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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极道情仇-第4部分

小说: 极道情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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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需要钱!总不能一直再向伊达要!” 
  “伊达只是想取代你父亲,尽点责任,你又何必觉得拿他的钱不好意思……” 
  “伊达一定很抬不起头来!我为了想快点赚到钱,跑去牛郎俱乐部打工!我虽然很讨厌干黑帮的,以及风尘业!可是在那里工作时薪高!想不到俱乐部的老板,果然想劝我干牛郎卖肉,我一口拒绝他,对方就认为我不识抬举!” 
  听织田的口气,在拒绝那位老板时,一定不是太雅吧……。 
  “昨天我提出不干的话,老板就撂下要我好看的狠话!实在是莫名其妙!后来他还把某个帮派的老大找来,结果那位老大一看到我,脸色马上一变!且立即打电话给伊达的公司!” 
  原来昨天吵吵闹闹的,是为了织田吗? 
  我第一眼看到织田,就认为他与伊达有几分神似,同行的间也懂得明哲保身的道,岂会轻率对伊达的亲人动手,然后让伊达以这为藉口,索求赔偿金的理? 
  织田这席话,却让我一点也不会排斥这个不懂礼节的织田谦;而且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的感觉,使我心情轻松了一些。 
  我发现织回蹙著眉头在看我,而我的脸上竟然泛起红晕? 
  “你怎么笑的这么诡异?我有这么像伊达吗?” 
  “……晤,也不是像到不行……” 
  “这是什么话,我每次看镜子,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与那家伙,有密不可分的血缘关系!也许我该去整个容!” 
  织田嘴巴的坏,比伊达是有过的而无不及。 
  “你……啊!我应该改口称呼你为神崎先生,你似乎与伊达很有交情。还有你的表情,也和在法庭上的严肃差别很大!” 
  我的胸口又一阵刺痛。 
  “我是需要个助手,你可以在我这里上班。不过,我得跟你先小人后君子,你应该知道,我绝不会看在伊达的求情而雇用你!只要你不合我用,我就会把你解职!” 
  “我一定会表现得让你哭著求我不要辞职!等著瞧吧!” 
  ‘你又忘了称我为先生!” 
  “我知道!你何必这么火?会有损你的美喔!” 
  他那充满自信的态度,与伊达年轻时一模一样。 
  其实我又为什么要雇用他?我可以随便编个理由来拒绝他呀?又为什么……? 
  织田用探索似的眼神看著我,我立刻避开他去看看在一旁的时间。 
  “待会儿会有客户会来,你可以去泡茶吗?” 
  “行!没问题!不管任何茶,我都可以泡出最美味的来!” 
  “织田君,你回答时别忘了应一声是。” 
  “是的,神崎先生。” 
  “这就对了。” 
  这位上门的客户,是在我过去上过班的律师事务所认识的某中小企业董事长:他虽拥有高尔夫球会员权,但该高尔夫球场却倒闭了:碰到这种情形,是可以偿还其原先所付的会员费及委托金等。因为通常在他们加入的初,便已付了高尔夫球场不少钱。 
  “委托金有二千万吗?” 
  “不知是否能要回一半的钱?不管官司打几年,只要我们胜诉,钱就收得回来吧?” 
  理论上是如此,只怕对方已身无分文,那就会变成巧妇难为无米的炊。 
  “关于这一点,我不敢打包票。在过去我承接的案例中,打赢官司且要回原先的钱的例子很多。但如果要拖下去,恐怕您得付不少的诉讼费……” 
  董事长马上小声说道。 
  “神崎律师的人面一定很广,所以希望您替我想办法,要点钱回来!” 
  “…这我不敢保证。” 
  “毕竟二千万也不是个小数目!对律师您来说,也不吃亏呀!” 
  律师所能获得的报酬,只有诉讼费及奖金。诉讼费系指不论官司赢或输,委托的那方都得付的费用。而奖金则是官司胜诉后可得的收人;换句话说,如果官司打赢,律师就可获得委托的方所收回金额的一部份。 
  以二千万来计,10%的奖金加上十八万,一共是二百一十八万:的确是很可观的数字。 
  “您所说的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工作性质。如果能搞得出名堂的律师,花费可能就会远远超过二千万。”我调整一下呼吸,又说道。 
  “这个高尔夫球场会倒闭,背后一定与某个帮派有关系。只要利用别的帮派回收的话,当然会引发各种的纠纷。由某个帮派回收,不仅可以获得极大笔的手续费,与对方发生纠纷,又可藉此捞回一笔赔偿金吧……?” 
  董事长听了我的话,脸色骤变,且从椅子上站起来。 
  “我只是……和您谈谈而已哟,神崎律师。” 
  “我知道。您把资料给我,我会仔细调查清楚回收的细节的后,我们再来讨论下一步要怎么进行。” 
  “是的,一切就请多担待。” 
  董事长把资料置于桌上,付了咨商费后,就逃也似的离开我的办公室。 
  织田一边收拾著桌上的茶水,一边不满地对我说。 
  “神崎先生,你为什么不马上接下这案子?你没看到那老兄十分为难的样子吗?你既然与伊达有连络,黑道就可以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你千万不要搞错!法律顾问只负责伊达与其公司相关的事件!至于肩客的事,伊达可从来没要求我做过!” 
  “……如果看来没有胜诉的机会,委托人不就会跑光光了?” 
  “在你的想法里,理想的律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当然不仅要保护来委托者的权益,且还要把官司打赢,不是吗?你笑什么?” 
  “啊,不好意思。” 
  “你一定觉得我是乳臭未乾,尽说些言不及义的话吧?” 
