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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紊乱-第3部分

小说: 紊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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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么香艳啊!
  爹爹的发髻散开,一头长发倾泻而下。
  爹爹做在床边脱鞋,部分发丝绕过耳廓,顽皮的散在脸旁。
  “爹爹,你有没有觉得那个乞丐很奇怪?”等到爹爹躺下,我问。
  “哦?迷儿觉得他哪奇怪了呢?”爹爹难得回答我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啦,直觉吧。”
  爹爹不再说话,我也满意的合眼睡去。
  我睡眠状况一直很良好,但今天睡到半夜我就突然醒了过来。好像动物遇到危险一样,突然警觉。我喊爹爹,才发现旁边空空如也。
  有血腥味!
  外面有人!
  我立马起床,把被子放放好,伪装成有人的样子。我钻到床底下,害怕的看着明亮的月光下的房门。
  有人过来了!
  我攥紧手心,尽量让自己呼吸平缓。
  门被轻轻的打开,一个只露出眼睛全身黑衣的人走了进来。在这样的月光下,穿黑色衣服反而显眼,这个白痴。他手里提着沾着血的刀,一步一步向床走来。
  他已经走到了床边,在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双脚。他举起刀,向床上砍去,接着听到了刀砍进棉被的声音。
  他砍中了我放的竹竿上面的稻草。
  我手中握着一枚涂有麻醉功能的匕首。我不知道来了几个人,如果只有一个,我现在就可以出手。如果有几个的话,我这样肯定会将其他人引过来。
  在我犹豫的时候,黑衣人走了,我失去了机会。
  看到他出去,我还是动都不动的躲在床底。
  这人肯定是新手,稻草与人肉都分不清,我郁闷的想。
  悦来客栈的后面,有一条小路。这里阴暗潮湿,很少有人路过。从这条小路向东走十几分钟,那里是众多乞丐的聚集地。李秋正站在一片乞丐的尸体中间。周围洒满了殷红的血,而李秋身上依旧干净。
  李秋早就注意到白天的那个乞丐,他不会相信一个武功高强,而且目光炯炯有神的人会是乞丐。此时,那乞丐正躺在李秋面前,伤口还在流血,已经奄奄一息了。
  “原来是昊天啊,你的伪装真白痴,连我儿子都看出来了。”
  “哈哈哈~~儿子?你以为杀了我就能怎么样?只怕你儿子也要陪我去见阎王。”边说嘴角边流血。
  李秋气息一乱。
  “哈哈哈~~哈~~咳咳~~哈哈~~”乞丐已经陷入疯狂,不顾咳血,不断的大声的笑。
  李秋迅速结果了他,转身就离开。
  有人发现的话,一定会恐惧这样的杀人手法。所有尸体都是撕开的,像纸片一样被撕开。
  门被野蛮的振开,我紧张的以为那人去而复返。向门口望去,兴奋的发现是爹爹的鞋。刚想喊,爹爹又跑了出去。
  爹爹没有发现我?
  李秋的确没有发现。
  见到床上的血渍,自己都没发觉自己乱了阵脚,连房里还有人的气息,都没察觉。
  我跟着就跑了出去,门外已经如修罗地狱一般。地上到处是碎肉和血,而爹爹就像暴走的野兽,对着几个欲逃跑的黑衣人赶尽杀绝。不顾鲜血沾到手上,依旧将一个个人撕成面目全非。
  我站在那儿惊呆了几分钟。而后咧开嘴开心的笑着,爹爹为我疯狂。
  “爹爹~~~”冲着杀光了所有人的李秋挥挥手。
  李秋仍处在疯狂的状态下,听到了这一声,连身体都抖了一下。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
  惊呆了李迷。
  惊醒了李秋。
  爹爹手上的血,沾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黏黏的。
  “爹爹~~快擦下手。”呆了之后更开心的笑。
  李秋忍着发麻的手,喘着气,慢慢的平静下来。
  他第一次打了李迷!!!
  李秋走进房间,拿起自己盖的那条被子。
  我跟了过去,还没有到门口,就被爹爹拿着被子裹了起来抱在怀中。从窗口跳了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我以为张天师应该年到中年,留着山羊胡子,举手投足间都是世外高人的气质。但是!我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这所谓的张天师可谓年轻帅气,像狐狸一样的眼睛。穿的衣服就更夸张了。明黄色的道服,背后是一个红色与黑色组成的八卦图。一看就像邪魔歪道。
  还张天师呢!张魔师还差不多。
  “你去哪了?我等了很多天!”李秋很不耐烦。
  “我也是比你们先到一会。我去极地采冰……”张天师赶紧捂住嘴巴。
  “冰?极地?不是会冰莲吧。”肯定句。
  “……”张天师悔得肠子都青了。
  “拿来!”
  “你来这有什么事?”转移话题。
  “你先看看他。”李秋抱过李迷。
  “挺好的,挺水灵的。”还用手去捏李迷的脸。
  李迷邪恶的笑。
  “啊~!”张天师还在纳闷自己的手怎么了。
  “有电?!怎么搞的啊?太神奇了。”张天师惊奇的看着李迷,像饿了几天的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
  “我用了你的引雷符。”
  然后呢?
  “劈他。”
  张天师一副你果然不是正常人的脸。
  “你想不出办法的话……”
  “咳咳~~办法有是有,但也有条件。”
  李秋面无表情。
  “只要让他跟着我学习!”张天师不怕死的说完,擦擦额头冒出的汗。
  “……好吧,但要等他过了生日再过来。”李秋想了一下说。
  李秋一直抱着李迷一路运功回家。
  今天是我的生日了,从外面回来也过了1个月了。我以为爹爹特地说过生日,是要为我过生日。没想到是我们分开的时候。
  “李家的规矩,大概你们都知道了。到今天你们已经相处了五年了,你们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者被杀。”李秋站在八个孩子面前,而他最在意的是他最小的儿子。
  “等等管家会送你们到暗夜森林,以后的路,就是你们自己的。当然也可以选择杀了我。”李秋冷冷的说。当年他就是用这双手杀了自己的父亲。
  “下山后就见不到爹爹了吗?”李迷问。
  李秋点了点头。
  “杀光兄弟或者杀了爹爹吗?”李迷又问。
  李秋又点了点头。然后转身上了楼,迷儿也会选择比较轻松的吧。杀八个人总比杀一个人麻烦吧。
  管家爷爷把我们送到了暗夜森林。哥哥们准备走了,我突然喊住他们。
  “哥哥是要杀爹爹吗?”我问。
  大家都一副你说的是废话吗的样子。
  “风哥哥不会杀爹爹吧。”我走到了李风面前。李风比我高了一个头,我只能抬头看他。
  “不,我不会。”李风轻声的说,小到只有他自己和李迷听到。
  心脏有被穿透的感觉,只感到霎那间的痛感,李风再也醒不过来了。
  跟我抢爹爹吗?
  我拔出匕首,鲜血喷了出来。
  沾到了我的手上,温热的鲜血。
  “管家爷爷,热的,热的哦,呵呵。”李迷就那样天真的笑着,反而更是邪恶。
  “是的,少爷。”方方正正的回答。
  其他人都已经惊呆在原地,最后没有人发现李迷什么时候离开的。

