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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第17部分

小说: 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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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梦似曾相识。

在梦里,我站在一个湖泊前,身后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这个场景我很熟悉,不是曾经到过这个地方,就是梦到过这个地方。是的,是梦到过。我梦到过两次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好像与我有缘,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在吸引着我)。这时,有一个人从林子里走出,在我的身旁走过。我没有注意到他的相貌,甚至没有注意到这个人的性别。只是感到这个人很脏,好像满身的泥土。这个人走到我的前方,脱掉衣裤,一个纵身跳进了湖水里,就像一条鱼那样畅快地游着。湖泊的水很清,清得可以看到水中的一切。这个人在湖中尽情地游着,在水草中穿行。突然“噌”地一下跃上了水面,水花在太阳的照耀下变成了珍珠,大珠小珠又都很快跌落到湖底。这个人双手朝天高举着,然后又使劲地拍击着水面。湖水刹那间变得波涛汹涌。这个人溺水了,此时的我顾不了许多,猛地一头扎进湖水中,向这个人游去,救人。这就是梦。现实中我根本就不习水性,而现在我却成了个游泳好手。梦总是在美化现实,或者说,梦本身就是一篇小说。为了讲叙一个故事,不惜利用一切手段甚至超现实的手段来为其服务。就是这样,梦中,不知是我在水中游泳,还是水在我身体的周围游泳。水像是一双强大有力的手在推着我向前迅速地移动。我的身子在水中展平,伸直了就像一枚水雷向溺水者飞去。

我揽住了溺水者的脖子,凭着我想像中的营救方式展开了救助。而这个溺水者却在瞬间甩开了我的胳膊,一下子潜到水底绕到了我的身后,就像一团水藻缠在了我的身上,双手死死地掐住了我的脖颈。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溺水,他一直在策划一场阴谋,想要把我置于死地。而我却像个傻瓜,一步一步地走进了这个陷阱。我刚才跳入湖水中的那一刹就应该明白这是个陷阱。我是不会游泳的,而为什么偏偏在这一时刻、在这一片湖泊里我却深谙水性?不,我是不懂水性的,只是刚才一直是水在浮着我,推动着我,危险就离我而去了。接着,水变得死一般的平静,不再浮我,我又变得不会游泳了。我在水中挣扎着,一次又一次地从水中跃起。我用拳头去砸阴谋者,他一声不吭地只是缠得更紧,掐得更死。我终于认出了他,是陈之初,只有他才会如此要与我同归于尽。

晚了,一切都晚了。我认出得太晚了。在我跳入湖水之前我就应该认出他。现在我已经变成了一片从空中飘下的羽毛被水浸透后向湖底沉去。在我感觉呼吸已经停止的时候,我睁开了眼,是一串电话铃声唤醒了我。我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觉得自己浑身黏糊糊的。原来,我梦中湖泊的来源竟是我现实中的汗液。我走到电话机旁,拿起话筒,尚未问对方你好,里面就说:

“你害死了他,你要付出代价!”

电话挂断了。

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扭过头看着摆在桌上的普罗米修斯,他的眼神露着惊恐。

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电话铃把我从梦中的死亡里解救出来,却又把我引入到了现实的恐惧之中。很显然,这个电话是高文打来的。这里除了这个陈之初的同性恋伙伴高文还有谁会如此在乎陈之初的失踪呢?在接过这个电话之后,我的胃剧烈地蠕动起来,疼痛难忍。我点燃一支香烟,希望用这种办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一下自己的痛苦,同时也希望能够让刚刚醒来便活跃起来的大脑细胞可以平静一些。

一支烟过后,我拿起电话拨通蔡如佳寓所的电话。作为谋杀陈之初的帮凶,她与我是一根线上拴着的蚂蚱。她可能也接到了恐吓电话,电话“嘟嘟”地响过几声之后,听筒里传过来的是“有事请留言”的语音提示。我又拨通了她的手机号码,这回听筒里传来了她的声音。

