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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重生之至尊大少-第120部分

小说: 重生之至尊大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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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超自己的玩去了,洪福坐在沙发上,喝着茶,看着外面那些名媛低声谈笑。

    洪福脑海里闪过名媛的信息,名媛的产生背景,源自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工业革命。

    当时出现一群不具贵族血统的新富阶级,因投资金融事业一夜致富,这些暴发户的妻子女儿为了向世人炫耀财富,身着华服出入社交场合,跻身上流社会,由于她们身上并没有诸如伯爵夫人、公主之类的贵族称谓,所以为了方便起见,就被统称为“名媛”。

    现在讲名媛,是对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的雅称,她们因为一般会出席一些交际场合,就被这样称呼。与身份的关系或者有无褒贬,要看人们怎样看她和评价她。

    以前有一种老的说法,叫作“名件”,专门为形容那些象牙塔尖上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单单一个“名门闺秀”仍不足表示她们的纡贵,她们是淑女中的淑女,女人精华中的精华,称为“名件”,绝对讲究阶级,讲究出身。

    她们既有血统纯真的高贵族谱,更有全面的后化调理:她们都持有著名女子学校的文凭,家庭的名师中既有前朝的遗老遗少举人学士,也有举止优雅的英国或俄国没落贵族的夫人;她们讲英文,又读诗词;学跳舞钢琴,又习京昆山水画;她们动可以飞车、骑马、打网球、玩女子棒球、甚至开飞机静可以舞文弄墨、弹琴、练瑜珈

    洪家的女人就可以看作是名媛,薛安琪,贝贝也可以。

    她们的闺中密友可能是李鸿章的孙女、美国第一夫人的妹妹,她们的母亲可能陪过日前刚过世的英国百岁玛丽皇太后饮下午茶,她们的母亲们缠过了放开的,塞着棉花的半残废的勉强塞进高跟鞋的文明脚,踩起华尔兹步来一点也不含糊。

    或者就因为母亲那一代的脚上的遗憾,名件们从小就被送去白俄的芭蕾培训班。

    她们父亲的朋友们,都是当今在野或已下野的国家级名士,她们在年幼时被这些叔叔伯伯抱在膝上,拔过他们的胡子,玩过他们胸前的勋章。

    名件们的婚姻不一定美满,但她们的婚礼,百分之百令整个城市都为之震撼,令小市民津津乐道,甚至已载入口头史册上代代相传。

    他们可以拥有出身有质疑的红颜知己或黑市夫人,但是选太太,一定要是一位有高贵宗谱的名门之女。

    名件和名媛们,不一定非得是美女,但自有这等天上人间的气派来烘托,就算不漂亮,却也一定有气质。

    从某角度讲,名媛也好,名件也罢,都讲出身,一是讲族谱,二是讲跑过的码头,都善琴棋诗画,结交来往的也都为非富则贵的显赫人士,也都有男人追捧,有高昂的身价。(。)

第一五五章 再见孙媚() 
洪福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出神,殊不知他那造型早已经让这些名媛心动不已,阳光下,血红色的头发,一身修长的休闲装,晶莹剔透的眼睛,高高在上的气质,不动如山的威严,让这些名媛都眼睛发亮,宠宠欲动。

    嗯?洪福心中一跳,回过神来,看着那些名媛发亮的眼睛,暗暗打了个寒战,尼玛这么多啊,现在不是时候啊。

    此时的洪福可不想在招惹女人了,要知道自己如今可是没地方住啊,在庄园就是在八个夫人的房间借住,如果老婆不高兴,都没地方睡了。要知道薛安琪和贝贝可是燕京的顶级美女,家世也是最为出众的,这些女人肯定认识。

    而如今自己也是在燕京出名了,虽然说那个名声不好听,但是洪家也是数一数二的,再加上老爷子的话,也不怪乎这些名媛对洪福另眼相看。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他不知道,就是他的外表,帅。霸道的气质,妖异的面庞,都是让这些名媛为之疯狂。

    不行,走为上策。说干就干!

