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照荷香-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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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你们身体不好?”女子摇摇头,男子也说没有。男子称:有一次,女子将小孩放在商场,自己趁机溜掉。女子说没有那回事,反过来指责男子:有一回他将儿子放在公路上,想让孩子被汽车辗死。男子也予以否认。我一再劝说双方,如果决定分开生活,一定要协商好由哪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得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一般的长辈都喜欢孙子、外孙,如果自己要工作没有时间,也可以让孩子的奶奶、外婆帮着带。女子称自己愿意抚养儿子,不要男的出分文抚养费,自己是家中独女,母亲也会帮着带。男子称哥哥已有儿子,自己不想要这个儿子,也不出抚养费,让女方抚养亦不行,以前在女方村里调解过,她也说由她一个人抚养,现在又来找他,法院一定得帮他将儿子送走。看着男孩整洁的衣着,快乐的笑容,我相信女子是一个好母亲。女子在答应一个人抚养儿子后又来找儿子的父亲,无非是想挽回双方的感情,给儿子一个家。而眼前这个年轻力壮的自私男人,为了开始新的感情,日后与别的女人结婚生子,就想甩掉包袱,将孩子送养,于是逼着女方带着儿子一起来到法院。在我劝说了近二个小时后,这一对男女走了,女的抱着儿子,男的单独离开。临走前,我的同事送给他们几套小孩穿的衣服。
目送这一对母子的身影渐走渐远,我不竟落下了热泪。我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但女子流露出的慈祥而坚定的眼神,让我相信,在将来漫长的岁月里,这位女子,一定会尽心尽责做一位好母亲,决不会让她的儿子饿着、冻着,她的孩子一定能健康成长。让我深感遗憾的是,父母有权决定要不要孩子,可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常常看到被抛弃的孩子,心中有一种刻骨铭心的痛楚。去年秋天,立案大厅来了一位女孩,二十岁出头,带着两个未满周岁的双胞胎女儿,背上背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她声称要和孩子的父亲打官司,向其要抚养费。我问对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女孩均答不上来。她只知道对方的小名,并不知道他的姓氏。她还说对方是本地人,从事建筑业,已婚,家中已有一儿一女,与她在温岭同居生下两个女儿后,又与别的女人生了一个儿子,现不知这男人的下落。因为不知道对方的基本情况,这官司根本无法打。听到我们的说明后,女孩万分失望。望着双胞胎晶莹似玉的脸蛋,霎那间,我动了收养其中一个的念头,但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收养法规定,收养孩子,必须取得孩子父母亲的同意,现孩子的父亲下落不明,根本不可能收养。
女孩带着双胞胎女儿失望地走了,在场的人都感叹不已:双胞胎姐妹好漂亮,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惜了!何尝不是呢,有这样的父亲,孩子的将来必定很坎坷,我仿佛听到了母女三人在风雨中的哭喊声,可我们无能为力。只是,激情中的男女,在上床前,得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要担得起道德和法律的责任。身为男人,一旦女方怀孕了,要不要生下,决定权在女方,不由自己说了算。不能为了瞬间贪欢,害人、害己、害孩子、害妻子一辈子!既然生下了孩子,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就得担起责任,给予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作为女人,与一个有妇之夫同居,本来就是错,如希望通过小孩绑住男人,更是错上加错。要知道,他可以与妻子以外的你生孩子,也可以与别的女人生孩子。除非你无怨无悔地爱他,且养得起孩子,一个人抚养孩子也在所不惜。
现在,未婚的年轻母亲越来越多了,看到她们大大方方走进法院,递交诉状,向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在佩服她们勇气的同时,也为她们的孩子担忧。她们的孩子中,有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亲生父亲,有人只能对着别的男人叫爸爸。而她们自己还是要父母抚养的孩子,有能力养孩子吗?还不是让她们的父母连她和孩子一起养吗!清醒清醒吧,女孩子们,可别上错了床,随意生下小孩。一个小生命的诞生,意味着一辈子的责任,你要担得起!
