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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笔画仙诀-第47部分

小说: 笔画仙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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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闻言一呆。

    金宝芝见他发愣无语的样子,心中生疑,试探的问道:“你该不会不知道乌鸡白凤丸究竟有什么作用吧?”

    “还不就是美容养颜,滋阴调理,让人变得年轻漂亮那一套……”秦始小声嘀咕道,实际上他还是两年多以前在灵草坊当学徒的时候了解过一点相关知识,之后虽然也查阅过书籍但也没有太过深究,只记得书上含含糊糊的说是对女修仙者某项生理机能有所裨益,对凡人女性更有奇效,可以美容增寿。

    至于养颜丸,增寿丹,秦始自然也在书上看到过,但毕竟不是实际接触过的东西,也就隔了一层膜,知道它们的功效,但却不知道它们的服用效果对于凡人来说竟然比乌鸡白凤丸还好。

    在秦始想来,乌鸡白凤丸这种2级灵草炼制出来的灵丹,那肯定是功效逆天的,怎么可能还不如养颜丸,增寿丹这种二流丹药?

    这其实就是一个贫民区小子跟大家族子弟之间的底蕴沉淀薄厚的区别。

    秦始一个小小的凡人,也不认识什么修仙者,对修仙界的了解仅仅是停留于纸面,也就难免过于单薄,出现谬误。

    金宝芝闻言没好气的说道:“你果然不知道……害得我还以为……”说到这里她又噗哧一笑,将未出口的话掩盖掉,转而笑道:

    “原来学霸你也有不懂的东西啊,嘻嘻,不过这也很正常,毕竟是女人家的东西,你要是了解得太透彻了反而成了变态咧……”

    看秦始是一脸茫然的表情,宝芝心情大好,于是耐心解释道:

    “这乌鸡白凤丸啊,最大的功效不是养颜增寿,而是让天葵不临……”(纯属虚构,请勿当真,欢迎药厂前来联系商谈冠名代言事宜)

    “天葵不临?这有什么用?”秦始十分的不解,价值十多灵币的灵草,还让灵师费劲半天就炼出这么个没用的功效?

    “所以说你们男人是不会懂的啦。女人天葵每月一次很讨厌的啊,简直烦死了……而且影响女修仙者的修行和与人斗法,所以需要每月服用一枚乌鸡白凤丸来让天葵不临。这才是乌鸡白凤丸最主要的功效,而养颜增寿什么的只不过是附加的,效果当然就不如养颜丸增寿丹这种专业的啦。”

    秦始这才明白过来,讪讪的说道:“那我不要这乌鸡白凤丸了……”

    “哈哈哈呵呵……”宝芝开怀大笑了片刻,之后才想起笑不露齿的规矩,变成抿嘴偷笑。

    秦始被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忙旧事重提,开口打岔道:“那宝芝你究竟想用什么东西来换我这两株灵草呢?”

    金宝芝脸上笑意未褪,语气也十分娇柔,而此时她的娇声细语与平时的矫揉造作却大有不同,连她的嗲音听起来也柔和了很多:“既然秦始你想要给母亲养颜增寿的丹药,那我就拿几瓶养颜丸和增寿丹来跟你换好了。”

    “真的?”

    “那当然了。”

    “一言为定。”

    之后两人商讨一番,最终决定以百枚养颜丸,十五枚增寿丹来交换这两株灵草,这些丹药的效果大概能让一名从没有服用过丹药的凡人增寿十年,而且外表也会年轻漂亮许多。

    两人各取所需,通通得到了满足,不由得相视而笑。

    见事已谈妥,秦始便起身告辞,与宝芝约定晚些时候会带着灵草前来完成交易。

    金宝芝将手摸向衣服口袋中无数小瓷瓶里的一个,欲言又止,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脸上悄然露出一丝歉然之色,一路相陪,直将秦始远远送出金文书店外,才挥手告别。

    送走秦始回到书店中,抬眼就见到方脸男子正用他那独特的小眼睛盯着自己看,宝芝不由得面露娇羞,撒娇不依道:“天叔,你是不是又偷听人家说话了?”

    方脸小眼男子名为“天”,本是孤儿,得蒙金氏家族收养,成为了金宝芝父亲金满头的贴身近侍,与金满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之后修仙资质测试中发现他竟然有修仙资质,于是家族赐金姓,成了金满头的贴身近侍,之后又与他一同去学院修行,与金满头亲如兄弟,看着金宝芝从小长大,自然跟宝芝关系很是亲密,后来宝芝大了些,金天就认了她为义女,但宝芝依旧习惯性的叫他为“天叔”。

    平日里金天颇受家族重视,享受了不少资源好处,年龄不过三十几,就已经修行到了顶级灵师境界。

    金天用脚踢了一下腿旁用来监听建有隔音灵阵的厅室中情况的窃听铜管,发出“当”的一声响,一副“那还用说吗”的表情,不屑回答。

    原来他之前露的那一手“手一挥凭空当响”让秦始惊为天人的绝技,居然只是上面挥手下面脚踢铜管的小小障眼法,没想到他这大大的灵师居然还有这种玩小把戏的恶趣味。

    “哼,不理你了!”宝芝耍小孩子脾气似的嘟嘴就往后堂而去,实际是掩饰心中的一份莫名羞涩。

    然而金天却突然开口道:“宝芝,你可是终于决定要走了?”

