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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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没有我们,你们就没有鱼吃了。〃
猫王说:〃我们的身体并未退化,可以自己抓鱼吃,顶多是费点事而已。〃
我说:〃一旦我们灭绝了,你们就没有人可欺负啦,狗要是再欺负你们,你们就连出气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没想到这句话打动了猫王,他正式向鼠王发布照会,声称自己关心鼠国疾苦,希望他注意国内疫情。
鼠王不敢怠慢,只得下令全国戒严。我贡献出早已准备好的消毒水,鼠国上下来了次集体消毒,所有的粪便都被烧毁了。与此同时,卫生大臣下令兴建了几百个厕所,鼠国居民再不敢随地大小便了。如此一来烂屁股病终于被控制了,但依然死了不少老鼠。
现在我才想起自己的孩子来,我难过呀,女老鼠死了,小老鼠也死光了,我又成了孤独一鼠。鼠生之悲哀莫过如此啦!
就在我彷徨的时候,国王发表了宣言,大意是:〃国家危急时,国王和众贵族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击退鼠疫,创造了无比辉煌的灿烂局面……〃他这道宣言直接发布到千家万户,之后他又单独给我下达了命令。命令中说:〃白老鼠在国家危难时不思报国,反向猫国屈膝,玷辱了鼠国荣誉。现在驱逐白老鼠出境,永不得回。〃
我不想走,但秘密部队已经把我监控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秘密部队,他们是兔子大王的亲信,实际上是兔子与老鼠之间的杂交品种。据说这些杂种毫无鼠性,平时以杀鼠为乐。卫生大臣托人传来话:你赶紧走吧,否则没准就鼠间蒸发了。
无奈我只好收拾东西准备出国。我刚刚刚走到门外,就见一群激昂的年轻老鼠围在我门口,纷纷咒骂我有辱鼠道,是鼠奸,卖国求荣,他们还纷纷向我投来糜烂的花生米。有些老鼠甚至想踩住我的尾巴,希望借此羞辱我。我不愿意跟他们计较,年轻的老鼠往往是不可理喻的。
我被大家赶出鼠国,远远地看见了边境。边境的标志是草原上的一块顽石,当年田鼠曾带我从这里进入鼠国,现在想来已经恍如隔世了。我站在边境上百感交集,不觉泪水打湿了胸前的白毛。
是啊,我是人类培养出的异种,我一生做过很多坏事,我蒙骗了众多老鼠的花生米,用欺骗的手段把女老鼠搞到手,而且还摧残了她的身体。对了,我还不是个合格的父亲,小老鼠们都死了,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个坏鼠。
可我已经受到了惩罚,女老鼠死后我再未动续弦的心思。我也曾经为了追求平等和自由,千难万险地返回鼠国,我以一己之力改善了鼠国的卫生状况,我医治了千百年的鼠民痼疾,我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万千老鼠的性命。而现在鼠国把我当成了奸细,我到底是好老鼠还是坏老鼠呢?我想不明白。
泪如泉涌,泪如雨下,泪如瓢泼。
我老了,我无家可归了,这是我的报应还是我的奖赏?
忽然我看到一只巨大的生物远远走过来,那是狗,我知道鼠族与狗族向来无仇,正要去打招呼。狗却一脚把我踢翻,血盆大口如一张天网向我罩了下来。
我倒在地上,脑子忽然反应出人类常说的一句话:〃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难道我被狗拿了?
第59节:三十一 一定要做外国人(1)
第七部分:假如我是外国人
三十一 一定要做外国人
做人,烦了。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怎么着都烦。
我一直在揣摩,世界上到底哪一类人活得比较舒坦?哪一种人过得比较自在?那些富人是能舒坦而不得,只要有了钱便成了他人算计的对象,大多是得不了好死的。穷人就别提了,天天为钞票操心,生了病连医院都不敢进,还不如宠物呢。做中国人吧属于先天不足,主要是经济问题在作祟。当日本人又太不甘心了,心里总有着那么个疙瘩。其实直接做禽兽也就算了,何必披着张人皮呢?做个美国人倒不错,但总是担心恐怖分子找上门来,危险!最终我觉得还是做欧洲人好些,可现代欧洲人多少又有点底气不足了,连个伊朗核问题都搞不明白。
如果能做一个全盛时期的欧洲人,或许就能作威作福,无法无天,享尽无限风光了。嘿嘿,那时候国际法还不健全呢,做强国的国民好像是可以肆无忌惮的。
于是我想做个全盛时期的欧洲人,但我一直的理想是动物啊,这下矛盾了。仔细想来,我觉得老外虽然也是人科动物,但与我们多少还是有差距的。在王朝时期,我们的祖宗基本上是不把他们当成人看的,我们曾经在英国的英字前加上犬旁或者口字边。仅仅百十年前,大多中国人还认为欧洲人的膝盖不会打弯呢,连猴子都不如。所以他们也不是人,至少不是我冒充的这个品种的人。
于是我设想自己成为日不落帝国的臣民,游走于世界各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是谁就是谁。
我生于1864年的英国肯特郡,我的英文名字早就被人忘却了,但中文名字却异常的响亮李德立。
我以一个英国企业人的身份,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和旅游业版图的重新划定,后代中国人把我当成了帝国主义走狗,是掠夺中国财富的万恶传教士,是西方侵略中国的代表性人物。其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传教士兼商人,可在中国人眼里,我不是个人。
