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小李飞刀)技术宅与忠犬 >

第3部分

(小李飞刀)技术宅与忠犬-第3部分

小说: (小李飞刀)技术宅与忠犬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弦想起来昨天下午,很多小孩子手里都拿着一串糖葫芦,吃得很开心。
  
  “我的我的!这明明是我的!”白少爷怒了,跳起来就要用爪子去抢,被白弦随手一巴掌甩到地上。
  幸好他的话语模式设定为只有白弦能够听懂,在阿飞那里只是“喵喵喵”而已。不然阿飞又要被吓一跳的。
  
  阿飞注视着白弦手里的糖葫芦,终于还是接了过去。
  白少爷一脸委屈两眼泪汪汪地惨兮兮地望着他,趴倒在墙边不再理人。
  
  良久,它才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它的面前居然放着一颗糖葫芦!
  白少爷感激地看了那个看上去弱不经风的孩子一眼,摇着尾巴开始继续啃。
  它想,这是个好孩子,若是以后他继续这样对它好的话,终有一天它会考虑把那些有颜色的书籍和影像资料分他一半的……
  
  白弦看着阿飞熟练地敲打着两块石头。
  火星落下,干草和狼粪被轻易地点燃。
  
  阿飞熟练地用棍棒穿起一只野兔,放在火上烤。
  
  这对于他 
 3、养成 。。。 
 
 
  来说是一种奢侈。因为他饿极了的时候总是生吃,兔血也可以用来解渴。如果生烤的话,他也很少很时间和精力去关注火候。
  然而这一次却是例外。
  
  白少爷从肚子里取出一堆的调味料,兴冲冲地洒在上面。
  
  白弦倒像一个等待开饭的孩子,眼睛发亮地盯着火上的烤兔子。她的鼻子里已经闻见香气,她从未尝试过这样的吃法。
  “真厉害……”她看着阿飞熟练地转动烤架,忍不住道。她其实是突然想起书上的知识来,人的祖先第一次从茹毛饮血发展到熟食阶段,进而不由得感叹人类的智慧来。
  
  阿飞颇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而后低下头去。
  他已习惯一个人在荒原中的生活,自给自足,不被人需要,不被人期待,活着只为自己,活着只为活着。
  突然被一个人这样由衷称赞和期待,他有些不知所措。
  
  可是他已经习惯隐藏自己的想法,如同荒原里孤独隐忍的狼一样。
  
  外焦里嫩,松脆可口。阿飞第一次发现,野兔肉原来如此美味。即便如此,他还是很少有时间去享受这种美味。
  这是白弦第一次吃到的烤兔子的味道。
  当然这也是兔族和吃兔子的其他动物的悲哀,因为这间接导致在那几个月里,草原上野兔的数量一直维持了一个低水平的状态。
  至于之后,因为阿飞不能天天抓兔子,所以白少爷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被迫肩负起了在它的私人空间里养兔子的任务。
  幸亏它已经偷偷搜集了阿飞烤兔子的数据,还对调料添加的多少多了调整,所以它准备偷偷地在自己的私人领地里烤兔子吃,坚决不给白弦一分一厘!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这文的开头似乎没什么值得留言的,板凳地毯不奢求,但是看第二章,连沙发都没有就太伤人心了有木有。我决定以后木有人杀花我就自己坐~
姐将要是有工作的人了,工作会很辛苦,泥们这样不给力,我会倦怠的啊沧桑远目(当然觉得没兴趣就……自由地吧)

PS今天因为面试和ppt制作,无法更新《叶娘子》,请见谅。




4

4、围猎 。。。 
 
 
  白弦送了阿飞一把剑,与其说是一把,不如说是一根,因为这看上去只是由一片铁片锻造成的,把手处绑了两根木块作为手柄。
  这也怪不得白弦,因为她本就不是冶剑造剑的行家;古代制剑大家,虽则有干将莫邪欧冶子等名人传世,但制剑的法子却并没有流传下来。白弦也只是按照自己印象中的样子,又问了阿飞的意见,然后在自己的机械工作室造了一把剑。
  剑的模样不好看,剑鞘也不好看。但这把剑的用材却绝对是再好不过了。白弦使用的是在联邦都以硬度和柔韧度见长的金铁矿。因为她觉得狼有锋利的牙齿,蛇有毒液和惊人的缠缚力,黑熊有庞大的身躯和巨大的掌力,所以阿飞也需要有自己的武器,自己的攻击特色。
  
