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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燕云乱-风云初起-第2部分

小说: 燕云乱-风云初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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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ā  �

  我有些奇怪,爹爹很爱干净,但现在他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为何这时候洗身子呢?我没敢多问,取了水桶连蹦带跳地来到小河边。宛宛蹲在河边的青石板上用洗衣的木棒槌敲打着几件湿衣服,见我走来,她仰脸微微一笑:〃小艺,回头你到我家来,大婶让我帮你爹爹做了一套新衣服。〃   

  我蹲到她身旁。宛宛的脸蛋圆圆的,像水润的苹果。我喜欢宛宛的笑容,便帮她拧干衣服。这时,听到带着冷笑的声音:〃大男人,没出息,给女人洗衣服。〃我转头,原来是姜白和另外两个少年走来。我懒得理睬他们。姜白又笑嘻嘻道:〃没办法啊,有的人穷得要命,连死人穿的衣服都要别人送。〃   

  我霍地起身,沉声道:〃姜白!你说谁是死人了?〃   

  〃谁的爹要死了,我说的就是谁!〃   

  我抓起宛宛洗衣服的木棒槌,劈头砸到姜白头顶。宛宛尖叫起来:〃小艺,你不要和小白打架!〃姜白似乎被这一棒槌砸晕了,好一会儿才跳起来叫道:〃你等着,少爷今天非挑了你不可。〃他撒腿就跑。宛宛使劲推我,急道:〃赶快回家,姜白要拿枪来了。〃   

  我的热血冲到头顶,吼道:〃为什么要逃跑?〃难道我罗艺见了姜白的长枪就要逃命?我不管宛宛怎么劝说,只顾低头在河边的石头里寻找。等姜白执枪赶到时,我坐在一堆石头中间。他狐疑地看着我,把枪横在胸前。我抓起一块石头,大喝一声:〃猛牛开山!〃石头飞出,直奔他的前胸,姜白不防备,石块砸到枪杆上,他手腕一颤,险些握不住枪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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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青萍之末(4)         

  我暗喜。从小就在边境用石块管教羊群的我,终于发现这种对付〃高手〃的绝妙手段。但姜白的枪法还是很厉害,他很快扎紧马步,腰胯一摆,枪头舞出数点枪花,我那些扔出的乱石被他的长枪打得粉碎。我抓起最后一块锐利的石头,猛扑向他的长枪。他惊叫一声:〃你不要命了?〃见他的枪势略有迟滞,我右手一抓,一把抓住了长枪的枪头,顺势转身一拽,他的力气不如我大,被我拽得跌了两步。我闪进枪圈,石头砸向他的胸口,左手抱住他的腰,运劲一摔,正好把他摔过肩。我们纠缠在一起,我手中的石头用力砸到他身上,他发出惊恐的叫声。忽听喀嚓一声,原来枪杆被我砸成了两段。他呜咽起来:〃不算,你是小人,没有正大光明和我决斗。〃   

  我讥讽道:〃枪都断了。姜家枪被你使成这样,狗屁!〃我放开他,走到小溪旁边。我的手中还握着那块尖石,石块上染着姜白的鲜血。夕阳在河面闪烁着光芒,如一溜打碎的铜镜子。摇晃的倒影中,我浑身粘满血迹斑斑的碎叶和泥土,头发乱得像疯子。村里的小孩子们后来都说我那一刻帅气得惊人。我瞪着姜白,心中满是鄙夷:会耍几个花枪算什么?你敢和我拼命么?你知道什么叫近身肉搏么?   

