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特警红颜-第7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心事重重的方惜缘少有地踟蹰起来,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凌祈刚才深受打击的样子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不禁怀疑自己用这样的方式把弯女掰直是不是太过草率了。可面前是金雁翎扑闪着期待的大眼睛,旁边是一群大呼叫“亲一个”的少男少女,惜少真正感受了一把骑虎难下。他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张开双臂把金雁翎抱进怀里。
如果这时候真亲了金雁翎,一切恐怕就无法挽回了。
方惜缘这么想着,原本应该充满幸福的相拥出现了空隙,被抱在怀里的金雁翎立刻感觉到了这男人的冷清。她皱了皱眉,还是转过头把侧脸贴上了方惜缘的胸口,同时向凌祈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
啪……啪啪……啪啪啪……
一阵清脆的声音由缓慢微弱逐渐变得快速响亮,所有人停下了咋呼循声望去,原来是凌祈正在鼓掌,于是大家也跟着鼓起掌来,向这对情侣表达着朋友间的祝福。
每一下掌声都如讽刺的嘲笑,重重地在凌祈的心头践踏着,但她的表情始终保持淡然的微笑,双手有节奏地拍击出貌似欢快的节奏……
如果她真的能幸福,那就让她幸福吧。
关影有些木然地跟着鼓掌,看出了凌祈笑容中隐藏的苦涩,她不禁想道:如果阿祈是为了我而伤心,那该有多好。
生日会仍在继续,半年多前在ktv的聚会促成了王思玄和孙航的恋情,半年后又有幸见证了金雁翎和方惜缘的亲昵,大家气氛更加热烈了,每个人都在努力为稍纵即逝的青春增添着自己的亮色。
生日蛋糕?味同嚼蜡。
心食?不吃也罢。
凌祈默默地看着这群开朗的学生们更肆无忌惮地宣泄着热情,好像一位局外人隔着屏幕在看一出荒诞的闹剧。关影犹豫再三,还是在凌祈身边轻轻坐下,声:“阿祈,有些事情既然不能挽回,不如看开。”
“……我没事。”凌祈闻言缓缓转过头来,只了简短的三个字。
关影看着那张曾经英气勃发,如今却有些颓然落寞的俏脸,心中一痛,迅速攥住了凌祈的双手:“想哭的话,我会陪你哭。无论如何,我都会一直在你身边。”
关影的身体轻轻地靠在凌祈身侧,就算被她拒绝过,也无法改变那份真挚的情,哪怕是社会不容的情。
凌祈并没有什么反应,原本明亮的双眸现在就像一潭死水,好像身边的事都与她无关,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不要这样子,我看了很难过的!雁翎她已经走到这一步,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基本没有挽回的希望了。”关影抿了下嘴唇,心翼翼地。她现在实在猜不出凌祈的心思,金雁翎晚上的举动完全超出了预料,连带凌祈的反应也变得不可捉摸起来。
好像被接通了能源的机器一般,凌祈的身体突然动了起来。她迅速起身拿过一个玻璃杯,顺手抄起箱子里的啤酒,走向那对坐在唱机前的“情侣”。
“雁翎,惜少是个不错的选择,恭喜你了!我敬你一杯!”凌祈的声音铿锵有力,丝毫看不出她刚才失神的样子。原本凌祈一直禁止酒精过敏的金雁翎喝酒,现在她却成了劝酒的那个人。
“谢谢你,你也会找到一个对你好的男朋友的!”金雁翎微笑着也倒了一杯,清脆的碰杯声中,两个女孩的笑容各有含义。
“那么……惜少,这杯是敬你的。”一杯黄汤下肚,凌祈没有任何犹豫又续上一杯,举到惜少面前一尺的地方停住了。
尴尬,忐忑,担忧……方惜缘表情有些复杂,倒酒时居然撒了少许。他很快又凝定了心神,默默地碰杯后一饮而尽。
“对雁翎好,保护好她,不要让我失望。”凌祈深深地看了方惜缘一眼,那眼神分明在:你好自为之!