  白弦和阿飞匍匐在荒原上已有两个时辰。
  落雪的荒原,连空气都要被冻住。草地已经不再碧绿或是苍黄,而是铺了一层雪,一层冰。草原上已没有任何有生命的迹象。
  草原的冬天,也是过去的几年里阿飞最难熬的时候。他曾经差点死去,因为他甚至没有一点力气去挖一点雪吃。雪已化成了冰。
  他拿舌头去舔那层不会融化的冰,舔到的是自己的血。
  
  那时候他才又发现,到了生命的最终,自己的血还能拯救自己一命。
  人,人的生命脆弱,却也是这样的顽强。如果你从未经历恶劣严酷的自然的考验,你绝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里隐藏着如此多的叫人惊叹的力量。
  
  白弦穿着特制的贴身盔甲,还带了副最简单的防风眼镜。
  阿飞只是穿了几件皮衣,那几张皮是他自己打下来的,积攒在白弦那儿。当时白弦正在翻阅有关这个时期的生活习惯的书籍,看着屋子里挂的皮,就自告奋勇地帮阿飞制作一件御寒衣物——其实她是刚刚制作了一台制衣机,据说这可以算是最早的缝纫机。
  
  阿飞并没有推却——他想推也推不掉。
  白弦是个认真的人,她明白他不愿受人恩惠,所以把自己做的事和阿飞帮她做的事都一笔笔都记在了一本账簿上。当然,字还是阿飞教她写的。
  其实当白弦发现阿飞比她更懂得如何使用毛笔时,她很气愤。可是练习了许久,她的字还是歪歪扭扭,她只能归结于基因的演化,得出40世纪的联邦人已不适合使用毛笔作为书写工具的结论。不过至少她还是有进步的,因为几个月里,她至少识得了很多繁体字,最末尾上写的“铁剑一把,皮衣一件——野生白菜种三颗”也比最开始的“沐浴洗衣——兔 
 4、围猎 。。。 
 
 
  皮一张”写得要好看多了。
  
  今天白弦是来见习打猎的。书上说这叫亲子游戏。阿飞没有亲人,作为他的养成人,白弦觉得自己有必要担负一些责任。至少她应该熟悉阿飞日常是如何打猎的,以及他的身体状况、速度、潜力。
  
  一只狐狸,浑身雪白,在雪原上奔跑。如果不是有着惊人的眼力和分辨力,大概谁都不会注意到这只狡猾的狐狸。
  为了等到这只狐狸,阿飞已在雪地里匍匐了两个时辰。
  白弦也是,她一向是个有耐心的人,况且她也并不冷。倒是白少爷最讨厌干这些事,所以在家里睡觉。白弦本来也不想带着它,因为白少爷的遥感能力虽然很好用,而且书上说了,要培养儿童自己动手的能力。
  
  阿飞的手在微微颤抖,他的肌肉也是,只有保持它们的温暖,他才不至于在唯一的一次攻击中失手。是的,他只有一次机会。
  
  那只狐狸似乎并未料到这边有人在等着捉它,仍似无知觉般奔跑过来。
  阿飞曾经遇到草原上最机警的野兔,在他等待几个时辰后自投罗网——因为他的忍耐和速度,已经超过了人类的范畴,甚至可以欺骗野兔,使它们以为他并不存在。
  
  但是狐狸呢?它虽不比野兔更警觉,却比野兔要狡猾多疑得多,它难道也会自投罗网?
  阿飞只有匍匐着,等到它跑近些……再跑近些……
  距离的缩短,才意味着把握的增大。
  
