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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神之初始之大唐-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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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疼的看了看拳头,血肉模糊的几个骨节都磕破了。 
  胡盛也比我好不到那去,右拳也滴下血来。 
  我眼角一瞥,发现四女脸色苍白都用纤手捂住了小嘴,生怕叫出声来惊扰到我,我向她们咧嘴一笑,甩了甩拳头上的血珠,打算冲上前去将胡盛打下高台,此刻我一点也感觉不到方才那种有点胆怯的感觉了,我全身都在发烫,只想找人狂殴一顿,太爽了! 
  胡盛活动了动手腕,皱了下眉头,看来他伤的比我严重,没准手指有点骨裂,眼看冲到胡盛身前飞起一腿准备把他踹下台去,眼前却突然白光一闪,台下众人惊叫,我下意识的缩回了腿。 
  一片白布缓缓飘落,我的衣摆! 
  我怒视着胡盛,他居然突然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软剑。不过还好他没有下狠手,只是逼退了我。 
  胡盛突然笑了,道:“李兄弟果然厉害!我们来试试兵器如何?点到即止!” 
  我一楞他怎么说已经是变相的认输了,只是忍不住碰到好对手时的那种兴奋感。 
  “逍遥公子接剑!”清脆的声音叫道。 
  我顾不得看是谁,一把将向我飞来的长剑捞住,入手微沉,低头一看竟是方才怜琴手中的金剑,比正常长剑略窄细的剑身光洁照人,印出我微喘的面容。 
  我向台下望去是怜琴!只见她一双俏眼又是兴奋又是紧张的看着我,洛神等三女却都吓白了俏脸。 
  “唰!”的破风声响起,我不及细想反手一挥,美丽的剑身洒出一片金光带上紫云内劲的淡淡紫气,“叮!”的脆响,竟又一招将之迫开逼退。 
  稍松一口气,我突然发现一个大问题。。。我根本不会剑法!! 
  脑中无数资料翻飞,但这时那有闲暇细想,胡盛又逼了上来,我也顾不得什么章法不章法,只有脑子想到什么就用什么了。 
  不料,我自觉杂乱无章的剑招,在胡盛眼中却是大开大合,狂猛无回的劈砍下来,使的他不得不回剑格挡。 
  这种几乎不要命的近身剑法,实在大异寻常剑法的规矩,很少有剑法是这样大砍大砸的。 
  一时不料,狂霸的剑招呼啸的劲气没出十招便将胡盛手中软剑砸飞,我赢了! 
  用剑虚指胡盛咽喉,我待气息渐稳,才收剑笑道:“胡兄诚让!” 
  这时,台下的群众们才晓得鼓掌叫好起来,他们很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杂耍”,今天真是不亏,回去之后可以向其他人炫耀很长时间了。 
  胡盛接过我拾回的软剑苦笑道:“佩服!李兄弟如此年轻,剑法和内力竟如此深不可测!胡某服了!”说完跃下高台挤入人群之中。 
  就这样完了?我楞住了。 
  仇天海挤到台边大声道:“狂霸刀法!俺说怎么这么眼熟呢!兄弟!你居然将俺的狂霸刀法改成了剑法!?” 
  我也想起来了,那天见仇天海练刀我不经意记住了,刚才情急之下居然就这么使出来了。 
  仇天海哈哈大笑道:“俺真不知道怎么说你,你竟然只看了一遍就学会了!俺学了七年才靠它在江湖上闯出名号!你居然还能在打斗之中将它变化成剑法?你真是个怪才啊!” 
  我呵呵傻笑着,向四女看去。 
  只见她们满眼的笑意,怜琴步上高台,柔声道:“逍遥公子真是博学!不但诗作的好,歌艺非凡,居然还是个武林高手。。。” 
  我看看手中的金剑,怜琴突然羞红了面颊,道:“琴儿愿以宝剑赠英雄。。。” 
  台下掀起一阵哗声,怜琴突然改变的自称和赠剑之举,傻子也知道什么意思,不少人不甘的叫起来,但是更多的人发出祝福的欢呼声。 
  我到有些无措了,第一次被女孩子当这么多人表白,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只有干笑着向台下挥挥手。 
  “等等!”随着声音,一道黑影飘上了高台。 
  我向他望去,心里暗骂:“都OK了你丫的还跑出来干什么!?我靠!” 
