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穿越之侠骨不柔情-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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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他试过无数的办法想让她苏醒过来,但都是徒劳。当他以为没有希望的时候,蒙蒙却惊喜地醒来了。
“萌萌!”莫逆一把抓住蒙蒙的手,脸上的笑容是他一年多来,笑得最开心的,也是最真心的。
“额。。。”我看着莫逆,想说话,但是喉咙却艰难地发不出声音。
“我给你倒杯水,你已经昏迷一年多了,慢慢学着开口,别急。”莫逆说着转身在桌上倒起一杯茶,在递向给蒙蒙。
我接过茶杯,却迟疑地没有喝下。
知道我心中的想法,莫逆安慰道:“我是原来的莫逆,不会伤害你的。”
给读者的话:折耳猫,孔雀翎我昨晚就去看了,真的不错哈,比起很多古装剧,它演得自然多了,还有你加群的事情,因为简介已经说了,要说明是哪本书的读者,还有哦,要是你留过言的,就说你是谁,大部分留过言的我都记得的,因为有些无聊的人总是进群生事,所以不得不妨。
投胎
“张。。张。。。”舌头好像不听自己的话了,我有点口吃地艰难说着:“张。。嬷。嬷。”
“他已经走了。”莫逆用手指帮我梳理着已经长到脚裸的发丝。
“走??”说这个词的时候,舌头也已经习惯了不少,说起话来也顺畅了:“我。。我要张嬷嬷。”
“他已经投胎了。”
“投胎。。为什么,投胎。”刚刚醒来的蒙蒙一脸疑惑。
“为了压住我的分身,他必须以命换命。不是你让他救我的吗。”他还记得就要昏下去的那一刻,他听到了蒙蒙像张嬷嬷求救的声音。
刚醒来的蒙蒙本来脸色就不好,听到莫逆的话后,更是失色了。
莫逆见此,连忙安慰道:“他已经投胎了,他投在一家百姓家,没有丰衣足食,都会过得平平稳稳。”
在醒来的时候,不是很清晰地话语重新连接起来。
“他已经投胎了。一年,你昏睡在床一年,他就在奈何桥上足足等了一年,他说,他要等你醒来才能安心上路。”
“这次是他最后一次的投胎机会,只要失去了,就再也进不了轮回了。阎王念他用情太深,前世也是妖界之王,特允许他重新转世为妖,为现妖王之子。。可是,他居然说想当条狗,当条普通的黑色狗。”
“呵呵~~妖王之子他不做,宁愿在人间当条普通的狗,萌萌,你懂他在想什么吗。”
。。。。
眼泪不由自主地掉落下来,蒙蒙的脸被眼泪沾染了。她的心好痛,好痛,比起莫逆伤害她时更要痛。
“我要去见他。。”抖颤着声音说道。
“嗯。”莫逆没有多想,点了点头:“没有他,也没有我们的现在。我带你去见见他吧。”
把身上的披风披在蒙蒙身上,莫逆站直身子对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没有多想,蒙蒙把左手放在莫逆的右手上,于是一阵狂风吹过,把两人的身子卷了起来。
好一会,耳边传来莫逆的声音:“到了,去看看他吧。”
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家瓦房,不是很破旧,却也说不上很好。
“呜哇呜哇呜哇~~”里面传来的婴儿声响亮又清脆。
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健康的宝宝。
