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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失魂引(穿)-第4部分

小说: 失魂引(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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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劣的不同。最简单的不同。
只可惜能做到这种不同的人太少。少得可怜。
器皿,首饰或者暗器,银子可以做的东西实在很不少。
而现在李福看到的只是一件首饰。
带铃铛的脚环。
脚环在别人的脚踝上。
李福看到了铃铛上的梅花。
“我拿这个付饭钱,好么?”
晶莹圆润,光泽动人的银饰。
而更动人的却是脚环的主人。主人的微笑。
“你说这东西值多少?”
丁当淡淡的笑着。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他不过希望能拿它抵这一顿饭钱,因为他也知道这顿饭实在是不便宜。
当然他更不会知道这小小一个脚环足可以买下十座吉祥酒楼。
所以他轻轻松松的笑着,李福却已经被骇呆了。


丁当走出吉祥酒楼的时候,心情实在是很愉快。非常愉快。
也因为太愉快,所以他只看到肖四公子那张仿佛被人掴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却没有看见李福几乎快要晕过去的表情。
所以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方才送出的绝非区区一个普通的银脚环,而是一座金山。也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也或许即使他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也会拿它抵一顿饭资——毕竟他觉得肖四公子的表情实在是很有意思,不仅有趣,而且好笑,况且这脚环也许本就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所以能看到这样有趣的事,或许拿一座金山去换也是值得的。
他喜欢钱,不过通常花得都很有价值——至少对他自己而言。
也许这也就是他以前一直做不到被人称做‘老大’的位置的原因。
所以现在,他只想好好保持这种心情,让这难得的愉快尽量的延长一些。
可惜他很快便失望了。愉快转瞬便被取代。被惊讶取代。
无论是谁,若是看到一条大街上,尤其是刚下过雪的大街上,竟铺满了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岂非都要大吃一惊的?
丁当当然也不例外。
他看着脚下仿佛绵延至天际的白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月光冷清。雪已停了。
白的是稠,还是雪?
长街的尽头,却忽然传来清脆蹄声。
丁当又笑了。
这样有意思的事,怎能不笑?
他笑着,眼前一花,奔马已过,带起他身上的破旧衣衫,马前的灯笼流虹般滑过他微笑的脸。
那一刹那,他仿佛看到马上骑士惊诧的表情,又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所以他还是继续可爱的微笑,拎着手中已经冷透的卤牛肉,沿着白稠铺就的街道,悠悠走下去。


人的一生,岂非都要遇到几个不同寻常的人,或者几件不同寻常的事?
李福看着手中银光闪烁的脚环,抖得几乎要倒到地上去。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发财。他不敢想。
而现在他是否已经发财了?这滋味究竟如何?
他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他连脑袋也似震惊得麻木。
所以他没有看到对面几个带刀大汉的表情。惊骇之极的表情。
过了很久,他才能稍稍转动僵硬的脖子。
然而丁当却已不见了。
肖四公子不见了。带刀大汉不见了。连方才倒在地上流泪的少女,也已经消失。
他只能看见门口照进来的柔和光线。
白稠。
雪地上,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
然后他便听到了蹄声。清脆的蹄声。好似天籁。



