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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部分

代嫁:倾城第一妃-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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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垂着眉,心头犹在叹息——这是怎样一份纠纠缠缠,他,果然便是她的劫数。
  不曾点破,但彼此早已心知肚明。
  素手,被执起,她低头看时,一阵微凉,一只金灿灿的紫金凤镯滑到了她手腕上。
  “这是我母妃的遗物!生前的时候,她对我说,一定寻一个如自己心意的女子好好疼上一辈子,我找到了,却几度失去,这一次,我想牢牢套住,不想再丢失……跟我去北沧吧!你的性子像极了我已故的王妃,但为这份神似,我愿用下半辈子来相守!”
  他低语声,有力的飘散开去,消逝在清晨浅浅的薄雾中里。
  话,一半是说给她听的,另一半,是说给守在边上的某些内侍听的。
  唯有那表情,只有她看得最真切——
  他恨不能立刻就将她深深抱住,那写满思念的眸子里,藏着只有她可以读得懂的深情不寿。
  而这世上,也只有她,才可能解开了那一扇牢牢锁住的心门。
  他的热情和笑容,也只为她一个绽放。
  离开了两年半,最终还是回到原点!
  她淡一笑,抽回手,舔舔唇,低眸轻语:“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用三座城池换我一个一只脚跨在棺材里的女子,殿下,您这笔买卖,是不是亏的太厉害了?不值的……”
  他终还是没有忍住,凑过来时,那么自然的将她拢住,满身薄荷的清新之气团团包住她,一声轻的只有彼此才能听到的叹息,伴着一句喃呢送进她耳里:
  “值不值,我说了才算——你没有权力剥夺我的决定权!情儿,你只要跟我说:你愿还是不愿就够了!”
  *****
  北沧承德二十九年八月初二,北国的沧帝收到快马递报:萧王以三座边城聘娶诏国蒂和公主林若清为元妃,以缔修两国之好。
  帝览之,当场勃然而怒,然,萧王临行之时,得帝之重托,但凡有关两国议和一事皆由萧王作主,如今国约已定,绝不可能再贸然毁约,遭来天下人耻笑。
  盛怒中的沧帝立即传令,萧王回京之后,即刻命其携其家眷迁往封地,戍边卫关,不得皇命,永世不得回朝。
  两年多来得尽帝王重用的萧王,终于再度失势,所有人都认定,这一次,萧王再不可能咸鱼翻身,储君之位非清王莫属。
  据说,沧帝已写下立储诏书,并将在自己的辰寿之日,宣读圣旨。
  清派一系,欢而奔走,直道皇上英明盖世;萧王一派则上下直窜,急的火急火燎,皆在暗自发牢骚,皆在纳闷:萧王为何要自掘坟墓,一手毁尽多年心血,丢掉鸿图霸业,难道仅仅是为了那个女人吗?
  天下人皆知,萧王心机深不可测,而此番以城聘妃,惊动天下后,却生出了一个又一个解不开的迷团!
  待续!
  今日更毕!
