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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小黑仔(赤羊) 冷情杀手木头汉[出书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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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孟常思睁大了几乎快要闭上的眼,盯着聂雪那张布满红潮的斯文脸孔,最后才向是泄气似地抬手拿起对方胸前垂挂的翠玉,笑着放开,改而伸手刮了下对方的脸颊,宠溺说道:
「你这傻小子还真有精力。。。。。。」
「常思。。。。。。」
聂雪兴奋的凑身上前去,将孟常思吻得喘不过气,还深埋在体内的粗大再次开始动作起来,两人的身躯再次交缠得不含丝毫空隙,一声声的低喘与叫唤,填充了整座屋内,回绕其中、久久不散。。。。。。
◇◆◇
一年后
蜀山下村,总少不了人来人往的热潮,因为眼前这座仙山,替他们这偏僻的山村带来生机,自从十五年前一场大火将仙山山头烧得一片火红,大家还以为住在山头的仙人全死光了,乍听闻此消息的人也逐渐不再到这儿来走走看看。
人潮渐退,下村也因此失去生机,这十几年来几乎都快要过不下去了,直到一年前,好几名官兵追着两名看起来狼狈不堪的男子来至山前,其中一人忽然抱起另一名男子飞身上天,吓得官兵们全傻在山下,立刻又引来观望人潮。
曾有几名下村村民曾亲眼看见蜀山上头缓缓飞下一名白衣男子,仙姿翩翩的模样,被形容得宛若仙人下凡。
尤其以近几个月来,仙人踏入这个村子的次数是越来越频繁,听说卖酒的老三子就常常被仙人光顾买酒,使得企图窥看仙人的人潮全一股脑涌进他店里,生意都快被他抢光光了。
不过说也奇怪,观望的人潮不少是没错,但是偶尔也会来几名官兵询问那名仙人与另一个人的下落。
曾经还有名穿着华贵、头戴金冠的俊逸男子,凶恶着脸跑去老三子店里询问可有一名长得像外邦人的男子来这儿买酒,口气时好时坏,问不到消息便领着手下到处砸东西,当真是名恶客。
这一年来,俊逸男子来的次数可频繁了,但是随着他到来的人却渐渐减少,到了近几个月,他只有一个人来,偶尔还会留宿客栈内住下。
常听掌柜的说,那俊逸男子经常独自跑到蜀山下乱吼乱叫,时而温柔、时而哀求,活像爱人就住在上头似的,可是偏偏他喊的名字是个叫什么孟常思的,怎么听怎么像个男子的名字。
最后,这名俊逸男子自然而然地成了下村名人,常有观望的人潮偶尔好奇去探看他,但是听说跑去看他的人总是鼻青脸肿的回来,看来这名男子果然不好惹呀!
可这还不是最让人津津欲道的话题,最最让人传闻甚广的是皇帝也来蜀山凑上一脚,更学起那名俊逸男子站在蜀山下观望,偶尔叹个气、说句话,而后摇头领人离开。
终于,有一日,一名路过的村人刚好碰见皇帝又一个人站在蜀山前,哀戚着脸望着山上,本想抬脚离开让皇帝他老人家继续哀愁下去,却看见山上缓缓飘落一封信,不偏不倚砸在了皇帝的脸上。
皇帝还当真是宽宏大量,被仙人这么一整还不怒,反而见着了那封信开心的跟什么似的,看来,这年头的疯人是越来越多罗!
之后,关于蜀仙山的传闻是越来越多,所举之例更是多到数不尽,偶尔还会多几个新的谣言来凑热闹,于是,下村的日子也就这么活络了起来。
蜀山上,一对有情人微笑相依,与彼此的视线紧紧交缠,天上天下,乐似神仙,这不是很好的结局吗?

