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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红叶芳菲心-第3部分

小说: 红叶芳菲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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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开始接触论坛的时候,看到论坛上的公告,一个ID一天最多在同一版面贴四贴,同一篇文也只能贴二三个版面,贴多了的算刷屏是要被封ID的。那时候还不是很了解,心想这不是纯粹多此一举,会有人吃饱了一天贴这么多干嘛呀!事实上,这样的人还真不少,帖子多的积分多经验值高,这些经验值在论坛中板砖时可以作为论资排辈的有力证据,当然有人以一帖多发为乐了。和这些灌水为乐的比起来,网上的作家们新作一出来,也到处贴,可谓天女散文花,亦或是广种薄收,被选稿的编辑看中也是意外之喜。

  万变不离其中,逛的论坛越多,越觉得世界真是小呀,这么多的网站这么多的写手,总能找到相同的ID和他们的文,看得人累,就像一道大餐,吃多了腻人的很,不过难为了这做楼主的,到处贴大约也是费力不少。一个人用同一个ID时间长了大约也会被同化,渐渐合二为一,形成了特色,让人一看文就知道是某位的大作,偶尔他或她换个马甲还是一样发现认得出来。

  2004…10…27

蓝色栀子花
栀子花开,于是就有了一些提着小竹篮卖花的婆婆们蹲在路旁,把采摘来的鲜花扎成一小束,用花香换取一些零用钱。可喜的是来来往往忙于生计之时,还是有这么多的人们欣赏它们,所以,老人们竟有很多的顾客。平日遇到在街上摆小摊的,城管马上会来把他们赶走,而对这些卖花的人竟然十分宽宥。有利可图,卖花的人自然变得多起来,有的提了一篮子外还用塑料蛇皮袋另外装满了备用。 

  栀子花是喜水喜阴的植物,多被爱花的人种植在屋后的一汪池水之畔,远望未开的栀子花和它翠绿的叶子很难分得清楚,所以当你忽然嗅到它的花香时会惊叹于花已开满树。它们一朵朵盛开在枝头,是那样的馨香,又是那样的洁白。 

  虽然知道再美的花也要凋零的道理,这是一个自然规律,但是花败满地的情景,也还是让人伤怀。网上有一位女子给她的文集取名叫《蓝色栀子花》,那时我没听过刘若英的《后来》,仅从这个名字上我感到了她如花般淡雅的浪漫的情怀。回想我见过的栀子花都是白色的,在花谢的时候,会变成衰败的淡黄色,如何在她这儿成了蓝色呢?我的好奇心让我点开了她的文集,在她的娓娓述说中我知道了原来这是她曾经的一个错觉,她手捧一束这美丽清香的花闭上眼睛仔细地品味,当她从沉醉中睁开眼的时候,有花瓣悄然落在了蓝色的裙衫上,花香朦胧中她想,这不就是蓝色栀子花吗? 

  时光在流逝,她很少再来发表她的心情文字,不知道在忙碌什么事情,曾经别致的文集少了主人的打理显得更加清幽。渐渐地,那个网站我已是不常去逛了,而此时我想到了《蓝色栀子花》这个美丽的文集名字,是因为现在栀子花又开了。 。 想看书来

记忆中的身影
“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红星闪闪亮,照我去战斗。”每当听到歌唱家李双江这只曲子的时候,我就会回忆起电影《闪闪的红星》中的场景,在1934年,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开始转移,潘冬子的父亲随部队离开家乡时留给冬子一枚红星,还乡团重归后,冬子的妈妈被活活烧死牺牲,冬子在与还乡团斗争中渐渐成人,影片中在竹排与青山互作参照物的流动美景中,少年潘冬子走上了革命的道路。他终于穿上了梦中的红军军装。 

  《闪闪的红星》是当之无愧的艺术精品,特别是祝新运饰演的潘冬子形象机智勇敢。我第一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还是在童年时代,重要的是这部影片给我带来的是母女相处温馨的时刻,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轻易忘记了。 