  明日起,两人婚后对手戏,紧接着,紫珞会帮金晟夺天下……
  正文 萧王妃日记:心心相映,此情坚如金 1
  八月初二,南诏蒂和公主林若情出阁,诏帝送嫁至玄武门外,萧王金晟亲自迎娶。
  十里红妆陪嫁,婉延数条长街,满城百姓围而观之,人山人海之盛景,堪比当年诏帝大婚。
  当天晚上,蒂和公主落榻于一座别馆,按着北沧的习俗,拜天地定婚书——累
  据说,萧王当夜就宠幸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公主。
  接连三天,萧王殿足不出户,沉迷温柔乡,一切议和的余下琐事皆放给了陵王去打点,不见闲人。
  三天后,萧王带着萧王妃北归,七天后,抵达北沧康城,没回萧王府,直接入住康城外的秦宫——蒂和公主就此被深藏于闺阁,不露人眼。
  萧王在朝堂上则失势受挫,已成定局。
  沧帝怒其不争,回京第二天上朝时将其驱离宫门,不准他上朝理政,令其即日领家眷离京。
  萧王跪叩相求:想等沧帝寿宴后再离京,以尽孝道。
  左右臣子一半人皆替萧王说话,帝允之。
  萧王叩谢离宫,闭门谢客,流连秦宫伴娇娃,废正事于不顾,萧王一派皆急乱阵脚。
  而短短半月时间,时局再起大变。
  自南北两国修和后,东瓴国内却再度起内杠,南瓴王,脣王,楚王三路藩王互相厮杀,败下来的脣王最后携一万余部投靠了北沧清王,至令清王平白得了两座城池——传说,那位脣王是为了保护一个女人,才和其他两路藩王决裂的。闷
  旃凤国内也起内轰,摄政王凤璎在凤都发生政变,扣留自汉伦部落归来的的惠王凤亦玺,废幼帝凤烈。八月十八日,四大家族,五虎上将拥护摄政王登基为帝。
  八月二十日,凤亦玺受重伤,逃匿北塘关,旃凤国内两股势力开始对峙。
  ****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在北沧康城的秦宫——
  旃凤血腥的一面到底还是发生了,这不是我想看到的,偏偏它还是降临了——不得不说,我的手段终究比不上祖师婆婆来的狠辣。
  是的,如今在凤宫主持政局的是祖师婆婆玉罗刹——她化作摄政王凤璎,将前往清平山探视的凤亦玺拿下,对凤系一派拥护者,或铁腕镇压,或威逼利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改朝换代。
  但到底还是让凤亦玺逃脱了去,祖师婆婆通过高压政策掌控住了大半个旃凤国——摄政王狠辣的威名就此传开。
  ——萧王妃日记——
  ****
  秦宫。
  清晨,空气凉爽,情阁前满园秋菊正艳,秋露重,红红旭日下,微风一拂,花冠盈盈而动,香四起。
  练完功,金晟去浴阁洗掉一身汗气,换了一身干净的墨袍,想去叫那个爱睡懒觉的小女人起床。
  芙蓉帐下,她的睡容就像婴孩般干净,玉瓷似的脸膀,微微泛几丝晕,秀致英气的柳眉,如云般舒展,小巧的鼻尖,微翘,薄薄纤纤的唇微张,晶亮亮,诱惑着别人去品尝——唇线是上扬的,弯出漂亮的笑弧……
  他倚在床头,微微一笑,低头在她的额头印下怜宠的一吻,指尖触着她如墨般铺在红艳艳的床褥上的丝发,吻着那淡淡的莲香,心头便是一番醉人的沉静。
  本想弄醒她去吃早膳,抬头时,看到那本压在几本兵书底的手札。
  这些日子以来,但凡他不在,她便足不出阁,每每流恋在书案前,也不知在写着什么?
  每次见他回来,她便将其藏起来。
  他问她做什么这么神神秘秘?
  她扑闪着美丽的秋水大目,抿嘴笑着央他:“喂,我们来个君子协定……我写的这些东西,以后会给你看!但现在绝对不许偷看,听到没!”
  那是什么东西?
