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

第29部分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29部分

小说: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浚任次牛跤屑绦刑种壑怠R蛩擞粮队。怨谩J迥炅氯詹淘唷!   �
    蔡元培的序写得颇见学者风度,虽然寿鹏飞与他的观点不尽相同,也不予抹煞,而是提出了“多歧为贵,不取苟同”的学术主张,此种襟怀,实堪赞许。当然,寿氏的索隐与蔡元培小不同而大同,在运用索隐的方法上,特别是在反对胡适的“自述生平之说”上,他们是一致的,所以序言表示赞同寿氏对胡适《红楼梦考证》的批评。    
     而在《红楼梦本事辨证》的一开头,寿鹏飞也对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有明确的肯定。他在列举和比较了王梦阮和沈瓶庵、钱静方、胡适、俞平伯、鲁迅诸家的看法之后,写道:“综观诸氏之说,自以蔡书为能窥见作者深意。”但他又对蔡书有所批评,说:“平心论之,蔡氏不免为徐柳泉之说所拘,更引当时诸名士以实之,致多牵强。若胡氏竟指为雪芹自述生平,则纯乎武断,反不如陈独秀氏悉数推翻诸家影事之说,而纯作言情小说观之为斩却葛藤也陈独秀:《红楼梦新序》,见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初版之《红楼梦》卷首。。然使竟如陈君之说,废弃本事,专观情迹,则又何解于本书开宗明义所谓故将真事隐去之言?是明明有真事在背影。后之读者又何忍抹却作者深心,而以寻常小说等视之也?”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第2页,商务印书馆1927年文艺丛刻乙集本;下同,不另注出。可见攻击重点在于考证派对《红楼梦》本事的看法。    
    这并不奇怪,因为寿氏撰写《辨证》是在考证派占优势的气氛之下,自不能没有现实的针对性。《红楼梦本事辨证》的绝大部分篇幅,都是对以前诸说的批评与辨证,逐一胪列出九种说法,即(一)关于书中人物影射当时名伶;(二)有谓记金陵张侯家世者;(三)有谓记故相明珠家事;(四)有谓为刺和鳎唬ㄎ澹┯形讲刳呶持担唬┯形接吧洹督鹌棵贰罚弧。ㄆ撸┯形郊乔迨雷嬗攵蹂墓适拢唬ò耍┯形接吧淇滴醭巫刺唬ň牛┯形较挡苎┣圩允錾健6砸陨现钏担偈霞戎赋麓描Γ植灰槐誓ㄉ罚龇⒌闫木呖凸凵省H缍酝酢⑸蛩髡诺那迨雷嬗攵⊥鸸适滤担钆舴扇衔岸辔春祥荆还砸馕选保币部隙ㄆ洹吧杏凶猿梢凰抵壑怠薄K担骸岸蹂欠窦次⊥穑雷嬗攵蹂率欠窦次逗炻ッ巍肥橹杏笆拢惺粢晌剩词菇厝涣绞拢蝗绱搜耷椋龅弁跫遥嘧闶剐∷导矣泻喜⒏交嶂帷!笔倥舴桑骸逗炻ッ伪臼卤嬷ぁ返�14页。自是合理的推论。对蔡元培的索隐,一方面觉得“深得作者真意”,一方面又指出:“第其采用徐柳泉说之宝钗影澹人一段,则殊未当。”对明珠家事说、和坤家事说和张侯家事说,寿鹏飞否定得比较彻底,认为于史实、于情理都不相合,“其谬不待辨矣”。至于说影射《金瓶梅》此说系阚铎在《红楼梦抉微》中提出,1925年天津大公报馆印行,线装一册。,寿氏认为是“不经之评论”。对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提出的自传说,寿鹏飞也有所分析,肯定其对曹雪芹家世生平的考证,并说胡适“攻击他说疵点,亦有可取”,但仍感到未搔到痒处,问道:“若《石头》一记,止为曹雪芹自述生平而作,则此书真不值一噱矣。”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第19页。他指摘胡适从无意味方面加以武断,抹煞了《红楼梦》作者的深心。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遭到考证派打击之后(2)

