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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妻子是什么-第10部分

小说: 妻子是什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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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的女性们也对结婚礼服充满了兴趣。  如果女人们在她们的结婚礼服上得花上几千美元的话,北美地区的婚纱的评价价格是800美元。但是无论一个女人在她的结婚礼服上到底花费了多少钱,那都不过是一块布,是一件花哨的裙子,一件样式夸张的服装而已。但她往往会付出比她购买为其他场合准备的衣服要多的多的花费。  为了购买一件衣服而如此不理性是新娘“梦”在一个侧面的表现,这在对《维拉·王在婚礼上》的介绍中也很清楚:“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一件结婚礼服所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一件衣服。它同时也是一个梦的化身,也许这个梦她从孩提时候就有了。在一个充满了快乐的梦想里面,新郎代表着完美和人生中的种种可能性。然而,在一个女人缔结婚约的那一刻,所有的热情和激情都凝聚在她的婚纱中了。接下来将会是与疯狂有关的一些发问。”  “疯狂”,与现实并无联系,真正困扰着新娘的并不仅仅限于婚纱。而是进一步扩展到如何才能坚持现代婚礼之下的“传统”神话。正如维拉·王在1998年对《纽约时报》所说的那样,年轻的女性名人,是年轻女性的榜样,她们想要“传统的”婚礼:“我本来以为她们会愿意要一个好莱坞风格的婚礼,更刺激、现代和风格自由,但她们最后选择的婚礼却是最传统的。”  传统这一概念被注意到可以追溯到1987年。这一年玛莎·斯图尔特开始出版《婚礼》(Weddings),这是一本印刷精美的页码多达370页的杂志,致力于为中产阶级塑造奢华婚礼的模式,既表达个性又注重体现社会地位。《婚礼》中共编选了超过四十多场婚礼,每一场都有与众不同的主题,反映出新娘和新郎的兴趣和独特品位——一场是在德克萨斯的牧场举行,另外一场是在中央公园,还有一场是在游艇上。斯图尔特把婚礼变成了奢侈华丽的聚会,在这场聚会中这对夫妇顺便发个誓约,说他们将永远彼此忠贞。《纽约时报书评》(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评论《婚礼》为“一本价值五十美元,五磅重的婚礼赞美诗……是一个婚礼窥视狂的美梦。”这本书成了一个出版现象。。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二部分白色梦幻(7)
在这本书的导言中,斯图尔特在个性与一个编造出的传统的概念中拉扯出了联系,给了混乱的注意力和花费一个似乎正确的理由:“婚礼是美国人生活中的梦和现实的微观世界。”她这样说,“一年之中还有什么其他的事能让整个家庭的人都关心着?还有什么事情花销比花在教育上的还要多?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一个不负责任的浪子变成一个细心体贴的传统主义者?还有什么能让梦想变成现实?”  问题是带着修辞色彩的。那种认为一个过分奢华的婚礼比王权和财富更具传统性的想法无疑是站不住脚的。出现在《婚礼》一书封底上的是斯图尔特在1960年结婚当天拍的照片,从那上面我们可以看到三十年前普通夫妻所举行的所谓传统的婚礼更真实的面目。照片上斯图尔特穿着一件样式简单的白色礼服,这件衣服是她妈妈的手艺。她戴着一个小面纱,一串珍珠项链,一个帽子。这本书对她的丈夫安迪(Andy)表达的敬意多少有点过分。  对传统的呼应是一个商业上的妙举,因为它其实含义模糊,有很多等待填充之处。在80年代后期,当《婚礼》一书出版的时候,对婚礼并没有明确的描述,进一步说,就是对婚姻也没有很清晰的描述。斯图尔特所提出的传统的概念和对“所有现实的悬置”一起变成了婚礼产业的秘方。在这个背景之下,传统与对旧有文化的继承甚至与历史都没什么关系;这种所谓的传统是一种人为制造出来的时髦观念,其用处在于提供一种似乎很稳固的幻觉,填平因为缺失了过去而形成的鸿沟。  广告商认为这种传统的观念应该被现代新娘所欣然接受,所以他们不停地对这个群体施加刺激。比方说一则沃特福德(Waterford)的水晶广告,画面上是一个年轻的女性身着随意的衣衫,站在镜子面前脸上蒙着一块面纱模仿着新娘,她看着自己镜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旁边的广告词这样说道:“成为一个传统的新娘大概并不是你想做的,但是买一件水晶器皿将会成为你快乐生活的一部分,难道不是吗?”这个广告把新娘当成了一个做游戏的人,通过非常不理智地花大价钱去购买很少用到的水晶器皿来获得“快乐”。  有一些传统习俗已经被现代女性所疏远,比如由父亲交给丈夫或者发誓服从她们的丈夫,这些女性们花钱去购买“传统”,不过是因为她们认为这是婚礼上所必不可缺少的一种因素。传统变成了一种时髦容器。它既可以是指那些很表面化的举动,比如穿白色的结婚礼服什么的,又诱使那些平日里对宗教不怎么在意的人们坚持让自己的婚礼履行种种宗教仪式。根据《现代新娘》的统计,87%的夫妇是按照宗教典礼结的婚,但是另外有研究结果证实,仅仅有38%的美国人每周参加宗教仪式。  婚礼产业把传统发展成了一个时尚,也使得其他一些传统仪式被人们所接受,重新复苏起来。这其中的许多仪式,比如一个男子恳求他未来新娘的父亲把女儿的手交到他的手里,现在成了一个很迷人的景象,这不过是一种倒退,一种姿态,有时候在婚礼上这样做的时候,这对夫妇甚至已经有了共同的财产和孩子。  传统受到赞美只是因为它是传统,因为这是一种潮流,甚至很少有人来想一想隐藏在其后的深层涵义。我们目睹了90年代后期女性纷纷采用丈夫姓氏的“潮流”。“越来越多的新娘在采用她们丈夫的姓氏的时候说‘我愿意’”,这是发表在1996年的《新娘》杂志上的宣言。