  只见这人身着黑色劲装,长手长脚的而且面目英挺,看上去十分斯文和善,他先一抱拳笑道:“逍遥公子别误会!在下金修胥,西北金剑门弟子,在下上台并非要和逍遥公子争。。。争这把金剑,只是见方才逍遥公子剑法了得,内力深厚,一时技痒想与你切磋一下!” 
  找我比武?我回头看看仇天海,只见他微微笑着点了点头,便放心的笑道:“正好刚才没有打过瘾!正好与金兄再过过招!” 
  金修胥笑道:“此地狭窄,不若我们去那边草滩上放手一搏如何?” 
  我点点头。 
  金修胥道:“那在下便先去相候!”说完跃出高台,飞鸟一般从人群头上越过直奔草滩而去。 
  我握着金剑跳下高台,仇天海道:“此人是江湖上有名帮派金剑门的少门主,他们金剑门以剑法闻名,他本人也是以一套家传剑法在江湖上闯出‘小飞鹰’的绰号,身手在一流高手左右!小心了!不过他名声不错,算是名门正派的少年英杰。” 
  我差点没吓晕过去,一流高手?我忙问道:“那刚才那个胡盛是几流?” 
  仇天海道:“那个胡盛到是个小角色,身手在二三流之间。” 
  二三流打我都打的累死,一流的我打的过吗?不过这么好的实战机会不去到是可惜了,刚才不是说他名声不错吗?应该会手下留情吧? 
  所谓一通百通,刚才与胡盛一战到是让我打出点想法来了,脑中的无数武学资料复活般也在脑海中翻涌,我急于将它运用与实战之中,金修胥的约战正合我意。 
  与仇天海向黄掌柜胡知府打过招呼,边一起向草滩走去,四女竟不避闲的跟随在我身边,那个什么洛阳文会,现在好象没有人去理会了。 
 
 
 
  
 ~第二十五章 初战扬威~
 
  时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冬日暖暖的温度也在逐渐降低,大蛋黄似的太阳泛起一层黄油般的光晕,将草滩之上的人群渡上了淡金色。 
  金修胥手中握着一把黑锷为柄金丝缠绕的长剑,挺拔的站立在空旷的草滩之上等候我的到来。 
  压下不知是兴奋还是胆怯的轻微颤抖,我握紧了手中的金剑向他走去。 
  金修胥当先一抱拳笑道:“在下师门乃西北金剑门,用的是本门金丝剑法,想与逍遥公子切磋一下剑法精髓,还未请教逍遥公子。。。” 
  他一上来便自报家门和剑法,坦坦荡荡,让人好感大增。 
  我也客气的笑道:“免贵姓李,字逍遥。山野之人,无门无派,金兄不用客气!”笑了笑道:“我所用的除了这位仇天海仇大侠所授的狂霸刀法和虎搏拳外,都是一些无名武学,还请金兄多多手下留情!” 
  的确,除了仇天海教我的两套功夫外,也就是怪老头的紫云心法我叫的上名字,我脑中的武学资料都只是一些内容而没有名字。心里不免有些埋怨银狄这老头,抄录武学资料为什么不把名字也抄下来。 
  金修胥笑道:“原来是鼎鼎大名的江龙帮仇帮主!不过以方才逍遥公子展示出来的功力看来,丝毫不比仇帮主逊色啊?想必师出名门,又怎么会是无名之学呢?逍遥公子太自谦了!”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刚才的歌声之中还有与胡盛的打斗中显露出来的深厚内力有多惊人。 
  我只有干笑道:“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啊!” 
  金修胥见我不愿说明,也没有不知分寸的探人隐私,摆了个请出招的手势轻笑道:“那到是金某多言了!那就让金某领教一下逍遥公子的无名武学吧!” 