    寿鹏飞自己的正面主张,是认为《红楼梦》影射雍正夺嫡。他说:“然与其谓为政治小说,毋宁谓为历史小说,与其谓为历史小说,不如径谓为康熙季年宫闱秘史之为确也。盖是书所隐括者,明为康熙诸皇子争储事。”当然此说并非他的首创,孙静庵在《栖霞阁野乘》中即提出: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第26页。“林、薛二人之争宝玉,当是康熙末允禩诸人夺嫡事。宝玉非人,寓言玉玺耳,著者故明言为一块顽石矣。”参见《红楼梦卷》第2册,第421页。蔡元培也说过宝玉象征传国玺,指太子允礽。寿氏发挥说,宝玉是指传国玉玺,因系国宝,所以叫宝玉;通灵玉上有“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字样,传国玺上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寿氏据此认为前者影射后者甚为明显。又玉玺为诸皇子及群雄所争,所以“见宝玉者,人人皆生恋爱关系”。还说贾母因是康熙的影子,贾母爱宝玉是比喻其宝爱帝座,“不肯即以黛玉配之者,喻帝之不肯轻立储二,以宝位畀允礽也”。金陵十二钗分正册、副册、又副册,恰好三十六人,分别影射康熙的三十六个儿子。宝钗、袭人都影射雍正,“袭人二字,有乘虚掩袭之意”,比喻雍正“袭取帝位”。蒋玉函是指“藏玺之函椟”,所以“名曰玉函,且住紫檀堡,明言玺函以紫檀为之”。袭人的猩红裤带,以及宝玉换赠给蒋玉函的松花带子,都指的是“玺绶”。宝玉与蒋玉函发生暖昧关系,是说“与传国玺有特别恋爱者,惟此函椟耳”。而袭人后来嫁给蒋玉函,是“极言清室玉步已移,此龙衣人所争得者,亦止空函而已”。参见《红楼梦本事辨证》第37至第44页这样一些说法是否可信,可以权当别论,我们不能不佩服索隐者的想像力,而且与其他索隐派相比,隐约感到也许上述说法真的捕捉到了一点什么东西。“玉玺”为什么住在“紫檀堡”?考虑到曹雪芹给书中人物命名的惯例,恐怕不是毫无意义的巧合。甄宝玉在《红楼梦》中出现,使很多研究者感到费解,对此,寿鹏飞提出新说,认为甄宝玉是南明弘光帝的影子,作者用甄、贾二宝玉象征南北两朝对峙局面。作为探讨《红楼梦》命意的一说,或至少作为一种猜测,应该认为没有什么不可以。    
    问题是不能把索隐扩大化,以为人人、事事都有影射。寿氏对林黛玉是废太子理亲王胤扔的影子的索隐,使他完全陷入他所批评的以往各种索隐的故辙。他说:“林者二木,二木云者,木为十八之合,两个十八为三十六,康熙三十六子,恰合二木之数。而理王为三十六子中之一人也。黛玉者,乃代理二字之分合也:分黛字之黑字与玉字合,而去其四点,则为代理二字,明云以此代理亲王也。”又说,“胤礽于康熙十四年立为皇太子,故黛玉到贾府时,假定为年十四也。”如此曲为弥缝,与王、沈以及邓狂言的附会实无二致。况且黛玉进贾府时明明是七岁参阅拙著《红楼梦新论》第30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寿氏为了能够与康熙十四年立储位在数字上相吻合,便擅自将黛玉的年龄增加一倍,这种做法虽勉强可以“将胤礽一生遭际及心事曲曲传出”,却丧失了自己立论的全部说服力。    
    寿鹏飞对《红楼梦》作者的看法最为离奇。他相信一位叫马水臣的人的妄说,认为作者是无锡人曹一士,生于康熙十五年,卒于雍正十二年,《红楼梦》是在康熙五十五年“诸皇子夺嫡剧烈时”写就的。旁证是陈镛的《樗散轩丛谈》里有“《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参见《红楼梦卷》第349页。的记载。寿氏推论道;“考得一士于康熙季年未通籍时,入京假馆某府者十余年,所居与海宁陈相国比邻,然则与《樗散轩丛谈》所云,某府西席某孝廉所作者适合,意即其人乎?”把《红楼梦》区分为原作和改作两种,雪芹只不过是后来的“增删”者,原作另有其人,从王梦阮、沈瓶庵到邓狂言,都是这样看的,可以说是索隐派的共同主张,寿氏亦持此说,并不足为怪。但他将原作者坐实为曹一士,则是于史无征的主观臆断,特别是当曹雪芹的生平事迹被胡适公之于世之后,更见出其说的虚拟性。但蔡元培认为此说不无继续研讨之价值,可见蔡先生对胡适的自传说成见亦深矣。    
    第二部著作是景梅九的《红楼梦真谛》,1934年西京出版社出版,上、下两卷,约十四万字,比寿鹏飞的《红楼梦本事辨证》篇幅大得多。上卷开首是一篇纲要,然后分叙论,先论命名,次论薛林取姓,次论满汉明清,再专论宝玉,论书中诗词,论著者思想几部分,并有附录、别录、杂评、杂录多则。下卷则是对王梦阮、沈瓶庵及邓狂言的索隐的系统批评。景梅九的基本观点,略同于王、蔡、邓诸家,虽有异见,却没有另立门户,而是对王、蔡、邓各家索隐的补充、发挥、折衷。王、沈力主的顺治帝与董小宛的恋爱故事说,蔡元培关于十二钗影射康熙时诸名士说,邓狂言的许多扩大化的索隐,寿鹏飞的康熙诸皇子夺嫡的观点,景氏均予以兼收并蓄。他在谈到自己著书缘起时,特地援引一位友人的话,作为《红楼梦真谛》的立论基础。这段话的全文如下:


