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爱恨倾城小团圆 >

第27部分

爱恨倾城小团圆-第27部分

小说: 爱恨倾城小团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青晚年极为凄凉。她原住在市区瑞金路,环境简陋,要与邻居共用厨房、卫生间,且经常受邻居欺负。无奈之下,便与郊区一户人家调换了住房,以求安宁。
  在漫长的岁月中,她与已离婚的小女儿李崇美和小外孙三代人,住在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里,相依为命。
  晚年的苏青身患多种疾病,基本断绝了与外界的往来,唯与王伊蔚老大姐抗战前《女生》杂志主编。有所过从。她在致老友的最后一封信中说:
  成天卧床,什么也吃不下,改请中医,出诊上门每次收费一元,不能报销,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么人也不通知。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时期也不远了。
  人到此时,方知生之艰难。若回想起当年对冰心的无情挖苦与调侃,怕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
  1982年12月7日,苏青去世。终年69岁。病危时,她很想再看一看《结婚十年》,但家中没有这本书。
  苏青死后两年,上海市公安局作出了《关于冯和仪案的复查决定》,称:“经复查,冯和仪的历史属一般政治历史问题,解放后且已向政府作过交代。据此,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将冯逮捕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并恢复名誉。”
  上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张爱玲的被“发现”,苏青也被挖掘出来,《结婚十年》等旧作大量印行。可惜这轰轰烈烈的热闹,她是看不到了。
  ——无须多说。以苏青的命运作参照,张爱玲遵照母亲的劝告去了香港,是没有错的。
  在当时,张爱玲并没有燃眉的危机,且已有夏衍这样强硬的庇护者,出走,只是出于一种远见。
  “惘惘的威胁”,是张爱玲内心深处永远的结。
  ——她解不开。也许是一生也解不开。
  所以,只有告别上海。
  

和胡适一道凝望赫贞江(1)
张爱玲这一别,是彻底告别了中国文化的土壤,要在异国的大地扎下她精神的根了。
  如此的风险,她怎么就敢去尝试?她内心究竟有何等深重的创伤,才迫使她如此决绝?
  难道是她把倔强的母亲当成了榜样?
  ——命运已坏到不能再坏,再来一次破坏性的大挪移,也许就会好起来?
  那艘传奇式的“克利夫兰总统号”,是应该写进中国现代史的。在那激荡变幻的岁月里,它不知把多少中国名人运往了美国;同样,也不知把多少中国名人运回了祖国。
  船是在旧金山入境的,审核张爱玲身份文件的海关人员,是一个矮小的日裔青年。张爱玲的身高,本是英制的五尺六寸半,结果他写成了六尺六寸半。
  爱玲感到好笑,这真是一个“弗洛伊德式的错”。她想原因是——“我瘦,看着特别高”,而那日本人生得太矮,自卑的情结导致了笔误。
  如果换算成公制,张爱玲也就是一米六八多一点,而日裔小伙子给她写成了将近一米九九!
  这真是错得令人恐怖!张爱玲直到晚年还记得这趣事。
  这支小小的插曲,难道是个兆头吗?——美国看不清楚她,她也看不清楚美国。
  入境之后,张爱玲在旧金山稍事停留,就乘火车直奔纽约。在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她——是炎樱!
  炎樱此时已移居美国,在纽约做房地产生意。她性格开朗,适应力强,到哪里都不愁有碗饭吃。
  纽约,这是资本主义文明的集大成所在,摩天大楼如林而立,摩登气息迫人而来。“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咒语式的诗句,不知写出了多少人的悲欢。
  在纽约,拂面不冷是香风。
  但张爱玲似乎对这香风无动于衷,她欢喜的,就是能见到炎樱了。一开始,爱玲就住在炎樱的家里,她们还是手挽手地去逛街、吃东西,一如当年在香港、在上海。
  她还想见一个人,那就是胡适。
  1949年4月,胡适脱离政坛,从上海也是乘“克利夫兰总统号”到了美国,开始了他寞落的闲居生涯,闭门谢客,一心考证《水经注》。第二年,夫人江冬秀也来到纽约。
  50年代初的那些时日,台湾海峡两岸都容不得他。他所主张的杜威式的自由主义,在台湾不受蒋氏父子的待见;在大陆,他的思想体系更是被批得体无完肤。
  这位早年的“五四”新文化领军人物、抗战时期的驻美大使,现在只能蛰居在纽约东城81街的一幢小公寓中。
  胡适晚年没有多少钱,日子过得清苦,以至请不起佣人,自己学会了做家务。他常对晚辈友人感叹:“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
  虽然他荣膺了几十个美国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读过书的,但在美国谋职也很困难;直到1950年5月,胡适才在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谋得一个管理员职务,两年后卸任。
  张爱玲在给他寄《秧歌》时,曾同时给他写过一封短柬;胡适认认真真地回了一封长信,对《秧歌》做了细致的品评。信中说:“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胡适在信中还向她索书,张爱玲就马上寄了《传奇》、《流言》和《赤地之恋》去。 txt小说上传分享

