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地带-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娑ǎ;ね恋乇徽魇杖说暮戏ㄈㄒ妗K哉饧率撬痉ɡ砟钌弦桓鲋匾浠�
子墨点评:
如果要对2007 年的关键词进行一次盘点,那么《物权法》一定会是其中之一。《物权法》正式施行,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这首先带来了对城市拆迁问题的冲击,因为在拆迁的双方中,所谓“钉子户”终于有了一次和开发商平等对话的机会。
重庆的最牛“钉子户”事件最终以一种和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了问题。开发商按每月3 万元的标准,赔偿给吴苹夫妇30个月的营业损失费共计90 万元,另外把新房的安置地点放在了与九龙坡区相邻的一个区的步行街商场内,按照原有219 平方米的面积完整返还。事情虽然解决了,但留给媒体和网友的讨论却是热烈和持久的,有评论认为,这是一次对《物权法》生动而具体的教育,并将带动依法拆迁成为政府和开发商今后的行动准则。
强制拆迁(1)
拆迁,从政府规划到开发商利益,谁是赢家?拆迁,从评估、强拆到法律维权,谁付出代价?越建越高的写字楼,日益高档的住宅楼,城市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然而,在他们脚下,在那些地基之上,原来生活于此的老百姓,他们的命运也在变化。
1991 年6 月1 日,中国政府签发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0年以后,国务院对这部条例进行了新的修订。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的曹康泰表示,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不明晰,条件比较模糊,手续复杂,在实践中很难操作。新法除了提高了补偿标准和改变安置方式外,随之带来的还有一个新的社会现象:强制拆迁。
近几年来,在房地产开发、危旧房改造的名目下,一些城市居民的住房被强制拆迁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带来一些违法和上访事件,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王才亮律师作为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关注强制拆迁问题已经许多年了,被称为“中国的拆迁法专家”。
子 墨:您是怎么开始关注强制拆迁问题的?
王才亮:我关注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强制拆迁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在2002年、2003年就开始影响到老百姓的生存问题,引起了社会动荡。我作为研究拆迁的一个学者,又是职业律师,就把主要精力转移到这方面来了。
子 墨:拆迁怎么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和利益呢?
王才亮:2001年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把货币补偿摆到了优先位置,改变了上世纪90年代拆老百姓房子要把他们安置好,使他们不降低居住水平的原则。应该说,这个改变是有利于开发商的,有利于他们降低拆迁价格把老百姓迁走。因为如果货币补偿金额不足以让老百姓买到同等水平的房子,那么他们的权益当然受到侵害,因此有些拆王才亮律师强制拆迁143 迁户不愿意签合同,由此出现了“白道”和“黑道”两种强制拆迁。“白道”拆迁是政府组织或者法院组织的强制执行,“黑道”就是通过打砸抢、断水断电等暴力手段把老百姓赶走,现在这种情况有蔓延的趋势。
在王才亮关注的无数拆迁案件中,“嘉禾拆迁”是最具有典型性的地方政府参与拆迁的案件。2003年7 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为了建一个商贸城,县政府决定拆迁居民1100 多户。一个月以后,县委县政府推出“株连”政策,即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亲属属于拆迁户的工作,否则将暂停工作、停发工资。不久,当地出现了数条让人震惊的标语:“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此后,160人因无法做通拆迁亲属的工作而被株连,停发工资;3名拆迁户被非法逮捕。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介入后,这起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强制拆迁事件才被制止。
子 墨:强制拆迁的情况有多普遍?
王才亮:2004 年国务院处理“嘉禾事件”时,大多数地方政府采取了措施,严格限制强制拆迁,应该说是有所遏止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强制拆迁失控的地方比2004 年还过分,违法违规情况基本没有刹住。
子 墨:强制拆迁通常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
强制拆迁(2)
王才亮: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由房屋拆迁主管机关做出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搬迁期满之后,当事人仍然不走,就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执行,或经过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指定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但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大量情况不是这样的,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提出有关部门裁决的15 天搬迁时间不合法,要求法院先予执行。由于开发商有金钱运作的力量,有的法官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批准先予执行,急着帮开发商去弄钱,当然他自己也得了好处。现在有的地方拆一个房子法官拿多少钱是明码标价的。
据说有的法院帮开发商拆房子能拿1万元,法官个人能拿5万元钱。
子 墨:这是极个别现象还是相当普遍?
王才亮:是极个别的,但有蔓延的趋势。前一阵子有一个地方的区法院一年拆了3000多家。最高法院都吃惊了,还有这样的事?我们要求法院不介入强制拆迁呀!但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就是这样。有的地方一季度就拆了1000多户。虽说这种情况不是很普遍,但得不到制止的话,会蔓延开来。
子 墨:一般人是否很难想象拆迁背后真会有金钱交易或者迫于政府压力的交易?
