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我为王-第1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亡羊补牢,这就是无恤为此次更制立下的基调。大致分为立军法,严什伍,设亭卫三项。
中国最早的军法,当属夏后启征伐有扈氏时的《甘誓》。
誓者,礼、律、兵书也。而其内容,一方面是宣布征讨对象的罪状;说明战争的性质。
另一方面是对参战将士进行约束,并明示赏罚于先:战场上作战不努力的将士,都要在祭祀社神的“社坛”处以死刑,并且还要连带将家属罚为隶臣妾。
此后,殷周时代例次大战前的动员令,比如《汤誓》《牧誓》《费誓》等,都是临时颁布的军法,申明奖赏。一旦战争结束,就弃之不用,继续玩“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把戏。
到了春秋时,战前临时生效的军法开始固定下来,比如晋国的《被庐之法》《赵宣子之法》。“逆军旅者与犯师禁者,戮之”,逆军旅即违抗将帅的命令,犯师禁即扰乱军队阵势,凡有上述行为就要受到诛戮。在军法方面;规定了军司马、邑司马、乡司马“制军诘禁”的军事司法权。
但另一方面,这些早期的法律却又把治军和治民混淆了起来,一些律令模糊不清,一些要求语焉不详,在执行时多有不便。所以,赵无恤以从邓飛处找来的一些刑法军律为基础,又征求了王孙期、羊舌戎的建议后,结合后世的见闻,制定了新的军法!
有了父亲赵鞅十年前铸刑鼎,将成文法公布给国人的先例,他这也算不上什么惊世骇俗之举。
于是,在绿草茵茵的打谷场上,当着众兵卒的面,赵无恤颇有些沉重地说道:“约束不明,申令不熟,我之罪也。”
赵无恤养士大半年,让他们每顿能吃饱粟米饭,每天都能尝点粉食,半旬有一餐肉,有衣有褐,免去了冻饿羸弱之苦。多数士卒自然是感恩在心,誓死效忠的,台下顿时出现了一片君忧称辱、君辱臣死的气氛。
赵无恤便乘热打铁,颁布了新的军法。
“我听说,孙武子在南方为吴王训练兵卒时曾说过: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这是兵家的常法,为将治军的通则。对士卒一定要威严;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听从号令,打仗才能克敌制胜!”
“我今日颁布《成之法》,正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虐,在此军法之前所犯的过错,按原来的《赵宣子之法》处置,不重新追究!此后若有再犯,绝不饶恕!”
众士卒齐声应道:“唯!
赵无恤很满意,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
当军法由赵无恤亲自颁布时,众军吏和士卒都竖起了耳朵。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视情节轻重,轻者罚粟罚甲,中者杖责,重者斩之!”
身上全是鞭痕的田贲也被强令前来打谷场听训,他听得满头大汗,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会犯下其中一大半禁令。
比如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
尤其是这一条: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妇女,此谓奸军!
而处罚则是:轻者罚粟罚甲,中者杖责,重者斩之!
这一连串的斩字让田贲头皮发麻,暗道君子宽容念旧情,要是用这军法来办他的罪,十颗脑袋都不够砍!自己以后要吸取教训了,得一直活到战阵上,以大功报答君子。
当听到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时,前来旁听的成巫肩膀不安地动了动,无恤要他在民间和军中以鬼神强化君子的无上权威,但除此之外,丝毫不许染指!
跟田贲一样,沦为更卒,被处于耐刑处罚,站在最后一排的井也默默听着。
当听闻“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於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时,面色苍白,比起田贲那好得更快的皮肉鞭伤,他挨的大杖可要难熬得多。
当听到其十六:“主掌钱粮者,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时,计侨也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虞喜则默默记下了和自己最相关的第十七条: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
《成之法》,是专门针对士卒的军法,一共十七禁五十四条,视情节轻重,轻者罚甲罚粟,中者杖责,重者斩之!士卒们再也不敢随意处之,而是带着畏惧之心,彻底服从于君子的威仪和禁令。
“火烈,故人不敢蹈之,水柔,故亵玩者多溺!宽则济之以猛,待士卒有了畏惧之心,再加之以宽!”