“他想转世为狗,但是阎王不许。能沦为孽畜道的,得犯罪业者。他要是平白无故地沦为孽畜,会给阎王惹上很多麻烦,所以,张嬷嬷最后选择了转世为人。”最普通的人,最简单的人,这就是张嬷嬷最后的选择。
我脚步直往眼前的小房子走去,莫逆也没有阻止,而是安静地跟在我的身后。
我打开房门,里面除了放在床上的婴儿,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了。
给读者的话:大家,别激动哈,其实大结局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家别纠结,别左右烟花的思想了哈,要不然我会不知道怎么写了。婷儿,新文入不入v都是要看新文的点击才能决定的哦。沙子真的很爱青梅那本书啊。
投胎2
因为是农民家庭,所以大家都出去做事了,要好一会才回来,孩子也就留在屋里歇息了。
我走向床处,在床边看着用被褥包得紧紧的婴儿。
襁褓中的他,长着一脸粉嘟嘟的小脸,因为哭泣的原因,脸都邹成包子模样了。
他的眉心处有一颗朱砂,红得耀眼的朱砂。
“朱砂是阎王赐他的,他害怕喝下孟婆汤之后,来生会忘记了你,于是要求阎王替他点下一滴朱砂,让他来生能记住,这颗朱砂,是他为一个女子而点的。”莫逆看着哭得一脸通红地张嬷嬷说道。
我轻轻抱起张嬷嬷,脸上一片温柔地轻吻在他的朱砂之上。
很神奇地,怀中的婴儿居然真的不哭了,而是眨着眼睛,很不明所以地盯着蒙蒙看。
“你还记得我吗?小东西。”我低声问道。
怀里的小家伙依旧眨巴着一双眼睛。
“洛。”我说道:“以后你就叫做洛,是我的洛。。我一个人的洛。”
“咯咯~~”小东西很开心地笑了笑,似乎也很喜欢洛这个名字。
“莫逆,你不是懂得回魂术吗。”我看着怀里的洛,对着身边的莫逆说着:“把我的魂魄附在一个婴儿身上吧。你也不再欠我什么。”我不求人,不求任何人。
因为洛不喜欢。
那就等价交换吧。从今往后,我和你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莫逆并没有多说什么,他走出小屋子,定神地看向院子处的大树身上。
你的上辈子,我已经欠了你,这辈子也是。。红娘,当我把剑刺穿你胸膛的时候,你当真没有恨我吗。。
我背上的红狐已经被我用火烫去,我不用再杀害有麒麟龙纹身的你,但是,由始至终,伤你的人还是我。
要是当初,我不选择当上教主之位,也就不用去理会那些无聊的预言了。。。
“背有麒麟龙者,必牵累红狐者。使全魔界永藏黑暗,不得翻身。”莫逆轻轻念出。
不准,都不准。。是他牵累了她,是他欠她的。两世,都是他把她伤了。
魔界,本来就一直被黑暗所掩埋,又怎会和她有关呢。
“笑话,呵呵~~”莫逆自嘲了笑了笑,身上发出的苍凉和孤独让吹起的秋风都萧瑟不少。
《《《《两余年后,一代女帝失踪的消息终于满不下去,张蒙蒙的贴身太监,杰子吊死在寝宫之中。一直被软禁的端亦端王爷坐上王位,封号为忝,而被张蒙蒙流放在外的紫叶也被端亦接回,让他助自己拉拢朝中权利。
《《《《端亦即位三年后,国情严峻,与领国和睦的条约宣布取消,全国都被包裹在战争的恐怖气氛中。
《《《《端亦在位十七年,和领国关系僵到无法收拾的地步,隐藏了十几年的火药也一点即发,战争爆发了。
给读者的话:蓝蓝,你工作的地方和你家离很远吗?咋去那么远的地方了。雨是眼泪,我是觉得不错的哦,你可以去看看。小夜你裸奔得了。
寻找
四处飞烟四起,民不聊生,比起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端亦接手后那么动荡不安。
十七年了,我离家出走,足足找了4年,我找过一条又一条的村,都是在问别人:“您可看过眉心处有一朱砂的男子?”
