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35岁以前要活学活用的62个经济学通识-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元。挨宰、花了冤枉钱、甚至被忽悠了的现象,在我们身边可能每天都会遇到,各种说法都有。如果一款3G手机,全国统一定价,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但是,现实吗?如果真的可以实现,诺基亚就不会发生“窜货门”了。
但现实中总会有头脑清醒、聪明的人存在,如犹太人,他们不愿意买房子,而情愿租房子住。但是他们并不傻,而是通过金融机构投资、收息、放贷,让世界上的地产商借他们的钱盖房子,让许许多多的“投资人”借他们的钱买房子,然后可以“高价”租给他们住。从他们的财富的数字增长速度与房子增值速度比较,同时,什么金融杠杆的原理,风险与套现的法则等等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从小就知道“龟兔竞跑”的你,大概可以找到答案了吧!
还有这些年,中国大地产商拼命竞拍,高价买土地,自然有他们的难言之隐和深谋远虑的原因(国家政策让他们付开发保证金少了,同时可以理直气壮地向银行多借款了,公司资金周转、社会形象好了),实际上“打肿脸”的他们是不是在玩“围魏救赵”游戏?说一句,你高高兴兴地买了商场里的打折、甩卖的商品,最后,笑得最开心的是谁?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什么事情“不在疯狂中死亡,就在疯狂中消失……”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这是大家都知晓的道理。就拿我们生活中的车辆险来说,它的内容很多,主要有盗窃险、车身险、座位险等。但是,保险公司有规定,如果一年内车主出险有3次以上,保险公司不会拒绝车主参保,但是其中“不计免赔”的险种该车主就不能参加了,而且缴的比例要比普通的车主高。作为保险公司,当然要有赢利,不然怎么生存下去。但是作为车主,确实要好好查找原因,一年出险多次,到底是自身的原因,还是车子的问题。毕竟每一次出险,车主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用户买保险,买的就是个平安。保险公司也得从长远从大局着眼,如果总是做稳赚不赔的生意,有点小亏就推卸责任,那么一家企业的公信度和美誉度也会遭到质疑,终究也是做不长远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信息的不对称—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2)
“买的没有卖的精”,都是因为卖的人心中有底,而买的人心中无数。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卖的人与买的人永远是一对矛盾体。众所周知,如今在利益的驱使下,消费市场早已不是一片净土,消费者一不小心,也许就会陷入商家精心设计好的陷阱。市场上常见的陷阱一般有如下几种:
1.“打折”陷阱 时下,大到大型商场,小到私人个体摊贩,商品价格打折成“风”。有些商场有的商品确实是打折了,让出部分利益给消费者。但有的商家以打折为名,行原价甚至高价出售之实。某服装老板,从南方购回一批新款女装,开始标价180元一套,无人问津。个体老板心生一计,在180后边加个零,再折5折反而出手了。你说消费者冤不冤?
2.“跳楼”陷阱 这类陷阱多半是个体商贩设的,他们喜欢对某件物品标出“跳楼”价,乍看像是把价压得不能再低了,其实溢价不少。只要消费者买了,商贩“上楼”偷着乐还来不及,哪有“跳楼”的事儿。
3.“奖券”陷阱 现在有的商家,为了鼓励消费者多买他的东西,推出在他这个商场或专柜买到一定数额的物品,给消费者小得“可怜”比例的奖券。其实,消费者要想占商家这点“便宜”,还得要买物品。买物品小于奖券的数额,商家不补奖券钱;大于奖券数额的,消费者还得再多掏钱,结果还是商家上算。
4.“清仓”陷阱 只要我们稍微留意就可发现这样一种情况:某闹市在年初就贴出“清仓”大甩卖的广告。小喇叭“里边的物品10元钱一件,随便挑随便捡”震天响。令人纳闷的是,到了年底这家门市还在“甩卖”,“仓”总也“清”不完。
5.“搭车”陷阱 不少商家有言在先,买上千或上万元的物品,指定“免费”送一或几件小物品。殊不知,这些小物品都是质量不过关的残次品,一旦坏了,商家不保修。商家说了,这是我们送的产品,不管“三包”,消费者还能说什么呢?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6.“过季”陷阱 大自然四季交替,有些商家也趁季节交替之机,玩起了并不“过季”的花招。秋天卖夏季的服装,夏天卖冬季的皮装。看起来消费者能买到“过季”的服装,可能占点小“便宜”,其实商家早已把积压的成本金“过继”给消费者了。
7.“奖物”陷阱 某商场国庆节前夕,推出买一条甲鱼奖一只乌鸡。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一条甲鱼比平时多卖将近30元,而一只乌鸡也就是20元左右。原来乌鸡的钱出在“甲鱼”身上。
8.“装修”陷阱 有的商场装修,半年前就打出广告,“商场装修在即,所有物品三折起”,吸引了广大消费者,销售额成倍地增长,有时超过平时的三到四倍。商家的“猫腻”在于,商场装修在即的广告打出去以后并不急于装修,而是过了三四个月才装修,装修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月。其实装修时间的销售额早就出来了,只是消费者还蒙在鼓里罢了。
再如,很多人掏钱买高价水是冲着健康去的,这也正中了商家的“奸计”,他们大打纯天然、健康牌正是投消费者所好,价格虽高,功能却不敢恭维。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目前市面上的水,从价格方面来看相差甚远,但是它们的功能差异几乎微乎其微。也就是说,一瓶100元的水与一瓶1元的水在功能上没什么差别。这也正应验了一句俗话: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 最好的txt下载网