    洪福匆忙的放下手中的酒杯,而后向着不远处的卫生间走去。

    背后灼热的目光让洪福的心思都不稳定,转过弯,一股香风直接的袭来,一声娇呼,洪福感觉胸前一软,一个红色的身影向后倒去。

    不过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微微一转身,而后就站定,怒火熊熊的看着撞她的人。

    “你,走路不长眼。”红衣女子说着声音慢慢的变小。

    “不好意思。”洪福歉意的道,“是我的错。”声音儒雅,但是明显带着稚嫩。

    “小孩?”对方歪着头,“谁家的孩子。会所都进来了。”

    “我十七了。”洪福无奈的道,他知道虽然燕京大少很多,会所很多,但是那些高档的,顶级的会所,对于未成年的大少和千金大小姐都不开放。毕竟会所的项目对于那些心智还没长成的少年来说,诱惑很大,一不小心就堕落了。

    所以对方一个小孩洪福也没反驳,只是无奈。不过这个女人好眼熟啊。洪福上下打量着。

    “姐姐你没事吧?”洪福问道。虽然知道对方的不简单,就凭刚才露的那一手就知道,但是洪福还是忍不住的说了出来。

    “没事。”对方摆摆手,而后打量着洪福,手抱着胳膊,手指一敲一敲的。

    她来燕京也有两个月了。对于最近燕京发生的事情也是知道一点,上下打量着对方,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来。

    “洪家五少爷?”红衣女子疑问道。

    “嗯。”洪福点点头,摸摸鼻子,看看回来没几天都知道我了,看着而对方怪异的眼神洪福就想起那个外号,混世魔王。我有那么混吗?

    “你好,孙家孙媚。”孙媚伸手道。虽然孙家强大,但是对于这个传言洪家最受宠的五少爷还是打好关系的好,没见柳元都死了吗?柳家都倒了,孙家可是经不起折腾。

    孙媚,洪福若有所思,和对方握了握手。

    “我请姐姐喝一杯吧。”洪福歉意的道。

    “嗯。”孙媚笑着点点头。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不愧是孙媚,不过这名字好熟悉,孙媚,孙媚。

    看着走在前面的孙媚,洪福心中暗道。天眼开!

    一道其他人看不见的金光从洪福的双眼迸射而出,粉色的光芒,白色的尾巴,这是?

    洪福愣神,孙媚,洪福想起自己当初离家出走没几天就遇见了好心的姐妹,请自己吃饭,还有一起玩。发自内心的关心自己,爱护自己。

    孙媚,那么还有个雪瑶姐姐啊,看着在前面成熟的像个水蜜桃一样的孙媚,洪福心中暗道。

    九尾天狐,看来还没觉醒啊,对于对方的身份洪福早就问过老道,如今看来四年时间,过去了,对方还没嫁人,要知道当初见面的时候对方就二十三四岁,要知道在孙家这种豪门可是很稀罕的。

    不过洪家有个洪素梅也没什么奇怪的,不过为什么自己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

    “喝点什么。”孙媚问道,身子侧移的坐着,一身旗袍完美的勾勒出了对方的身材。

    “波尔。”洪福开口道。暗中却是咽咽口水,当初的初恋情人啊,虽然是暗恋,但是在和孙家姐妹俩分别之后洪福可是一直在想念着,到了福都之后才把这心思压在了心底,不过如今当初的可人儿就在眼前洪福的内心一片火热。

    “我说我请了。”洪福笑着道。

    “装什么?小弟弟。”孙媚笑道,“你不是叫我姐姐吗,今天就认个弟弟了。”

    孙媚感觉很是亲切,要知道虽然有个堂哥,但是那个堂哥功利心太重,利益心也重,总想着把孙家姐妹嫁出去,要不是老祖宗发话,自己如今哪还有自由身。早就相夫教子了。

    “行,姐姐。”洪福点头,而后和孙媚碰了一下杯子。

    抿了一口酒,洪福抬头道:“姐姐知道我叫什么?”