感动,应该有6K吧~~汗~~下一章,下一章小攻就可以出场了……也许……
声明一下,这绝对是耽美文~~汗……
回家啃书去也……

失魂引

冷掉的卤牛肉,用火烤一烤,味道应该也不会太坏。
好在关公庙里虽没有香火,却有不少干草,既可以生火,还可以做床。
现在丁当懒洋洋的躺在一堆松软而干燥的稻草上,咬着一根桔杆,悠然看小七和十八狼吞虎咽。
这种情形,倒也算得上惬意。
任何人在吃掉一整桌美食后的样子,应该都和他差不多。
心情愉快的慵懒。
只可惜丁当还没有被酒菜撑傻了脑子,所以他很有远见的想到了明天的生计——既然一个小小的脚环也可以换得整桌大餐,那么以物易物,应该也算是个不错的主意。
手帕。匕首。打火机和半包七星。
他的全部家财。现代产物。如果运用得当,应该可以换得不少银子。那之后他或许还可以去试试手气——相信某种古老的行业,几千年也应该不会变才是。
比如,最简单的,赌大小掷色子。
丁当忍不住微笑。他一直很相信自己的手,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运气。
所以如果顺利,他不仅可以赢得食物,或许还可以赚得一套新衣服。男人的衣服——毕竟做女人虽然方便,但若遇到肖四公子那样的男人,也实在有些麻烦。
想起肖四公子那张像被人刮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丁当简直快要笑出声来。
“……也不知道那层白粉后边究竟是怎样的一张脸……”
他实在是非常好奇,所以声音也难免的大了起来,所以小七和十八都不由转头看向这里,他也忽然很有兴趣和他们谈谈这个有意思的男人。
但他竟没有开口——因为他已经发现小七和十八看的并不是他。
是他背后。
然后,他便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清脆笑声。
“你想看他,这实在是很容易。很容易。”


深夜。已是深夜。
李福跪着。脚已麻木。却不敢移动分毫。绝不敢。
日出东方。东方万马堂。
李福手中捧着的已不是丁当的脚环。是银票。
一万两银票。
有万马堂宝号的银票,世上绝没有一家钱庄敢怀疑。
李福的手却在抖。
他不知道那人已走了没有。他不敢动,不敢抬头。
风吹过。连骨髓也冷得麻痹。


