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猴门徒闹都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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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来自偏远山区的小农民工林云溪在大城市里目睹了一场枪击案之后他无意中捡到了一本书没想到书里面有个小葫芦更加不可思议的是林云溪的后脑勺上面长出来一根金色的猴毛神奇的猴毛竟然是神话故事里面泼猴孙大圣的三根救命猴毛中的一根而葫芦则是在获得泼猴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传承之后农民工少年林云溪开始了他的都市传奇故事PS拜求各位看书的大大们鲜花道具是免费的能否每天投给我啊签到也只是顺手点一点不费什么力气可否每天看书的同时顺手签个到手头有票票的同学可否也给泼猴投上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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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恶梦()
林云溪猛的一睁开眼睛,他感觉自己脑后生风,一股强大的危险来自于自己的身后。
“哎呀,妈呀!”
快到不可思议的一偏头,林云溪定眼一看自己的身后,他顿时吓了一大跳,差点吓得肝胆欲裂。
来不及多想什么,林云溪极速的往地下一滚,一连滚了好几个跟头,这才感觉自己脱离了危险。
“这、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干嘛打我?你到底是人还是什么妖怪?”
林云溪发现自己处在一处雾气腾腾,如同仙境一般的地方,可以肯定,他自己绝对没有来过这里。
站在林云溪对面的,是一个身披银色盔甲,头戴红顶羽领头盔的古代人!
这人长得潇洒不凡,星目剑眉,唇红齿白,身高七尺有余,威猛异常。
但要命的是,林云溪对面的人,竟然有三只眼睛。
那人除了人类正常的两只眼睛之外,眉心处竟然还长着一只眼睛,此刻,那只眼睛正一眨一眨的盯着林云溪。
“我滴个神啊,我明明在寝室睡觉啊,这怎么就到了这里了?”
林云溪满脑子疑问,可是他根本没有时间来考虑现在的问题了!
对面那人也不说话,突然再次出手,一把光灿灿的兵器已经兜头兜脑的朝林云溪砸了过来了。
“等等、打住,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打我?”
林云溪惊恐的问道。可对方根本就不理睬。
再一次滚了好几滚,林云溪躲开对方的武器之后朝着对方大叫起来,他真的是惊吓到了极点了。
只见对面那人手里拿着一把奇怪的武器, 有三个刀尖,两面都有刃,四个奇形怪状的窟窿,外带八个银色铁环。
“好个泼猴,还不束手就擒,你当我杨戬是吃素的么?再让你尝尝我的厉害,看打。”
对面那人终于发话了,可一开口却是让林云溪吃了一惊,简直是蒙了!
“杨戬?二郎神?泼猴?这是什么意思?我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在哪?”
满脑子的疑问,林云溪根本就来不及思考,他对面的那人突然就地一转,浑身发出万丈光芒,周身腾起阵阵霞光。
“我的个娘啊!”
林云溪眼睛都发直了!
只见对面那自称杨戬的人摇身一变,顿时化作一个拥有三颗脑袋,六条手臂的人来了!
三头六臂,三条长刀,挥舞的密不透风,疾风骤雨一般朝着林云溪杀了过来。
“……叮叮当当……”
“咦?”
林云溪出于身体的本能,不自觉的就挥手格挡。
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声响起,火星四射,周围的云雾都被打散了!
林云溪躲开对方,站定身体之后,他这才发现,自己手里竟然也有三条武器,是三条金光闪闪的铁棍
并且,林云溪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也长了六条毛茸茸的手臂,自己也是三颗脑袋,而且还是三颗猴子脑袋。
“泼猴,受死吧!看招!”
那自称是杨戬的人不待林云溪有喘息的机会,再一次舞动三把兵器,朝着林云溪杀了过来了。
“哎呀,妈呀!”
林云溪吓得大叫一声,腾的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胸口剧烈的起伏,大口的喘着粗气。
“卧槽!吓死我了!怎么又做这样的梦?还让不让人愉快的睡觉了!”
林云溪一身都是冷汗,他坐在自己的单人床上,半天也没有缓过神来,胸口还在剧烈的起伏着,浑身冷汗直流。
“自从上次被混混打的头破血流之后,害得我老是噩梦不断,真的是倒霉,呸呸呸……大清早的,大吉大利!”
“……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林云溪,来自华夏国北部省份的一个偏远山区,他从小就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小时候,也就是刚出生不久,被无良的父母扔到了河里,估计也就是未婚先育什么的,可能觉得不好意思,生下来就偷偷扔掉了。
林云溪运气还算好,被扔到河里之后没冲多远,被下游一个过路的老头捡起来了,救了他一条小命。
老头姓林,也是一个孤寡老人,无依无靠,六十多岁了,全靠走村窜户收废品为生,生活也着实不易。
可老人不想这孩子将来没出息,一直含辛茹苦的养到六岁,又送他到村子里的小学读书。
林老头请学校的老校长给孩子取了一个名字,就叫林云溪。校长的意思是让这小子长大后不要忘记林老头河里救起他恩德。
林云溪这孩子也不错,模样儿也算是长得周全,虽说不是什么玉树临风,却也还算比较帅气。
而且林云溪人也比较聪明,读书也是挺用功的,成绩也不错,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成绩一直是挺优秀的。
本来到了初三年级了,马上面临升入高中了,可老天不作美,林老头突然一病不起。
于是这穷困的两口之家,被无止境的汤药钱压的喘不过气来了,生活更是清苦了,没法子,林云溪只好退学了。
一年半之后,久病不起的林老头没有来得及享一天林云溪福报,就这么去了。
悲痛过后的林云溪也需要生活下去,不可能每天都靠村里乡邻接济啊,于是他也打算外出谋生。
就这样,第二年的春节,林云溪来到了S市,年龄刚好十六岁的他成功的应聘到S市朝阳区的红阳电子厂,成了红阳电子生产部车间的一名流水线工人,从春天一直干到了现在的夏天。
工作之余的林云溪依然爱学习,老爱跑到朝阳区的图书馆去看书,想让自己增长些知识和技能,几乎每个礼拜天,他都会去图书馆看书。
可半个月前,林云溪惹到麻烦了!
