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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我的约翰-第3部分

小说: 我的约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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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3)
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男朋友,叫巴里,是在初等艺术学校时认识的。巴里是一个很不错的恋爱对象,他的父亲是窗户清洁工,巴里看起来长得有点像西班牙人,带有一种异域风情,是霍伊莱克的大众情人。当他开始约我的时候,我成了当地许多女孩羡慕的对象。有一次他看见我穿着白色的粗呢外套,牵着我的狗丘米在海滩上散步,于是不久后的一天,就跟在我后面,请我去看电影。我当时只有17岁,而巴里比我大5岁,出于虚荣心,我答应了他。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已经交往有一年了,而且开始考虑订婚。当时巴里为他的爸爸打工,而且开始为了我们的未来在住宅互助委员会存钱了。有一天,他说服了我趁妈妈出去的时候在我家客厅的沙发上和他做爱。他劝了我几个小时,不停地告诉我他有多爱我,并且保证会和我结婚。最终我同意了,但是觉得这一次非常快,而且没有任何快感可言。我继续和巴里交往,但是再也没有单独待在房子里的机会了。一天他宣布他爱上了住在同一条街上的一个红发女孩,我伤心极了。这是我遭遇的第一次背叛,发誓自己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但是,几个月以后,当他央求我再回到他身边,并且赌天赌地地发誓他爱的是我,那不过是他犯的一个错误时,我又让步了。
  当第一学年过了一多半的时候,菲尔来到学校。她得到了一份助学金,并且说服了她的父亲让她重返校园。我们都很高兴,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经常待在一起。
  到了年末,我们必须为自己选择一个专修的方向了。我选择了平面设计,并且还选了一个为期两周的字型艺术课。菲尔则选择了绘画和字型艺术,我们都很高兴终于能有机会在同一个班里学习了。
  第二年刚开始的时候,我和一年级刚进校时一样兴奋,但是稍稍改变了一下形象,使自己看起来柔和一些。我鼓足了勇气拒绝了妈妈的理发师朋友,开始留长发。我买了一些时兴的黑天鹅绒长裤,不再穿原来的花呢裙子,而且只要一有可能就把眼镜摘掉。不过,我是深度近视,没有了眼镜,我几乎看不清楚东西,这又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坐汽车总是下错站,或者看不清学校贴的公告等等,但是我并不介意。我特别讨厌眼镜,一般只有在课堂上才会戴,因为如果不戴就看不清黑板了,甚至连面前纸上写的字都看不清楚。
  记得第一次上字型艺术课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坐好了,这时,一个流气的男孩儿才懒懒散散地走进教室,手紧紧揣在外套兜里。他看起来好像对上课非常不耐烦,而且有种目中无人的表情。这个男孩走过来坐到了我后面的空位上,拍了拍我的后背,扮了个滑稽的鬼脸说:“你好,我叫约翰。”我当时忍不住笑了,小声说:“我叫辛西娅。”老师当时已经开始讲话了,冲我皱了皱眉头。
  我每天在学校都能见到约翰,但是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因为我们处在完全不同的圈子里。而且我对于他也上字型艺术课感到很惊讶,他看起来可不是那种会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的孩子。他上课甚至什么文具都不拿,一开始做作业了,就拍拍我的后背,向我借铅笔和橡皮,而我则很不情愿地递给他。后来,他就经常坐在我的后面,需要什么就找我借什么。不过,他借了也很少用,因为他几乎就不做功课。每次上课,他都会到处招猫逗狗,惹得全班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约翰自己选择去上字型艺术课的,他是被迫的,因为其他课的老师都不愿意要他。而他也明确地表示不愿意待在那里,所以就使劲去破坏课堂。谁都不招惹的时候,他就会在老师背后搞怪,或者发表一些尖刻的评论,或者给老师或者周围的同学画讽刺漫画,虽然是故意丑化了的,但是真的很像,引起了周围的阵阵哄笑。
  我第一次见到约翰的时候,曾经暗想:呸,这个男孩不适合我!他留着小混混头,就是那种“鸭尾头”,穿着紧身的水管裤和一件超大号的外套,与我习惯的那种干净整洁的男孩子截然不同。他对别人口无遮拦的品头论足和刻薄的小聪明让人害怕,我真担心他会把矛头对准我。但很快他就向我开炮了,叫我“古板小姐”或者“鲍威尔小姐”,并且拿我整洁的衣服和时髦的口音开玩笑。
  

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4)
第一次被他开玩笑的时候,我一下课就红着脸跑了出去,希望他不要再出现。可是,就在短短两周的字型艺术课要结束的时候,我开始盼望见到他了。除了在课堂上,我们没有在其他地方相遇过,但是,我发现自己开始急切地想见到他,并且暗地注意他了。他使我发笑,而且他的行为方式让我觉得很新奇。我总是顺从于权威,努力取悦别人,但是约翰正好相反:他很霸道,爱挖苦人,而且非常叛逆。他好像谁都不怕,我好羡慕他可以随意嘲笑任何人和任何事。
  一个认识我也认识约翰的朋友告诉我,上学期末约翰的妈妈出车祸死了。我非常想念我的爸爸,因此可以体会到他的感受。他从未提起过这件事,也从未提起过其他的家人,但是我觉得他表现在人前的尖酸刻薄的外表后面,一定隐藏着深深的悲痛。这种想法令我越来越密切地关注他了。
  一天早晨,字型艺术课的同学们出于好玩儿,互相测试视力。我才发现约翰和我一样严重近视,不戴眼镜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而且极其讨厌戴眼镜。他当时带着那种很贵的角质框架眼镜。当我们看不清或弄错了的时候,就会一同大笑起来。那次是我和约翰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从那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上课的时候说话了。
  约翰来上课的时候,背上总是斜背着一把吉他。他告诉我,他现在组织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科利人”,是根据他原来的学校“科利银行中学”取的名字。有时下了课,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把吉他拿过来弹上几首当时流行的曲子,比如博·迪德利、恰克·贝利或者罗尼·多内甘的歌。在弹吉他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他。因为热爱音乐,那时的他,面孔变得柔和起来,往常的那种愤世嫉俗、藐视一切的表情也消失了。
  学期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他了,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自责。这简直有点可笑:他根本不是我为自己设想的那种类型,而且我也看不出来他对我有一点兴趣。但是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时放了学,其他同学都走了,我收拾东西也准备离开,约翰抱着他的吉他坐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位子上。突然,他开始轻声唱起了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她不美吗》(Ain誸 She Sweet),后来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里也曾收录过这首歌。
  哦,她不美吗?
