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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随风而不去-第13部分

小说: 随风而不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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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五报纸也不看了,说:“我得赶快把李四叫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

  王五一把拉住了他:“你去了怎么说?”

  “怎么说?实话实说呀。”

  “李四会相信?他可是把这屋里翻遍都没找到的呀,况且,即使李四相信,领导会相信?领导会咋想?再说,李四可是报了案的。……你不想想,你这么去一说,倒霉的还不是你我?”

  王五听张三这么一分析,觉得有道理,就转回来了,问:“那你说咋办?”

  张三反问:“你说咋办?”

  王五说:“干脆悄悄的给李四算了。”

  张三说:“你呀你,你不想想,这样以来,他还真以为我俩做则心虚呢。”

  王五没注意了,就让张三想个办法,张三想了想说:“这样吧,干脆用这钱以我俩的名义请李四的客吧,你看行不?”

  王五当然一百个同意,马上就给李四留了一张便条,说是回来后到某某地方吃饭,今天他王五和张三请客算了。

  写完这条子,王五拿给张三看,张三说:“再加上‘不见不算’这句话吧。”写完这些,王五满意的拍拍手,和张三出门了。

  这时,李四还没回来。 。。

一拥而别
他们两个本来没有关系的。

  那时,他生活在一个名叫安康的小城市,在文化局里当一名小职员,波澜不惊的生活着,业余写点东西,是叫文学的那种东西,有小说散文什么的。就因为写东西,他便在本省本市有了一点小名气。她呢,在省会编刊物。起初是怎么联系的呢?两个人都记不起来了。好像是共同的一个熟人做了媒介,向彼此说过对方。她刚好也是搞刊物的,知道他,所以,先是她向他约稿,约稿信是手写的,字体歪歪扭扭,他随便的看了一眼,就扔在那儿了。虽然是一家流行杂志,稿费也开得高,但他也不想答理,主要原因还是他很少写风花雪月的东西,不合流行刊物的风格,还有就是他看不惯她的字,字如其人嘛,字都歪歪扭扭的,人可能也不过尔尔,他在心里想当然,然后就心生反感了。

  后来,她打来了电话,很好听的女声:方老师吗?我是李媛。

  李媛?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个柔得像水的女声是谁了。他已忘记李媛是谁了。

  她本来想逗他一下的,但她仿佛看到了他的尴尬,便只好自报家门。

  他“哦”了一声,不好意思的轻轻的笑了一下。

  她还是约稿。

  他自然委婉的推辞了。他觉得她找错了对象,他知道自己写不好小资情调风花雪月的稿子的。他其实也翻过她寄来的她编的杂志的,那全是些小资小调的情感类文章。他虽是作家,但情感并不丰富,经历也不丰富到足以写出这些文章,也许能编撰出来,但他不会去这样做。他写不出来。

  不知怎么想的,在她要挂电话的一瞬间,他说:也许以后有机会给你写稿。是安慰她吗?他不知道,也许他是怕她失望?为什么怕她失望呢?他不知道。

  后来,他调进了省城西安,在省作协专职创作。他买了房子,安了家。这之间发生了很多事,他自然也忘了那个叫李媛的女编辑。不过,城市就这么大,又都干的与文化沾边的事儿。他们还是偶然的相遇了,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来往了。她再也没有提约稿的事,他自然也没有提,没必要了嘛。 

  但偶然的相遇却不是在那些文化人聚会的场合,也不是与这有关的地方。而是……而是在电梯里。很偶然吧。不过一点都不奇怪,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的偶然组成的必然。他俩,回头看他俩的相遇,没有刻意过,却全是偶然的场面。

  第一次相遇很有戏剧性,是在电梯里。时间并不晚,进电梯时,她正好通话结束,挂电话时,她顺便看了一下时间,19点多一点。电梯开了,然后平稳地上升着。李媛打量四周,除了自己,电梯里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棕皮鞋,很简单。她抬头看了看男子,男子冲她微笑了一下,自然而然的微笑,眼镜后面的眼神安静而平淡。

  电梯停在了第十六层,陌生男子走了出去。

  但第三十层的指示灯也随之熄灭,任凭李媛如何去按它,都毫无反应。

  见他的背影即将在拐角处消失,她追了上去:先生,请问这里还有什么办法到三十楼去,电梯坏了。

  哦,只得爬上去了,他转过身来,长长的睫毛在眼镜下面闪动着,声音轻,但富有磁性和力量。

  这个声音李媛有些熟悉,她惊喜地问:你是方老师吧?

  你是?

  我是李媛啊,《女声》的编辑。没想到方先生这么年轻。

  哦,他一下子想起来了,想起这个柔柔的声音了。

  听说你调到西安来了。你……住这?

  是啊,要不…要不请你到我那坐一下?等电梯好?

  也好,只是麻烦您了。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她跟着他,进了他的家。

  他的家,显得有些杂乱,主要是书籍和报刊,随处都是。

  不好意思,他笑了笑,顺速的收拾了一下。

  你喝点什么?

  随便啦。喝茶吧?你肯定喜欢喝茶哟,安康产茶嘛。

  他又笑了笑,给她沏了一杯茶。他又找电话给物业打电话。物业那边回话说,已经派人在维修,很快就可以修好。

  嗯,谢谢,她说。猛然,她的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鼻子一酸,她的眼泪就禁不住落了下来。她想到了父亲,只有父亲对她这么好。她怕他看见,马上拿起茶,往嘴里喂。

  嘶,她被茶水狠狠的烫了一下,嘴里直吸气。茶水也吐了出来,衣襟和沙发上都是。

  他被吓了一跳,忙扯了一大把纸巾,想给她擦,又不敢,犹豫了一下,递给她一叠,问:没事吧?

