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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十里红莲艳酒-第10部分

小说: 十里红莲艳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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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敢在奉天客栈里当冒牌的人,定比真货还可怕。

想来不过多少天,这次的消息会轰动全武林。

现在也明白了,原来白琼隐不是在戏弄我。当初姬康等人确实在我的隔壁。姬康的刺绣是三尾的狐狸,而白琼隐告诉我,在我跳下楼前,我隔壁有六尾的火狐。也就是说,天山某观的老大在我隔壁。

不过,他们全部离开是在那个六尾的到了以后。我看到凌空剑的时候,那个六尾的人发现了我的存在。

姬康并没发现我。换言之,他的武功应该不及我。

但山外青山楼外楼。

单是六尾的人就可以轻易躲过我,九尾的,简直不敢想象。

不管怎么说,还有两天就是英雄大会。答案到时必能揭晓。

晚上,雪芝和花遗剑先回了房,我和司徒雪天来到了沈水边。

奉天的夜,月上浮云,十顷波平。

“若真如你所说,这些人聚集在一起的理由是因为想报复莲,很难保证他们以后会让天山更厉害的人帮忙。照这么看来,天山的实力实在是很可怕。我担心以后会出什么岔子。”

“宇凰哥,其实我担心的不是他们找上面帮忙……”

“而是——”我明显感到背后一凉,“天山根本就是一个为了灭掉重莲而建立的门派?”

司徒雪天点点头。

“现在该怎么办?”

司徒雪天不语。

“我要不要先回去?还是说,让花大哥帮忙?”

“不要急。你就算回去也无济于事。不如想想办法,尽量找到白琼隐,替他治疗。”

“治不好的。”一个声音自身后响起。

我和司徒雪天一起回头。

月下的白琼隐竟有妖物般的邪气。

“为什么?”我道。

“你们莲宫主没有病。”

“他都这样了,还算没病?”

“他除了失去武功以外,浑身上下,毫毛都没少一根,哪里算有病?就因为他的表现和常人不一样,所以有病?那我看你性格变态疯疯癫癫,你也是病人?或者说,死人失去了呼吸,也和常人不同,那算不算病人呀?”

白琼隐伶牙俐齿我早就知道。我还一直觉得他的性格颇有趣,想和他交个朋友。但此时听到他说的话,我除了越来越烦躁以外,再没一丝好感。

“你不能治就不要在这里说风凉话,走开!”

“哟,还凶得很。都说陷入情网的人最愚蠢,你呢,就是被重莲迷得也快成了疯子。真正该提防什么人都不知道。这会儿看到你我也没心情逛了,你慢慢玩吧,林二少。”

一通废话。除了那个林二少。

他怎么会知道这个名字?

白琼隐刚一走,司徒雪天便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想要报复莲宫主的,还不止这几个?”

“不知道。”

“如果真有这么多人,还是带着他逃跑吧。”

“天下只有那么大,重莲杀的人又那么多。倘若他失去武功的消息传开,逃有用么?”

我认识重莲的时候,他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男子,自制能力外加足不出户,必能让他收敛不少。那个时候,最疯狂的时段已经过去,我都几乎无法忍受他的残忍。

三年前,重莲灭掉了红缎园,玉镖门,紫棠山庄,所有我所去过的地方,甚至包括我成长的故土,乱葬村。

玉镖门的应门主侥幸逃过这一劫,重立门派,反倒得到不少江湖人士的支持。

重火宫因此更加臭名远扬。

其实有的时候静下心来想过,我究竟是用什么力量,来接受重莲所做的事?对于这样的人,不如早日离去。

可是,每次看到他坐在床头呆呆喊着凰儿的模样,总是会觉得,一切道义与责任似乎都没有他重要。

在没有和我确立关系之前,重莲曾经跟我闲聊说过一句话:如果你爱上哪个人,一定要把每一天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