S市是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人员情况相当复杂,虽然绝大多数是老实本分的外来务工人员。
但也有不少的人,却是前来“打天下”的,俗称混混,这些人干的就是欺压良善、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的勾当。
半个月前的礼拜天,林云溪在朝阳区图书馆看书,当时在阅览室里,有一个漂亮的美女,估计也是一位爱好学习的小女工,在看完书之后走出图书馆,却是遇见了麻烦了。
当时,两个头发染着红毛的小个子青年拦住了那位小姑娘,两人上前就是污言秽语的调戏起来,甚至是动手动脚的,惹得小女工眼泪汪汪,拼命躲闪。
图书馆门口原本就人员稀少,这年月,人们都被灯红酒绿迷晕了头脑,爱好看书学习的人已经是很稀少了。
所以,尽管小女工哭泣的呼救,也是没有人前来帮忙,更何况,这两个小青年一看就是道上混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敢管?
原本一向胆小怕事的林云溪是不打算管这趟闲事的。
可也不知怎么的,当他经过那位正在哭泣着呼救的女孩面前时,望着她那清秀的脸庞上的两行清泪,也不知怎么的,林云溪竟然头脑发热的冲了过去。
于是一场打斗也就展开了。
“……嘭嘭……”
“……啊!”
惨叫不断,鼻血横飞,棍棒成影,砖头乱飞。
一番打斗之后,鼻青脸肿的两个混混和头破血流的林云溪怒目而视,两个混混放出狠话来,威胁林云溪,只要林云溪从此以后走出厂门一步,就要揍死他。
最后,两个混混双眼恶狠狠的盯着林云溪老半天,这才含恨离去。
自打林云溪跟那两个混混打架之后,他睡觉时,经常做噩梦。更奇怪的是,他做的竟然是同一个梦,不过林云溪也没有过多的去猜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把它当做了一个巧合而已。
“上次借图书馆的书没还,这几天又遇见一道物理难题,今天刚好不上班,不如出去看看,到图书馆坐坐。”
“事情都过来这么久了,应该不会有事了吧?”
林云溪心里这么一想,于是急急忙忙站起来,脸也忘记洗了,头发也没梳理一下就出了宿舍,打算去朝阳区的图书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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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图书馆()
“……真是倒霉催的,上上个礼拜,我挨了一顿打,今天又挨了一顿训,这段时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
林云溪一边慢慢走,一边嘀咕着,眼睛却是四处乱瞅,盯着道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看个不停。
红阳厂大门口出去就是一条大路,道路两旁的绿化带此刻仿佛没有生机一般,所有的绿色灌木和植被草皮都是焉不垃几的,被整整一天的太阳晒得软趴趴的,仿佛都枯死了一般。
林云溪走在道路旁边的树荫下面,他走的很慢,也走的很小心,转动着自己的脑袋,眼睛四处扫射,生怕看见有什么人会出来盯着他似的。
在厂宿舍大门口时,两个保安不知怎么的就突然跑出来了,竟然管林云溪要查看厂牌。
尽管林云溪身上穿的就是一身淡蓝色的短袖衫,那就是工厂的厂服,但两个保安就是不依不饶,说是林云溪行动举止有不妥,啰哩啰嗦的教训了林云溪一顿,反正是没有一个好脸色。
林云溪无缘无故的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决定出去,跑到图书馆看书去。因为林云溪很喜欢享受图书馆阅览室的免费空调……
他之所以这么谨慎小心,是因为上次与他“干架”的两个红头发,他们放出来狠话,说要是见到他就会揍死他,虽然过了近半个月,林云溪他依然是心有余悸,害怕混混们说的是真的啊。
不过还好,此时道路两旁来往的都是穿着厂服的人,头发也都是黑黝黝的正常色彩,没看见一个头上有颜色的,更别说染着什么红色、蓝色的了。
“……看来,他们只是吓唬我的,我一个穷打工的,他们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估计他们早就忘记这事了。”林云溪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觉得自己真是窝囊,胆子也太小了。
看看天色将晚,于是林云溪放开脚步,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走了去……
朝阳区的政府部门,为了活跃外来人口的文化氛围,将图书馆的营业时间延长到晚上九点半。
这些举措为的就是方便务工的人员,在下班之后能有时间看看书报什么的,也算是政府给外来人口的一项福利政策吧。
就在林云溪转了一个弯,离开厂门口的大道后,左边的一个“士多店”门口的一张桌球台前,一个头上染着红颜色的小个子,狠狠地将桌球杆摔在了地上,惹得另外一群人很是不满。
“……醉虾,你搞什么鬼,输不起啊!不就是两百块钱的输赢么?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