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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鬼眼新娘1-3部全-第90部分

小说: 鬼眼新娘1-3部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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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飞机之前,明阳和大森林去机场送我。明阳虽然十二个不情愿让我走,可还是送了我一个象征伯恩的小熊公仔,但我觉得这熊长得有几分像澳洲的卡拉熊。我正把脸埋在熊仔柔软的绒毛里欣喜着偷偷乐时,大森林递给我一部手机:“出来这么久了,该给苹果回个电话了吧!”

 

第102节:舞会惊魂(8)    

  嗯!是哦!我重重地点头,心怦怦跳着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苹果一听到我的声音嗷的一声跳起来咋呼:“没良心的小白眼儿狼!我还把我当朋友吗?留一张纸就跑了,一点都不体谅我的担心。”

 

  我冲着电话那头一直咯咯咯地笑:“亲爱的苹果啊!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幸福吗?我朝思暮想的两个人都奇迹般地回到了我身边。真幸福!就像踩在云端里一样快乐。”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悠悠地说:“若惜你真的快乐吗?我真希望你快乐!唉!”她叹了好长一口气。  

  “怎么了?”弄得我也担忧起来。  

  苹果说:“我和大吉普分手了。”  

  “啊?”我惊讶,“怎么会?你们,跟我回家扫墓的时候还山盟海誓的!”  

  “这世上最捉摸不透的就是人心了。”她一下子沧桑了。  

  单纯快乐的苹果啊,你怎么了?  

  “人是会改变的!”她对我说,苍老的感叹,一点也不像过去那个开朗的她。  

  “一年前的大吉普是爱我的,现在,他可能更爱权势金钱。虽然我们还没到大四,危机感已经遍布学生会。谁都知道流入社会将要面临大浪淘沙,或许等待我们的更多的是失望、沮丧。大吉普屈服了。在金钱权势和爱情面前,他可以果断地抛弃附属品,缴获新的战利品。对男人而言,女人就是包装他们的华丽衣裳,他们拿斤两来区分伯仲,选择和放弃……”

 

  这不公平!  

  女人在面对爱情时候的投入和施与,远比男人进入角色迅猛且狂热。心会像吸饱了水的海绵一样迅速膨胀,再容不下其他。而男人,权势地位、所谓的事业心和面子尊严,把一颗心切割分占。

 

  心里突然破开个口子,越拉越大,呼啦一下子无比失落。  

  “小乌鸦你怎么了?”明阳握握我的手,“好凉!不舒服吗?”  

  我摇摇头,感觉像做梦。我的同龄人尚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我,却离童话很近。可是……我抬头,用纷繁复杂的眼神看面前这两个优秀的男人:我们能永远生活在童话中吗?  

 

  “你怎么不说话?”他盯着我的眼睛,想在里面寻找什么,“怎么了?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变!永远是个单纯得像白纸一样的若惜。”  

  白纸?!  

  那样的人生是苍白无力的。  

  “我不想你改变!我就要你活在童话里。”他亲吻我的眼睛,像面对一个视若珍宝的翡翠娃娃,娇弱珍贵。可是,我觉得一个人就像一片树叶,轻飘飘,单薄脆弱,甚至不受自己的掌控。

 

  可是他们两个走过来一左一右夹住我,走向闸口。大森林对我说:“别忘了,我们三个是这世上最过命的至亲至爱!我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生相系,谁也跑不了。”〖LM〗

 

第103节:迷雾重重(1)      

  迷雾重重  

  学校别来无恙。  

  我看见苹果的时候她正在发了狠地往球篮里砸球,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汗水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后背上的T恤已经湿湿地贴在身上。我丢过去一瓶矿泉水对她笑:“那球篮跟你又没仇,你把它砸扁就解气了吗?”

