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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药王-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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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往往都是这样,不怕就怕架,如果他脾气上来了,你比他脾气还大,那这事儿就好办,保不齐对方就怂了如果是一旦出来个劝架的赔不是的,那这事儿立马就大发了。
  当那刚才拍桌子的少爷闻言时便越发的怒不可遏,要不是对面还坐着人不准他这一脚就把人家桌子给踹翻了,当下三两步走过去不顾那女孩的求情,一伸手就把她拨开了,伸手就往老头儿肩膀上拿了过去。
  人家好歹也是四级云者。虽对付一个干巴瘦地老头子。他还不至于使出什么本事来。但就是一个壮小伙子这么使上力气地一巴掌下去。可也够一个老头儿受地。
  霍看得眼睛一眯。不知不觉地往前移动了两步。看似是要过去劝架地。其实却已经做好了救人地准备。但是这会子没成想。那老头儿竟是突然地伸腿向后踢了一下板凳。顿时那少爷地身子就失去了平衡。竟是不由自主地哎呦一声往前趴了下去。这当儿老头正好一转身站起来。竟是恰恰避开了那人地身子。
  老头儿地动作分明很慢。眼看着那人地身子就要趴到他身上。但是他就那么慢悠悠地一站一转身。那人地一个狗扑却愣是连他地一片衣角都没沾到。
  啪!摔了个实实在在。
  杯盘乱飞。汤水淋漓。
  所有人一齐傻了眼。尤其是那小姑娘。更是吃惊地捂住了嘴巴。先是一喜。然后又顿时忍不住担心起来。按照她地理解。老爷子这一下虽然不是“故意”地。但却是让这帮平日里就好斗勇耍狠地公子少爷们吃了瘪。他们怎肯轻易绕了老爷子。
  所以当下她赶紧过去要扶那先是摔在桌子上,然后又从桌子上摔到地上的少爷公子,不过老头儿却是笑着一摆手,制止了她。
  女孩瞪着漂亮的大眼睛,一脸的迷茫。
  那摔倒的少爷站起身来愈发怒不可遏,当下甚至忍不住运起了自己体内的云气,甚至想着这一巴掌拍死了也不错,但是就在他的巴掌高高扬起的时候,却不知怎地就瞥见了此时恍如石化一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几个同伴。
  然后,他不由自主的就停住了,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正好那个干巴瘦的老头儿也扭过头来,冲他微微一笑,那家伙顿时也石化住了。
  “甄……甄、甄……”
  老头儿不再看他,转首笑眯眯地对霍蒙道:“小兄弟,你很聪明啊,腿脚也够快的!”
  他正是当初在阳城街头给霍蒙和周小溪算卦,后来还五个铜钱卖了一段红绳给周小溪的那位算命先生!
  霍蒙一笑,“老爷子您也不慢呀,您回来几天了?”
  老头儿笑得云淡风轻,“七八天了吧!”
  那么多人都傻乎乎地看着两个人,却是压根儿就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也不明白这七八天是什么意义,更不知道这身份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怎么会认识,而且还能这样有来有去的笑着说话。
  但霍蒙闻言却是不由得心神一凛。
  七八天?自己和老孟这一路快马赶到曹都,也足足用了七天时间,普通人就算是骑着快马,走一趟阳城和曹都,也要十几天呢,他却只说已经回来了七八天了?
  难道他是当天去当天就回来了?
  这时那老头儿一边往外走一边对霍蒙道:“既然你到曹都来了,有时间的话到我那里去串个门吧……”他指指霍蒙身边的几个少爷公子,“他们都知道我住在哪里。”
  说完,老头儿晃晃悠悠的就往外走,竟是连理都不理那些少爷们,偏生刚才还怒气冲天的少爷们竟然连拦都不拦,只是傻乎乎地看着老头儿飘然而去。
  过了一会子,那刚才摔了个狗啃泥的少爷第一个回过神来,忍不住三两步走过来,眼睛直巴巴地看着霍蒙,问:“你认识甄仙人?”
  “他姓甄?仙人?”霍蒙眉头一蹙,不答反问。
  几个人闻言不由吃惊地面面相觑,“他都认识你,你居然还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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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蜕变之始 第十六章 地位'

  一脑门对霍蒙来历的猜测,几个人一起动身前往
  而且,随着鱼士刚因为实在无法忍受那种恐惧的感觉而在中途借口溜掉,在这帮曹都的暴发户公子哥儿们眼中,霍蒙这个乡下小子的身份来历愈发神秘。
  不过,因为有了那个甄仙人的一句话,对于霍蒙随同前往,众人再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红楼,是每个曹都人眼中的圣地,是每个外乡人眼中曹都的标志性建筑。
  一路行来可以看见,整个曹都都是一种东方古典式的建筑群落,不管是曹侯居所的红墙碧瓦,还是普通百姓的小小庭院,都是如此,而事实上,这不但是整个曹国境内所有建筑群的主题基调,也是包括了曹国、齐国等国家在内的大周天子治下北半部的整体基调。
  但是,就在曹都东部,却有一大片在曹国境内绝对不可能见到的碧绿草坪,它就像一张干干净净的巨大绿毯,铺在曹都的东门之内,草坪的中央耸立着一座高达五层的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绝对称得上巨大的红色建筑,让每一个从东门进入曹都的人,都可以第一眼就看见它,并且为这种从未见过的建筑样式和建筑高度所震惊。
  碧绿而宽广的草坪在地线上略有起伏,上面便连一根杂草也无,至少有十几个园丁在细心的坐着维护、修剪,浇灌等等工作,再配以他彪悍姓的巨大红色建筑,以至于让霍蒙这个在现代社会住了近二十年的人乍见之下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除去它的颜_因素之外,这似乎更应该是一座欧洲人所喜欢的度假别墅。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前后两世里,霍蒙对建筑都没有什么具体的研究,所以无法准确的说出这是哥特式建筑还是巴洛克建筑,或者这里面还有一点现代的东方味道,总之,如果对于一个在现在都市里呆惯了的人来说建筑或许毫不出奇,但是对于这个完全古典而封闭的云鼎大陆来说,它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力不是一般的大。
  霍突然有一种回到了上辈子的感觉。
  尽管在来曹都地路上。老孟已经不厌烦津津乐道地无数次说起过红楼在曹都地地位之高。但是真正来到这座名叫红楼地别墅前。被两个穿着一身铠甲地武士给拦下之后。霍蒙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老孟话中地含意。
  “除了红楼地徒和贵宾之外。即便是曹侯亲临。没有明辉先生地话。也一样会被拒之门外。”
  在这样一个君权至上地时代是怎样一种彪悍地地位。
  其中一人上前很是客气地向那两位武士打听了一下之后。就很谦卑地退了回来。“陈小姐还没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
  顺着笔直地从大门通往红楼正门地大道。霍蒙抬头看向那座现代化建筑。心里想。这里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座怪异地现代风格地建筑?