  看着她沿街走过,
  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哦,她不好吗?
  一次、两次望着她,
  我悄悄问你:
  她不好吗?
  目光向她的倩影投过,
  天哪,难道不完美吗?
  哦,我问你,一遍又一遍:
  你不认为那简直就是优雅吗?
  是的,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我的脸刷地红了,说了声对不起,还没等歌唱完就匆匆跑开了。但是我看到了约翰的眼神,他在唱歌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看,难道他对我也有意思?
  我把这件事偷偷告诉了菲尔,她告诉我,约翰不适合我,叫我不要这么傻。她和约翰住得不远,每天同乘72路汽车去上学,所以比较了解他。她经常借车票钱给约翰,也很喜欢他,但是还是认为约翰不适合我。她提醒我别忘了和巴里订婚的事情,但是我暂时不想考虑那件事了。随着对约翰的暗恋,我和巴里的约会也越来越少,一个星期里最令我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上字型艺术课。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见约翰上楼梯时紧盯着一个女孩看,那个女孩穿着紧身的黑色短裙,长长的金发垂了下来。我听见约翰冲那个女孩吹了声口哨,还对他的朋友说:“她长得挺像碧姬·芭铎的。”
  我也不甘落后,周六一到马上去买了最流行的希尔顿金发染剂,回去自己染了头发。星期一到学校的时候,我的头发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金黄色,非常漂亮。约翰注意到我的时候,我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哇,霍伊莱克小姐。”我能看得出,他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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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5)
一天下午,我们所有的中年级学生都到礼堂去讨论,约翰和我隔了几个座位。我的一个朋友海伦·安德森忽然靠上去拨弄他的头发。海伦和约翰关系不错,但并不是喜欢他,而只是表示对他说的话感到有趣的一个善意的动作罢了。但是当我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妒忌时,不禁大吃了一惊。
  尽管约翰和我在上字型艺术课的时候也会聊天,但是,我们在校园里却都待在不同的朋友圈子里,很少能见到对方。我觉得他是那种难以接近的类型。虽然我很喜欢他,但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真的走到一起。
  假期快要到了,我们都很兴奋,有人建议在回家之前开个午间聚会。一个老师巴尔兰德答应让我们借用他的房间,并且说也会去参加。巴尔兰德以前是个拳击运动员,他非常严厉,不过人很好。我们高兴极了,找到了录音机,然后每人凑了一些钱去买啤酒。
  我很期待这次聚会,倒不是因为可以在那儿碰到约翰,我想这个聚会都是一帮乖乖的学生,他肯定不感兴趣,反而觉得,这样可以让我转移一下注意力,之后我们就可以度假去了。我很盼望有这样一段时间,可以让我对约翰的感觉淡下来。
  聚会那天气氛很热烈,阳光透过一楼脏乎乎的窗子照了进来。这个房间我们很熟悉,每个星期都会在这里聚一次,选一个主题来画画。我们把桌椅推到一边去,摆出食物和饮料还有一大堆唱片。来的都是原来圈子的人,大概10到15个,我们自从大一的时候就是朋友了。那天我上身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棉外套,下面配一条带有黑色蝴蝶结的黑白相间短裙,脚上穿着我最好的黑色采螺鞋。走在校园里,我的感觉好极了。
  一起到来的还有几对恋人,所以气氛就更加热烈了。安·曼森刚刚开始和杰夫·穆罕默德在一起,杰夫是约翰的一个好朋友。安和杰夫在那边接吻,我和菲尔偷偷地看了一眼。当约翰走进来的时候,我的脸立刻开始发烫,心通通直跳,装着没有注意到他。他和我一样一身黑色,还是常穿的那条黑色紧身裤、厚运动衫,还有他的仿麂皮鞋子。他直奔我而来,说:“愿意起来一下吗?”我的脸红了,但是还是很高兴地站起来和他跳了一支舞。
  记得当时放的是一首恰克·贝利的歌,正跳着的时候,约翰大声说:“你有没有想过要和我约会?”
  我当时非常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说:“对不起,我就要和一个霍伊莱克的男孩订婚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想能有个地缝钻进去,因为我的话听起来很傲慢,而且一本正经。
  “我他妈的又没让你和我结婚。”约翰回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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