    金宝芝闻言停下了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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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二八佳人() 
“果然瞒不过天叔您呢……”金宝芝缓缓的转过身来,神情有些低落。

    “已经来洛城快要三年了,可是那东西还是毫无线索,如今,你天葵降临都已经快要满一年了,再耽误下去实在对你修行不利。”金天苦口婆心的说道,“这洛城毕竟过于偏僻,比不得在家族里那么方便,连这劳什子乌鸡白凤丸都得自己来炼制,也太辛苦你了些……”

    见宝芝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金天又继续劝解道:

    “你又何必对那大地精泉耿耿于怀?不如早些放弃,回家族去,也好给你安排上学院修行的事情。虽然你烟云丹派的内定保送名额肯定是跑不了的,但总拖着不去,也不是办法,万一给师尊他老人家留下了坏印象,将来不收你入门,岂不是因小失大?大地精泉什么的,以后还是会有机会的。”

    “可是,天叔,那可是极品的大地精泉!”宝芝急忙出言辩解道,“只需要一滴,就能勾兑出一坛子的上品精泉,而我也只不过想要一小杯上品的大地精泉就足够了,我就是想拿它沏茶尝尝啊……”

    “仅仅是普通的大地精泉泡出的水中花就已经那么那么的美味了,若是用上品精泉来泡制,不知会美到何种境界,又是何样的滋味?”宝芝不禁陷入幻想之中,仅仅是这么凭空想一想,她就湿了。

    “宝芝!毕竟那劳什子极品大地精泉只是个传闻,谁又能确定它真的存在,又是否真在洛城某个人手中?”金天摇头叹道,“宝芝啊,收了你的幻想吧,抓住眼前的现实才更为重要,若是你当初天葵降临之后就回家族去学院,说不定现在已经正式开灵成功,升上中级灵士都有可能。”

    “再说了,上品大地精泉也不算太稀罕,去烟云丹派好好修炼,说不定就有机缘得到它,宝芝啊,你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如今也该醒醒了。”金天的语气渐冷,说到最后的时候已经很是严厉了。

    “是啊,梦总是要醒来的啊……”金宝芝怅然道。

    然后她便幽幽的一声叹息,起步走回内堂去了。

    ……

    秦始从金文书店中走出来就继续朝贫民区而行。

    这回他特意问好了宝芝去贫民区究竟该怎么走,宝芝虽然有些讶然,但还是给他指明了方向,所以秦始现在终于是知道了正确的方向,心中也就稳当了许多。

    果然没多久,就进了贫民区中,这下子秦始可算是鱼龙入海,再没有半分的不适了,就算是察觉到前方闷棍点是有埋伏的,他的心中也是开心喜悦压倒一切。

    在贫民区想打我秦始的闷棍?

    不可能!

    先不说互相之间大都脸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哪个好意思闷棍窝边草,就算真遇到不开眼新来的愣头青,秦始还能吃亏了不成?

    想埋伏秦始?呵呵。

    不仗着地头蛇的优势绕路到你背后反给你一闷棍就算你运气好了!

    再说了,就算是正面交手,如今阴阳调和之后实力大进的秦始也不虚贫民区那几个小头目了,所以秦始如今进了贫民区当真是心情放松无比,回老家度假消遣的感觉。

    唯一美中不足的,准确说是大坏心情的,那就是老家变成了“重灾区”,被莫名的疫疾折磨得没了以往的生气,让秦始心中也是倍感压抑,即使有些喜悦之感,终究还是不够畅快。

    也不知老大夫诊断出什么结论没有?

    秦始给老大夫蔡桓留的地址是贫民区外围最显眼最好找的一家,“三把米”他家的城北杂货店。

    “三把米”也是秦始小时候在贫民区差不多年纪的小伙伴,关系说不上敌对也算不上友好,就是泛泛之交。

    三把米的称呼来历是他小的时候就吃得很多,别人吃饭一把米,他吃一顿饭要抓三把米,因而得名。

    所以长大之后,他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胖子。

    在贫民区,还能长成个胖子,三把米也算是出奇冒泡的一号人物了,在贫民区那也是赫赫有名。

    三把米能吃成个胖子自然是有他家开杂货店家境还算不错的原因,也有遗传方面的因素,因为他爹听说也是个胖子,只不过是个死胖子,所以他跟他娘才会沦落到贫民区过活。

    三把米虽然胖但不是壮,既然是活在贫民区里,营养方面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又因为胖而不爱动弹,所以三把米是个虚胖子,而且是个巨弱巨弱的虚胖子,这场疫疾一流传,他便是倒下的第一批人中的一员。

    秦始从平民区出来,很快就到了城北杂货店,但却没见到老大夫蔡桓的身影。

    跟三把米他娘一打听才知道,老大夫带着孙女又往别家病患处去瞧病了。

    于是秦始转身要走,三把米他娘却一把拉住了他,偷偷摸摸的小声跟秦始说道:

    “这老大夫看起来有些疯疯癫癫的不像是什么名医,你可小心点别被他白白骗了钱去,要是瞧病,你不如去找隔壁巷子里的胡三妈,俺家的三把米可就全靠着胡三妈的保命灵符吊着命,每天拿灵符泡水熬米粥喝才一直活了下来。”

    秦始哭笑不得,心道人家老大夫可是大家族区混的医师,怎么可能还不如那骗钱不靠谱的胡三妈,还灵符吊命,明明就是全靠米粥吊命跟灵符有个毛的关系!

    从杂货店出来,秦始沿着小巷朝贫民区深处走去,一路上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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