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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重生之茗墨-第90部分

小说: 重生之茗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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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胞胎感受到了扑面而来浓浓的失宠危机,他们看着布兰特的眼神越发的不善起来。

第一百三十章() 
布兰特不用警惕都感受到了来自茗墨边上的两个男子满是敌意的火热视线。于是他冲他们抛了个媚眼;末了觉得不够又送了个飞吻。顺利让双胞胎本身难看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看来宫先生的眼睛似乎出了问题呢。”柏鹤轩冷冷道。刚刚布兰特那是□裸的挑衅啊!

    “嗯哼?我以为你们是大帅哥的说;原来你们不是啊?”布兰特一脸娇嗔。因为洗过澡又换了身风骚的衣服,所以他现在整个人都风骚起来。

    “也不知道是谁穿着双红毛线鞋子;真是好品味。”柏鹤轩想到刚见到布兰特的时候他的造型,立刻讽刺道。

    众人因为沉浸在茗墨的回归惊喜中而一时没注意到茗墨带来的两个人;后来又在跑路也没空去注意;直到中间休息的时候大部分人才被那亮眼的鞋子吸引了视线。而习惯于被万众瞩目的布兰特则第一次感受到了尴尬。

    “是么?我也这么觉得呢;毕竟是墨为我做的。”布兰特一脸娇羞道。

    这句话一出所有听到的人都看向了表情冷淡的茗墨。

    “恩。”茗墨点点头算是承认了。

    众人看着布兰特,在心里为他重新评估价值。毕竟茗墨都亲自为人家做鞋子了,和只是一起走的人完全不在一个价值上好么。

    其实大家都是想多了,茗墨可没有那种我很高贵;凡人都应该跪舔的异能者心理。在她看来;所有事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立刻做;放着等下做这两种分别。而做双鞋子在当时排在立刻做武器后面,属于放着等下做一类。

    “小墨墨从来没为我做过鞋子,哪怕是一块手帕,呜呜呜呜…”柏鹤轩将涌上喉咙的干醋咽了下去,拉着茗墨的衣角假哭道。

    “…你缺么?”茗墨瞥了他一眼。

    柏氏兄弟立刻眉开眼笑了,布兰特表情僵了一下。

    这时,一个人突然出现,准确说是冲到茗墨面前。那是个茗墨完全没印象的家伙。

    “您好,云团长!”这个长相平凡的年轻人一脸谄媚道,“我是龙牙的成员,龙团想通知您,因为人数的增加,需要集体挪动位置,您看?”

    茗墨抬头看了眼龙智宸,派这么个人过来交涉不是龙智宸的风格啊。这人话都交代得不清不楚,挪位置挪到哪都不说,只顾着表现自己的卑微,真是给龙牙丢人。

    龙智宸脸色一下子黑了,他刚想让林瑾瑜去,结果有个不要命的居然擅自冲过去了!冲过去也就罢了,还像狗一样摇尾乞怜!这不是扇他的脸么!

    林瑾瑜忙赶到茗墨那边打圆场道:“不好意思,让云团长见笑了,这个人是新收的,不知道规矩。还不回去!”他低斥道。要不是这人异能比较特殊,之前表现的又还算规矩,他们在逃难到k市的时候也不会把他收编进团。

    “怎么挪。”茗墨直奔主题。

    “您的位置向左边移动,一直到两个团长之间为止。至于您的团员,那边空着的位置都是。”林瑾瑜手比划了下。

    茗墨位置可以说是将她全方位保护住了。在龙智宸和唐潇然看来,重要的人还是保护起来安全,现在情况比先前危险多了,有茗墨在就意味着不会感染那可怕的东西,也有高昂的士气,以及必不可少的治疗。

    茗墨总算可以回到帐篷好好修炼了。这阵子发生太多的事,到目前为止她还是六阶初级,而龙智宸已经六阶高级了,这让茗墨很有危机感。

    至于茗墨熟悉的其他人,柏氏兄弟已经六阶,当初可是比茗墨差一两级呢。黄烨华因为变异者的优势已经七阶了。而其他人像钟庆发六阶初级,夏炎彬是五阶中级,李鸿煊五阶高级,曾安云五阶高级,黄烨辉五阶中级,胡泽伟五阶高级,尹馨五阶高级。这些茗墨熟悉的人等阶在团中都比较高了。其中进步最大的谭宗浚居然已经跃升到了五阶高级,要知道他才刚觉醒异能没多久!