  无聊地等待中。开始有人想套霍蒙地底话地正是那个因为认识陈月华所以才带着大家到这里来地人。在路上。霍蒙听见大家叫他老胡。也有人喊他二哥。
  “你是阳城人,前段时间你们阳城的城主陈风笑被杀见了吗?”
  “在,亲眼目睹。”霍蒙微笑道。
  “真的是在大街上?那么肆无忌惮?那个小子真的只有十六岁?”剩下的几个公子听见这边的对话纷纷聚拢过来,问题层出不穷是都毫无疑问的表现出他们对一个小地方能出现一个十六岁的云师级别高手表示极大的质。
  霍蒙点点头,“是在大街上|肆无忌惮,那小子也确实只有十六岁。”
  虽然是时隔多日,这则新闻早就已经变成了旧闻,但是听不相干的人你耳传我耳,总不如听一个在现场亲身经历了的人讲述来得更加震撼和过瘾。
  那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小毛孩子杀死了一个云师级别高手的飙血故事!
  十六岁就拥有云师级别的实力,敢于公然单挑并击杀一名同为云师的城主,这简直就是每一个修炼者的放诞梦想,但是很遗憾,这种事情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是惟其如此,听霍蒙淡淡讲来,大家才听得更是热血沸腾。
  当然,过程不会是真实的过程,在霍蒙的口中,他自己要比当时面对陈风笑时还要狼狈多了,最后的击杀,也只是出于侥幸。毕竟在他看来,在曹都这么一个不知深浅的地方,没必须把自己渲染的太厉害,把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说对了,整个故事也就不至于走形了。
  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千古不移。而在此前,他已经吃了太多的亏。所以,除非是颇不得意,他宁肯让自己做一个毫不出奇的乡下人。
  但是就在这时侯,那位胡二少爷却砸吧砸吧嘴,突然问:“那个杀死陈风笑城主的家伙,叫什么来着?”
  陈风笑被杀的传说,虽然因为天一宗的人不愿意传出去损了自己的宗门形象,所以进行了极力的压制,而像鱼士刚鱼士则之类亲眼目睹过那件事的人更是早就收到了警告,但世上从来就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早就在曹都的修炼者们中间传开了,只不过那个十六岁少年的名字,却一直不曾有很明确的说法。
  霍蒙笑了笑正要说话,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众人转身一看,只见一匹朴素而不失庄重的青篷布小马车正缓缓驶来。
  那胡二少爷一见这马车,顿时丢下了刚才的话题,说了一声“这是陈小姐的马车”,然后便赶紧哈着腰迎了上去。
  骄傲和矜持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平民或许有用,对于一个世袭的贵族来说,更是秉身的重要武器,但是对于一个想要成为贵族却还没能成为贵族的人来说,却是一钱不值。
  在他们看来,对下要把自己装扮成威严的上位者,对上,还不如做一条狗来的实在。
  马蹄声中,那胡二少爷一边随着马车小跑一边低着头对着车厢说话,丝毫没有了此前的少爷模样,但是那带着一顶草帽的赶车人却连看都不看他,车厢里也没有一点声音传来。
  一众人等都恭敬地站在路旁低下脑袋,马车准确地在众人身前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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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逐渐找到一点感觉了,嗯,我也在期待自己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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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蜕变之始 妙不可言的爽!'

  有人知道,从十二月十一号本书上架那天开始,问题,也没有人知道我在这几天无比痛苦却偏偏又极其享受的柏拉图式思考中,我是怎样保持不断更的。
  我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我相信,随后你们会看到一本更精彩的《药王》,你们会知道,我获得了什么。
  为此,我付出了一本新书刚上架就几乎濒临断更的无耻状态,我付出了几乎接近退出本月新书月票榜争夺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
  在豁然而通的那一刻,相信我,我真的感觉自己摸到了缪斯女神那光洁润腻的修长小腿,感受到了醐灌顶茅塞顿开的畅快感。
  爽!
  妙不可言的爽!
  爽完之后,是歇斯底里的疲惫。这六天,我只睡了不到三十个小时。
  现在,请允许我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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