 

  她惊喜地跑过来抱住我又蹦又叫,兴奋过后又是消沉。  

  “我不气别人,是气我自己,没有看清男人的自私。”  

  “人都有欲望吧,男人和女人不同,他们想要的东西太多,女人负荷不起,只好远看浮沉争斗。”  

  她说:“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庸品,更不是爱情的祭祀品,自私的男人会付出代价的。”  

  我拉她去操场上走一走:“能跟我说说你们是怎么分道扬镳的吗?”  

  “以往他经常去夜自习,我都能猜到他去哪个教室,可是当你猜不到的时候,就知道产生了距离……”  

  “会不会是有事耽搁了?”  

  “当你满世界地找不见一个人时,还能求他的心留在你身上吗?”她说了一件让我吃惊的事,“大吉普,最看重的是财。”  

  “他缺钱用?”  

  “据我所知,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他妈妈常年卧病,爸爸是个普通工人,还有个上初中的妹妹,这样一个家庭要供养两个学生,并不容易。”  

  “可是……你们和我回乡下的时候,大吉普穿的鞋子不是名牌吗?他还有手机?”1998年的学生中有能力使用手机的人凤毛麟角。  

  “所以我更怀疑,以前他在骗我!他说他爸爸开了三家公司,他家里很有钱,在上海浦东最好的黄金地段买了五百平方米的别墅……”  

  这瞎话编得也的确离谱。  

  “他从不敢请我去他的家。如果不是我意外撞见去宿舍看望他的妹妹,我可能永远都被蒙在鼓里。你知道吗,从我们开始交往,大吉普就控制了我的银行卡,我到学校来的所有生活费用都由他支配着。我顾及他的面子,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用女人的钱。他说他能挣回来,能挣更多的钱,让我相信他!你知道我心里什么滋味吗?我不怕贫穷,可我受不了谎言!”

 

  “那,你们什么时候分开的?”  

  她看看我,似乎平静:“上个星期,我提出的。”  

  “你提出?”我差点跳起来。  

  她站起来大声地冲西操场喊一嗓子:“去他奶奶的!狗屁爱情!”  

  偌大的操场,声音很快便散了。她小小的身影显得特别孤单,垂下头背对着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哭。  

  爱情这东西很玄,承受不了欺骗和伪装,一旦变质就无可挽回。  

  我过去拉她,拨着她的刘海,这额头已经不像我初识她那样光洁了,看上去似乎笼罩着黑青色的雾霭,不祥。  

  “你在看什么?”  

  “看你的额头。人一旦有了烦恼祸事,十有八九都写在脑门儿上……”  

  “净瞎说!”她拨开我的手,“难道你是个卜签问卦的神仙?”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他有不寻常的举动的?”  

  她顿了顿:“经济管理学院有个小富婆你知道吗?”  

  我想一想,以前在食堂时听说过,那是个大官的女儿,家庭富足。“叫玛瑙是吗?”  

  “我在大吉普的衬衫上看见过唇红印子,还有异样的香水味,我不是那种谨小慎微的女人,不会拿着这种东西在他面前哭喊叫骂。那时我还相信,他不是那种流连声色犬马的人。可是有天晚上,我去南门外买东西,意外看见他和那个女生站在上海菜馆门前拥搡,快要脸贴着脸了。”

 

  我皱眉:“你是不是看错了?”  

  “没错!对他怎么可能看错?”  

  “那,是不是误会?”  

  “误会?”她苦笑,“我也希望是场误会!可当我走近他时,清清楚楚地听见:苹果怎么能和你比?我追她只是逢场作戏,她那个矮冬瓜,底盘太低,娶了她都会影响下一代,可怜她的人才会追她……”

 

  有两行冰凉的泪从她圆圆的脸蛋儿上滑落下来。我知道倔强的人心里的疼,这嘲讽的话语胜过任何淬毒的刀子,将她刺得体无完肤。  

  “苹果!”我们揽着肩膀坐在操场的绿地仰望悬月,心里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年轻不是荣耀也不是过错,只是我们都不懂。世事的烙印砸在身上时,或许才能一点一点地长大,像化茧成蝶的蛹,外壳剥离身体的那一刻,一定都撕心裂肺地疼。  

  “走吧!我们回去。”我拉着她往回走,“他失去你是他的损失,真的!”  