“姓氏改变又一次来临”,《环球邮报》在1998年这样鼓吹。当那些政治家的妻子们比如说切丽·布什·布莱尔(Cherie Booth Blair)还保留着未出嫁时的姓氏的时候,女性们采用她们丈夫的姓氏成为了新闻标题的产生源头实在是有点古怪。有一个事实必须被注意到,那就是在北美地区没有针对姓氏更改进行的登记,所以在这个领域要真正形成潮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这其中的轨迹非常难以描绘,其根据往往是一些见闻。1994年发表在《美国人口统计》(American Demographic)上的一份研究结果表明,90%的美国女性采用了她们丈夫的姓(其余的,有5%的把自己的姓和丈夫的姓用连字符连接起来,2%的保留了她们婚前的名字,大约3%的做出别的选择,比如在专业领域用她们婚前的姓氏,而私下里则用婚后的姓氏,或者是保留婚前的名字作为第二个名字)。根据《新娘》杂志1996年在6000名读者中展开的调查,有87%将要成为妻子的人计划采用丈夫的姓氏——这个数字在1992年是14%。“相对年轻的女性更容易采用她们丈夫的姓氏,”《新娘》的编辑米莉·布拉特恩(Millie Bratten)解释说,“她们有各种说法,从‘这是一个传统’到‘这是他继承下来的一部分,我也想成为这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研究表明,女性的社会地位越高,收入越高,她采用丈夫姓氏的可能就越低。在1980年到2001年之间进行的一项研究,是以《纽约时报》上的结婚公告、哈佛大学的女毕业生的记录和马萨诸赛州的出生记录作为依据,试图从中推断出“标准”数据,这项研究表明在1980年有不到10%的女性保留着她们自己的名字,当说到姓氏信息时,在1985年有一个“快速上升”,达到了20%。到2001年,35%的女人说她们将保留她们自己的名字。但是三十几岁的大学毕业的女性中保留自己姓名的比率在1990到2000年之间从27%降到了19%。甚至是在那些35岁到39岁的那些有着稳固的事业基础的女性中,这个比率也是呈急剧下降的状态。通常我们会把这个群体视为“看守人”。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二部分白色梦幻(8)
克劳蒂亚·戈尔丁(Claudia Goldin)是哈佛大学经济系的教授,同时她也是这项研究的主持者,她认为采用丈夫姓氏的潮流代表了向传统的回归。然而,如果一个人真想转向传统的话,这个人就应该意识到在封建时代人们婚后采用的家族姓氏是那个更有社会地位的家族的姓氏,不管这个姓氏是男方的还是女方的。但是到了19世纪,人们开始认为一个女人应该跟着她丈夫姓,以和随着婚姻的缔结财产发生的转移保持一致。1879年,当女权主义者露丝·斯通(Lucy Stone)对马萨诸赛州法庭说根本就没有一条法律要求她改变她的姓氏,这时候法庭才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规定女性如何对待婚姻的法律规则被社会上的责难所代替,在这种责难里,一个女人在婚后是否改变姓氏是公众判断这个女人的一种方式,通过这件事人们似乎可以看出她是否承担起了对婚姻的承诺。21世纪,许多采用了丈夫姓氏的女人们认为自己是女性主义者。她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采用另外一个姓氏比一直沿用她们一生下来就用的姓氏更显示了她们是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行事。还有些女人认为这件事情和她们愿意用什么牌子的化妆品一样,算不了什么大事。她们不过是愿意采用丈夫的姓氏而已。我曾经听到一个女人宣称采用丈夫的姓氏令她获得了更为“平等的社会地位”,因为现在她和她丈夫在分享一个姓氏。  被大力鼓吹的“姓氏改变”复兴是婚姻脆弱的另外一个表征,说明女人对于婚姻来说所具有的功能不过是提供一个压舱物而已。朱迪丝·牛顿(Judith Newton)是加尼福里亚大学的教授,解释说年轻女性们渴望通过这种命名法来获得一个稳固的地位:“我明白那些二十几岁的年轻姑娘们内心所怀有的愿望,她们不愿意像她们的父母那样离婚。她们比重视个性更重视联系。”  大多数改变姓氏的女性这样做都是因为出于自愿,不是因为她们的丈夫要求她们这样做。劳丽·斯科伍堡(Laurie Scheuble)是宾夕法尼亚州大学的教授,曾经和她的丈夫大卫·约翰逊(David Johnson)一起对姓氏现象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在妻子的姓名和婚姻幸福与否之间并不存在什么联系。劳丽说,女人们做出更改姓氏的决定是因为“以前是那样做的”。  《环球邮报》在讲到女性改变姓氏这一潮流时曾经援引过一个女人的说法,这个女人认为改变姓氏主要是出于对家庭完整性的重视:“我们想让人们把我们看成是一对夫妇,一个家庭,这是一种比较容易的做法。那种女性是一种所属物的争论并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因为这不是我们对待彼此的方式。”即使如此,这个女人也承认如果她有一个稳固的事业基础,她将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但是如果目标是创建一种一元化的家庭模式,为什么不采用妻子的姓氏?做出这种选择的人是如此稀少,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自然就成了头条新闻。1998年,纽约的律师大卫·索斯肯(David Soskin)与布兰德·斯黛琳斯(Brande Stellins)结婚,《纽约时报》的结婚公告非常醒目:“索斯肯先生将采用斯黛琳斯女士的姓氏”。新郎说他的朋友们说他简直是疯了。  那些创建一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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