  到底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金晟将所谓的“君子协定”抛到脑袋,走过去,很无耻的将它抽了出来。
  札面上写了两字:日记。下有一行端正的小楷字:记琐事,述平生,录我余生。
  金晟的心疼了一下,看到“余生”两字,眉间的笑意顿时消逝。
  他缓缓坐到雕莲花的扶手椅上,手掌抚着她的字迹,心头卷出一重重纠痛肺腑的疼。
  翻开封面,飘逸潇洒的字迹扑面而来——
  ****
  承德二十九年八月一十三日,晴
  清晨醒来,不离早朝未归,我带着玲珑在流连了一番,又和君熙说了一番话。
  孩子长大了很多,不离将他教养的很好。
  我劝玲珑恢复自己的容貌,这样就可以好好的照看君熙。
  玲珑不肯,说,这样会给我添麻烦的。
  如此固执,既让我无奈,又叫我心疼。
  我强留她在君熙那里照看,自己则随意的在这座极具现代化的建筑中徜徉。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手指一点一滴的流走,我知道我的生命也在无情的远去,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
  汉时刘向曾云:司君之过而书之,日有记也。是为日记。
  我写日记,只为记我余生。
  旃凤的两年里,我渐渐喜欢上了写日记。
  自从凌儿降世以后,自从再次从死神的魔掌中再次得回自己的性命,无论每天的公事再怎么缠身,我都在会抽空在自己写上一点,记着生活琐事,记着凌儿生活中零零碎碎的一切。
  凌儿第一次吮着我的乳头吃奶,第一次睁眼看我,第一次生病,第一次微笑,第一次咿咿呀呀跟我说话,第一次叫我“娘”,第一次含糊不亲的叫“爹”,第一次攀着我的手臂慢慢的走路,第一次认字……
  这些琐细的小事,我皆一一将其列数在绢纸上。
  是的,我将我们母女在旃凤的点点滴滴尽数罗列着,将我的思念含在笔尖,写下一段足以明我活过的足迹,为的是让孩子记住我。
  还有就是,如果有朝一日,我不在了,不离又认下了凌儿,如果因为想我而心痛时,至少还有我亲手写下的一本记忆,或可拿来凭悼伤痛。
  那本厚厚的日记,是我唯一可以留给他的——
  不过,自从来了南诏后,我再不曾写:怕文字间的思念会给我带来祸端。
  此番回了北沧,我觉得我该再写些什么了。
  我该把这段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悉数理一理,再写一写——一些弥足珍的瞬间,我想用文字将它永远的定格,让它成为刻骨铭心的回忆,丰满将来老去的记忆。
  闻着茶香,听着雀啼,思绪悠悠,前曾再现。
  三个多月前,我带病去了南诏。
  此次南诏行,我没有带东子,东子已娶妻,必须顾家,而且旃凤那边也需要他押阵,我只带了柏森和玲珑出来。
  然后,在进瑞都之前,我又告诉他们必须分开行动。
  在北沧的时候,我常常受掣于人,是因为我有软肋在别人手中,如今来了南诏,我再不能重蹈覆辙,所以,我不许他们明着跟在身边。
  至于为什么非去南诏不可,原因是这样的。
  前些日子,我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看到母亲写过的一些手札笔记,知道那块彩玉被母亲丢在宁和殿书室某处夹逢里——
  母亲当年曾在宁和殿住过三天,也正是这三天,害了她一生一世,令她和金旭伯伯就此离散天涯。
  我为玉石才去了南诏。
  然而宁和殿非一般寻常之人难进,若是扮成寻常宫女内侍入内,不可能进得里面去。
  那是皇帝清居的地方,除非搏了皇帝的高兴才有可能进去。
  况且,想要在世上最大的藏书阁内找到那么一块玉石,若没有一些时日细细的找,绝对不可能找到。
  想要顺利进得宁和殿,只能从皇帝身上下手。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清真寺布佛法会上,我成功的勾起了诏帝对我的好奇,并且引为知己——哪怕我把自己扮的好丑好丑。
  唯一失策的是,这个男人,居然对我动了真情——
  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去招惹他,怎么就说说话而话,就生了暧昧——居然还想纳我妃!
  后来我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前世估计是命犯桃花,所以,这辈子,老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一不留神,就桃花朵朵。在北沧时这样,在旃凤时这样,如今在诏国,又惹上了风~流债。
  偏偏我却被那个身边美姬如云的色坯迷去了心志,生生就把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其他男人再怎么优秀,都入不了我的眼。
  现在想想,我觉得我真是好惨——瞧啊,我居然被金不离迷的都不去跟他计较那些女人了。
  呃,话题扯远,继续言归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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