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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部分

唐朝最佳闲王-第3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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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府的命令只是命令,天下那么大,人又那么多,总有几个不信邪的。

    为了彻底的杜绝这种现象,同时也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所以李元吉同时下令了另外一个很不人道的命令。

    对死者家属的追责。

    是的,就是追责。

    华夏历来都有死者为大这一说法,到了后世,这个行为甚至被加重扭曲了不少,甚至更是将人群分为了几个等级,比如弱势群体这种。

    虽然这样能体现出人道主义,可这却不是个好办法,也并无法有益于规矩的建立。

    为了防止碰瓷党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李元吉只能选择追责。

    长安法院,这个年初才刚刚成立的部门,其职责是从官府手中分拨出来的,虽然大唐还有很多地方依旧是官府全权负责,但那种日子并不会长久,三五年之内,便会被这种全新的制度给替代。

    长安法院自成立以来也接受了不少的案件,而案件分为两种类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跟后世一样,刑事案件必须有武侯所负责整理材料并且提交审判,民事案件则个人既可以提交。

    因为在泾阳县已经有了一年的经验,加上长安的重要性,所以这里有不少官员都是从泾阳县那边调来的。

    带新人的同时,也在完善自我,补充领导的基本素质,等到这些新人成长起来之后,他们便会升官调任其他地方,通过这种方式,迅速的建立起这一整套制度。

    然而,今日的长安法院却接到了一个令他们头疼的案件。

    这个案件很难判,而且主体复杂,在此之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案例。

    以往总是说民不告官,因为告了也是白告,告不赢的。

    但现在却出现了官要告民的案件,这怎么判?不管怎么判,百姓都会觉得他们是偏袒官府,加上对面是死了人的。

    “主任,这个案件很棘手啊,搞不好的话,怕是会引起一场风波。”法院内部,拿到案件的资料之后,新入职的黄宁则是一脸的愁容。

    “是啊主任,这种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咱们这一次的处理,很有可能会成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指向标,一旦出了错,后患无穷啊。”另一人也同样是点着头的附和着。

    牛壮是从泾阳县调过来的官员,同样也是第一批的法院成员,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个书记员,负责记录案件的进展处理以及开庭情况。

    调任长安之前,通过了考试和问询,然后这才从书记员晋升为主任,不过这个主任也并没有资格进行案件的审理。

    牛壮的职责是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处理,这个处理分为几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自然是决定案件是否受理,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对于法院来说,没有案件是不能受理的,前提是所提交的资料要足够齐全,他们要做的,就是审查资料,从而决定是受理,还是调解。

    第二个部分则是对案件进行基本的处置,这个处置指的是提前对案件进行资料的整理比对,也就是每一条指责的初步审理,每一条都要标注上律法对其的规定,这个其实是法官做的事情。

    但案件实在太多,法官又太忙,根本没时间去做这些准备工作,所以只能交给他们。

    法官在拿到资料之后,只需要详细的看上一遍,便可以心中有数,然后开庭审理,在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进行判决,这会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锻炼其他人。

    从某个方面来说,牛壮的这个工作,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可以担任法官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这个部门的人,只要通过各项考核,将来就是法官的主要人选。

    “这件案子你们怎么看?”牛壮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虽然心中也有些疑惑,但依旧没有忘了自己的职责。

    “主任,人死为大,这又是官告民,如果咱们的判决有利于科学院,怕是会引起百姓的不满,所以我觉得还是私下里调解比较合适。”黄宁想了想,想要尽可能的将这件案子的影响降到最低。

    “是啊主任,毕竟是死了人的,科学院再去追责,这事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了。”

    “我觉得死者家属没来闹事就算是好的了,毕竟他们是死于非命”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其结果没有一项是有利于科学院的。

    牛壮摇了摇头,科学院是官府机构,是皇帝直管的单位,若是没有皇上的许可,他们会提出追责吗?

    官告民,这本就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而且告的一方还是科学院,就算皇帝没有直接下命令告诉他们怎么处理,但事实上,科学院能把诉状递交到法院,这不恰恰说明了皇帝的意思了吗?

    “这件案子按正常程序去办,不准偏袒任何一方,关于责任划分这事,我去找其他几个主任商量一下,你们先把其他的问题解决掉。”牛壮直接吩咐道。

    这个案子他也很棘手,责任怎么划分?这是个问题,因为律法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而没有规定,就意味着不存在责任,这是律法的漏洞,唯一解决的方案就是修改律法,添加上这方面的空缺。

    但是在此之前,处理这种案件是很难的,没有律法可以遵循,不管怎么处理,都会有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满意。

    法院自成立以来遭到了最严重的的困难,而这个困难却又不是他们可以解决的。

    牛壮很快的找到了其他几个主任,同样的也找到了上级一同来商讨这个案子,讨论了半天的结果就是,按照正常流程去走,遇到问题就休庭商量,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第四八七章:喜欢投机的讼师() 
    律法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些时候会感觉律法过于严厉,可有些时候却又感觉不是这样。