  然而正在阿飞准备一跃而起的时候,兽性的本能提醒了他,使他猛打了一个激灵。
  他看到了眼睛。
  无数双贪婪的、比率的眼睛。那是他熟悉的,属于狼的眼睛。
  那只狐狸已经从他的附近一掠而过,消失在雪原中。这只狐狸有着光洁的。一尘不染的毛皮,但比他想象中的要狡猾的多。它很可能在寻找食物的时候遇到了狼群,远远地准备逃走,途中发现了阿飞和白弦的藏身之地,便将狼群引到这里,好趁乱逃走。
  
  自然就是如此。
  你猎取食物,你的食物也猎取你。
  
  阿飞从未遇到过如此大规模的狼群。
  这是冬末的饥饿的狼群,在莽原中寻找吃食。这样多的狼汇聚在一起,它们已绝不会打败仗。
  
  它们循着食物的踪迹而来,也已找到了今晚的食物。
  
  “你快逃!”阿飞的声音里隐藏着焦急,他从未这样焦急。
  因为他自己明白 
 4、围猎 。。。 
 
 
  ,眼下他很难保证自己逃得过这场劫难,更何况他还带着一个人。
  在阿飞眼里,白弦是手无寸铁的人。
  
  “诶?”白弦没料到他会这样说,她虽已在荒原中生活许久,可是几乎从不离开她的房间和房间周围。生活在联邦世纪的她不知道自然还有这样酷烈的一面。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狼,但是见到的时候,她第一个想的,竟然是:好多狼皮……
  
  但饶是如此,随着狼群的推进,她也感受到了那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恐惧,这种陌生的恐惧不同于她之前所遇到的任何一种,这种恐惧里充满着自然的威慑力。
  而阿飞在她的身边,全身的肌肉紧绷,精神高度集中。
  他明明是一个孩子,但此刻却显得比白弦更加成熟。
  
  “自然……”白弦喃喃着。她觉得自己些许能够体会先民们的生活了,这种生活原始、危险、血腥,关乎生存和延续;只有在这种生活里,才能诞生血肉鲜活的人!
  不是钢琴,不是古筝,不是马头琴,不是青铜铙。这种生生刺到肉里的恐惧和血液里叫嚣的本能的反抗,是隆隆敲响在旷野的釁鼓!而生活在人工社会里的人,是永远也无法理解这种生活的!
  
  白弦已惊呆了,所以即使她听到阿飞的喊声,她也无法移动脚步。
  
  阿飞以为她是被吓到了。毕竟从她的生活习惯中,他已看出,虽然她很奇怪,但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她的床如云朵一般柔软,她的衣服料子也是精细,她吃的东西也精致细腻得很,甚至她的厨房会自己煮饭,还有个会自动放水的洗澡池。
  她是一个从不肯在衣食上亏待自己的人,却不讨他的厌。
  不知为何,他很喜欢,甚至是迷恋她的那种淡然悠闲的气质,让他信赖并安心。
  初次她出现在草原上,美丽而冷漠,他曾以为她是草原上的仙女。
  但她对他好,语声温和,如同他过世的母亲一般。她也从不欺骗他。
  
  他怕自己迷失在轻易得到的安全中,因而曾想要远离她,但她偶尔流露出的对一些常识的迷糊,又使他觉得亲切。
  她确实是他的仙女,所以他必须保护她。
  必须!
  
  “快逃!我支持不了多久的!”他狠狠地将她向外推,提起剑向狼群冲去。
  狼的眼睛碧绿,他的眼睛血红。
  他觉得这次也许他不能再活下去了,可是饶是如此,他也不能退却。
   
 4、围猎 。。。 
 
 
  r》  他挥舞着剑,刺瞎了一匹狼的眼睛,也划开了另一匹狼的身体。狼群似乎对他有些忌惮,但渐渐地它们摸清了他的攻击力,开始合力进攻。
  草原上没有动物能挡住一整个狼群的进攻。
  那些被剑刺伤的伤口都不致命,而其中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