因为成体的婴儿已经拥有了魂,莫逆直接把我的魂魄移过去的话就违反了生死之归,所以,莫逆替我把魂魄移防在还在母体内,一具尚未成为全体的婴儿体内。
那时候,我在母亲肚子里才两个月,但已经拥有了思绪。
因为是魂魄附体,不是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转世,所以,关于前世的一切我都不曾遗忘过。
我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只是家里重男轻女,我身为五小姐,却得到不到一丝的宠爱。
我的母亲,是别人的小房,因为招大房陷害,说她与下人通奸,最后在我面前生生被火烧死。
我在家里的地位更不如了。
我每天灰头灰脸地做着家务,比起任何一个下人都要拼命地去做事,那样,才不会让大房找到机会整我。
我想存钱,等我存够钱了,就去找洛,我每晚都能梦见的洛。
在梦里,洛总是对着我笑,还是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因为相貌的丑陋,大房,哦,不对,是我的大娘,她总是想把我嫁出去,但好点的男人,又不想要我。
我有时很庆幸,庆幸自己长得像父亲,那个长得丑陋至极的男人。
我和他一样,一对小到见不到眼珠的单眼皮小眼睛,一张完全谈不上美感的国字脸,连嘴唇都是紫紫的颜色。
除了我是瘦的,他是胖的之外。连塌下的鼻子都长得和他一模一样。
我的母亲,是长得多么美丽啊,芙蓉出水,说的就是她了。可是,我除了瘦小的身子长得如她之外,便没有其他相似之处。
双手因为长期劳作,皱巴巴的都不单止,手掌处的茧都是一层层的。
我每个月都有三两零花,这比府里的下人工资还要低上不少。我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
但都不是和我同母的。
四个哥哥都长得很像父亲,但是起码他们有遗传自己母亲的。不像我,完全是我父亲的模板。
妹妹好命。她长得像二娘,一点都不像父亲,远远地一看,都知道她是个美人胚子。所以府里上下都很宠她,当她掌上明珠那样。
我想,只要我把每个月的三两银子存下来,一定能存够100两,然后去找洛的。
可是,家里没有一个人看得起我,不管我多么地努力做事,他们还是想要把我驱赶走。
大娘替我找了另一头家。她说:“他家境不错,你嫁过去了,也饿不死你。”
给读者的话:本书还没有结局。到结局那天烟花给读者的话里会说的呀。而且章节名字会是“大结局”三个字的。蓝蓝,我以前也和我爸爸关系不好,他现在老了,虽然脾气还是不好,但看起来让人心疼,我也大多数忍耐着。
寻找2
那个男人我见过,他是阴阳脸。四十多岁了都没有娶妻,走起路来一拐一拐地。听说是小时候摔断了一条腿的原因。
他开了家小店,是做布匹生意的,因为相貌也很丑陋的原因,至今都未成娶亲。
我不能嫁,我要去寻找洛。
我在大家都不相信我会有逆的情况下,把我存起来的70两银子带在身上,然后拾起几件衣服,就这样简洁地离家出走。
莫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十七年来,他只看过我两次,一次是我出生的时候,一次是去年,我被几个哥哥欺负,他们想要扒光我的衣服,把我扔进井里。
他说:“就算如此,你都要熬下去吗?”
我看了看身边几个已经昏迷过去的哥哥,笑着反问道:“为什么不能熬?”
莫逆看着我,眼底是说不出的悲凉:“萌萌,你要我拿你怎么办。”
“我叫司琪徒易,不叫萌萌。”我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司琪徒易,是我现在的名字,是我那个丑陋的父亲在我出生时就取好的名字。
莫逆,我该谢谢你,但是我说不出这三个字,因为你没有资格。
我的魂魄是阴寒的,为了寻找到同样是阴寒体质的母体和婴儿更是难上加难,他每天都去人间处徘徊,我足足等了一年,才等到了可以重生的一天。
所以洛会比我大一岁。
莫逆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关于洛的事情,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后悔,让我回心转意。
我也不想要他帮助我什么,我可以自己去寻找,把我的洛找回来。
街上有很多士兵们在集对,但我一点看热闹的心情都没有。
一路上,这样的情形实在太多了,现在兵荒马乱,烽火连年的时期,国家的士兵已经不够战场上使用了。如今的帝皇,也就是曾被我软禁的端亦,下令只要身体健康,年龄18到40的男丁都必须参军。
这让我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