相信以前从没有人敢说肖四公子的脸滑稽,所以即使擦着厚厚的白粉,他的神色却似自己是一绝世美男子。自负。还有一点点自以为是的潇洒。
当然还有他自身特产的无赖。
只可惜如今连这少许能让人看得稍微顺眼些的资本竟也没有了。
从他像一只被打得半死的癞皮狗一样从门外丢进来的那一刻起,就只剩两个字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模样——滑稽。
满脸的脸污泥和黑红色液体——唯一让丁当还能将他与方才翩翩的肖四公子联系起来的地方。恐怕就只剩他脸上残存的少许白粉了。
不知是采用何种原料,这粉实在顽强。
丁当十分好奇,低头看脚边烂泥一般的肖四公子,良久,终是忍不住蹲下来细细研究他面上的白粉。
他看得入神,竟仿佛已经忘记这位公子是如何凭空飞入关公庙来的。
倒是他身后有人轻声笑了起来。
“看仔细了么?看清楚了么?看够了么?”
清脆的笑声。很甜。很动人。却让人感觉冷。
若是比笑,丁当又岂会输人,他略略一皱眉,然后回头嫣然道:
“看仔细了,看清楚了,也看够了。”
身后竟没有人,笑声不断。丁当稍一留心,方才发现声音居然是从头顶上传来的。
头顶。房梁。
头顶房梁上不知何时竟坐了一个白衣少年,歪着头微微笑着看着丁当。眸子漆黑如点墨,一双纤细的小脚,悠悠荡在空中。
他在笑,笑声中却有说不出的高贵甚至高傲,与丁当可爱可亲的笑容完全不同——若硬要说有什么相似之处,也只有一点——动人。动人心魄。
“这人一路跟踪你到这里来,又在门外鬼鬼祟祟的头看,刚好你又说想看他长得什么模样,所以我就好心把他送来了——怎么样?他长得是不是真的很有意思?”
“有意思?还好还好。”
如果不是被人打得面目全非会更好。丁当瞥了一眼已是呆若木鸡的小七和十八,轻轻叹气。
原来古代诸多麻烦。男人喜欢擦粉女人喜欢挨揍,有人现在拿绸子铺路,还有人喜欢趁人不备爬人家房梁。如此种种,实在让人大开眼界。看来风俗习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融会贯通的。
不由感慨万千。
而那梁上君子却忽然道:
“既然看够了,那么我们可以回去了么?”
我们?丁当楞住,眨眨眼睛,又挠了挠耳朵,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我们?”
“当然是我们。不然你以为是谁?”
“回家?”
“当然是回家。不然你以为我们会去哪里?”
白衣少年微微歪着头,奇怪道:“小衍,莫非你还不愿意回去?”
“小衍?”
忽然听得这个陌生的名字,连丁当也笑不出来了。
“谁是小衍?”
他问得认真,白衣少年倒似楞住了。看着一脸惊讶的丁当,倒似比他还要惊异几分。
然后他又笑了。
“当然是你。不然你以为是谁?小衍,你若还不想回去我自然不会捉你,不过别怪我没有告诉你,大哥已经追到附近,只怕即使我不说他迟早也会找到你的。”
他轻轻叹一口气,又道:“你走了以后,大哥苦苦找你半年,已是快急疯了。小衍,你真的忍心么?”
丁当楞在当地,看着这少年自自然然的神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若要说是。他却偏偏清楚记得自己并非那什么见鬼的小衍,也从未见过这小孩。非但没有见过,连半丝熟悉的感觉也没有。
但若要说不是,那么他又是谁?
丁当怔怔的看着他,头脑竟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恍然间,却仿佛看到脚边有什么东西一动,还未及反应,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握住了脚踝。
竟是那已被他遗忘的肖正锡肖四公子!
他的手力气之大,几乎已陷入丁当的肉里,满脸都是惊怖之色,扭曲的神情,看得丁当背脊发寒。这人的双目都竟已暴突,眼角都已撕裂,死死的望着丁当,喉头发出嘶嘶之声,拼命张着嘴,仿佛有话要说。
丁当瞬间屏住了呼吸。
然后。好似轻风拂过,眼前微微一花,梁上的白衣少年如蝴蝶般翩翩掠过,纯白如丝的衣摆在眼前轻轻一荡,再抬眼时,门口处不知何时竟已站了一个青衣大汉。
而那方才还在身前的白衣少年,却已稳稳的立在了那大汉肩头。
握着一把刀。
鲜红色的刀。
刀柄是鲜红的的。刀身是鲜红的。连刀刃处缓缓滴落的液体,也是鲜红的。
丁当脚边肖正锡的头,却已滚到了墙角,张开的嘴里已被鲜血堵满,连同他未完的话,也一起被截断在肚子里。
万马堂。
丁当只听得这三个字。
他怔怔的看着脚下一汪温热的鲜血,竟似痴了。
那白衣少年却在叹息。无可奈何的叹息。
“……本来不想逼你,本来也想让小衍再自由自在的过一段时间,可惜你总是不会保护自己,教人怎么放心。”
他叹着,慢慢从腰间取下一件细长的东西,放入口中。
然后丁当便听见纤细悠扬的哨声,忽远忽近的散了开去。
哨声未绝。丁当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搂入怀中。
怀抱温暖而干燥。
“小衍……终是让我找到你了……”




泪……第30K的时候,小攻终于……出场(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也算出场吧……)
当武侠来写,某损友耐着性子花了三天看完偶这三十K,然后冷笑道:嘿嘿嘿嘿……看到现在,我终于懂了你的意思?
哎?
原来你闲写现代富豪不够过瘾,还拿到古代来乱诌,你写东西不写有钱人会死啊?你真的要造出世界第一大富豪才觉得爽是不是?你这死钱鬼肉皮子又痒痒了是不是?
然后一顿暴打……
所以忏悔……忏悔下一次写个小小有钱人就好了……555

失魂引


丁当当然也是用刀的。
枪。自然不可能拿给小卒浪费。所以他一直用的都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
当然是砍人的刀。本来是砍人的刀。
可惜他跟著西城老大整整两年,所见的大场面也不过三次。
第一次去砸别人场子时他临阵脱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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