    她很有耐心,有无穷的耐心,却也别忘记自己曾经被那群后来成名的霸王花给取的外号。

    魔鬼教官。

    那群丫头还真以为她不知道啊,不过是不和她们一般见识罢了。

    林菀出门去了一趟药铺买了一些珍珠粉,回来的时候,林老爷子一家已经离开了。

    林大山和姜梅花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爹,你给老爷子银子了?”林菀问道。

    “没有。”林大山呐呐的回答,语气有点失落。

    “以后咱们该给的一分不少,不该给的一个铜板也不可以扔出去,免得肉包子打狗。”林菀说完,就准备上楼。

    “他娘,咱这样做,是不是不好啊,毕竟……”

    “我知道你是啥意思,可是要是咱们现在给他们钱,以后他们会没完没了,那一大家子总不能靠着咱们过活,这样下去,老爷子会一辈子让他们粘着。老二媳妇不是个省心的,等以后那个老婆子不管事了,肯定是王氏当家的,等到那个时候,你瞧好吧,老爷子必定是落不得好,到时候咱们再把老爷子接过来。”姜梅花宽慰道。

    “嗯。”林大山点点头,在心里不断的琢磨着。

    回到自己房间,林菀在制作润肤露的时候,往里面添了一些珍珠粉,这东西具有美白的奇效,想着等送给姜梅花一瓶。

    她现在不过是个三十岁的妇人,看上去就好似四五十岁一般,明明在她的心里,三十岁也只是个大姑娘而已。

    就好比她,都三十二了,依旧没有结婚,虽然她大学的同学,后来荣升为高官,也曾经向她求过婚,可是哥们和男闺蜜,怎么能升级为老公,这对她是有点困难。

    这一日中午,林菀端着棋盘去了李老的房间,敲门进去后,李老搁下手里的书本,看着林菀手里的两罐黑白棋子,笑道:“菀儿丫头,怎么想起和老头子下棋了,你棋品好不好?”

    林菀走到他对面坐下,递给李老黑子,她执白子,抬手示意李老先落子。

    “棋品定是好的,没有耽误李爷爷看书吧?”

    “没事,这些书老头子都能倒背如流了,只是闲来无事,拿出来看看罢了。”

    “李老不是偶尔也帮人看病吗?听说镇上的药铺,想请李老去做店内大夫。”

    “嗯,不过在家里也可以,这里也没啥大病,那里的大夫都能看,老头子就不跟着去凑热闹了。”

    “李爷爷,您说林轩这年纪,可以吃人参吗?”林菀问道。

    她空间里有不少的顶级人参了,至今还一次都没有用过呢。

    “可以,只是最好是放在饭食里面,人参属寒,却是大补之物,可以熬汤偶尔服用,也可以炖菜,有病治病,没病强身。”李老解释道。

    林菀闻言,从袖口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后放到李老面前。

    “李爷爷,我想着既然您有这门好医术,咱们就发挥特长,不开药铺,咱们开个药膳馆,您看行不?”

    李老看这儿那棵人参,眼神顿时放亮,小心翼翼的拿起来,放到手心里打量着,不一会手掌都颤抖起来了。

    “三百年的人参,还真是少见。”

    林菀好奇的望着李老道:“李爷爷,您经营了几十年的药铺,我听说千年人参都有啊,这颗就算是三百年,也并不高啊?”

    “你这丫头就知之甚少了,千年人参少之又少,天下间能有三五株已经是得天独厚了,一般的人参也就是几十年到百年不等,参龄达到百年就已经与黄金无异,更何况是千年人参,那更是无价之宝,已经不是用黄金可以买到的了。老头子在京城的时候,听闻皇宫大内就有两株千年人参,具有起死回生之效,具体是不是真的,倒无从得知。菀儿丫头,你这人参哪里来的?”

    “我种的。”林菀笑眯眯的说道。

    李老当时就笑了。

    “你今年才多大啊,老头子虽然算不得火眼金睛,可是对于药材却也是能看的**不离十,这颗人参至少也有三百年,如何能种的出来。”

    林菀就知道李老不会相信,遂笑道:“在山里挖的,李爷爷,这颗人参,能吃多久啊?”