    茗墨的佣兵团平均实力在整个团队中算好了,但是茗墨知道,像他们这样的去首都只能是二流。

    首都是个大战场,没有一点实力恐怕去了也是当炮灰。这一点大家都明白,所以实力跃升速度已经是前些曰子的几倍了。

    近千人就这么安安静静的挤在大厅中,安静的环境突出了外面的兽吼,幸存者们看着自己的伙伴或打坐或睡觉或睁着眼睛发呆,虽然大多数人心中满是茫然,但是他们一想到身边这么多可以托付生死的伙伴却又感觉心安,再看到不远处的帐篷,想到里面的大佛,心更是定了不少。

    茗墨这两天高强度应用异能让她毫无障碍的到了六阶中级。她的进阶速度是其他人比不上的。但她的身体素质已经越来越难以提升了,茗墨估计到了七阶就会遇到瓶颈。

    第二天天刚亮所有人就麻溜地爬起来了。各团准备早餐的开始准备早餐。

    茗墨刚出帐篷就有人送早餐过来,是很丰盛的一顿——白米饭配香肠,罐头鱼,罐头金针菇。茗墨团队的物资储备还算丰厚,至少能保证一个团的人不饿并长途跋涉两个月。

    而唐潇然,龙智宸他们的早饭也和茗墨一样丰盛。

    茗墨吃完早饭后,大厅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各个团体开始整队。作为目前最大的三个佣兵团,三个团长并没有现在就扩充队伍的意思。昨天加入的人还有部分不知道底细,贸然扩充队伍的话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茗墨他们选择高速公路去首都也是没选择的选择。k市去首都的国道前段路已经被毁了,据说是因为冬天前那里出了个很厉害的丧尸,逼的k市不得不炸掉道路。经过几个月,那里已经形成了毒塘,所以他们只能选择高速。

    从高速公路去首都开车需要四个小时。计算一下,没碰到任何意外要走十天左右。这可真是百里长征了。

    茗墨等人来到高速公路口,先前只是远远看了个大概场景,现在近距离接触,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撼。锈迹斑斑的车辆,破碎的染血的玻璃,白森森的尸骨……一切的一切都在向他们展示着末世刚来时的混乱与血腥。让幸存者们忍不住回想起半年多以前那一天,那是所有幸存者都不愿回想的一天。那一天,他们失去了亲人朋友,失去了身为人的骄傲,失去了……家。

    就像一场再也不会醒的噩梦一样。

    现实容不得这群再次无家可归的幸存者思考感慨了,所有人都收拾好心情,继续往前走。

    茗墨走近收费站,这里的电子提示牌摇摇欲坠,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在这安静的环境显得有些刺耳。

    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子并观察四周,在这样阻碍视线的环境里,他们必须小心。幸存者还没有用精神力扫描的能力,但是他们有比之前敏锐许多的感觉,这是精神力扫描的前身——对危险的感应。

    茗墨扫描后知道这一片区域并无危险,就和这荒凉的场景一样死寂。

    众人小心翼翼的穿行在汽车的夹缝之中,因为当时混乱,不少车辆撞在了一起,他们不得不时不时的换路线或干脆直接爬上车顶。

    茗墨四下观望,看见了不少死得凄惨的尸骨。

    一辆车上一个小小的尸骨正缩在那,怀中还有一个熊玩具。这辆车驾驶室那边有个失去双脚的白骨死死拽着把手,似乎在试图打开门。这是一个无力保护孩子的家长和一个被锁在开了儿童安全锁车上的孩子。车子是密封的,所以孩子的尸骨上还有皮肉。