全文完

 

番外为爱酿的酒

蜀山上烟雾弥漫,四周景象朦胧得宛若一飘邈仙界,拨开云雾一看,方才得以见着几栋已经倒塌的屋子,就那残迹看来,这儿也曾风光一时,可如今却只剩下废墟与草木为生。
不过,这已是年前的事了,这座曾经被遗忘的山,现在来了两名住客,许久不曾传出人声的蜀山头,终也多了一丝人气。
弹指一瞬,两人居住在此山也有两年之久,终日与草木为邻、鸟儿为伴,日子倒也过得快活。
每日望着山头萦绕的云朵,与爱人比肩而坐,这等清闲日子,岂能不称作快乐似神仙?
孟常思慵懒的躺在翠绿草地上,眯起一双鹰眸仰望蓝天,嘴边还咬了根翠草,无聊似的上下摇动。
过着连神仙也称羡的日子是好,可却无聊了点,倘若身旁还有阿雪陪伴着倒也无妨,可近日阿雪却不知道在忙些什么,总是天一亮便跑得不见人影,日落方归,害得我整日除了躺在后山的草地上了望蓝天外,便是饮酒自娱,整个人都快被闷得生菇了!
孟常思长臂一伸,搭上一旁聂雪为他打来的酒坛,像是想发泄内心郁闷似的抓起酒坛便灌入一大口,这才扫去满心郁闷与担忧。
已近晌午了,还是先回屋内看看有啥东西可以果腹,顺便替阿雪准备一份,或许他早在屋内等我也不一定呢!
一思及此,孟常思赶紧爬起身,随意拍了拍粗布衣上的草屑,抱着酒坛迈步走回屋内,可他前脚才刚踏入门槛,就见屋内一白色人影匆匆转身将怀里黑抹抹的东西塞到角落处,看得他不禁皱起浓眉。
「阿雪?怎么今儿个这么早回来呀?」孟常思走入屋内问道。
聂雪没有回话,斯文俊秀的脸孔如往常般冰冷没情绪,不待孟常思走近便快步上前将方踏入屋内的孟常思拉到外头。
直觉有异的孟常思,频频回头往屋内看去,问:
「阿雪,你这是在做什么?神秘兮兮的,有啥是我不能看的吗?」
「没有。」聂雪冷硬回声,生怕孟常思察觉什么似的,拉着他的手劲不禁加重。
孟常思岂会不了解和他相处许久的聂雪,就算他不说,他也懂得对方在想些什么,这下更坚信聂雪定是藏了什么东西不想让他看见。
「还说没有,我这就去瞧瞧你藏了些什么?」
孟常思是个直汉子,虽觉聂雪此举透着诡异,可也没多想,扯开一贯朗爽笑容,拉开聂雪的手便朝藏着东西的方向走去。
「常思!」
聂雪冷硬的音嗓多了一丝慌乱,匆匆奔上前去急拉住孟常思的手臂,却已是来不及;孟常思讶异的看着角落那沾满泥土的黑坛,倘若他没看错,那应该是一坛酒才是。
阿雪干嘛为了一坛酒神秘成这副德行啊?害我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呢!
「这不就是坛酒吗?瞧你这个傻小子紧张成这样,我还当你藏了什么宝贝呢!」
聂雪一听,一张俊脸孔莫名绯红,垂下头,赶忙避开孟常思笑得露出两个小酒窝的脸庞,越过他走上前抱起那肮脏酒坛子便想往外走去。
聂雪此一举动不禁让孟常思误以为他不悦了,连忙大步走上前拦住一直垂着头的聂雪,半弯着身瞧着他。
「阿雪?怎么啦?算我嘴脏说不出啥好话,你就别生大哥的气了好吗?」
「没气。。。。。。」聂雪抬头看了看孟常思写满歉然的脸庞,呐呐说道。
「这就好。」
孟常思松了一口气的朗爽一笑,知道聂雪不气恼他,他也不再拘谨地伸长手搭上聂雪的肩,拉着他便往回走。
忽然,聂雪拉下了孟常思的手,「常思。。。。。。给你。」一把将怀中的酒坛子塞给了孟常思。
「啊?」
孟常思捧着酒坛傻啊了一声,似乎还摸不着头绪,直到聂雪不断以着期许的眼神看着他,他才明了这傻小子到底在卖什么葫芦。
不就是要给我喝的吗?那适才又何必将酒藏起来呢?这个傻阿雪!
孟常思笑着摇摇头,看着聂雪的眸子是越显温柔。
似是被孟常思瞧得浑身不自在,聂雪不由催促道:
「不喝吗?」
这坛酒可是我向山下酿酒师父请教的,花了一年多才酿好的,虽然酿酒师父说至少得等上个两三年,酿出来的酒才会香醇,可我等不了这么久,这几天更是等不急想要将年前埋入土中的酒给挖出来,好让常思品尝品尝我为他所酿的酒,为此,我已有好几日没碰常思了。。。。。。
孟常思见聂雪一张俊秀脸孔都红透了,不禁笑开脸,直说:
「这就喝、这就喝!」
一手拔开泥塞,不疑有他的喝了一大口,原本笑得极开怀的脸庞,差点为此酸揪起脸。
这。。。。。。好像不是酒吧?
「难喝吗?」聂雪可没遗漏孟常思微变的神色,原本举得高高的心立刻荡到谷底。
见状,孟常思急忙放下酒坛摇头,想开口安慰,又怕聂雪会闻到他满口的醋味。
这个傻阿雪,不知道是去哪里买了这坛酒,他定是被人给骗了,误将米醋当成酒买下,可跟阿雪说了定会伤透他的心,毕竟这是阿雪好意替我买来的呀!
对此,聂雪自是不相信,冷着一张俊秀脸孔便想抢过孟常思手边的酒坛子,想亲自尝一口,却被孟常思给拉开了手。
「阿雪,你想干啥?这酒不是给我的吗?你怎么可以跟我抢呢?」孟常思赶紧将酒藏到身后。
闻言,聂雪不禁止住动作,「你喜欢?」
孟常思心道聂雪是想问他喜不喜欢这坛酒,而他又怎么可能说不,惹得聂雪不开心。
「当然喜欢呀!」
生怕聂雪不信,孟常思索性一口气将酒坛内的醋全喝光,一来是免除聂雪误喝,二是喝完了可以讨聂雪开心。
聂雪见了,不由得将孟常思搂紧,欣喜他第一次为孟常思所酿的酒能为他所喜爱,也不枉费他为了那坛酒费如此多的心神。
孟常思赶紧抓起桌上的茶壶,猛的将壶内的水全喝个精光,又担忧聂雪会疑惑他此举的用意,赶忙说:
「这酒还真够呛辣!」
「常思。」聂雪泛红着俊秀脸孔,低唤一声,丝毫未觉孟常思皱起眉头吐舌的苦样。
「啊?怎、怎么啦?」孟常思缩回酸得发麻的舌头,匆忙问道。
聂雪不禁亲了亲孟常思的脸庞,「常思。。。。。。好喜欢你。。。。。。「「阿、阿雪?」这下可轮到孟常思涨红了一张粗犷脸庞,一双深蓝鹰眸睁得老大,没一会儿,他便露出一抹宠逆笑容,跟着在聂雪绯粉的脸颊上亲了一记,「我也喜欢阿雪呀!」
聂雪不再开口了,拉着孟常思便将他压倒在床榻上,胡乱扯着他的衣衫。
这个傻阿雪。。。。。。反正也习惯了,就由着他喽!