第三部分:索隐派红学的产生与复活遭到考证派打击之后(3)

    《红楼梦》为思想而作,红字影朱,恐人不知,特于外国女子诗中标“昨夜朱楼梦”一句以明之。悼红轩即悼朱轩,宝玉爱红、爱胭脂,皆爱朱之谓,言玉玺终恋朱明也。且宝玉以极文雅之人,而赌起咒、发起誓来,却效《西游记》猪八戒声口,亦作者弄狡狯之处。再说木石两字,则因坊间所传《推背图》,以树上挂曲尺影朱明,今于木字添石字首,两笔恰成朱字,惟恐人不察,故又名本书曰《石头记》,言取石字头,以配木以成朱,其心思可谓入微矣。又林黛玉代表明,薛宝钗代表满,两人姓氏由高青邱《梅花诗》中“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两句取得。雪(薛)下著满字,林上著明字,昭然可现(今蔡氏索隐亦引此联,以为影高士奇,可谓知其一,不知其二)。至《风月宝鉴》影清风明月,作者于明清之间诚有隐痛。晴雯之晴,实正指清明两间人,并寓情文相生之意。又书中秦太虚及贾字,皆言伪清耳。应本此意,将《红楼梦》另详注一番。    
    景梅九对他的友人的这段话极为赞赏,认为“非心细如发,何能至此”,即使王、沈和蔡元培也没有达到这样的眼光。他于是深受启发,果然从《红楼梦》中“发现无限妙文与暗藏之真谛”。    
    景梅九说《红楼梦》的真谛有三层,即叙论中提出的:“常谓批评本书有三义谛。第一义谛,求之于明清间政治及宫闱事;第二义谛,求之于明珠相国及其子性德事;第三义谛,求之于著者及增删者本身及其家事,专论文字者为下乘。”《红楼梦真谛》索隐的无限扩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比王、蔡、邓诸家走得更远。    
    大约是受他的朋友关于“木石”两字和“石头”两字互拆,可以成一“朱”字的启发,景梅九尤其重视书中的“命名之义”,甚至认为“非看《推背图》不可”。他引申说,第三十六回宝玉梦中呼喊“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就是“木字和石字头的姻缘”,即隐“朱姓”;又怕人们不解,特于《红楼梦曲》中唱出“都道是金玉姻缘,俺只念木石前盟”,“木石前盟即木石前明,不过添皿字以掩饰之”。至于“金玉姻缘”,由于金是清初的国号,“清、金一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