我出生的年代是我们的国家最牛掰的时候,那时美国人刚刚结束内战,法国人刚刚被德国人打得屁滚尿流,而德国人不过是刚刚从蒙昧的分裂状态中觉醒过来。至于东方那些古老的国度则大多与现代社会毫无干系,而非洲更是蒙昧如初。
我们英国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走到了时代的最前端。那时伦敦的地铁已经开通十余年了,四通八达的铁路网串联了国家的每个城市。我们的蒸汽船航行在泰晤士河上,那是最早投入运营的铁壳商船。曾几何时英国的舰队游弋在广阔的大洋上,大西洋仅仅是我们的内海,太平洋上到处都有我们旗帜。我们要海上保护贸易,我们控制了所有的商业航线,我们在所有的商业往来中都占有巨大的份额。在那一时期英国的陆军占领了整个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非洲的一半以及海洋上无数的岛屿。而我们的民主制度也随着帝国前进的步伐,推广到世界各地。世界上从没有过这样的伟大国家,以如此少的人影响着如此多的人,在一个偏僻的弹丸之地向大半个地球发号施令。
生为英国人是我的光荣也是我的负担,如果不做出一番成就的话,我是无法向自己和祖先交代的。
年轻时我本想做个英武的海军战士,但想到功成身就死的纳尔逊,我便害怕得不得了。我也曾想混进陆军队伍,但当时的帝国陆军陷入了与阿富汗人和祖鲁人的战争泥潭,做陆军更危险。
最后我决定干脆做一名传教士,虽然我对宗教并不怎么感兴趣,但传教士的身份又体面又安全,收入也不错。
如此种种,证明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绝对成不了英雄,但世间变幻谁又能预料呢?在我刚刚拿到牧师证书时,教会居然给我下达了命令,为了扩大英国教会的影响,他们让我去中国传教。当时我气得差点和他们打起来。
中国是什么地方?那是瘟疫横行,饿殍满地的国家。
据说我要去传教的长江流域更是热得从天上往下流火。我们英国人是最怕热的,我父亲有个朋友曾在上海做生意,结果染上了热病,没两个月就死在中国那个鬼地方了。
第60节:三十一 一定要做外国人(2)
我当时刚刚结婚,带着新婚妻子去中国,那不是找死吗?但教会的命令就是上帝发命令,是不能更改的,万般无奈下我只得启程了。
当时苏伊士运河还没有开通呢,我带着妻子从伦敦登船,取道南非,走印度,到达香港。
在漫长的旅途中,妻子意外地怀孕了,那将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们俩欣喜之余竟不约而同地担心起来,迎接我们的国度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地成长吗?
我们的船从香港坐轮船沿着海岸线北上,我的传教士生涯就从这里开始了。
1883年的上海已经颇有些欧洲大都会的派头了,实际上中国的城市都是非常庞大的,这得益于他们蜂群一样的人口。我本想在上海常住下去,但可恶的教会又把我派到了汉口。
此时妻子怀孕七个月了,而我刚到中国,教会是我们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只好忍气吞声地上了轮船。
我是第一次深入中国内地,长江的浩瀚让人震惊,如此壮丽河山养育出的民族应该是人类文明的领跑者。但我发现中国人只是对祭祀祖先和回顾光荣的历史有兴趣,这是为什么呢?
路过镇江时我碰上了赛兆详,他是美国传教士,是虔诚的基督徒。赛兆祥一直在中国传教,在宗教界很有些名气。
他看到我妻子,几乎惨叫着说:〃千万别去汉口,会死在那里的。〃我询问原因。赛兆祥痛惜地说:〃中国人称汉口为火炉,那地方太热了。咱们欧美人怕热,很多人都热死在汉口了。尊夫人要是在汉口生产的话,必定凶多吉少。哎!我的前两个孩子都在中国热死了,我妻子受不住打击,回国疗养去了。〃
我听从了老朋友的建议,决定只身去武汉,把妻子留在镇江的教堂,那里有英国护士。
我曾向赛兆祥请教,如何让中国人成为上帝的信徒。
赛兆祥叹息着说:〃中国人没有宗教精神,他们只相信利益。只要让他们明白,信教有好处,他们就会聚集在你身边的。〃
我惊讶地说:〃那是生意,不是传教。〃
赛兆祥难过得不得了:〃我不想亵渎上帝,可中国人就信这个,你说怎么办?〃
抵达汉口恰好是七月,天哪!这里简直是人间地狱啊!早晨八点,坐在房间里热汗就溢出来了,整个身体就如一只沸腾的水壶,人热得没地躲没地藏的,只想在水泡着。我不明白教会为什么把我派到这儿来,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我强自支撑着处理教堂的事物,我不敢去乡下传教,万一热死在半路怎么办?
其实中国人也怕热,每到傍晚,长江里全是光溜溜的身躯,颇为壮观。
此时妻子来信了,她说我们有了女儿,并希望一家人尽快团聚云云。在信中,妻子抱怨说镇江天气太热,孩子生了痱子。我暗自叫苦,你们要是来了汉口就不是生些痱子的事了。
那段时间我认识了几个中国传教士,其中一人叫戴鹄臣。我是英国人,但并不认可当时欧洲流行的人种学观念,当时的欧洲人认为西方人之外的人种都是劣等民族。我认为中国人除了相貌单调些,不大讲究卫生之外,与我们也没有多大区别。实际上,在我看来中国人的外貌简直太可笑了,一水儿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所有男人都梳了个统一的发型,几乎很难把某个人从人群中区分出来。
统一的外貌说明人种单一,而统一的穿戴则说明思想单一。也难怪这个民族没有创新观念,他们似乎从不愿意创造新的东西,因为他们认为古代社会才是理想中的乐园。
戴鹘臣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