…完…


后记
嗨,各位大人们安喔!
很高兴能这么快就在这本书与大家见面,自上本恋上男人香之后,小黑仔又能够与大家一同分享写文的历程与感想了!
这篇文其实是小黑仔的旧文重写,也是小黑仔自写耽美以来的第一本古代耽美文。
旧版的聂雪仍有许多缺失,所以一直以来,小黑仔不断思考着该如何重新诠释这篇比较好,好让大家能够看到更进步的聂雪。
总算,新版的聂雪于2004年4月完成了,虽然距今也有好一段时间,可也是小黑仔的尽心之作。
文中,聂雪仍承于旧版的冷、不善言词,却多了份天真(不过只对于孟常思)。
孟常思是新版文中改变甚大的人物,他一样温柔体贴,却比之旧版多了分足以让人依靠的感觉,也多了旧版所没有的豪迈与朗爽个性。
或许看完的大人们会觉得前头的剧情略显平淡,可是小黑仔就是想表现出两人之间相处的那份单纯温馨,让从不曾享受过温暖的聂雪能够有被呵护的机会与美好时光;后头的剧情是较偏于哀一点的,但是也不是很哀伤啦!
在连载这篇文时,曾有读者跟小黑仔说,他觉得孟常思很像楚留香中的那位胡铁花(被殴飞)还有一位读者很可爱的说孟常思是金刚芭比(倒)咳咳。。。。。。小黑仔也不是故意要写金刚芭比啦!只是小黑仔特爱美人攻和强受就是噜!(被踢飞)
这篇文和小黑仔以往所写的作品更为不同的是,小攻不再霸气逼人,小受也不再是空有一付男人样,却总是被小攻吃得死死的小受。
这次,小黑仔是想写篇很疼爱小攻的受啦,虽然恋上男人香也算是这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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