    古代和现代,虽然都有律法,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两个律法是有区别的。

    从人权方面来说的话,显然古代的律法更能让人喜欢一些,因为这是个人法共治的时代,尽管商鞅变法是希望将秦超变成一个法治时代,但是很显然,他没有做到,但却在这方面开了个好头。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人治自然避免不了各种问题,贪腐,徇私舞弊等等。

    而后世则是过于强调法治,也不能说这样不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是个谁说谁有理的年代,而且,即便是后世,也不能彻底的避免这些问题。

    而李元吉设置法院制度,将审判的权力从各地官府中剥离了出来,这显然是进一步的对法制社会提供了一个更好的环境。

    但问题在于,这显然是个法不责众的问题。

    而这也是这个案件的最终难点,一个没有人可以解决的难题。

    放在以前,便是一群人聚众造反,最终要被砍头问罪的,也只能是那些领头的,以及担任主要职责的人,对于普通的小喽喽们,是不会有任何处理的。

    一是人太多,不好处理,二是安抚人心,避免更大的混乱,三是圣恩浩荡,趁机宣扬一下。

    而说一千到一万,这么做的原因还是因为那些基层的参与者没有什么权力,也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即便是不处理他们,对于国家来说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梁先生,这事您看?”长安的一间小破院子里,几个老者满脸愁容的看着眼前那三十来岁左右的梁先生。

    “诸位莫慌,此事我梁曲既然接了,自然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你们!”梁曲微笑着摇了摇头,与对面那些老者们的表情完全不同。

    梁曲,早年读过一些书,后来机缘下当了个讼师。

    讼师其实就跟后世的律师差不多,但又比律师干的更全面一些,比如代写书状,包括遗书,契约,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更多的还是书写诉状为主。

    一个好的讼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影响到整件案子的判决方向的,这些人往往目光比较刁钻,总是能够抓住漏洞或者他人的把柄,并以此来反击。

    按理说讼师的生活应该过的很不错,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可以操作的空间比较大一些。

    但对于梁曲来说,却远不是这样。

    首先,讼师要有足够的名气,没有名气,一是无法将自己的价格提起来,二是无法确立自己在官府的地位。

    虽然接那些普通百姓的案子也能活,但问题在于,十个普通百姓的案子加起来,也远不如一个富贵人家的案子来的多。

    而普通百姓家接了也就接了,就这一个案子,那些富贵人家可是还有各种契约,工商行政等方面的业务,这也是他们来钱的渠道。

    梁曲想要出名,他不想继续在底层混迹着,所以他想到了这个办法,并且主动的找上了这些人,免费为他们代理这件案子,只要能够成功,自己的名气必然大增,到那时候,费用不就可以成倍的增长了吗?

    想到美好的将来,梁曲的心中便是一团团的火热,兴奋的恨不能立即开庭。

    当然,兴奋归兴奋,作为已经做好准备转职的梁曲,又怎会为了这点事情而激动的乱了分寸?

    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讼师,其必备的条件便是必须了解大唐律。

    大唐律其实就是根据武德律改编,增加一些漏洞方面的补充。

    而要想成为一个讼师,最基本的要求是提起某件事情,必须要知道这个问题在大唐律中哪一个篇幅有提到,而一个合格的讼师,就必须能立即指出这个问题出现在哪一篇幅,哪一小节。

    而一个优秀的讼师,就要熟背全文了,必须能一字不差的将这些背下来,这才算是有了入门的资格。

    梁曲只能算是个合格的讼师,在这方面的确下了不少的心思,但也同时更注重一些其他的方式,否则的话,一个中规中矩的讼师,没有业务的时候,通常就是坐在家里看大唐律,以提高自己的等级和身价。

    但梁曲却并不这么认为,他始终认为成功,靠的可不仅仅只是背书的能力。

    梁曲拿出了几份委任书,这是他之前就写好的,逐一的递到诸人面前,让他们一一画押。

    “诸位将庭书交给我,下午的时候我去法院一趟,先查阅一下对方提交的资料,尽可能的找些问题出来。”

    新的一套制度很好,被告一方可以查阅对方的资料,如果是民事纠纷什么的,双方都可以查阅对方提交的资料,以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到时候被搞的措手不及。

    这种制度不是为了给那些人找理由的,而是为了提高开庭效率的,让他们提前准备好,然后可以尽快的做出判决,以免耽误更多的时间。

    但是查资料,只能由讼师去查,当事人是不准看的。

    而讼师查资料则需要准备委任书以及庭书,还有自己的讼师证明。

    这些东西梁曲都有,所以一点也不着急。

    不慌不忙的,午饭过后甚至还在家里小歇了会儿功夫,这才慢慢悠悠的朝着法院所在的位置走去。

    提交资料,验明身份,梁曲很快便进入了一间空荡荡的房间。

    不大会儿的功夫,几个工作人员抱着一堆科学院提交的资料来到了这间房内,并且在他们的监督下,任由梁曲翻阅着这些资料。

    投机取巧是真的,但对于案子本身,梁曲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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