    “一家人偶尔吃一顿,半年也够了。”李老笑道。

    在山里挖的这个理由,他还是能接受的,不过看这人参参须干净,齐整,挖的这么完整,这个丫头倒是有些本事。

    “能吃这么久啊?”林菀吃了一惊,这人参剃光了须根,也就跟胡萝卜大小。

    “你以为这是萝卜啊,一次这么一小片,就够吃好久的,吃多了也不好。”李老说着,在这棵人参上比划了很薄的一片,“也可以整根炖汤,林轩却是吃不得,他年纪还太小。”

    “李爷爷是大夫,就听你的,等以后咱们去京城开一家药膳坊,专门给人调理身子,李爷爷到时候也有事情做。”

    “你这孩子,你这么能干,让你爹娘干啥啊?”李老缕着胡须笑呵呵的说道。

    “爹娘还有李爷爷就做想做的事情,我也不是逼着自己,而是觉得很好玩,虽然现在的银钱也够吃喝了,不过谁也不会嫌钱多,万一以后林轩出息了,家里有点银钱,他的腰板挺得也直一些,免得让那些纨绔子弟取笑他。”

    李老听闻,扭头看向窗外,许久之后才叹口气。

    “老头子那儿子也想菀儿这般孝顺懂事就好了。”

    林菀抿唇宽慰道:“李爷爷就别想太多了,孩子大了总归是要飞走的,不过等以后我相信您的儿子一定会幡然醒悟的,李爷爷是好人,舍弃您是他的糊涂。”

    “希望如此吧。”李老叹口气。

    “李爷爷,您已经落后我三个半子了。”林菀开口提醒道。

    “……就说你棋品不好,趁着和老头子说话,是不是多落了子啊?”

    “是的吧。”林菀捂着粉唇笑的可爱的很。

    九九重阳,登高远望。

    因为临山镇只是一座小镇,根本就没有什么好看的,而他们一家从来就没有走出过这座小镇,所以三天前晚上,林菀就和全家人商量着,坐着马车去府城逛逛。

    临山镇距离松海城,只有一天半的路程,所以初七中午,林菀一家人就关了铺子,坐上马车,往松海城去了。

    可能是第一次出远门,一家人的脸上都带着激动的神情,尤其是林轩,在车内更是缠着李老问这问那。

    林菀也很期待,毕竟差不多两年,一直呆在这个小地方,说实话,还真的是有点倦了。

    ------题外话------

    家里无线网,昨晚突然就那么断了,然后今天更新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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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卷066章 再遇花美男
    一行人到达松海城的时候,已经是初八黄昏了,几人先找了一家客栈下榻,然后来到对面的酒楼用晚饭。

    “听闻知府大人家的大公子十八日大婚,新娘子是京城罗家的二小姐,据说不止貌美倾城,而且文采斐然,丝毫不逊色于那些状元探花。”

    “罗家?是四品同知大人家的二小姐?”

    “正是,据闻罗家大少爷和玉家大公子是知己好友,这段姻缘也是天作之合。”

    “玉大公子文采武功当属上乘,确实是天作之合,玉小姐也快要及笄,不知会花落谁家。”

    “这个还是打住吧,肯定不会落到咱们家。”

    “哈哈哈,说的在理,在理。”

    姜梅花凑到林菀耳边小声道:“那位玉小姐该不会就是咱们上个月在镇上见到的那位吧?”

    “大概吧。”看那个女子的年纪,也有十四五岁,应该就是她了。

    “都说女子高嫁,男子低娶,那位知府家的公子,居然去了四品高官的女儿,想必也是琴瑟和鸣了。”姜梅花低喃道:“不知道我的菀姐儿以后会找个什么人家。”

    “娘想让我以后也嫁进官家?”林菀抿唇笑道。

    “是这样最好,至少不用受欺负。”姜梅花点点头。

    “哪里有不受欺负的,做官的上面还有更高的官,就算是宰相上面还有皇上呢,哪里能事事顺心啊。”

    “娘,大姐,我会用功读书的,以后一定会保护你们的。”林轩挥舞着小拳头,坚定的说道。

    “别只是嘴上说说,晚上回去再多看两篇文章,免得回去先生问起来,知道你只惦记着玩。”李老在旁边抿着小酒说道。

    林轩点点头,“放心吧,李爷爷,我会努力的。”

    “小家伙,光努力也不行,天下读书人那么多,想要考取功名,靠的可不仅仅是实力。”旁边一桌,一个衣着光鲜的公子哥,扭头看着林轩,笑道。

    “是啊,秦观兄这话在理。”他对面的男子笑着点点头,然后对林轩道:“小家伙,你今年几岁了?”

    “五岁。”林轩回答道。

    “刚启蒙?”看到这个小家伙落落大方,而且长得也很是粉嫩可爱,那一桌的三个男子很明显对林轩很感兴趣。

    “嗯。”

    “在哪个书院读书?鸿海还是松涛?”

    “我在临山镇的青松书院跟着廖先生学习。”

    “原来是下面小镇的。”锦衣男子扬起唇,“下面的毕竟比不上府城,想要学的精,涉猎广,还是来府城读书的好,那样高中的机会也多几分。”

    “大哥哥的意思是,京城比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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