“放心,我会的。”方惜缘有些心虚地避开了对方的目光,心里暗骂自己英明一世糊涂一时,现在真的难以收拾了。
“好了,你们继续玩,我有事先走一步。”凌祈放下手里的东西,潇洒地和所有人道了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包间。等到关影反应过来追出门去,走廊上已经不见了她的身影。
春夏之交的夜里已经没有那种湿润的阴冷,凉爽的夜风徐徐吹过,商业街上一片繁荣的景象。面无表情的凌祈双手插在外套的口袋里,只这么径直地走着,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但只要离开那个伤心地,就是正确的选择。
不停地有出结伴夜宵的学生或情侣与凌祈擦肩而过,大家对她都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在已经10多的夜里一个女生孤身走在街上是很少见的,何况是一个长相身材都属一流的美女。
手机的铃声响起,凌祈看也不看就按下了关机键,就在抬头的瞬间,一个只有两个字的招牌映入了眼帘:蓝调。
酒吧啊,难得大学旁边还有这种东西。凌祈盯着两个闪着蓝色霓虹的艺术字看了一会,低着头走了进去。虽然幼稚可笑,但在这种低落的时候,除了酒还真找不到什么麻痹自己的方式。是逃避也好,是懦弱也罢,凌祈根本没兴趣再深究自己的动机,她只想让自己暂时忘却心中的不快而已。
弹指一挥,数年前失恋时,和简羽捷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的景象还历历在目。那时还是个热血男儿的凌祈想不到与金雁翎的一别竟成永诀,更想不到会有一天还重蹈覆辙。不论是男是女,此生注定要被她再次伤透心吗,老天爷,也许这就是你对我的惩罚吧!
顾名思义,蓝调酒吧是一间悠扬着布鲁斯音乐的慢摇酒吧,不存在夜店那种令人炫目恶心的重金属噪音和多彩闪光灯。但是这个店的经营项目就决定了多少会充斥一些不怀好意的生物,可千万不能被它安静资的外表蒙蔽了。
高挑的少女在吧台上已经喝下第三杯了,由于女儿身的限制,凌祈不敢尝试深水炸弹之类凶悍的酒,但是不喝有劲的东西,根本不足以压下她心中的苦闷。娘炮的鸡尾酒是不会有兴趣的,简单的轩尼诗就成了凌祈最直接的选择。
一个女孩在吧台上喝闷酒,本就是相当引人注目的事情,一些藏在阴影里的家伙蠢蠢欲动地盘算着等到女孩不省人事时再玩个“捡尸”之类。几个憋不住上前搭讪却被轰走的男人应该庆幸,在洋酒的后劲爆发前少女还有足够的理智,否则以凌祈的手段,要是喝大了下手没个分寸很可能会要了人的命。
然而总是有些无脑的人喜欢撞枪口,比如带着几个弟就觉得天下我有的太妹。于晓欢自从看到方惜缘给金雁翎过生日时便翻了醋坛子,一晚上除了和分散在其他学校的老部下叙叙旧,就憋着闷气在商业街晃悠。然而老部下们总爱怂恿大姐头带他们去些酒吧夜店,表面上是给老大秀秀威风,实则是肚子里的酒虫或脑袋里的精#虫乱动了。
于是,两个同样因为方惜缘的事情而心闷的仇家不期而遇了。
第93回:醉一回()
到酒吧喝闷酒这种事情并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玩意儿,当年凌祈碰到什么憋闷的事情就经常会叫上简羽捷到附近的慢摇吧里,两个人一边评论着酒吧乐队的主唱妹子嗓音形象如何,一边把能麻醉人的液体倒进喉咙里。那个时候再怎么心情低落,身边好歹有个兄弟陪着一起疯一起扯一起醉一起吐,可现在眼看心爱的女人跟人跑了,却只能独自对着吧台上的玻璃杯发呆,那场景有够凄凉。
酒入愁肠往往让人更容易醉倒,凌祈念着对这个女儿身的爱惜,没有像以前一样喝的放浪形骸,但三杯两盏淡酒……不对,洋酒下肚,轻微的晕乎和精神亢奋还是少不了的。她的眼神有些低落的迷离,吹弹可破的脸蛋因为酒精而挂上了红晕,惹得周围几桌搂着女友侃大山的男生都止不住往这瞟。
金雁翎那个炫耀一般的吻在脑海里反复播映着,女孩有些涣散的眼神里藏着挥之不去的忧伤,情绪变得非常不稳定。这个时候如果想安慰她都需要花一番功夫,可偏偏有人不识相地要来试探这少女的忍耐底线。
几个流里流气的身影咋呼着闯进了酒吧,那对复古的木质弹簧推门被碰得吱呀作响。老板的表情上闪过一丝厌恶,虽然他开的是这种经常会出岔子的夜店,但不代表就欢迎这些社会青年,毕竟赚大学生的钱要舒服的多。
走在最前面开路的妹子扫视了一遍酒吧全景,突然像见了鬼一般拽住了身边女孩的胳膊:“欢姐,你看吧台那边坐的是谁!”