  我一边集中精神准备应付金修胥的攻击一边脑中飞转,刚才的战斗让我脑中积存的武学资料复活了起来,但是眼下我却没有时间细细琢磨,刚才狂霸刀法仓促之间胡乱改成的剑法并不合适应付金修胥这江湖上一流的年轻高手,我急于找出一套能与他所说家传金丝剑法相抗衡的武学来,我可不能在完美的最后一步前在四位美人面前折了面子。 
  “请!”他翻手抽出一把金光闪闪的长剑来,不过这把剑似金非金,论锋利比我手中剑舞所用的金剑可望尘莫及。 
  我一看笑道:“金兄这宝剑到是满配你家剑法的!” 
  金修胥也笑道:“不错,我金剑门弟子所用配剑都是如此,只有这种特制的长剑才能发挥出金丝剑法的最大威力!不过逍遥公子手中宝剑到是与本门剑器颇象的。” 
  我嘻嘻一笑道:“那我就用金剑来领教金丝剑法!” 
  金修胥手中挽了一个剑花算是先攻,我也不与他客气抡起金剑就往他劈去。 
  “叮叮当当”的一阵乱响,双剑的碰撞声不绝于耳,清悦的声音将无数围观者的心神凝结在了金光灿灿的剑尖之上。 
  金丝剑法不愧其名,如丝的剑招将我狂攻的“狂霸剑法”裹了个严严实实,再三尝试破除金修胥的剑网不果后,我有些焦躁了。 
  临时乱改的招法果然没办法与这千锤百炼后的功夫相敌,一边没有停下手中暴风雨般的攻击一边大脑飞快的转动着,我必须在繁乱如海的武学资料中找出一套能与他剑法相媲美的剑招来。 
  手中金剑横斩,一如所料的被金修胥一偏身躯闪开,眼角处剑光一闪,大脑还未及反应,身体却下意识的一躬险险避过从刁钻角度削来的一剑。 
  噫?为什么身体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 
  我突然脑海中泛起一丝亮光,刚才这一招已经在刚才短短交手的百多招中出现过一次,而我似乎对金修胥所用的金丝剑法有一种来自身体深处的了解,这也是刚才百多招我以一套不论不类剑法持之不败的原因! 
  未及细想,削过的长剑在金修胥翻腕之下呼啸着斜劈下来,我手中金剑当胸斜指,没有照理架格朝我右肩劈来的长剑,挺剑上刺怪异的攻向长剑轨迹的上方。 
  “叮~!” 
  淡金色的长剑荡开,金修胥也满脸惊诧的闪退两步。 
  我笑了!正中缠满金丝的黑色剑腭。 
  我明白了,比我所出剑招更快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是。。。金丝剑法! 
  也正是为什么我能如未卜先知断下金修胥攻击的原因,武学资料之中有金丝剑法这一篇章! 
  我可能比金修胥还要更了解金丝剑法,这都要归功与银狄超时代的教授方法,所有的武学资料都象本能般铭刻在我脑中。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空有脑海中无数的武学资料而却找不到一套合适的武功用之应敌,那就是繁而不精! 
  就好比面前有满满一抽屉的钥匙,你能在瞬间找到正确的一把打开手中急需打开的锁吗?不能!除非我能将所有的钥匙一眼认清。 
  为什么我能将紫云心法,虎搏拳,狂霸刀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而正确使用?因为我接触到了那三把“钥匙”认清了它们的每一个细微不同。 
  看来只有接触过的武学我才能正常使用它那把“钥匙”吧。 
  而金丝剑法的“钥匙”刚刚已经被我握到了手心! 
  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这种经历吧,最常使用的就是我们最熟悉的,就象我们想吃便饭就会去自己最熟悉的餐馆,喝酒习惯点自己最熟悉的品牌,抽烟也会买常抽的牌子。 
  这是人的一种习性,对于自己了解的事物,选择的频率是最高的。 
  当然,不排除有人喜欢尝鲜,但是你尝鲜之后,只不过会为你熟悉的事物之中增加一个以供选择的对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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