    “什么?洪家五少爷,混世魔王。”孙媚娇笑道,他越看洪福越是顺眼。

    “我叫洪福。”洪福认真的道。

    “哦。”

    哦就完了,这就完了吗,没个反应啊,看着孙媚点点头没什么异样的表情,洪福自嘲一笑,百无聊赖的一口喝完酒,又倒了一杯。

    “怎么了?”孙媚关心的问道。看着洪福意兴阑珊的神色,孙媚心中一抽急忙的问道。

    “没事。”洪福呐呐,心中不住的思量,自己是洪家五少爷,对方是孙家小姐,是看中自己的家世了,不记得当初的小和尚了吗?

    。。。。。。

    “小和尚,你怎么自己呢?”

    “师傅让我来修功德。”

    “小和尚,你叫什么名字呢?”

    “洪福,洪福齐天的洪福。”

    “姐姐叫孙雪瑶,这个是姐姐的堂姐孙媚。”

    “雪瑶姐,媚姐。”

    曾经失去的,逝去的,少年懵懂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吗?

    洪福怔怔的出神,眼中的哀伤之色浓郁,初恋最是让人刻骨铭心,也是最难忘的,甜蜜,也是苦涩。

    ps:不知道谁还记得孙媚,在第六章的花和尚那里呦!一直想写孙家姐妹但是一直忍到了今天,好痛苦!求订阅!(。)

第一五六章 血腥妖狐(求订阅)() 
时间的齿轮不停地运转着,一分一秒的勾勒出了年华的轮廓,好像沉睡了很久很久的记忆被突然惊醒般,曾经说好的再见,多少人擦过肩,却成了擦不掉的想念。

    就让这成为记忆吧。洪福叹息的道,曾经的初恋,我敬你,洪福一口喝干了。

    孙媚看着洪福一口口的喝着酒,那眼中的哀伤让她心中一阵的颤抖,他有什么心事?一定是和女人有关。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是失恋了吗?”魅惑的声音打断了洪福的思绪,看着对方关切的眼神,洪福自嘲的笑笑,点点头。

    “失恋了。”

    “那是她不知道珍惜。”孙媚道。

    “她不知道,是我暗恋,但是人家把我给忘了。也许当初我只是个小屁孩,人家都没往心里去。”洪福苦笑道。尼玛喝不醉啊,醉龙液呢?洪福添了点东西,不错,有感觉。

    一口有一口的喝着酒,孙媚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只能看着对方一口口的喝着,周围的那些女人都看着在一旁切切私语,想过来但是看着孙媚又不敢。

    “她们怕你?”洪福打开新的一瓶酒,倒了一杯。

    “嗯,怕我。”孙媚慢慢的品着酒。朱唇妖异而诱惑。

    “为什么?”洪福无所谓的道,一口喝干,继续倒了一杯。

    “我有个血腥妖狐的外号。”孙媚叹息道,缓缓的道来。

    “血腥妖狐,孙家长女。手段狠辣,智慧通天。心性果断,魅惑无双。”

    洪福眨眨眼睛。血腥妖狐?扯淡吧,洪福的天眼可是清楚的看到对方那一身庞大的功德金光,这可是不知道做了多少好事,救了多少人才有的。就是那些善人都比不了。菩萨还差不多。

    “商人?”洪福问道。

    孙媚点点头,靠在沙发上,把玩着手中的酒,透过红色的酒杯看着继续喝着酒的洪福。

    “我也做生意?”洪福醉眼迷蒙的道,一口酒喝干,“信不信?”

    “看你就不信。我和你说,神之手集团听过吗?”洪福结结巴巴的道,按理说洪福的体质不可能喝醉的,但是他从小宝那里拿了许多的醉龙液,加入了酒里,如今就是这样了,不过也到此为止了,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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