折扣的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
所谓从众心理就是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品的选择时,不是以自己的主观目标为依据,而是为消费的风气、时代的潮流所左右,以求与社会达到同步的一种心理状态。常常表现为对高档消费品或时装的消费,与同事与邻居攀比,进行并不急需的或负债消费;而对一些廉价商品的消费,却经不住销售者的折扣诱惑,随大众进行不必要的消费。
在运动商品商店,在小山般的运动鞋、服装以及像球棒、球拍、球杆等运动器件中,你可以找到家用健身器械部门。因为此类运动商店所售出的货品大都是户外运动设备,所以其销售人员的专业健身器械的知识是微乎其微。其产品质量也无法与专营店的产品相媲美。大众商场的零售商们在“促销”期间,非常乐意让那些销路不畅的产品在惊人的折扣诱惑下,迅速从商场地板上搬走。购买健身器械的最佳时期是春季(在新年购物狂潮减弱之后)和夏季(许多家庭在度假或因为户外活动的增加而降低了购物需求)。你应当穿运动装逛商场以便随时试用健身器械。
在商场大幅打折的时候,一些人喜欢兴奋地血拼,对一些廉价商品的消费,经不住销售者的折扣诱惑,随大众进行不必要的消费,而发现自己尽买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有些人却能用最低价格买得自己心仪的物品。
折扣的诱惑是很深的。但并不是人人都会被这种折扣所诱惑,有些人懂得精打细算,知道怎样充分利用这种折扣。
我的大学同学莉莉有一个匪夷所思的习惯:她会根据当季的流行趋势,列出一张清单,把货品按需求的急缓分为H、M、L三个级别。莉莉的解释是:“面对商场的低价诱惑,没有事先准备,正常人都会屈服。要冷静,先买最需要的;需要但不是马上要用的,就留在年末打折力度最大的时候再一起买入;可买可不买的,那就等到有余钱时纯属改善生活。绝不因为看上去便宜就随便往清单上加东西,不需要的东西买回去等于浪费了钱。商场促销是因为有抛货的需求,‘买多少送多少券’相当于把货品打包出售,面对低价诱惑,消费者能坚持只买自己需要的,不买商家准备打包卖给我的就是对自己权益的最大保护了。”
除了冷静,莉莉还特勤于算数。“每次节假日商场打折之前,我都会根据商场的打折广告,把清单上的货品做排列组合,看看哪些拼在一起最便宜。还可以上网搜搜‘黄牛’行情,经常会有7到8折的‘黄牛’券。要是买一送一型促销,就马上叫上朋友一起上商场拼货。”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认清价格歧视—越是贵的越好卖(1)
“价格歧视”是一种常见的定价现象。同一商品在不同地点、不同的时间定价可以明显不同。由于销售背景的差异,使消费者情愿或非情愿地接受歧视,购买商品。比如,同样的一瓶可乐,在街头、公园、饭店的售价可以各不相同。
当我们在面对贵的商品时,有时候也愿意出高价来购买。因为,“名牌”产品除了具有与一般产品同样的使用价值以外,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精神上的满足,所以消费者在“名牌”商品面前,愿意多花钱。虽然,贵的东西不见得就好。
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如果同类商品质量相同,消费者总是认为“名牌”产品质量可靠,愿意多花些钱买“名牌”产品。所以,我们对“价格歧视”不可将其视为一种贬义的歧视性行为。实际上,在运用价格歧视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形成了一种双赢局面。在日常生活中,有利于消费者的价格歧视行为不胜枚举,因此不能单纯地把价格歧视行为视为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而加以禁止。
比如说出一本书,如果你是商家,将书定价50元,只有热心者才会购买,而定价20元,你可以把它卖给大量偶尔使用它们的顾客,但是却会失去以高价出售这种产品的收益。如何选择则取决于每一种类型顾客的数量。如果你能够算计好,可以先出豪华本,以50元卖出几千册,再出简装本,以20元卖出几千册,那当然最好不过了。向每一位顾客收取其刚好愿意支付的价格,在经济学上称之为“完全价格歧视”。
商人卖房子如此,卖汽车也是这样。现在汽车商推出一种新车,往往是先出豪华型、大排量,瞄准对品牌热诚度高的一部分消费者,而等到竞争对手新车型上市时再推出标准版,先赚高利润,最后再一网打尽……
商人追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若企业家们都不讲究企业的效率和收益,那么他们所投出的钱大部分亏损且对社会是不利的事情,不仅不能为国家纳税,还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虽然任志强为富人建房的话让我们听起来不舒服,但不同的声音却往往能够让人们理性地认识到问题所在。何况贫富区别也不是因为任志强先生这样说了才有的,任志强至少算是一个有勇气之人,只要他合法经营,合法赚取利润,合法纳税,而且纳的税多,就应该算是为社会作了贡献。
对价格歧视可以从它的更深一层的含义加以理解,它可以理解为是卖方垄断厂商向不同的市场或不同的消费者以不同的价格提供产品,存在有两种情况:(1)市场歧视。指垄断厂商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割市场以不同的价格提供产品,条件是这两个市场之间不能有倒卖行为,否则不同市场的价格会趋于一致。(2)完全歧视。指垄断厂商把市场细分到这样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