  我们刚走,球场上又出现了篮球震地的声音,回头去看,是莫言。  

  苹果对我说:“你不打个招呼吗?这孩子不错。你走的时候没跟任何人道别,他还一直挂念着,总是问我有没有你的消息。”  

  “走吧!”我不想再有误会。让他认为我决绝,也好。  

  第二天我见到大吉普,他不再像以往一样载笑载言,多了尴尬,低头离去。我心里有难以言状的扼腕,我曾经寄予了一切美好的祝福给他们,如今叶染黄斑,人已不同。  

  这个秋天,一片黯然。  

  1998年是个风云迭起的年月,在学五食堂里被谈论话题最多的就是落幕不久的世界杯。男生们大口大口地咀嚼食物,仍然堵不住他们对齐达内横空出世的艳羡,更有人大肆评价年少的欧文、初出茅庐凌空垫射的劳尔、贝克汉姆的完美弧线。苹果把整个头都快埋进碗里了,仍然听得见四周对巴乔、斯托伊科维奇、马尔蒂尼、小劳德鲁普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的褒奖。终于,她忍不住了,甩开胳膊去跟人大放口水战,尽兴评论这次法兰西之夏的群雄逐鹿。我支着胳膊看着她乐,还是这么直耿耿的洒脱劲儿!不论天塌下来,还是失恋,都不能影响她对生活的热爱,连八卦也要拼一拼。

 

第104节:迷雾重重(2)    

  正在口舌之争到达白热化时,食堂里有人嘘声而起。众人回头去看,一个穿着GUCCI华服的女孩儿正在门口翘首企足。她装扮的奢侈豪华与平民化的学生食堂格格不入。我捅了捅苹果的腰眼:“那不是玛瑙吗?”

 

  她只当没听见:“就是翡翠来了不也一样吗,吃饭吃饭!”  

  “吃饱了吧?”我说着,看看她的饭盒,已经只剩下菜汤。  

  “你吃饱了?那走呗!”我们一起去水池边刷饭盒。  

  经过玛瑙身边时,她一脸不屑的讥讽表情和充满敌意的扫视令人很不舒服。担心她俩会水火不兼容,我拉起苹果快走。  

  “喂!”玛瑙叫住她,“你就是苹果?”  

  苹果仰起头回瞪她,尽量克制想发火的冲动。  

  “我只是想来亲眼目睹一下,看到你,我就放心了。”  

  “什么意思?”苹果怒目而视。  

  女孩冷笑:“你是属蜗牛的吧?那两条腿定是缩进壳里去了,这么个矮冬瓜也有人追,还真是稀罕呢!”她把红彤彤的嘴唇凑近苹果一侧,对着耳朵说,“我看见你——就想吐!”说罢要走。

 

  苹果一跃而起,“啪”的一声,耳光清脆,就在玛瑙一只手捂住半边腮帮子发愣的时候,她手上端着的饭盒已经不偏不斜正扣在玛瑙那张施了粉黛的脸上。她的妆糊了,那脸一半是红得挺好看的手掌印,一半是酱色的菜瓜汤,滴滴答答地落在那身昂贵的GUCCI上。玛瑙的眼圈立刻红了,泛起血丝像要吃人的狼一样“哇哇”叫着扑过来撕扯。

 

  苹果腿不长,但是有劲儿,飞起一脚把她踢出去坐在地上半天没起来。“愣什么?”她抓起我的手撒腿就跑,“发疯的母狗最会咬人!你等着她撒泼再打回来吗?”  

  跑到无人处时,她吁气:“还好!没追来。”  

  我问她:“都是一个学校的,你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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