王才亮: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处罚力度不够。比如湖南“嘉禾事件”,处分了5个县级干部,其中的县委书记还被重新起用了。按照中央规定,撤职干部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使用的。而对当时参与违法拆迁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统统没有处分。
“白道”违法违规地强制拆迁的事件时有发生。而“黑道”强制拆迁造成拆迁户死亡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已有数起。2006 年2 月5 日凌晨,拆迁公司雇佣的无业人员吕宏军带人对拒绝拆迁的北京62 岁张老太和她的儿子郭先生实行野蛮殴打。郭先生重伤,两天后张老太死亡。2006 年1 月24 日,家住北京某地危改工程拆迁区内的居民杜建平得知一户街坊被法院实施强制搬迁,于是站在警戒线外观望事情进展,却突然遭到6 人围攻,10 多天后不治身亡,负责拆迁的项目经理正是血案的策划人。
子 墨:“黑道”参与拆迁会是一种什么形式?
王才亮:利用“下三烂”的手段,比如你住楼上,楼下迁走了,他(黑道)就把楼梯锯掉,让你上不去下不来;或者你家卫生间是临街的,他就把卫生间窗户敲掉,或者把墙打一个大洞,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方便”,逼你走;还有直接动用黑社会势力进行人身伤害的事件。你告到法院,法院讲这是政府行为;告到政府,政府讲“我没有拆”;告拆迁公司,根本告不动。现在这种情况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普遍存在,只要拆迁就可能有黑社会势力介入。为什么?
强制拆迁145 黑社会介入拆迁的成本最低,拆迁不需要高智商。
子 墨:您所见到或者听到的最恶劣的拆迁手段是什么?
王才亮:最恶劣的手段是我在武汉遇到的。老百姓上班去了,家里病人住院去了,拆迁公司带着派出所和工程处的人,一家一户把老百姓房子拆掉。有的老百姓赶回来了,结果被黑社会的人打伤,打得住院。这案子到现在还没解决。公安只解决打伤的医药费问题,但是房子拆掉了怎么办?
子 墨:一分钱补偿都没有吗?
王才亮:有补偿,但是评估价格在当地买不到房子,所以老百姓不愿意领这个钱。
强制拆迁(3)
子 墨:强制拆迁之前没有通知居民吗?
王才亮:没有。这个案子的特点就是趁你不在家,趁你不知道的时候去拆。后来他们说曾在报上登过声明,说这些房子要作为无主房拆掉。谁去天天看报纸?登到小角落里也看不到。而且实际情况人家就住在房子里,他们居然指鹿为马说是无主房。那次一共拆了15 家,全部使用这种方法,太恐怖了。现在3年过去了,问题还没解决。
子 墨:有一种观点认为,拆迁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性问题。如果不用强制性手段拆迁,那么城市可能依旧破破烂烂的,这边一栋栋高楼大厦,旁边就是贫民窟。
王才亮:这个话我有不同看法。应该讲90 年代开始的城市拆迁是历史背景造成的。80年代末期那场风波之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停下了,工业经济受到削弱,政府决定通过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来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一定幅度的发展,这是有效的。但是,现在来看,尽管城市建了很多高楼,马路宽了,路灯亮了,但是社会财富并没有实际增加多少,因为你挖一个平方建两个平方,大量消费资源建设,成本太大。统计数字也显示,尽管房子增加了,高楼多起来了,但是许多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然存在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的问题。
达官营房屋估价单折迁后的景象达官营是北京无数个即将消失的地名之一。2004年至2006 年两年之中,这里拆掉了上个世纪50 年代建的许多低矮破旧的平房,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完工的住宅楼、办公楼。这些变化的背后同样有一群人遭遇了强制拆迁。
老伍是当年生活在达官营的一家拆迁户。他的儿子正在上大学,他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他说,拆迁合同他没签字,拆迁那天也没提前打招呼,突然就来了一帮人,“他们来的人多。当时就我一个人,我怎么说啊?这不就是一死吗?我也就这样到头儿了。工程占,国家占,我绝不反对。你是房地产,是为挣钱。”与老伍一样拒绝在拆迁合同上签字的另一个达官营住户说,拆迁补偿不合理,所以他们拒绝拆迁,“大不了我就上大街上住去,如果他非要强拆的话,杀只小鸡子还得挣一挣呢,我能让他们这么轻松就给拆了?”
子 墨:也有人认为那些拒绝搬迁的拆迁户是“钉子户”,他们没有考虑全局利益。
王才亮:什么是全局利益?全局利益怎么界定的?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也存在争论。因为现在没有界定什么是公共利益,所以大家就高举“公共利益”的旗号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许多拆迁问题很明确,开发商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全局利益。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也没有理由让一两个公民来强制拆迁147 被拆迁户要求补偿的标语挥锤拆迁承担公共利益的成本。《宪法》和《物权法》规定都很明确,即使是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也得给老百姓拆迁补偿,得保证他们的居住水平不能下降。我认为目前说什么为了城市建设要老百姓做出牺牲,这种论调根本站不住脚。
子 墨:也有人说这些不愿意搬迁的居民是漫天要价、不讲道理,存在这种情况吗?
王才亮:有些地方的确存在个别被拆迁人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