  “你的意见很有建设性!所以,我才会保护伊达的权益,把官司打赢!” 
  织田在毫无反驳我的机会下,只有两眼瞪著我看。 
  “其实最重要的,不在于官司的输赢,而是让委托人能毫无损伤,不管是在金钱或其后的人际关系,这对他们都是不可忽视的!刚才董事长的委托,你认为对谁最有利?” 
  “就是我!就算官司打赢,董事长连一毛钱也未回收的状况下,他还必须付我诉讼费近一百五十万元。这就表示,董事长要损失这些律师费用!你已经知道这些,会不会认为我是个违背良心的律师?” 
  “其实先生是有些龟毛啦!与我想像的,有很大的出入。” 
  “你本来把我想成怎么样?” 
  “在法院里,我见识过你的可怕及冷静地在逼问著检察官的情形,就认为你是相当干练的律师,至目前为止这种想法不变,所以才想来当你的助理,向你学习、磨练。” 
  “ 
                        ……?” 
  “不过当我知道你也是伊达的法律顾问时,让我一时感到费解,后来就站在你的立场设想,有钱赚谁会不赚呢的想法下,就释然多了。你……不,先生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当然要赚钱谋生!不过,刚才看你对待客户,还不失有一丝人情味在……。” 
  “你怎么把我说成是机器人啊?” 
  “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反而觉得先生分明是很亲切,却有意与人保持距离。就像刚才那位老兄!根本是和黑社会有关系,但先生却没有用其人的道,还治其人,藉机向对方抬高身价!” 
  说到这儿,织田笑了一笑。 
  “在乍见到先生时,我就发现你是道貌岸然的美人,但笑起来时,却很稚气迷人!你是个危险人物哦!” 
  我拿起那些资料,敲织田的头。 
  “我说你很美,但我却没对女人说过,这点你应该感到高兴。” 
  “我才不在乎这些!你快用电脑查查资料上的公司!我还有生意要做,要出门一趟。” 
  “是,先生。” 
  织田应著,替我穿上上衣,还很灵巧地替我调整领带。 
  “织田君,记住!表现不好就会被我开除!” 
  “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的表现,让先生感动的落泪!” 
  织田的口气很自负! 
  我默默的把资料放人手提箱后,离开事务所。 
  我要接触的对象,一样是个律师。为了伊达分公司竟标公寓准备起诉的案子,我和对方想作事先的沟通。 
  伊达为能标得的物,就先将外国人送进去当住民,藉以牵制别的竟争对手:因为一般人都会认为有住人的话,价格会被拉下且一般人会觉得麻烦,而自动打退堂鼓。伊达果然竞标得手,但就准备将房子拆除的际,不动产业者却蛮横的插手进来。 
  在竟标的前,以前的屋主就订定合约,可把公寓的一室辟为事务所,后来又得寸进尺要求他们撤退费;这就是典型的恶霸心态,且还提出要找律师出面交涉,在此状况下,当然不可能让步,我便代表伊达这方,与对方的律师见面。 
  伊达亦刻不容缓,积极进行调查对方的来路,发现对方势力较弱,对方也早知道伊达是同路人。所以应该会乖乖配合才对……。 
  伊达本来也不愿意劳驾我,所以起初他也未把对方的呛声放在心上。结果对方却提出在律师事务所讨论时,伊达才正视这件事,希望我到现场去听听对方的要求。 
  当我进人大楼造访对方的律师事务所时,出来接待我的是年纪约过了四十岁的满头白发男子。同席的尚有不动产公司老板;对方用威吓的眼神盯著我,在他身旁的则是看来极为凶相的部下。 
  诚如伊达说的,我就姑且听的…·。 
  交到我手上的合约书,除了合法的撤退诉讼外,在工地的变更,及预定转卖上亦大幅度地修正过。 
  “神崎先生,我早有耳闻你与伊达二代目的关系十分良好。但最近做的也太嚣张了点吧?” 
  “我只是个律师,解决伊达氏的问题,我只能给他建议而已。” 
  “我知道,能给二代目意见的,只有你和神宫。所以,是不是可以协调一下?二代目不是已吃了不少甜头了?” 
  的确,伊达做生意的方式很强势,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 
  “你们要我怎么做?” 
  “与我们有相同想法的人,比你想像的多!而制造连合内火拼导火线的是……” 
  “你们这么说,不就在影射是伊达氏在制造纷争的火种的人吗?” 
  忽然,男子的手在桌上重重拍著,桌上的资料亦随著桌子的振动,掉落在满地。对方的律师见状,即刻离席消失人影。 
  “喂!你不要自以为律师就这么会要嘴皮子!只要我们一出手!谅你也甭想再和二代目说话!” 
  “但对律师的我,你就可以用不讲理的方式说话吗?” 
  “我们是有头有脸的人!因此早有人预备替我们顶了!” 
  “没错!听说最近这一带有妖魔鬼怪出没!已有好几个人被刺死……呜呜!” 
  站在身旁的年轻男人才说几句话,男子的铁拳便无情地落在他身上。过一会儿,年轻小伙子的嘴里便吐出一堆血,且跌坐在我的脚下。紧接著男子便踢小伙子的腹部,对方哀叫著在地上打滚。 
  “神崎先生,这臭小子对你失礼,你可要见谅!年轻人多半是血气方刚!” 
  如果直接出拳殴击对手,就会构成胁迫罪,所以绝没有任何笨蛋或流氓,敢对律师的我动粗。但反过来说,为让对手尝到仿佛受到暴力施压的恐惧感,往往就会拿陪在身边的罗唆下手,想达到对无法用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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