  那时候父母两地分居由于母亲妹妹们都还在老家生活,不在城里,母亲只是在农闲时来看看我和父亲。只有父亲相伴的日子是艰难的,有时父亲要出差,十来岁的我就只能自己动手洗衣做饭,我是多么的羡慕那些父母都在身边的孩子。记得那天放学后回家,父亲在屋外走廊上遇见了我,笑着对我说:“你妈妈来了!我买菜去改善改善生活。”我快步进屋一看,果然是母亲端坐在窗前,傍晚的阳光透过林梢照在她的身上。我扑在母亲怀中尽情撒娇,享受着久违的母爱,看着母亲年轻的脸和挽着的黑发,我突然想到要问一个问题;说:“妈妈,您今年多大年纪了呀?”母亲笑了:“孩子,我28岁了”。 

  晚上,父亲对我俩说:“可巧,今天发了两张票,我们去看看电影。” 城区只有一座电影院,离家约十分钟的路程,我们去看的这部电影就是《闪闪的红星》,看完电影,我们仨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回味着潘冬子的胜利;快乐地哼哼着这支男声的歌,昏暗的路灯照着我们亲密的身影,一会儿拉长,一会儿缩短。

  2003…3…23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感悟音乐之声
地籁;那孔穴里发出的声音,是大自然的声音。你听,风儿吹动树梢,小虫在低鸣,一根柳条也可以制成牧童的短笛。丛林、山岗、甚至深深的海底,都有不息的声音。 

  人籁;童稚对母亲的呼唤,无任何雕饰、纯真,是人世间最美的声音,任何铁石心肠都不免被熔化。故土难离,乡音难忘。走千里,走万里,远方的游子听到来自故土的熟悉乡音,从心头由然而生怀念,只恨不能插翅飞回到亲人身边。因而,虽然陌生但见到你格外亲切。 

  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一段音乐,有节奏、韵律,能动人情感,内心掀起波澜。 

  沉醉在抒缓悠扬的音乐里,温暖、安静没有一丝烦恼,似月光下的湖面,小舟泛过。 

  聆听激昂铿锵的乐章,催人奋进,仿佛跃身奔腾的骏马或置身急流中的航船,不屈服,向着希望的前方冲击。 

  还有倾听低沉的音乐时,飘飘渺渺,随着琴弦的拨动,无声的诉说,倾诉对故人的思念。在流动的音符里畅游,穿越时空,对曾经的往事默默怀想。 

  文学作品经过了音乐的诠释,更加发人深省: 

  伯牙、子期的故事,高山流水、知音难得; 

  梁祝双双化蝶而去的绝恋; 

  还有不堪受辱的黄河咆啸… … 

  而音乐,不管多么美妙的文字都无法尽诉其跳跃的内涵,它是音乐家的杰作,更具表达力,它是流动的建筑,给人们带来思考的空间,更能接近人们的心灵。让我们喜爱音乐吧!

杯中美酒
酒啊,记载了人生的几度磨难几许欢乐,人们的悲欢离合都离不开酒。酒让我们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面对满桌佳肴,亲朋良友少了酒能尽兴吗?贩夫走卒、文人墨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喝法,有不同的感受。

  不是吗?酒的文化可谓源远流长,我所知道的就有很多呀!水浒传里武松喝了三碗不过岗成了打虎英雄,西游记里齐天大圣吃了仙桃喝了仙酒吞了仙丹大闹天宫,三国里刘关张喝血酒桃园三结义,红楼梦里刘姥姥进大观园醉后笑料不断而太太小姐们喝酒吟诗行酒令等等。酒壮英雄胆,酒逢知己千杯少,舒心的酒啊千杯不醉!何以解优,唯有杜康。同时落魄者也能在酒中找到安慰,你看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也离不开,更有孔乙己为了喝杯温酒、吃几颗茴香豆,窃书被打折了腿。总之,对于酒的历史不胜枚举。

  我在外吃饭时是不喝酒的,只喝可乐饮料,同桌男士也不强求。在家里就不用装淑女了,可以喝酒。总觉得白酒无色,但喝一口一股辣味呛人,让人不由得皱起眉头,龇牙咧嘴。白酒虽然闻起来香,可喝醉了后容易失态,它天生应是男人们喝的嘛。醉汉,臭味熏人,丑态百出,人人都是退避三舍。