和胡适一道凝望赫贞江(2)
当年11月,刚到纽约一个星期,她就迫不及待拉着炎樱一块儿去见胡适。
  纽约东城81街上,有一排白色的“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的公寓房子。胡适的居所就在这里——104号。
  那是个星期日的下午,在太阳底下晒着,爱玲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人还在香港。
  上了楼,她看着室内陈设也眼熟得很,就是那种中国味道十足的堂屋,一律的漆木红亮桌椅、古香古色的纹图花瓶……枝枝节节的,全都能引起故国之思。
  胡适先生穿着长袍。他的太太江冬秀在一旁,说话还带着点安徽口音。爱玲的家里有不少女佣是安徽人,因此她听着更觉亲切。
  在张爱玲眼中,江冬秀“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
  爱玲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又想起以前读过的有关文章里说,他们夫妇俩是旧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看来说得不错。
  胡适夫妇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炎樱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中国话已不大娴熟了。
  爱玲喝着主人泡着的绿茶,还没进门就有的那种时空交叠感,现在越发地浓了。
  眼前的这位尊长,以前从未谋面,但是丝丝缕缕的渊源,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以前看过的《胡适文存》,是放置在父亲窗下的书桌上的,与一些不入流的书并列着。
  还有《海上花》,记忆里似乎是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才去买来的。《醒世姻缘》则是爱玲破例向父亲要了4块钱去买的。
  最可称奇的,是姑姑和爱玲的母亲居然和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
  抗战结束后,有一次各报上都登出胡适回国的照片。爱玲记不得那是下飞机还是下船了,只记得胡适先生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
  姑姑看见,笑了:“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时,胡适对局势还抱有很高的期望,保持着他宣称的那股“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的劲儿。
  现在,胡适先生年届64岁,堪堪就要步入桑榆向晚的境地,而他当年亲手放出“魔瓶”的力量,则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他恐怕早已意态萧然了。
  初次拜访之后,爱玲后来又去看过胡适一次。这次她注意到:在胡适的书房里,整个一面墙上是一溜书架,几乎高齐屋顶,造型简单,但似乎是定制的。可是这书架不是放书的,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多数都乱糟糟地露出一截纸。
  这大约是先生作《水经注》考据用的,整理起来不知要耗多少时间与心力。爱玲一看见这个,就心悸。
  胡适在思想界名声若日月,张爱玲不大会应酬,所以她跟胡适谈话,总是如对神明。以她自己的话形容,“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觉得那空茫里蕴藏得很多,但又不知究竟有些什么?
  她后来还记得,在交谈中有两次因为自己不大会说话,以至险些卡壳,亏得胡适老练,马上转寰了过去。
  一旦谈得深入,爱玲才知道,胡适与她的家族原来大有渊源。胡适的父亲认识爱玲的祖父张佩纶。胡适说,你的祖父帮过我父亲一个小忙。
  由于爱玲的长辈们都不愿提及家族往事,所以爱玲并不知道有这段小故事。
  光绪七年(1881),张佩纶写信介绍他的父亲胡传,去见一位有实权的“清流”朋友,这是胡适父亲后来事业的开端。待张佩纶遭贬谪时,胡适的父亲很关切,曾寄信函并寄银200两。张佩纶似甚感动,在日记里特书此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和胡适一道凝望赫贞江(3)
看来,张佩纶所帮的这个忙,可不是一般的“小忙”,而是决定命运的“大忙”。
  胡适在收到《秧歌》后,显然是专门查了资料,弄清了两家先辈的这些关系。他后来对张爱玲格外关心,大抵也是出于此。
  就在张爱玲跟炎樱初访胡适以后,炎樱对这位中国的大名人也很感兴趣,特地向周围的美国人打听,而后对爱玲说:“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
  林语堂是下了功夫做中西文化交流的,在美国也是大名鼎鼎,当然不足怪。张爱玲只是替胡适抱不平。
  她后来在《忆胡适之》一文里说:大陆的下一代人当中,“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而“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用她的话来对照近年大陆一些中青年学者对胡适的狂热追捧,真该感叹她的先见之明!
  后来,胡适对张爱玲一直很关照。感恩节那天,怕她一个人寂寞,还打了电话来,请爱玲与他全家一起去吃中国馆子。
  不巧,那天张爱玲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饭后走出来,看见满街灯火,橱窗通亮,完全像上海。一高兴就没大注意,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奇怪的是,她此后成了惯例,每遇风寒感冒,必要呕吐。
  爱玲感激胡适的细心,在电话里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就吐了。胡适也就作罢。
  在炎樱家住了一段时间,爱玲感觉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听说炎樱曾有熟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去看了看还行,于是就搬过去住了。
  这个宿舍,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基督教的慈善团体,以救济贫民而出名,因而这种住处不很体面,“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地嗤笑着”。
  爱玲此时一是没别的办法,二是反正没别人认识,也就不在乎了。
  女子宿舍的场景,有些怪怪的。入住虽然有年龄限制,但也有几位年长的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点关系,似乎是打算在此终老的。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为“中尉”、“少校”。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