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人情世故大全-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子,颇不忍心;北方大多数称他们为侄。按:在《尔雅》、《丧服经》、
《左传》诸书中,侄这个称呼虽然男女都可用,但都是对姑而言。晋代以来,
才开始称叔侄。现在统称为侄,从道理上说是恰当的。
【注释】
①从父:伯父叔父的通称。
【评语】
若要人敬你,你先要敬人。与人交往,称呼要寻当,即使对晚辈也不例
外,这既是一种礼貌行为,也是与人交往的基本要求,须时时注意。
四一、为人坦诚不事虚伪
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有王子侯①,梁武帝弟,
出为东郡,与武帝别。帝曰:“我年已老,与汝分张②,甚以恻怆。”数行
泪下。侯遂密云③,赧然而出。坐此被责,飘舟渚,一百许日,卒不得去。
北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笑分首④。然人性自有少涕泪者,肠虽
欲绝,目犹烂然;如此之人,不可强责。
【译文】
分别时容易,再见面就困难了,所以,古人对离别很重视。江南在为人
饯行时,谈到分离就掉眼泪。有一位王子侯,是梁武帝的弟弟,将到东边的
郡去任职,前来与帝告别。武帝对他说:“我年纪已经老了,与你分别,真
感到伤心。”说完流下几行眼泪。王子侯装出悲伤的样子,却挤不出眼泪,
只好含羞而去。他因这件事被指责,在江边飘荡了一百多天,最终还是不能
离开。北方的风俗,就不看重这种事,在岔路口谈起别离,都是欢笑着分手。
当然,本来就有一些天性很少流泪的人,即使痛断肝肠,眼睛仍是闪闪发光;
像这样的人,就不可勉强去责备他。
【注释】
①王子侯:皇室所封列侯。《汉书》有王子侯表。
②分张:分别的意思。
③密云:无泪,指故作悲凄之态而不掉泪。
④分首:即分手。首,手同音通用。
【评语】
自古伤心多别离。“执手相看泪眼”固然感人,但欢笑分手亦不失多情,
“壮士一去不复还”则更显出几份豪迈。
四二、粉饰名称内外有别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不可滥也。无风教①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
母原祖父母同,吏人为其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
叔父②,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
群从③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
祖父母为家公家母④,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译文】
凡是亲属的名称,都应该有所粉饰,不可滥用。没有教养的人,在祖父
祖母去世后,对外祖父外祖母的称呼与祖父祖母一个样,教人听了不顺耳。
虽是当了外公外婆的面,在称呼上都应加“外”字以示区别;父母亲的伯父、
叔父,都应当在称呼前加上排行顺序以示区别;父母亲的伯母、叔母,都应
当在称呼前加上他们的姓以示区别;父母亲的子侄辈的伯父、叔父、伯母、
叔母以及他们的从祖父母,都应当在称呼前加上他们的爵位和姓以示区别。
河北的男子,都称外祖父、外祖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的乡间也是这样称呼。
用“家”字代替了“外”字,这我就不明白了。
【注释】
①风教:教化。
②世叔父:世父和叔父。世父,指伯父。
③群从:指诸子侄辈。
④家公家母:母之父母为家公家母。
【评语】
虽是内外有别,但何必墨守成规?忽略内外区别,不正可以营造一种亲
切的氛围?何乐而不为?