本着“权不集于一人之手”的思路,赵无恤取消了乡司马同时也执掌军法的权力,转而设立了两个新职位:乡右士师,乡左士师。
二士师以右为尊,右士师掌军法,由王孙期担任。负责民间盗寇诉讼一事的左士师暂时空缺,因为赵无恤尴尬地发现,自己手下还真没什么法律人才。心想着,要不要把泮宫的邓飛忽悠过来做,不过这一小小乡吏的职位,比起庶子大夫籍秦的幕僚更加不如,他或许不会乐意。
幸好地小人寡,诉讼之事,半个月才会碰上一桩,赵无恤干脆自己来审了。也算历练一下,为日后治理更大的邑、县时,制定更规范的民间律法做准备。
而在地方建制上,赵无恤也有动作。他改变了成乡以往的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族长既是里胥的传统。将里闾中和大宗关系疏远的小家小户们改为什伍制,设伍长、什长,一般就由兵卒里的土著伍长们直接担任。
如此一来,什伍就可以绕过族长,直接向乡司徒、乡司马,甚至是赵无恤负责。也顺便以防备奸人盗寇为由,从而将各里族长的权力悄悄削弱了。
当然,像后世商鞅那种,严令大族分家为小户,否则重罚的做法,他现在还不能做。时机,尚未成熟,只能暗中鼓励……
此外,地方的什长伍长们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和邻居,叮嘱他们,前往其他乡邑集市时,也不得泄露成乡事务,若是犯罪,全伍全什都要受到一定牵连。
成乡的国人们,还每人都发到了一块小桑木牌,上面写着着每人的名字、年龄、甚至是外貌特征。君子要求各自贴身带好,进出成乡,要以此为凭证,丢失损毁,要在乡司徒和乡三老处注销补办。
至于野人和氓隶,在无恤到来之前,他们本来就是被束缚在土地上的社会底层,没有随意进出乡中墙垣的权力。对此,赵无恤暂时不想做什么改变。
如此一来,基本就将全乡两千多人控制住了。
这灵感还是来源于后世秦国的什伍连坐制度,和隋唐的“大索貌阅”,但稍微温和一些。物极必反,赵无恤也不想搞特务统治,更不想让依然保持淳朴的国人们变为以邻为壑,喜好告发的奸民。
而烧制瓷器的匠作坊那边,虽然目前还没太多成果,但赵无恤早已未雨绸缪,规定工匠们在成乡之内,还可以活动,但成乡之外,则一步不得踏出!匠作坊内也不许闲杂人等进出,否则按谍罪处置!
这要是放后世,可能会引起抱怨,但在春秋,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正常的事。赵无恤也不由得感慨,他在大肆更改春秋时代的一些制度时,也从“工商食官”这一“腐朽体制”中获得了不少方便。
……
求收藏,求推荐,明天还是三更
第155章 涅出深山
感谢书友罪恶的乐园,困了喝绿茶,灵犀君,猫妖?的打赏!
也感谢各位的建议,一些情节七月以后会规避的,上一章的军法有修改,每一条分为三个不同轻重等级:轻者罚粟、罚甲,中者杖责、耐刑,重者斩首,由君子授权右士师判罚。
……
庐舍的地位也被无恤增强,改称为“亭”,亭设亭长、求盗、亭卒,负责道路的盘查和治安。在周边的各个亭舍,乡中的各个里闾,都要严格检查往来行人的身份。如果有外来人而亭长、里胥没有及时盘问和制止,都要定罪。
若是截住了陌生的外地人,要先送到乡寺,盘问他们是谁派来的。若是号称走亲访友的人,就先妥善安排其住在乡寺或亭舍,他们想要会见兄弟朋友,就替他们传呼召来,不能让他们自行进入乡中里巷,到处乱窜。
乡门的几处入口还养了几条狗,其中最为高大威风的,还属小童敖养的那头中山狄犬。它浑身黝黑,仿佛黑夜里的影子,唯独脖颈下有一道月牙形的白纹。此犬对外人凶狠,见了无恤和薇,却像是一头撒娇的宠物,俩人都喜欢逗弄它,这畜生俨然成了成乡的犬中之王。
井虽然得到了赵无恤的宽恕,但他的这一经历仿佛给自己染上了污点,每天埋着头做着城耐之类的苦活。和他关系友善的虞喜、穆夏和几位两司马虽然还待他如初,可另外一些人则离他疏远了些,不时还会对他加以鄙夷的目光。
至于田贲,最初仗着资历老,本事高,连负责管束他的两司马也要让他几分。然而自从军法颁布后,他顿时老实了不少,可也没人敢拿他当一普通更卒对待。
在做了几日加固墙垣,挑担肥田的活计后,两人又被乡司徒窦彭祖叫到了一起,说是要跟着众人去十多里外的山上。
“采石?窦……乡司徒,这是要做甚?”以前的田贲目中无人,都敢大刺刺地拍窦彭祖的肩膀,可现如今却老实了不少,改尊称他“乡司徒”了。
窦彭祖知道此人是君子爱将,现在虽然暂时受了惩处,但保不准日后又升上来,也不敢拿大,而是把缘由细细说了。
原来,随着夏粟播种完毕,国人经过了几日歇息,赵无恤一直念念不忘的陶窑,又再次开工了。
上一次烧制失败,是因为窑温不够高。这次他亲自巡视匠工坊时,看到陶匠们将普通的木柴先烧制成木炭,一根一根地往窑里码,但烧出来的陶器虽然较以前又有了些进步,但还是不能让无恤满意。
而且用木炭来烧,也不是长久之法,因为成乡山多土薄,森林本就不茂盛。树木有固土保地的功效,平日乡民们拾捡来烧火做饭还勉强够用,若是再大量砍伐用于烧制陶瓷,一山的树木尽去后的后果,不但赵无恤知道,连计侨、王孙期等人都清楚无比,已经有过几次进谏。
对林木的保护,先秦时代的人们已经有了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晋国,已经经历过一次都城旧绛周边环境恶化,不得不迁都新田的历史。
《周书》有规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已经开始提倡合理砍伐合理利用,不违天时。“堕山”,也就是伐尽一山树木,被认为是一邑之主绝不应该做的事情。
何况,回想起后世家乡甘陕水土流失的恶果和惨象,赵无恤也心有余悸,而从遥远的霍山、吕梁等地购买木材和木炭,又会加大瓷器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