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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给福尔摩斯的信-第4部分

小说: 给福尔摩斯的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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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的身型和面容也十分奇特:他很高,目测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却异常消瘦——不是那种竹竿似的弱不禁风的瘦,而是干练、灵敏,因此显得格外颀长;浓密的头发梳理成了四六偏分——之后我才见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条件再艰苦,福尔摩斯先生都会梳理好自己的头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头乃人之元,头发就是元之元,是一个人外在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他眉毛很浓、很黑,略显粗犷;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使他的整个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
    还是那次随警队跟踪报道的时候,那晚在指挥车上睡着的我,半夜被尿憋醒,就蹑手蹑脚地起身下车放水,迷迷糊糊间看见一个黑影出了警车。我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一瞧,只见那黑影一下子就闪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我也没喊,也顾不得去扛采访的机器道具了,收起家伙就跟了上去,临行前还不忘随手摸了根警棍。
    刚跟到那个巷子口就不见人影了,我正左右徘徊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闪到我后面,用低沉的声音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激灵,转身的同时,操着警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我的武器被一把钩子一样的东西给截住了,然后一搅,棍子就离开了我的手心。
    正当我松开手弯腰准备摸板砖的时候,那影子说话了:“是我,记者先生。”
    我这才定睛仔细看了看此人,原来就是那位衣着古怪的便衣。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接着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愣,行迹败露是件很糗的事情,吱吱吾吾答不上来。他也没追问,接着说:“有兴趣就跟着来,正好我需要一个帮手。”
    见台阶就下,我忙点头说好。他顺手就用雨伞把我刚掉在地上的警棍给我勾了起来,我狼狈地接住。他也没说话,就向前走了过去。我双手紧紧地握住警棍,小心地跟了上去。
    只见他像戴着巡航仪似的,在这深夜昏暗的巷子里左转右拐,走路压根就没有声音。虽说我在后面跟着,心里却是忐忑不已,攥着警棍的手早已经沁出了丝丝冷汗。
    很快我们就绕到了一处破旧的两层楼民房前面。他示意我站住,在这里帮他放哨,不要出声,有动静或者明火就用警棍在地上敲三下。我点了点头,然后他便转身走开了,开始绕着房子转了起来,走走停停,时而用雨伞尖轻捅一下土坯围墙,时而蹲下去用手扒拉几下地上的土,甚至还趴下去用鼻子嗅嗅。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走到我前面打了个响指,小声说:“完事,收队,我回旅馆去睡觉。你记好地方,明天早上带公安局那些干警过来这儿抓人。”说罢转身就走了,瘦削的身影消失在了黑夜里。
    那晚我在昏暗的巷子里摸了几个小时才回到公安干警设伏的驻地,当时天都快亮了,我也睡意全无,招呼上值夜的同志,摁响了车喇叭,把大伙吆喝起来一起去抓人。
    原来就在那栋破楼房里,竟然就藏匿着几个被全国通缉了很久的大毒枭。
    03
    这件事情当时在报纸和电视新闻采访里都成了焦点,当然露脸的都是些公安干部,没福尔摩斯先生什么事儿。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也根本不会在乎这些东西,他享受的是侦破案件的过程,前序和后戏都与他无关。
    第二天下午,我在公安局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地址就按图索骥寻了过去。等找到他下榻的小旅馆的时候,他却连门都没关,此刻正翘着个二郎腿靠在那个宽大的沙发上,手中夹着棕色的烟卷,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看着我,说:“记者先生,我就知道你要来。”说罢他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我坐下,面前一杯给我冲好的咖啡醇香正浓。
    那一刻我怔住了,他那副掌控一切的神情,像极了那个著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
    就这样,我结识了这个古怪的“无牌侦探”,并在几次成功的合作之后,就晋升成了他的不定时助手——之所要说是不定时的,是因为我平时还是有自己的工作要忙的;华生除了陪福尔摩斯探案之外,不是也还有一家自己的小诊所要兼顾么。所以很多时候,福尔摩斯先生还是会单枪匹马地去面对一些案件。
    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怪人,说话狡黠,颇善修辞,嘴下不留情。脸上的表情也非常丰富,但是他永远不会让人通过他的表情和眼神猜到他的心理活动;他平时踪迹飘忽不定,神出鬼没,喜欢像角落生物一样昼伏夜出;嗜好抽那种东南亚产的很呛的棕色烟卷,爱喝不加糖的苦咖啡;宽大的风衣里总能掏出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论晴天还是下雨,一把黑色的雨伞是他的必备道具,他说这个比《夺宝奇兵》里面印第安纳·琼斯的皮鞭还管用。
    这些,就是我对这个堪称中国版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的全部印象。
    
