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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克莱默夫妇之争-第26部分

小说: 克莱默夫妇之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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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德从他外行的角度看问题,觉得乔安娜出走这一事实对她是极为不利的。可是尚赛向他解释了哈斯京斯对哈斯京斯诉讼案,这是一次有关一个母亲送掉了对孩子的监护权而又想收回的判决。法官裁决说“母亲的权利不是能够如此轻易放弃的”,就把孩子判给了母亲,从而建立了先例。 
  尚赛认为乔安娜的弱点是她的个人历史;她来来去去,朝三暮四,可能使人从感情上认为她不可靠,可是在他看来文章应该作在特德身上。特德克尽父职,疼爱孩子,踏实可靠,把孩子从父亲的关怀下夺走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此外,我们还可以对她精神上是否健康提出疑问。她有没有面壁自言自语的时候?” 
  “你说的是乔安娜?” 
  “特德,我们现在干的是个肮脏的勾当。他们对你也会不择手段的。你也得使坏。如果能证明她的出走是由于有点精神不正常,哪怕还不足以让医生出具证明,也会对我们有利。” 
  “她从来没有面壁自言自语的事,约翰。” 
  “太可惜了。” 
  特德在考虑能为他说话的证人时,想到自已的女管家。她比谁都更了解比里,也亲眼看到父子俩在家的情景,对是特德对于请她出庭有些犹豫,因为她不懂人情世故,让她站到证人席上,未免有利用别人弱点的嫌疑;他也这么跟尚赛说了。 
  “得了,特德,别当正人君子啦。谁能为你说话就请谁出席作证。” 
  “她是个很单纯朴实的老太太。” 
  “把她列上。我们可以教她嘛。” 
  可是埃塔维柳施卡被法律程序的性质弄糊涂了。 
  “克莱默太太想把比里夺走?” 
  “她至少有权试一试。” 
  “可是孩子可爱你啦。” 
  得了,特醒,别当正人君子啦。 
  “维柳施卡太太,你肯在法庭上也这么说吗?” 
  “在很多人面前说吗?” 
  “是的。因他们说我们父子俩在家生活的情况。” 
  特德问律师孩子是否要出庭?他算不算证人?如算又算哪一方的? 
  “不,特德。法官可能要在会议厅里跟他谈话,不过我看大概不会。孩子没有达到出庭作证的年龄,能力不够。” 
  “只要他不知道就好了,”他松了一口气。 
  特德决定不告诉比里他父母要为了他出庭打官司的事。他在公司里也没说。他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一心一意想着听证会,就可能丢掉工作,可是如果一心一意想着工作,又可能输掉这场官司。 
  到了法庭指定出庭申诉的日子,特德乘访问两个客户之间的间隙到法院去了一趟。尚赛曾跟他说过他不必出庭,因为一般都是由律师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各种动议进行辩论。可是特德希望了解全部过程,所以他就在法院里婚姻法庭的一个房间外面和他的律师见了面。乔安娜没有出庭,而是让她的律师设法速战速决。律师动仪不举行听证会,只根据乔安娜的陈述而同意她的申请。尚赛也要求不举行听证会而保持监护权不变。法官是个六十开外、秃顶的矮个子。他轻飘飘地把两个律师的要求都顶了回去。 
  保罗格里森是个四十开外、温文尔雅的人。他穿着一套剪裁入时的西服,连手帕和领带的颜色都是配好的。他声音柔和并且善于在唇枪舌战中运用自己带有讥笑意味的微笑。约翰尚赛作为律师在风度和服饰上也不首示弱。他高高的身材,灰白的头发,穿着三件一套的蓝色西服,围领上插了一朵白石竹花,也很气派。可是到头来律师们的风度和策略都没有改变尚赛早先所作的预言——辩论结果还是要举行听证会。法官表示.由于“孩子年纪很小”。他希望迅速行事,在三周之内举行听证会。 
  尚赛和特德一起步出法庭,在过道里跟特德说,由于另外还有顾客有事要办,不能陪特德一起走,要等明天上午再见面,请他原谅。特德孤零零一个人走进了前厅,又沿台阶走出法院;从此以后他就被法院视为由于原告提出控诉而出庭的被告了。 
  法官指定了一位心理学家对诉讼双方的家庭和为人进行调查。艾法莱兹大夫在一个不是周末的晚上来到特德家。她是个四十多岁的矮胖女人,脸上从来不露一丝笑容。艾法莱兹大夫一个个房间走过去,一路上打开了柜子、衣箱、卧室壁柜和浴室医药柜。她要求把比里打发到他自己房间里去玩一会儿,随即拿出了弹簧夹板和钢笔,开始盘问特德。她要了解特德每天的时间是怎么样度过的,他跟比里在一起的时间是怎么分配的,他们共同参加什么活动,他独处时干些什么,公寓里有没有别人来住。特德提到埃塔,但是等她接着开门见山地问他,他才意识到刚才那个问题完全是指男女关系方面。 
  “克莱默先生,你是否在这里跟别的什么人发生过性关系?” 
  “大夫,我对自己的社交生活是很注意的。” 
  “这是否使你感到心烦?” 
  “并不严重。” 
  “有什么事使你感到心烦吗?’ 
  “使我感到心烦吗?” 
  ——你的来访,听证会,乔安娜她的律师,法官,以及在我借以安身立命的基本问题上受到别人的审判。特德心里这样想。 
  “你这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还不就是那些让大家都感到心烦的事情;物价,孩子生病……” 
  “好。你是否能允许我跟孩子单独谈谈?” 
  比里正在房门口建设一座规模巨大的城市:超级英雄驾驶的汽车,用他的皮带铺设的公路,积木堆砌的建筑物。这些东西把门挡住了,关不上,特德在起居室听得见他们的谈话。 
  “你这是什么,比里?”大夫问道。 
  “底特律市。” 
  “你到过底特律吗?” 