当时我还笑他,说他这么个大男人居然说这么酸的话。

现在再想总算明白,没有丢过东西的人,永远不会了解失去的感觉。

重莲十二岁开始杀人,十五岁杀了爹,二十三岁杀了娘,十多年,一直没有停过。花遗剑说过,杀人的感觉很绝望。无论那个人是好是坏。

我问重莲是什么感觉。

他说,没感觉。

我们聊天,他第一次用那样冷酷的口吻回答我的话。

我想他早已麻木了。以致于他当初想杀雪芝时,似乎也没有任何犹豫与悲伤。

他杀了多少人,恐怕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所以等他疯掉以后,我觉得这样对他未必不好。起码,在失去神智的梦境中,他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知道一旦他恢复了,他的幸福就会转移到我的身上。

最辛苦的活法,便是清醒地活着。

所以,希望他恢复只是一种盼头,理智点说,他一直这样是最好。我可以替他管理重火宫,照顾女儿,陪着他,时间应该会走得很快。

人生来来回回,如何过都是一个结果。平淡一些,真实一些,再完美不过。

但现实往往不遂人愿。

重火宫里的人不信赖我,如此一个傲气凛然的大派竟在走下坡路。无数人早已把仇恨记在心里,等的就是这一天。

墙倒众人推。

重莲落入那些人手中会是什么下场,我简直无法想象。

江湖中有句老话,血债血偿。

是否终要应验?

重莲现在还维持着十九岁时的美丽容貌。有多少人甚至到了三十岁,生命都才刚刚才开始,而他二十七岁。只有二十七。却似一朵提前绽开的花,过早地体验了人世悲欢。眨眼,就这么完了。 


 
十八

英雄大会名副其实,受到武林中的英雄或自认为是英雄的人推崇。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行业也因此崛起。酒楼,赌馆,青楼,兵器馆,钱庄,当铺,等等。

但由于大会三年一度,实在是磨了不少人的耐心。于是,很多以赚钱为本的人便联合了习武之人开展类似的活动:绿林大会,南山大集,横槊堂,武风节,七德比武……数不胜数。不过其中大部分是以商业为主,原不及英雄大会官方。

因此,近些年来英雄大会声势越发壮大。

刚一出客栈往外看,满城都是人头。叫卖声源源不绝,卖什么的都有。不过这里的东西,就跟旅游景点的纪念品一样,价超所值。

前两天,花遗剑去报了名。

前一天,司徒雪天还打趣说要我也参加。我说让你天下无敌的宇凰哥上场,怕一个不小心,把你花大哥打败,那他的面子可就挂不住。

花遗剑一向寡言。但这回他不仅没有反应,连擦剑都擦了一个晚上。

花遗剑爱剑如爱妻。

当一个男人会不断爱抚自己妻子的时候,往往他与她之间,总有一个人将面临极大危险。

少阴时节。

沈水楼南,凤凰阁北。

英雄大会。

初期比赛皆为一柱香为时限。到时如果双方不分出胜负,均作淘汰处理。所以上场的人从不敢疏忽。

有的人搂剑像搂孩子似的,左顾右盼。通常这种人上场撑不过三分之一柱香。

有的人面无表情,谁也不看,但有些许紧张。这类人稍好。

有的人面带微笑,甚至还拿出小扇一柄,逍遥自在。这类人多数胸有成竹,但一旦输了,便是一败涂地。

不过,会叽叽喳喳闹得开锅的人,一定不是参加比武的。

例如说,飞龙赌场的人。

这群人站在人群后面,咋呼得整片会场的人都听得到。

“来来来,押注押注!十两十两!现在是南客庐史纤雨对青鲨帮铁逍!盘口七比十二啊!”

“我押铁逍!”

“我押史纤雨!”

“大哥,你傻呀,这一场明显就是史纤雨赢,怎么好重男轻女呢?撤回撤回!”

“都不是什么好门派,我才不押!”