  她尴尬的说:没事,没事。

  他见她要擦沙发,忙抢着用纸擦,说:我来,我来。

  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她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呵呵,你笑起来很好看,他抬起头来说。

  她觉得脸颊开始发烫,看他,正碰上他的眼睛。她慌了,说:方老师,你忙吧,我…我走了。说着,她仓皇的逃走了。

  她的心里有了他更多的地方。这之前,她向他约稿也好,打电话也好,她只是好奇他。她从他们共同的熟人中,知道了他,见很多人议论他,说到他。有说他作品的,也有说他人品的,当然也有说他当年为了爱情放弃一切到小城安康去故事,还有说他不值得,轻易放弃了自己所爱的女人,让她跟一个大款走了……。她编着风花雪月的故事,也做着橘黄色的梦。她好奇这个男人,所以找些借口而已。但他好像没什么劲儿似的,不温不火,轻易的把她拒于千里之外。她曾发过狠,不再理这个人了,忘掉这个人。但就是忘不掉他那磁性的男声。世界就是这么怪,你越是不想什么,它越是来什么。当她发誓生活中不再有这人时,这人的事却不停的传到她的耳朵中来,她从很多渠道知道他调到西安来了。而后,而后她竟然偶然的遇到他了。他竟然和她姨妈住一栋楼。

  透过四周的玻璃向外看去,天渐渐地暗了下来。游泳馆内的人群慢慢散去,李媛也准备收拾一下,去外边的更衣室冲一下热水澡,然后离开。

  浮出水时,她看见了他。虽然没戴眼镜,她肯定是他。他身体浸在浅水区里,脸面对着她。

  她想尽快逃离他的视线,就近找了一处水浅的地方,双手撑着池沿,一用力,准备翻身上岸。

  突然,觉得小腿一阵钻心的疼痛,竟然抽筋了,动弹不得。

  她站在水里,用手按着小腿,忍不住哭出了声。

  怎么了?他的磁性的声音。

  腿抽筋了,她不由自主的回答。

  他也不管她愿不愿意,抱起她,将她送上岸,安置在躺椅上。然后,急匆匆地去取了浴巾给她披上。

  还疼不疼呀?要不要去医院?他一脸的焦急,帮她揉着小腿。

  不用了,一会就会好的。谢谢你!

  是不是经常会抽筋?那样的话,要少下水呀,会有危险的呀。

  我知道了,谢谢你。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我送你回家吧。

  她无法拒绝,也不想拒绝。

  当她冲完澡出来,看见他正坐在门口等她。月色正倾泻在他的身上,白晃晃的一片。

  门口的服务生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先生,您的女朋友可真漂亮呀。

  那一刻,他竟然腼腆的笑了笑,也许是尴尬?他尴尬什么啊,她想。她朝他点点头,向外走,他紧跟在她后面。

  前面就有车站,正好有车,她说:谢谢你,再见!

  他停下脚步,站在月光里看她上车。月光将他的肤色映得更加白皙。看着他,她的心头涌上一股莫名的滋味。

  迟疑了片刻,她走回他的身边,轻轻地亲了一下他的脸颊,柔声说:你也回吧。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长发,嗯了一声。

  公交等得不耐烦了,摁了一声喇叭。她顿时觉得心慌意乱,急忙向后退,一个踉跄差点跌倒。树叶的倒影,在她脚边婆娑,嘘嘘的声响牵动着她的心。

  自此以后,她和他开始约会。谁主动的?他?她?没印象了。但今晚是她打电话给他的:方,有事吗?没事晚上去泡吧。

  她感觉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听到他“嗯”了一声,她的心不由自主的快乐起来了。

  酒吧是她选的,叫“夜深沉”。 幽蓝色的烛光摇曳着,在空中跳舞。流浪的歌手,弹着吉他,以含糊不清的声音吟唱着。

  媛媛,你喜欢这些地方?他问她

  不知道,但大把的时间总得打发吧。你呢?她反问他。

  我?和你不一样啊,年龄大了,没感觉了。他奄奄地说。

  听他这样说话,她知道他当时接电话为何犹豫了,她用长勺搅动着手中的鸡尾酒,笑着说:你才多大啊,就老了?你不过三十出头,比我大两三岁而已。

  嗯,有道理,不过,最关键的还是和谁一起看了,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凝视着她。

  她打量着他,可能是由于喝了酒的原因,他的眼睛中多了一种叫激情的东西,热热烈列地。方,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她说这话时,已经感觉到自己面红耳赤,心跳加快。

  他没有说话,轻轻的拥抱了她一下。

  而后,两个人的交往就逐渐进入了高潮。这是必然的结果。但让她不理解的是,他总是不温不火的。你说他没有激情?不是的,你说他不爱她?好像也不是。但他就是处处克制着,也从不主动。连吻她,他都不主动。这哪是什么谈恋爱呀。

  也许有心里障碍?李媛总是在想这个问题。

  比如说,自上次偶然的撞进他的家以后,她很少去他家。不是她不想去,而是,他从没有给她机会。即使去了,他也总有借口不在家里呆。有N次,她都故意留在他的家里不走,可最终还是让他哄走了。

  还有上次,她得知他生病回老家休养了。他的老家在秦岭南边的一个县上,她听他说过的。她很生气自己不知道,担心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清早,她就坐上了去他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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