    还有一辆车,方向盘上有个紧紧握着方向盘的手骨,至于其他部位在哪……估计得问砸破副驾驶室窗户的家伙了。

    幸存者们闷声不响地继续走路。这样的场景他们不是没见过,不少人还是类似场景中幸存下来的呢。

    这废弃的车流很长,一时半会还走不完。到时候估计他们还得在车上休息。

    因为现在是春季,所以天气忽冷忽热,昨天还有些凉,今天就有些热了,不少人走的大汗淋漓,不得不脱去外套捆在腰上。有些幸存者还向自己身边的好友要了块冰敷着。冰系异能者在这时候就有优势了,他们的异能让他们不会感觉到燥热,就是冬天的时候要吃些苦头。

    “好了,休息!”一直走到中午龙智宸才开口让所有人休息。

    茗墨啃着发到手的压缩饼干喝着存货不多的盒装牛奶。中午休息时间不多,就没必要吃那么好,反正饿了还能半路上边吃边走。

    “噎死我了,来点水!”“你已经喝了一壶了还要?你是水牛么!”一个水洗异能者边抱怨边给伙伴的水壶加满水。

    “小的想吃沙冰,要不,爷赏点?”一个热得浑身是汗的汉子腆着脸对冰系的妹子道。

    “哟~~这位爷,冬天的时候都不给我烤火,还指望我给你冰?”那妹子翻了个白眼。

    现在异能者都还不会控制自己的异能,利用自己的异能来适应环境。

第一百三十一章() 
因为时间紧迫,幸存者们并没有休息多久就继续出发。

    路上的景象还是和早上看到的差不多荒凉;本来有所触动的幸存者们渐渐也就麻木了;他们的注意力开始被另外一件事吸引。

    这片废弃的区域还是蛮有货的;除去一些变质无法食用的,还有不少好东西。大部分人出逃的时候带了财物而没带多少食物;不过也有些人很有先见之明的去超市“抢购”了大包大包的食物。中午之前那段路没多少东西;中午之后;东西明显多了起来。

    因为人多而物资有限,幸存者们无可避免的发生了争执;谁都想要,但最后那些东西谁都得不到,被抢物资的其中之一不小心烧掉了。而那个人;当场便被龙智宸击毙。

    “你们吵架,打架,杀人我都管不着,但谁再浪费物资,下场会和这东西一样!”龙智宸冷冷道。他不可能约束这些散乱人员,毕竟整个团队的核心是三个团,不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他需要考虑下唐潇然和茗墨的感受。所以他只能杀鸡儆猴,以此警告这些散漫的家伙,别以为他们会庇护他们。

    与那个被击杀的家伙要好的人愤愤不平试图上前谈判,但是一看到龙智宸和他身边的团员就怂了。人家几百号人虎视眈眈看着,这时候上去理论就是自己赶着送死。于是他只能在旁人的劝说下忍了。

    龙智宸的个人实力在这个团队里是最强的。而他的佣兵团实力和唐潇然的不相上下,两个团在这个团队中可以说是并列实力第一。

    唐潇然虽然自身实力比龙智宸低,但是他的团队综合能力比龙智宸的强,如果双方真要打起来,恐怕胜利的会是唐潇然。毕竟佣兵团的实力并不是简简单单将所有团员个人实力加起来就是的。龙智宸的队伍人才辈出,但性格迥异甚至有些不对付。年轻的天才总是有自己的小脾气。而唐潇然的队伍多为跟随唐潇然已久的老人,新加入的人员在老成员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下脾气也磨掉不少,而他们团结默契让他们的团队战斗力成倍增加。

    至于茗墨,她是特例。首先茗墨是现今整个团队中最不能惹的人,其次她的团队人数虽少,但个个都是老牌队友,默契不必说。最初茗墨的团队可以说是由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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