四三、同宗同族何故不识
凡宗亲世数,有从父①,有从祖②,有族祖③。江南风俗,自兹已往,
高秩④者,通呼为尊,同昭穆⑤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
族人。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
“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
敏对,于礼未通。
【译文】
宗族亲属的世系辈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的风俗,从比以
往,对官职高的,通称为尊,同辈份相同的,虽然隔了一百代,仍然称为兄
弟;如果对外人介绍,则都称作族人。河北地区的男子,虽然已隔二三十代,
仍然称从伯从叔的。梁武帝曾经问一位中原人说:“你是北方人,为什么不
知道有‘族’这种称呼呢?”他回答说:“骨肉的关系容易疏远,所以我不
忍心用‘族’来称呼。”这在当时虽然是一种机敏的回答,但从道理上却是
讲不通的。
【注释】
①从父:伯父、叔父统称从父。
②从祖:父亲的堂伯叔。
③族祖:祖父的堂伯叔。
④秩:官吏的俸禄。引申指官吏的职位或品级。
⑤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后亦泛指家族的辈份。
⑥中土:中原,汉以后以今河南一带为中土。
【评语】
家族观念在中国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任何忽视家族存在的行为都会被
视为异端。然而,三百年前是一家,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宗法制只不过是维
护封建统治的一种有效手段。
四四、表亲称谓有章可循
吾尝问周弘让曰:“父母中外①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
人②。”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
母属者,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③,士大夫谓之王母、谢
④母云。
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齐朝士
子,皆呼祖仆射⑤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对面以相戏者。
【译文】
我曾经问周弘让说:“父母亲中的表姊妹,如何称呼?”周弘让回答说:
“也把他们称作丈人。”自古以来没有见过把女人叫丈人的。我的亲表们所
奉行的称呼是:如果是父亲的中表姊妹,就称她为某姓姑;如果是母亲的中
表姊妹,就称她为某姓姨。中表长辈的妻子,俚俗称她们为丈母,士大夫则
称她们作王母,谢母等等。而《陆机集》中有《与长沙顾母书》,顾母就是
陆机的从叔母,现在不这样称呼了。齐朝的士大夫们,都称祖珽仆射为祖公,
完全不顾这样称呼会有所牵涉,甚至还有当祖珽面用这种称呼开玩笑的。
【注释】
①中外:一称中表,即内外之意。舅父之子为内兄弟,姑母之子为外兄
弟。
②丈人:这里指对亲戚长辈的通称。
③丈母:这里指父辈的妻子。
④王母,谢母:此为泛转,即王姓母、谢姓母。
⑤仆射(yè):职官名。
【评语】
对亲友的称呼,既不可随意,也不可过于拘礼,过于随便,则有失恭敬,
但过于拘泥,则不免有些迂腐。更何况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天呢?
四五、凡遭重丧三日必吊
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之;除丧①,虽相
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②。北俗
则不尔。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③而不识主人,则
不于会所④而吊,他日修名⑤诣其家。
【译文】
江南地区,凡遭逢重丧的人家,如果是与他家相认识的人,又同住在一
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去吊丧,丧家就会与他断绝交往。丧家的人除掉丧服,
与他在路上相遇,也要避开他,因为恨他不怜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
路遥远而未能前来吊丧者,可以写信来表示慰问;不来信的,丧家也会一样
对待他。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来吊丧者,除了主人之外,对
不认识的人就不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到
灵堂去吊丧,改天准备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问。
【注释】
①除丧,除去丧礼之服。
②如之:如同那样,即如同对待“三日不吊”者一样。
③轻服:五种丧服中较轻的几种,如大功、小功、缌麻之类。
④会场:聚会的场所。这里指治丧的地方。
⑤名:名刺。好比今天的名片。
【评语】
重丧而轻生,实乃封建陋俗。人死如灯灭,纵然生者对死者千般孝敬,
万般留恋,死者也浑然不知。如若因此而与亲朋结怨,则更无必要。遇到丧
事必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何用之有?
四六、丧家朔望哀深当哭
阴阳说①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
“辰日不哭,哭则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清谧②,
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歌朔③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④。”
丧家朔望⑤,哀感弥深,宁当异寿,又不哭也?亦不谕。
【译文】
阴阳家说:“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所以辰日不得哭泣。”王充的《论
衡》说:“辰日不能哭泣,哭泣就一定是重丧。”而今那些没有教养的人,
辱日遇到丧事,不问轻丧重丧,全家都静悄悄的,不敢发出哭声,并谢绝吊
丧的客人。道家的书说:“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是有罪的,老天要减损
他的寿命。”丧家在朔日望日,悲痛万分,难道因为珍惜寿命,就不哭泣了
吗?真不明白。
【注释】
①说:《群书类编故事》卷二“说”作“家”。
②清谧:清静。
③晦:阴历每月的最后一天。朔:阴历每月初一。
④算:寿命。
⑤望:阴历每月十五日。
【评语】
丧家痛哭,应是感情的一种自然宣泄,因不利于自身而举家清静,因礼
节需要而举家哀号。那么,这其中有几滴眼泪是真诚的呢?
四七、灵魂不灭虚亡之言
偏傍①之书,死有归杀②。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③书符,作诸厌
胜④;丧出之日,门前然⑤火,户外列灰⑥,祓⑦送家鬼,章断注连⑧:凡
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⑨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译文】
旁门左道的书说:人死之后灵魂要返家一次。这一天,家中子孙们都逃
避在外,没有人肯留在家中;又说:用画瓦和书符可以镇邪,念咒语可以驱
鬼;又说:出丧那一天,门前要燃火,屋外要铺灰,要举行驱鬼仪式,请求
老天阻止死者祸及家人。诸如此类,都不近人情,是儒雅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