蔡如佳说正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原来她的父母亲今天回国外去了,还有那个一只眼睛残缺的男仆人。从蔡如佳的语气中我听出她并没有接到恐吓电话,看来这次是冲我一个人来的。我回到床上,把那本《圣经》来回地翻了翻便放回了抽屉里。我想自己这时候应该做点什么,通常或者说按照别人所经历的惯例,在接收到恐吓电话后应当拨通110报警。我倒是想这样做,但当我拿起电话的时候,便意识到了自己还是个负案在身的命案人犯,这种举动不就是贼喊捉贼吗!现在我惟一能够做的就是坐在这里。

一个小眠之夜过后,我以为自己的心情会好一些。不过在第二天的早上刚睁开眼的一瞬的确如此。睁眼的刹那间我的心情好得出奇,但很快这种心情就被桌子上的一张晨报像踩灭烟蒂一样给捻灭了。这份报纸不知道是谁摆在了我的书桌上。我拿起这份《都市早报》读了起来。读早报是我的习惯,大致浏览一下标题,然后再读有兴趣的文字。因为现在报纸扩版扩得报社挣多钱了,广告篇幅多了,凑数的文字多了,好看的文字却少了。读报,不精简也不行。我开始顺着版面阅读,第一版是大号字的新闻提示,摘要,标题新闻,这我忽略而过。

第二版是些不软不硬的新闻,张长李短的事,我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当我看到第三版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一阵翻江倒海似的折腾,我立刻从柜子中找出一卷卫生纸,一手抓着报纸便奔向了厕所。我找到一个还算是干净的便池做下蹲姿势,随着裤子的褪下,“噗”的一声,随着恶臭四溢,我浑身上下畅快了许多,非常轻松。于是便悠然自得地把报纸张开在自己的眼前。第三版有一则新闻吸引了我——

我市警方巧出击智擒盗墓贼

(本报讯)凌晨时刻,我市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古墓案。当场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地处我市西郊与Z县交界的翠青林地是自汉朝末年保存下来的古树林地,那里有保护良好的汉代墓群。近来已发现我市不法之徒与境外文物走私分子勾结,欲偷盗古墓穴,引起了我市警方的严密注视……

……对于本案的审理调查,本报记者将作进一步跟踪报道。

新闻的旁边还配发了一张照片。因为是夜间拍照,照片不是非常清晰,但我还是看清了这三个被抓的盗墓者。这三个人被警察押解着,蹲在警车旁边的地上。一个头发很长挡住了另一边戴着黑色眼罩的眼睛,在他的身边是一个满脸皱皮下垂的人,另一个是瘦子模样。我一下子便认出了他们,这不就是那天夜里我处理陈之初尸体的时候,在树林子里碰到的独眼龙、沙皮和癞子那三个盗墓贼吗?我干笑了两声,哼,干缺德的事,刨挖人家祖坟,遭报应了吧!

我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情又读了一遍这条消息。当我读到“此案正在审理中”时,脑门一阵发紧,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赶紧撕掉一把卫生纸在屁股上抹了两把,提上裤子随手将报纸扔进便池,顾不上冲水便跑回了宿舍。

我拉开衣柜门,将挂着的衣服一股脑地扔在床上,还有内衣、袜子什么的。然后,又爬到床底下拽出了一只皮箱。想了想,又赶忙把它推了回去。找了一个大皮包,从床上的一大堆衣服里挑了几件外套和内衣,团成一个团,硬硬地塞进皮包里。

我现在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

盗墓贼已经被捉住了。虽然我不是他们的同谋,但是那天我埋陈之初的时候遇到过他们。完了,这下全完了,他们会卖了我的,肯定的。虽然我与那些人毫不相干,可是这些穷凶极恶的混蛋绝不会有什么道义可言的。完了,他们会把我供出来的。不是坦白从宽吗,若他们提供了我杀人灭迹的行踪,就可以帮助警方破获一起命案,就是立功赎罪。我和他们非亲非故,没有理由不出卖我的。

跑吧!