    第03章 贝克街221号
    
    01
    我是被瑞恩叫醒的,这个时候飞机已经着陆了,我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迷蒙的睡眼,就跟着他出了机舱。天才蒙蒙亮,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飞机停在了一个小型的军用飞机场上,没走几步,一辆豪华路虎横亘在了我们面前。这一路真是够奢侈的,以路虎、飞机代步,看来这英伦三岛一定是出了什么很难以解决的大案子。
    坐了没多久,车子就停了下来。我们下车后,瑞恩给司机交代了几句,车子就开走了。
    这个时候我也完全醒过来了,开始仔细欣赏起这座世界上著名的城市来。这是一个十字路口,四周高楼林立,两座金融中心格外显眼,大厦上宣传2012伦敦奥运会的广告条幅十分醒目。我们的周围车辆川流不息,各种肤色的行人络绎不绝地从我们身边匆匆而过。
    英国是侦探小说的发源地,鼎鼎大名的柯南·道尔爵士、阿加莎、柯林斯都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一提到这里,大家总会想到一个个惊险刺激的侦探故事,还有一个个睿智机敏的大侦探。当然了,这些人当中最富盛名、最光彩夺目的,还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我们这次要去的,就是著名的贝克街221号,福尔摩斯传奇故事的发源地。
    我走到瑞恩的身边,对他说:“嘿,伙计,这附近哪里有银行?我去兑换一点儿外币。没想到真的到伦敦了,我要去采购,回去的时候给同事们带点洋玩意儿。”
    瑞恩先是一愣,接着笑了笑说:“石先生,伦敦欢迎你,你的想法不错,不过不是现在。哈哈。”说罢他就转向福尔摩斯先生,从兜里掏出几张卡递给他,说:“夏先生,这是两张银行卡和交通卡,你们可以使用这个消费和出行。”
    我赶忙跑过去抢过来两张,追问瑞恩:“里面有多少钱?”
    瑞恩憨厚地一笑,却不回答我,自己率先抬脚走进了旁边的一条步行街。
    我尾随在福尔摩斯先生身后跟了上去,还瞟了一眼路牌:Baker Street。原来这条不起眼的小街,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第一大侦探街——贝克街。
    这条街道不是很长,大概也就四五百米的样子,两边的建筑多是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古老建筑,现在都成为了商业大厦和各种各样的店铺。不经意间,我还看见了一家华人餐馆,顿时备感亲切。
    快到街尾的时候,瑞恩停了下来,弯腰向福尔摩斯先生摆了个请的姿势,福尔摩斯先生点点头,也回敬了一个,让瑞恩带路。
    在进门的那一刻,我又看见了那几个熟悉的标示:NO。221。
    门楣上有一个牌匾,上面写着:THE SHERLOCK HOLMES MUSEUM。
    一楼是个纪念品商店,都是一些关于福尔摩斯的物品——《福尔摩斯探案集》系列的纸质和音像制品、明信片、纪念邮票;还有福尔摩斯用过的那个款式的烟斗、手杖、黑色礼帽和小提琴。
    我还在边应接不暇地看着这些东西,边在脑海里搜索和这些道具相关的情节的时候,瑞恩就领着我们径直往左侧的楼梯走去。
    脚踏在楼梯上,我心里却在默默地数着楼梯的台阶数,在踏上最后一级的时候,我不禁失声叫了出来:“天呐,楼梯数都与小说中写的一样——17级!”
    福尔摩斯先生和瑞恩都怔了一下,然后像看一个傻子一样看着我。我赶忙捂住了嘴,低着头迈过了最后一阶。
    上了楼,两扇门呈现在我们眼前——虽然这门后来经过了装潢,但是依然能看出它确实有些年份了。
    门的把手上挂着一个牌子:CLOSED。
    瑞恩走上前去,抬手敲了敲门。很快门就被拉开了一条缝隙,里面闪出来一张苍老却精神矍铄的脸来。他先是看了看瑞恩,和他打了个招呼,接着便把我和福尔摩斯先生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才彻底打开门把我们让了进去。
    这里,就是福尔摩斯博物馆了。那传说中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从这里开始他的冒险史的。
    推开神秘的房门,仿佛真的穿越时空到访福尔摩斯的家,看着他夸夸其谈、看着他接待委托人、看着他托腮专注地听着案情、看着他抽着烟斗思考问题、看着华生在旁边默默地倾听着……屋子里很暗,老头儿的手中提着一个古旧的风灯,另外远端的灯台上还点着一根蜡烛——这就是整个屋子全部的照明设备了——居然没有电灯!
    屋子仍然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保存完好,这一层是客厅、卧室。房间都非常小,但摆设、装潢都精致而繁复——这里不应该说是精致而繁复,应该是,古朴、沧桑。
    正对门的墙壁上有一个老式壁炉,现在还是秋季,所以里面没有生火;旁边的挂架上挂着一顶19世纪末欧洲风格的黑色礼帽。屋子中间也是一张那个时候风格的桌子,周围围着三个沙发——两个单人的一个长的,桌子上此刻摆着一堆杂乱无序的信件,边上一角的一个盒子上则放着一只烟斗。
    这边靠墙的位置有两个书架、一个柜子:一个书架上全部是书籍,从书脊的颜色上看,这些书的历史都超过一百年了;另外一个书架上摆的则是各种各样的信件:有常规的绿皮封,还有油轮封和印着“AIR MAIL”的航空件。那个没有门的柜子里,则有很多化学实验室中常见的瓶瓶罐罐和器具。
    房子的另外一边则是一个半落地窗,坐着就可以看见下面的整个街景,只是现在窗帘被拉上了,什么也看不见。
    02
    瑞恩示意我们落座,然后就自顾着和老头儿交流了几句,接着就见老头点了点头,此时脸上方才露出了笑意。
    瑞恩这会儿才转过脸来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老威克,丹尼尔·威克,就是这个福尔摩斯博物馆的管理员,他在这儿工作已经超过30年了。”
    老威克马上又对着我们点头友好地笑了笑,算是打过了招呼,我们也微微颔首向他致意。紧接着他就给瑞恩倒了一杯咖啡,而给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倒了两杯茶水——大概因为我们是中国人的缘故。
    我自顾自地拨弄着桌上杂乱的信件,福尔摩斯先生先是在屋子里踱了一圈,最后就停留在那个摆放着实验仪器的柜子前,长久地看着,静默无语,竟有点入迷了,放佛勾起了他的回忆一般。这个我能理解,毕竟福尔摩斯先生以前在大学做生物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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