  “没有.可我到过布鲁克林。” 
  特德好奇地想知道大夫是否把这些话都记下来。 
  大夫问他哪些是他最心爱的游戏、活动和人,说到人时,他提到芹姆、苔尔玛、维柳施卡太太、爸爸和巴特曼。 
  “你妈妈呢?” 
  “啊,当然还有妈妈。” 
  “你想跟你妈妈在一起吗?” 
  特德有点沉不住气了。他想闯进去向大夫指出,她这是在暗示证人。 
  “啊,当然。” 
  “你最喜欢妈妈什么?” 
  “带我去饭店吃中饭。” 
  “你最喜欢爸爸什么?” 
  “跟我玩。” 
  “你说.爸爸打你吗?” 
  “常打。” 
  特德应声走到门边来了。 
  “他什么时候打你。” 
  “我不乖的时候。” 
  ——比里,你在胡说些什么啊? 
  “我到克莱特尼安行星上把埋藏在著名的花生酱厂里的宝藏偷走的时候,他就打我。” 
  “在现实生活里,他什么时候打你?” 
  “你真傻,我爸爸从来不打我。他干吗要打我呢?” 
  谈话至此突然结柬了。艾法莱兹大夫道了晚安,同时又打量了一下环境。这天晚上特德和比里的最后一个节目是“让弗莱德弗林斯通乘坐蝙蝠侠的飞机进入底特律市” 
  星期一是举行听证会的前一天。特德去找广告主任,说他需要请几天假,以后可以扣他的假期,因为他原来的妻子现在要跟他争夺对孩子的监护权。他迟迟没有告诉别人是为了避免别人说长道短或者对他本人产生怀疑。现在,在整个听证过程中,他已经是个有职业的人了。这一天,为了熬过这个工作日,他逐个访问了客户,可是心不在焉,每过一个小时,他都感到更难集中注意力。下午五点,他回到家里,见到了儿子,可是这个儿子根本不知道法院日程上注明:次日上午九时“克莱默对克莱默诉讼案”开庭。 
  法院大楼的正面写着:“秉公司法,确保德政”。什么德政?我只要我的儿子。 
  特德走进法庭参加听证会。他向四周一看,那么多人都是来给他帮忙的,不禁十分感动。苔尔玛,查理(天啊,查理,你到这儿来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啊),他们俩坐在一起,这是为了特德的需要而暂时联合的;埃塔戴着一顶古怪的复活节女帽,拉里的妻子艾伦,她觉得自已是教师,出庭作证可能有所裨益;特德的嫂嫂珊迪专程从芝加哥乘飞机赶来,还有杰姆奥康纳,他刚理了发,还穿了新衬衫,打了新领带。所有这些人到这儿来都是出自真心的关怀,想帮他保住儿子。 
  乔安娜进来了,穿着一条毛料针织裙子,显得很漂亮。她身边是莱恩威利斯和她的律师。她和律师在法官坐椅对面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了下来。特德往前走去,准备到为他们准备的桌子旁边去跟他的律师坐在一起。这时门开了,乔安娜的父母进来了。他们避免看他,好象感到难堪似的。他过去的岳父母显然是来出庭作证反对他的。他们选了两个后座,和乔安娜一方的人坐在一起。 
  房间庄严肃穆:高高的天花板,一排排橡木长椅和保存得很好的红木家具。正墙上写着“我们信赖上帝,”边墙上挂着美国国旗。法官穿着长袍走了进来,法警宣布:“全体起立!”接着文书在证人席旁边坐下。这时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开庭了。特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到简直要窒息了。 
  乔安娜作为原告有权第一个发言,她的律师立即让她登上证人席为自己作证。他们决定不用次要人物来逐步加强阵容;他们的主要论据是母亲的权利,是母亲。他们把她本人作为有力证据提了出来。 
  乔安娜不急不忙地开始陈述证词,她的律师通过提问点明了各种事情发生的日期,从而为她这些年来的生活勾勒了一个轮廓:先是跟特德一起生活,后来添了比里,一直到现在。特德发现自己此时竟回忆起同眼前风马中不相及的一些事情来:他第一次和乔安娜同床的情景,但如今这位漂亮的女人已经形同路人;他第一次抱比里的情景,那时他显得多么小啊;他第一次看到乔安娜给比里喂奶,她是用自己的奶喂孩子的;可是证词里不会提到这种事情,他也把这件事给忘了。 
  格里森接着便开始问乔安娜她在干什么工作有什么职责,又把这跟早年的事情联系了起来。 
  “克莱默太太,你和已经离异的文夫共同生活期间有没有就业工作?” 
  “没有,” 
  “你想就业吗?” 
  “想的。” 
  “你有没有同他谈过你的愿望?” 
  “谈过。可是他不同意。他强烈反对我工作。” 
  他们开始集中谈特德,把他描绘成一个反对妻子获得个人发展的人,以期证明乔安娜的出走是合情合理的。特德确实反对过她去工作。他现在简直不理解自己怎么会这么狭隘。他简直认不出对方证词里描述的人就是他自己。可是他知道他就是那个人不过时过境迁,现在他已经变了。法官宣布中午休庭吃饭。特德看到乔安娜和律师在交谈。他想,乔安娜是不是也变了呢?此时法庭里的这两个人,同早先共同生活的两个人,是不是并不相同的人呢?如果他们以现在的面貌在此时相遇,他们还会出庭打官司吗? 
  尚赛开始收拾起面前桌予上的文牒:申诉书的复本,心理学家的报告,象个长舌一样从打字机里拖下来的打字记录,笔记纸以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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