2010年5月1日
问世间;情为何物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我调解了一个案件,一场爱情用20000元分手费作为了结,让我震惊又心痛,可爱情的女主角,那个我认为本应该痛苦万分的女孩子,却出奇地高兴,一副心想事成的样子。我不知道他们的爱情是怎样开始的,结局却让我悲伤。
案情似乎很简单,女孩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身为被告的男孩偿还借款20000元,有男孩签名的借条。调解的时候,女孩没有来,由其代理人参加调解,男孩则由其父陪同。法庭上,男孩辩称,他根本没有向对方借过钱,20000元其实是“分手费”。男孩称,俩人原系恋爱关系,去年,女孩怀孕了,因为遭到父母的反对,他不得 不让女孩去医院打胎,女孩要他写下20000元的借条,否则不去打胎,他才写下了借条。后来,女孩住院打胎,他付了医疗费,另外还给了女孩9000元营养费,俩人就分手了。他出的钱也是父母给的。法庭上,男孩的表情是尴尬又痛苦的,清秀的脸上,言语之外,有许多的无奈。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男孩同意付给女孩20000元,分期付清。我知道,实际上,付给女孩的钱最终还得由男孩的父亲出。男孩的父亲告诉我,之所以不同意俩人谈恋爱,是因为女孩原本是理发店里的洗头妹,又是外省人,担心来历不正,况且男孩还没有固定工作。他们恋爱期间,女孩不工作,要男孩养,而男孩只是一个单位的临时工,月工资不到1000元,靠父母补贴过日子。俩人分手后,女孩曾持借条多次到男孩家要钱,他才知道有借条这回事。由此证明,他当初让俩人分手的做法是正确的,这种只要钱的女孩绝对不能娶进家门。男孩的父亲指责男孩幼稚,我耐心劝阻:“这件事,会影响你儿子一辈子,对他是一种打击和痛苦,以后就不要再提了。”当天下午,女孩来拿调解书,有另外一个男孩陪着。她似乎很开心,清纯的脸上浮现着达到目的后的满足感。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二十二岁的花季女孩,有如此深的城府。
男孩在什么情况下出具借条的,不得而知。望着女孩走进细雨中,我的心隐隐作痛,爱情真的可以用金钱作为了结吗?难道女孩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留恋?难道她把爱情作为提高生活水平的手段?后来,我听朋友说,现今有些人会在对方提出分手的时候讨要青春损失费,她的亲戚用100000元跟恋人分手了。我很疑惑,恋爱造成青春受损了吗?钱能买回青春吗?确实曾有女孩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提出分手的男方支付青春损失费,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当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方自愿除外)。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走向富有的一条捷径,用青春换取财富?爱情是飘浮在蓝天上的一朵彩云,不知道会飘向哪里?爱情是绵绵不停的一场春雨,滋生剪不断理还乱的相思?爱情是漫漫燃烧的火焰,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二十年前,我们认为,爱情是相伴一生的承诺,是茶饭不思的思念,是同甘共苦的拚搏,是不求回报的牺牲。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自由与爱情》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曾将该诗改为:“自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我们习惯称因爱情受挫引发的精神病为“桃花癫”,爱情真是容易让人发癫的。每每看到有些人因失恋而自杀,我们通常会感叹:真不值!爱情是双方的,为什么不去寻找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呢?可当有人用钱买断或了结爱情,同样让我们心痛。二十年过去了,爱情被注入太多物质的内容,被异化,被扭曲,失去了本来的面目,成为伪爱情。当下,在各家电视台热播的相亲节目中,许多女孩将房子、车子和票子作为相亲的条件,根本不考虑对方的人品和价值观,她们把青春作资本,把恋爱和婚姻作为提高生活水平的手段,不愿意付出劳动,成为寄生虫。是拜金潮和高房价、高物价的压力,致使她们舍弃了爱情。基于物质条件走进婚姻,这样的婚姻中哪有爱情!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在她们的心中,一定渴望着真正爱情的出现。一旦男方事业失败,经济条件恶化,离婚是必然的;如果男方事业如日中天,男方出轨,寻找婚外情也在所难免。
我问二位年轻的女同事,爱情是什么?一位正在热恋中的说:爱情是见不到时的思念,相守时的温馨。另一位说,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不知道。大街上,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推着轮椅,眼睛专注地看着坐在轮椅上同样是满头白发的老头。这不就是爱情吗?虽然高物价、高房价和拜金潮将爱情挤进了狭小的空间,但爱情真正切切地存在着。下至十五、六岁的少年,上至耄耋老人,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柔软的角落,深藏着对爱情的憧憬、留恋或实践。虽然有些人在生活中舍弃了爱情,但在他们的心中,还是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和向往的。金代词人元好问的词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写爱情的小说,是最令人感动的,唱爱情的歌曲,是最可能流行的。而每一部电影和电视剧,都穿插着爱情的情节,否则就没有人观看。因为生活中缺少爱情,所以我们到小说、歌曲、电视和电影里寻找。
2010年5月22日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守住寂寞
又是周末,宅在家里,没有接、打过一个电话,上网、看电视,一天就将匆匆过去。静下心来,感觉很是乏味,热热闹闹的红尘,纷纷扰扰的网络,与寂寞的内心形成强烈的对比。门外的小鸟是不会寂寞的,它们唧唧喳喳地叫着,成双结队地歌唱,在毛毛细雨中传递着情意。
大多数人都害怕寂寞,希望有人陪着,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有亲人的关爱和朋友的问候。过惯了平静的生活,就希望有所改变。好像吃腻了一种菜,想换种口味一样。最近,看到许多不认识和认识的人提拔了,心里隐隐有一种失落,想发牢骚,话到嘴边又打住了,那不能怪别人,谁让自己在能提拔的时候放弃了机会,还可能提拔的时候没有处理好人际关系呢?人生就是如此,回过头,许多峰峦在身后隐现,后悔自己当初为何没有攀登身后那些高峰,为了种种无谓的原因而放弃,无法回去,无法重来。
上班的日子,每天两点一线,按部就班地生活,与同事拼出租车上下班,在单位听当事人唠叨,任由他们把对社会的不满和对对方当事人的怨气发泄在自己身上。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怨气总得发泄,发泄过了,心理就可能得到平衡,否则,如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要么有怨气的人犯病,要么他们通过杀人等极端手段报复,那后果不堪设想。任由当事人发泄的时候,看到一些律师从宝马或奔驰车上下来,自己的心里又酸酸的。做着类似的工作,专业水平并不高,但他们的收入比我们高几倍,心里发酸是难免的,但想想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地位卑微的基层法官,有固定的收入,相比那些讨薪的农民工已经不错了,自己还有幸成为房奴,有些人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