我被吵得耳朵发疼,果真是事不关己无足轻重。

当然,也有不参加比武却很安静的人。

例如离擂台最近,却总是躲在轿子帘子里的人。当然那些人往往不是权威级别的门派,那些门派的人,例如武当丹元道长,峨嵋慈忍师太,少林释玄方丈。

金秋的太阳毒老虎,除了丹元道长年纪比较轻,也为难另两位老人家了。名门正派就是这点不好,就算有福享,也不能当着别人的面享。

我瞅着那大红缎子也挺刺眼,转身对司徒雪天道:“你看这一场谁赢?”

“铁逍。”

“我猜史纤雨。”

“一定是铁逍。那姑娘年纪小,从未上过擂台,没有什么经验的。”

“我还是觉得她会赢。不信去押注。”

“宇凰哥这把年纪了,怎的还如此盛气凌人?”司徒雪天一脸笑意,“下注便下注。反正输十两,对你来说也没什么。”

我牵着雪芝的手,跟他一起到露天赌场摊前,丢了十两在史纤雨那边。

司徒雪天撑开扇子,银两唰唰倒下,颇是轻佻:“司徒某人虽然不会武功,但从小随父参加英雄大会次数不少,看也该看出点什么。史纤雨那丫头长得挺好看,倘或她真打败铁逍,我今晚什么都不干,就光追求她。”

结果话刚说完,挨了雪芝一巴掌。

司徒雪天捂着白生生的脸,有些惊讶。

重雪芝从我怀中掏出十两银子,砰地砸到史纤雨的摊子上,十足的霸王架势。

半柱香过后,胜负分晓。我将十五两银子放入怀中,又扔了十五两给雪芝。

司徒雪天半边脸还立着红红的五指山,目瞪口呆的模样甚是可爱。

雪芝将银子拿在手里抛了几下,最后扔了一两给他:“赏你的!”

司徒雪天看看她,再看看我:“宇凰哥,这是怎么回事?”

“在重莲身边待过的人你也敢轻视?”

“少来,莲宫主极少跟你提及武学的事。这一点我还是知道的。”

我一脸高深莫测的笑。

其实很简单。

刚去查过南客庐的档,史纤雨是那缺右眼派下的第一个人。这一会儿少林的重量级人物都在场,他来英雄大会,无非是想向他们炫一下什么的。倘或输了,他老脸往哪里挂?

两个时辰后,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只可救苦,不可救赌。我、重雪芝、司徒雪天根本就是赌武赌起了瘾。

不过,十赌九输的是雪天,稳吃押注的是我和雪芝。

这小子是赌钱赢不了,赌气要赢一把,有的时候明明知道我下注的那方必胜,他还跟我反着干。难得雪芝跟我站在同一条战线,且比赛越到后面赌注越高,咱们父女俩三个月的生活费暂时不愁了。

花遗剑坐在老远的地方,等待着重量级别的挑战,看也不看我们一眼。

何为大侠作风?这便是了。

“林宇凰,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出老千?”司徒雪天公子哥的形象终于坍塌,扯着我的袖子道。

我弹弹他的手,继续装神秘:“司徒公子,怎么这把年纪了,还如此盛气凌人?”

司徒雪天正欲说话,身后忽然有人大声道:

“哈哈哈,天山的人来了,重头戏来了!这会儿谁都没谱儿。这个押着才好玩。什么叫赌?这才叫真正的赌!”

人们开始鼓掌。

天山?

所有人一起回头。

天山的队伍很庞大,但却配上凄清的笛曲。

《来仪》。

这支曲子原本是一位琴师与爱妻游江南时兴起所作,是双人笛曲。所谓来仪,意为凤凰来舞,颇有容仪,以此指代凤凰,同释义为瑞应。

江湖有传言说,后来采莲峰薛红买下它,觉得曲风温软甜蜜,欲送给心仪之人在七夕夜作礼物。而那一夜,那个男子喝得不省人事,口中念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薛红伤心过度,便在情人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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