  感谢酒和人一样还有这么多不同的种类,比如,葡萄酒的瓶子很漂亮,酒味却不像葡萄那样酸甜可口,加点可乐喝味道便好极了,有好事的健康顾问说这样一来喝不科学,有害。

  有一年,流行喝孝感产珍珠米酒,甜甜的,只能算饮料,老少皆宜,那时每当节日临近成箱的往家搬,它是那种玻璃瓶装的,喝了后留下一堆空瓶子不能回收,扔掉可惜便洗净了当茶杯用,不能倒开水,一沾开水就炸裂,流一地水。后来假冒货多了,也就不买不喝了。

  相比之下,啤酒的优点逐渐显露,成了首选。它是麦牙发酵做的,起开瓶盖,倒入一只透明的杯子,立时泛起乳白色的泡沫,轻轻一抿快溢出杯口的酒液,有点刺口、带点麦香,泡沫退却,显出澄明微黄的颜色,特别诱人。因为喜欢,常常三两口便喝完一杯。后来喜欢一饮而尽,不过分秒,浑身燥热,直觉热血涌上脸庞,特别刺激。

  自斟自饮一般只喝一杯,我想自己到底能喝多少呢,这么好喝,一瓶应该是没问题的。当又是全家聚会时,想到做到,连饮啤酒三杯,一会儿一瓶就解决了。只觉得腿肚发软,双臂无力,两眼都开始发红了,特别是耳朵嗡嗡直叫,太阳穴突突直跳,头疼啊,记得多年前差一点煤气中毒时就是这种感觉。经过这次后,好几次都不敢喝了,家人问起来,怎么样,来一杯吧?我实话实说:你们喝吧,我戒了,怕头疼,还怕成啤酒肚。

  杯中酒,喝酒的朋友,在你欢庆的时候,选好自己的酒,斟上一杯,只喝一杯,贪杯喝醉了可没人管哦。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给伯父拜年
今天是2 月4日,正是农历的立春节,一过立春,就意味着冬季结束,进入了春天。天气逐渐回暖,广阔大地将呈现一片万物复苏的景象,在这春的节日里,我看到院子里的梅花开了,还有室内摆放的淡紫色的瑞香,洁白的水仙,火红的仙客来和风梨,有了这些美丽的花儿;我知道,百花争艳的春天将要来临了。 

  一早;我们去很远的家乡;给年迈的伯父拜年。下了车,便要与泥土亲密接触了,因为除夕下的那场小雨夹雪,路上还有泥泞。我走在堤埂上,脚下踩着软软的泥土,两眼四处搜寻着早春风景,堤旁的油菜地还未开花,仍是碧绿一片,那些野花也没有踪影,只有枯黄的野草,但抬头看着蓝天白云,不由得就想要高声歌唱。伯父家就在不远处,下坡了,我走在最前面,张开双臂奋力奔跑一番,惊动了远处枯树上栖息的一群雀鸟,张惶地飞向更远处的树;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伯父家到了,大哥大姐带着他们的孩子们前来迎接我们,其中也有去年新添的伯父的小重孙,现在刚刚七十天,是个小女孩子,穿着一身鲜艳的小红袄,躺在她妈妈怀里睡得香香的,我忍不住接过来抱一抱可爱的她。向伯父问好的时候,我看到太阳下的他眯起了左眼,毕竟是岁月不饶人,与年轻小辈的成长相比,伯父伯母真得是老了。 

  在伯父家我们吃了真正的农家饭,菜是丰盛的,应我们的要求,伯母特意炒了个豌豆尖,在满桌的鱼肉之中,这个菜清香中透着淡淡的苦味,是现在的时令菜,很符合大家的口味。伯父家的饭却不好吃,是普通的大米做的,米质差,吃了几小口,我们竟觉得难以下咽。我的家乡儿是湖区,是鱼米之乡,伯父伯母以种田为生,却没有好米吃,我知道这也不是奇怪的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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