  姜白还在地上蠕动,断成两截的枪杆扔在地上。他突然抬起头,又惧又怒地瞪着我嚷嚷:〃我知道了!罗艺!你是个杂种!你根本不是汉人!你是个杂种!〃   

  〃去你娘的!〃我转身狠命踢他的胸口。我知道村里人都在传说,说我其实是个杂种,因为只有杂种才会长得那么帅气,浓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上唇有些薄,据说这是薄幸的特征。好吧,我长得帅,长得高,这些猥琐的家伙就会嫉妒我。等到村里的大人们赶来拉开我时,姜白几乎丢掉半条命。这个号称姜家村最有前途的少年,就这么败在我……一个只会拼命的无名少年手中。   

  〃小艺!你怎么还在这里?〃姜大婶又怒又急地叫道,〃快回去见你爹爹……〃她的话顿住了。我一惊,冲进父亲的小屋。爹爹躺在床上,他的两颊泛着奇异的红色,颧骨却凸得很高,我跪倒在地,哭得很伤心。他的大手无力地搭在我的头上,手指垂下想擦干净我脸上的脏东西,却什么都擦不掉。〃艺儿,爹爹对不住你,把你一个人扔在这世间,你要自己照顾自己了。〃他的声音很微弱。〃爹,爹……〃我傻得说不出一句话,只想拼命拽着他,不许他的魂灵被带走。〃艺儿,千万别忘了,我们的根……在……幽州……〃他的手指一松,落在我的面前。我木然看着他,忽觉天旋地转,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半夜,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炕上,只听外面的北风吹得呼呼作响。〃爹,我冷。〃我说。没有响动。我又撒娇地叫:〃爹,我真的很冷。〃窗户仿佛咯噔了一下。我从炕上跃起,奔到窗户前,猛推开,院子里仿佛有人走过,脚步很轻,就像爹爹平日的模样,再一听,只不过是一阵风声。我跌坐在地,终于明白,爹爹是真的离我而去了。   

  一个异乡人,死在乱世,本不该享受什么葬礼,我也没钱买棺材。只是村里还有人怀疑他是死于瘟疫,建议把他一把火烧了了事。我一言不发,从灶台旁边拔出那把刀,冲到爹爹的身边,用力挥舞着,大声喝道:〃谁他娘的敢来烧了我爹!老子杀了他全家!〃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谁说十二岁不能杀人?我只觉双眼似要滴出血来,只管瞪着那些逼近我的村民。有人说话了:〃别傻了,罗艺。我们也是为了全村的安全。再说,你那点本事抵不过我们随便一枪。〃   

  〃哈哈!〃我得意地笑着,举起一个枪头,人群中有人惊呼:〃枪神在他手中!〃姜家村敬奉枪神,这个枪头是姜家村的神器,据说对着它发誓无不应验,尤其是恶誓。我偷了这个神器,举着它面向众人:〃我罗艺对枪神起誓,谁敢烧了我爹,我生要屠他满门,死后要化为恶鬼,缠他九世。〃   

  众人一凛,我有种痛快的得意。村长是姜白他爹,他眉头一皱:〃罢了,到了这个地步,只有把罗先生葬在乱坟岗上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我送你一副薄板棺材吧。〃         

◇BOOK。◇欢◇迎访◇问◇  

第5节:青萍之末(5)         

  我恭恭敬敬地放下枪头,把刀插到地上,再对着村长拜了数拜,大声道:〃多谢大叔!〃   

  爹爹下葬那日,天色阴暗,重重叠叠的云层纠结在乱坟岗的上空,十来只瘦瘦的乌鸦蹲在不远处的树杈上,冷冷地蔑视着我。我没怎么哭,木然按着人们的指点叩拜行礼。等到坟头上堆出一捧新土时,我才突然想起,我连爹爹的大名究竟怎么写都不知道。天哪,天哪,我终于失声痛哭,爹爹,儿子真是个混蛋。   

  成长   

  安葬完爹爹,房东姜大叔和大婶拉着我回到房间。大叔问:〃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低声道:〃我想去从军。〃   

  大婶摇头道:〃你还太小了。不如在姜家村再等几年。正好大叔和你婶没儿子,你就当帮帮大叔吧。〃   

  我明白他们是收留我的意思,我不是那种不知道好歹的鲁莽小子,便跪下给大叔和大婶磕了三个响头。   

  晚上,我打开爹爹留给我的包裹,里面有本很薄很破的书,一大半都染上了黑色的污迹。我用手指抠了一下,一股腥气从书页里透出来。翻开,书里画着一个舞动弯刀的男子,下面还有一些文字。〃他娘的!〃我绝望地把书扔到一边,上面的文字是汉字。我想起爹爹一直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本书给外人看,〃哎呀,能是什么宝贝呢。〃我想。   