“她怎么也在这?!”一晚上闷闷不乐的于晓欢坳不过弟们的要求,领着他们来酒吧过过瘾,没想到却有意外收获。
上次暗算凌祈时惜少的表现摆在那里,这次看到金雁翎和他的亲密样子,于晓欢再怎么不爽也不敢正面对撞。憋了一肚子醋火现在碰上了同样被打入冷宫的过气“妃子”,那真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好时机了。
“看来这贱人现在也知道被抛弃的痛苦了?暂时不敢动金雁翎,我难到还不敢动你了?”于晓欢想到几次被凌祈压着吃瘪,咬牙切齿地向手下发号施令起来,几个青年听要欺负个漂亮女孩顿时都来了兴致,迅速按着布置把凌祈暗暗包围起来。
洋酒的后劲开始起效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已经对凌祈发出了警告:这个女孩的身体不能再喝了。她噙着嘴唇把剩下半杯的琥珀色液体放在一边,刚想叫份雪碧醒醒神,就感到旁边围上了几个人。
怎么回事?凌祈警觉起来,也许是酒精降低了自己的警惕性,但是意识依然比较清醒,刚刚上头的后劲只会让她更加兴奋而已。于晓欢有恃无恐地拉过旁边的高脚凳子坐下,潇洒地和酒保了份鸡尾酒。
这女人怎么也来了?还带了一票人围着我?凌祈不动声色地拉过自己的背包,做好随时走人的准备。
“别急着走啊!”于晓欢看出了她的想法,只使了个颜色,两个穿着皮夹克的青年就把凌祈最好的撤退路径给堵上了,“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家居然还敢大晚上一个人跑来酒吧喝酒?也不怕一会喝多了被哪个男人抱到酒店去?”
狗嘴吐不出象牙!凌祈心里暗骂,她知道这疯婆子一定是又来挑衅了,生怕亢奋的情绪让她禁不住就把于晓欢按在吧台上暴打一顿。毕竟这里是公众场合,凌祈不断提醒自己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搞出太大的动作。
看到凌祈一言不发,于晓欢微微抬起头,带着嚣张的语气继续自言自语:“费尽心机倒贴上去,最后还不是被人像玩腻的玩具一样丢掉?女人啊,还是爱惜自己一好,省的到时候躺在病床上做人流还不知道孩子是谁的!”
“于晓欢,不要以为人多就能保得住你!”对方的话越来越难听,凌祈尽力压着怒火,但是明眼的人已经可以看见,她藏在吧台下的双手已经握紧了拳头。
“怎么,你敢做还不敢让人了?”于晓欢从酒保手里接过飘着冰块的酒,浅抿了一口,“你们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和那金雁翎都是一路货色,我倒没想到最后你们居然会窝里横了。”
“你没资格谈论雁翎,赶紧收拾好东西回家吃奶吧,记得尿布要用成人版的,不然你八成会漏在裤子上!”气到一定程度的凌祈反而笑了,只是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