  鬼泣

  我按着爹爹的嘱咐,按原路到了张天师的住处。原本我还想顺便在外面玩一段时间的,不过爹爹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临走时管家爷爷特地在我耳边传话。
  爹爹说了当然不能不听啦,乖乖的到了这个邪道家里。起初对陌生环境还有点好奇,过了几天后,我觉得…没爹爹的日子真无聊。
  张天师给了我一个十字的金属,说是压制我身上的电,只要不取下来一般不会电到人。他说这是十字架,是他四处游历的时候偶然得到的。
  我好奇的问他去过哪些地方。他更是得意的侃侃而谈,说这世上不仅仅只有这一块大陆。当年他与谁谁谁共同渡海,发现了海外文明……唧唧歪歪起码说了两个小时。我对这些也很感兴趣,也没觉得烦。如果能少些修饰词就更好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惊奇的感觉他不止二十几岁。
  “我56了啊。”
  张天师大大方方的对上我惊奇的眼。
  “好厉害!都不会变老吗?”
  “因为一次偶然,在一个王墓里发现了两颗驻颜珠。”
  “两颗?”他用了一个,那么还有一颗,如果给爹爹的话……
  “是啊,那次墓中不知有多危……”
  “拿来!”
  打断张天师说话的语气同李秋一模一样。
  张天师一愣,不愧是父子!
  “如果你爹爹说这话,我只有割爱奉上。如果是你嘛,咯咯~那就另当别论啦。”
  这张天师笑得跟狐狸没什么两样,我嘟起嘴,不服。
  “不过,如果想要的话,我是有条件的。”
  “什么?”
  “只要你拜我为师,到你能打赢我的那一天我就给你。”
  “一言为定。”
  我一定会用自己的力量得到,然后送给爹爹的。
  时光荏苒,不想这么一比,十年就过去了。
  起初我以为会是很容易的事,到后来才发觉这个总是笑嘻嘻的张天师与爹爹一样强大。张天师让我喊他师傅,我通常开心的时候师傅长,师傅短,哄得他眉开眼笑。不开心的时候直接喊老不死,气得他吹胡子瞪眼眼睛。
  这十年来,我爱上了吃糖葫芦。吃着的时候就会想起爹爹,想起长发披肩的他,为我疯狂的他。吃一串想一次,深深的印进心里。爹爹,我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我试图找过哥哥们,可是他们隐藏的很好。虽然不担心他们对爹爹的威胁,但仍然还是威胁。大哥现在有21岁了,也不知道长成什么模样了,再见面估计我也认不出来。
  我也从一个小豆丁长成十五岁的少年,脱了婴儿肥,脸也瘦削了,下巴也尖了。我比较喜欢小时候那个样子。我的头发颜色再也改不过来了,依旧银色的,长至膝盖。也许父亲见到我的银发,马上就会认出我来,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
  我也有过埋怨,十年了,爹爹一次也没来看过我。难道他一点也不想我吗?难道他以为我真的会杀他吗?就让我用行动来证明吧。
  到了张天师这里,我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成了三餐全包,卫生全干的家丁。不要脸的师傅还美其名曰锻炼我的精神与意志。好在我也喜欢上烹饪这门学问。我当然有我的打算,不是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那个男人的胃吗?
  今天清晨,老不死的就吵着要吃东坡肉。明明是个道士,还酒色不忌。对了,他是个伪道士。反正老不死耍赖的时间多了,我也不多与他废话,取了些钱便向集市去了。正好上次买的糖葫芦也快消耗得差不多了,去补充些。
  师傅的家离集市并不远,只要绕过两条街就到了。到师傅那里总是不失清净,一年半载也不一定有人经过,后来我才知道是师傅搞的鬼。
  家门口有两颗梧桐树,一到秋天就开始掉叶子,掉的叶子都被老不死的收拾起来,也许这是他唯一做家务活的机会。
  集市上总不缺的就是人,今天也是如此。与卖肉的老板很熟悉了,很快就买了些上好的猪肉。我在这里虽然生活了十年,但出门依旧要戴斗篷遮住显眼的银发。
  万一被人当成妖怪喊打喊杀,就会很麻烦了。
  卖糖葫芦的人已经换了一个,不知原来那老人是死了还是怎么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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