  爹爹的声音似乎在耳旁回响:〃艺儿,这关系到你外祖家的秘密。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的身世。〃   

  我那时不是很看得起我爹,总而言之,我不是很看得起那些善良的人。我记得爹爹有时会摸着我的头说:〃你外祖上可是个大英雄,咱们罗家曾经辅助过他。〃   

  我问:〃是谁?〃   

  他那时面色一变,神情中带着崇拜:〃等你长大后爹爹再告诉你。总之,你牢记,他是个前所未有的大英雄。〃   

  我并不太相信,总怀疑外祖父是胡人,但爹爹坚持说:〃咱们罗家世代读书,是汉人。外祖家也是汉人。你要记住,你是一个汉人。〃   

  是汉人很重要吗?我不觉得。我只觉眼角有些湿润。在幽州,汉人比狗还不如。不管是齐还是周的皇帝要杀汉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我默默看着书上的刀法,那些动作渐渐流动起来,仿佛和我通灵。可惜那些见鬼的汉字……我真是愧对爹爹。   

  我的生活很平淡。每日帮大叔和大婶做做农活,不算太累。我最喜欢偷看姜家村的人练枪。其实这个村子的人很不错,他们有武功,并不外出惹事。他们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满足于这一片天地里的平安和温饱。他们对于偷窥者的惩罚非常严酷,我便想出自己法子。譬如我会和村里的男孩子打架,打得激烈时,他们就会找出一根木棍,像模像样地向我进攻,我从他们的步伐和动作中可以猜测出招式。我也会闭着眼睛躲在他们的练武场附近偷听,即使被他们发现,我闭着眼睛,他们也找不出什么碴儿。我的耳朵很敏锐,一点都不比那些瞎子差。我一边听着他们长枪舞出的风声,一边回想他们和我过招的情形,我甚至能把讲解的话一字一句记在心里。   

  我真是习武的天才。   

  宛宛发现了我的秘密。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喜欢骄傲地挺着胸脯在村里走来走去。我知道很多少年都喜欢她,不过她只喜欢我。我的脾气不好,甚至有些粗暴,但是我对女孩子一向很客气。也许这是她喜欢我的原因。   

  宛宛的脚步很轻盈,声音也很好听:〃小艺,我知道你想学姜家枪,对吧?我们姜家枪是蜀汉姜维大将军传下来的,很厉害哦。〃   

  我撇撇嘴:〃姜维?没听说过。我才不想学这见鬼的枪法,有屁用啊!告诉你,我有家传无名刀法,也很厉害的。〃   

  宛宛笑嘻嘻地并不生气。她不是个有耐心的女孩子,偏偏对我很有耐心,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她拉起我的手,悄声道:〃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   

  我们来到一个隐秘的山洞,宛宛递给我一本书,我翻开一看,原来是姜家枪要诀。我吃惊地看着宛宛的眼睛,她笑得很甜蜜:〃这是我们的秘密。〃我心头热乎乎的,差点想说:宛宛,你做我老婆算了。转念一想,我一个穷光蛋,就算长到十六岁,只怕还是穷光蛋,没人肯把女儿嫁给我的,便一本正经地问:〃宛宛,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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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青萍之末(6)         

  宛宛想了想,轻声道:〃小艺,你肯亲我么?我听说胡人的孩子十岁就会亲人了。〃   

  我摇头:〃我真的不是胡人。〃看见她娇俏的嘴唇,我心头也有点慌乱。我常常对着村里的少年吹嘘自己在幽州、在路上多么风流。其实天知道,我连一个女孩子都没有亲过。我甚至,根本不懂男人和女人那回事情。宛宛的神情还是很期待,我不忍她失望,便凑上去亲了她嘴唇一下。她的唇有些软,有点香。我不想她看出自己的青涩,便努力回想自己见识过的亲吻,重新和她的唇舌纠缠在一起。那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远行   

  时光荏苒,我在姜家村一晃就是两年。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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