我的心里一遍遍地叫着自己的名字:丁一,快跑!上哪?可是我该往哪里跑?这个问题在脑子里一出现,我便丢了魂似的一屁股坐在了乱糟糟的床上。现在,我是绝对不可回家的。我向窗外望去,不远处有两栋高层公寓,那是蔡如佳的寓所。对,就这么办。先去她那里,暂时避一下,再做下一步的打算。我看了一下自己的钱包,里面还有五百元钱。蔡如佳会帮我的,她是我这个杀人凶手的帮凶,销尸灭迹的地点也是她选定的,她要是落井下石的话,就会连她自己都坠下去的。我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感到实际可行,决定离开这里去投奔蔡如佳。我拎起包霍地一下站起身,没小心我的头撞在了上铺的床沿上,一阵钻心的头痛,火辣辣的。我注意到了普罗米修斯,他一直在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目前,他失去了以往的表情,不再痛苦、迷惘,而是显得有些超凡脱俗,很平静。

我对普罗米修斯说:“我走了。”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离开了他。
第四章 踏上逃亡之路
我踏上了逃亡的路途。第一个目的地是离我出发地学校不远的蔡如佳的寓所。它就在学校的马路对面。我拎着那个提包,没有走行人过街天桥。趁着交警的一时疏忽,我翻过马路中央的交通护栏,头也不回地向马路对面窜了过去,随着在身后传来几声急剧的刹车声和几句司机的叫骂。我顾不上这一些了,一头扎进了一条小道。有几个行人从我的身旁走过,我头也没敢抬,怀疑他们是便衣警察,或是联防治保队员。但随着他们的远去而打消了我的顾虑。在选择去蔡如佳住所的线路上,我选择了一条较为长的道路,只因为这条路是从一个菜市场中穿过,买菜的人多可以混淆我的气味。

我来到蔡如佳住所的楼下。抬头向上望去,我第一次感觉到这栋楼是这样的高。有一辆警车霸道地占着楼前的一个停车位,与蔡如佳的宝石蓝“POLO”并排着。当然,我没有必要害怕那辆警车,它不是警察,它是警察操纵的交通工具。只有当人为地拉响它头顶上的警报,它才能有点与众不同的威慑力。不过,很快令我害怕的警察从蔡如佳住的单元门里走了出来。一个穿着蓝黑色警服,一个穿着便装。那个穿便装的身材五大三粗,一看便知道有一身的功夫,万万不能落在他们的手上。我快速地躲在一辆汽车的尾后,将鼓鼓囊囊的提包塞在车底下边,悄悄地注视着那两个人。着装警察和便衣模样的人向警车走去,随后又有两个人尾随着出了楼门,跟着走向了警车。我瞪大眼睛看清楚了这两个人,一个是高文,一个是蔡——如——佳!

高文与蔡如佳目送着两位警方人士上了车,直至离去。高文与蔡如佳耳语了几句,我只是听见了高文的几声放声大笑。高文走了,蔡如佳在楼前徘徊了几步也上楼去了。我一直蹲在这辆车尾后面,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我。有一股热辣辣的泪水从我的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滑下。一时间,我不知所措。蔡如佳出卖了我!警方已经开始对我进行了调查,用不多久就会捉住我了。泪水在我的脸上漫无目的地流淌,我努力想克制住自己,想冷静下来。“冷静”现在是我惟一的生存希望。我开始回忆,在我离开宿舍的时候有无被同学注意,答案是没有。我离开宿舍的时候,室内只有我与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假如能开口说话的话,我的行踪自然会泄露,可是普罗米修斯只是具备与我沟通的能力,这是心有灵犀的事情,换其他人就不管用了。我像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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