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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非+番外三则 by 逆境丛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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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若姚扭头,看著激动不已的觉新,只从那豔唇中吐出一句话。“你输了。” 
辟邪觉新突然摊软在自己的位置上。而後,所有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瞪著我们这里的帷幔,没有掌声雷动,没有喝采连连,有的只是目瞪口呆。 
许久,觉新站起来,恢复了以往的自高自大。他毕恭毕敬地说。“我想看看你的容颜。” 
“不是绝世的容颜,岂非沾污你的双眼。” 我轻声地问。 
“只是想看看能如此参透众生的人的眼睛,可以吧?” 他再接再励。 
若姚冲我点点头。我缓缓地拉下了斗篷。 
“果然。”觉新笑了,笑得猖狂。“我输得心服口服,你压根就不是凡人,为何与凡人争风?” 
“觉新,够了。你输了。不要找借口。” 悔心训斥他。 
“明日还有舞步。期待你的精彩表演。”若姚微笑著,走下楼梯,开始招呼无法回神的客人。 
“真有你的。连那个小子都被你收复了。”紫金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你的容貌虽然不如我出众,但是那耀眼的紫色绝对是让人无法忘怀的。从此,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四大公子榜首了,谁也冒充不来。” 

本来以为第二日的舞蹈与我无关,可惜,紫金找借口,说什麽自己腿部受伤。我要给他看病,他死活不依。然後若姚五花大绑,逼著我去参赛。我长这麽大,没有学过舞步。我说。“没关系,想裳的武功中有一套独步行天,本来是剑法,但是也可以当作舞步来比划。”若姚说著,推我上阵。“悔心与你对打,才能使出来最绝妙的步法。”说著,又推出一脸迷茫,显然被他陷害的悔心上场。 
於是,悔心用剑,我用飞鞭,对抗。刀光剑影,飞舞张扬,一场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比武下来,竟然被不懂武功的人。比喻为上成的舞步。真的不晓得他们的眼睛怎麽长的,我那是舞花麽?我手里拿得明明是软鞭,悔心那是舞剑麽?他分明是脸色狰狞,丝毫手下不留情地胡砍八砍,恨不得把我当成若姚的替身,砍死我。一场比试下来,弃权的就有许多,若姚笑眯眯的。悔心咬牙切齿的,我大汗淋淋的。後来才知道,江湖的歌谣又变了个样。 

非雾紫颜舞扬, 
悔心剑魄四方, 
紫金软剑不挡, 
若姚暗器难防。 

我是真的不会跳舞,我指著师傅的牌位发誓。 


非 17 通缉 



“非雾此行要去哪里?”若姚递给我一把宝剑。我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不知道,想去中原看一看。”我轻轻地说著。其实我的目的地是洛阳莫家,不过我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自处江湖以来,一路行医治病,倒是造就不少阴德。与此同时,也结交了不少仇家,爹本来就不想认我这个儿子了,我回去,充其量是走马观花,在众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一眼,就好。然後,四海为家,逍遥快活,甚至是去找一找失踪多年的大哥,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中原出英雄,嵩山少林是个不错的地方,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武林聚会马上就要举行了,非雾辞去,应该赶得上看热闹。” 悔心默默地念叨著。 
“你们不去麽?”我看著两个人。还是很不对盘。 
“第一次,都会图个新鲜感觉。去过几次,就没有什麽好玩的了。我还要照顾这里的生意,怜惜交给我,你尽管放心。如果有需要,我会飞鸽传输。” 若姚冲我说。 
“我也不去了。我还是在这里如鱼得水。更何况,我们本来也非什麽名门正派。何苦与那些凡夫俗子瞎掺和。怕是我乐意,还有人不领情。但是非雾要多加小心。最近关於你的传闻风风雨雨的。如果被发现,难免争斗。” 悔心说。“我倒是不担心你,非雾的毒药是最精华的,但是慕名而来的,求解要的,求治病的,求毒药的肯定不少。非雾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谢谢。”我微笑著,挥挥手。然後一跃而上马匹的背上,双脚一踢,马儿飞奔起来。 
“不管非雾去哪里,两年後的。聚英大会,不可错过。” 若姚千里传音,我哈哈大笑起来。 
“一定。” 

从杭州到中原,不消几天工夫,我还是一人独行,披著斗篷,一路上的客栈人来人往,大都被预订了,於是,我有时甚至要躲到山里夜宿。还好是九月份的气候,没有那麽寒冷,不过山中的湿气很大,睡起来很不舒服罢了。 
从想赏那里除了学会了炼毒制药,也学会了做饭。因为师傅的口味很挑剔,都是被上乘的药物惯出来的。所以,连吃东西也很讲究,总是下这个,放那个。我也就养成了炼自己动手烤肉都要叫就一番的毛病。 
比如说,考鱼,就要放那苦艾,菊梗,一场考鱼下来,甚是费时费力。(纯属瞎编乱造,切不可模仿。後果自负。) 
但是鱼的芳香四溢,不时招来一群野狼,是真正的野狼,於是,我烤鱼的同时,还可以顺便搭个火坑,烤狼肉吃。算不算是一举两得。 

一日,阴雨蒙蒙,我在开封的郊外一个破庙里烤鱼肉吃。(不要问我鱼从哪里来,去过开封那麽多次,不记得开封有什麽湖。) 
“小兄弟,可否给我快狼肉?”我正在翻滚那被剥得干净的狼崽。反正我饭量不多,就撕下一半,扔给他。他看上去有六十岁,浑身脏兮兮的。(猜倒没?丐帮哪篇武侠小说里没有?逆境怎可破了先例。) 
“谢谢小兄弟。”他也不客气,就那麽用手撕扯起来。我还没有吃下第二口狼肉。他又不耐烦起来。 
“小兄弟,我饿得很,可不可以再给我一块肉。”说著,他抹了抹自己的油乎乎的嘴巴,又贪婪地看著我手中的肉。我无可奈何地撕下自己刚刚咬过的一片肉,然後把手中的所有肉都扔给他。 
“呵呵。”他酒足饭饱,打了个嗝。 
其实,我很好奇他那副样子,连饭都吃不上,哪里来的酒,但是人家就是有办法,变出一个葫芦,葫芦里的竹叶青芳香扑鼻。还好我不是嗜酒如命,不然非抢来不可。他拍拍自己的肚皮,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劈里啪啦地讲述著今年武林上的大事。我出处江湖还不到半年,自然不知道这麽许多事情。虽然当年冰红给我讲过许多,但是六年是个不短的时间段。江湖除了那些屹立不到的名门正派,永远存在的邪恶之派,魔教,鬼府和冥宫。到多出来不少新秀。其中就有避邪觉新那个小家夥。那孩子也是狂妄地很,得罪过不少人,也欠了一屁股的债。 
“听说他被那个四大公子的榜首教训了一下,现在正发奋图强的吧。嘿嘿,听说那个非雾什麽来的四大公子的老大可是今年的大看头。都说他比起当年的毒公子有过之无不及,青出於蓝胜於蓝。特别是一头黑紫色的长发,更是邪媚无比,呵呵。现在就有不少人要通缉他。” 
听著自己的评语倒是没有什麽感觉,总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感觉。不过,听说有人通缉自己就很不爽了。我十恶不做还不至於,就被通缉。真是很冤枉。 
“为什麽通缉他?”我终於吭声了,老叫花子听见我的声音,差点没有感动的哭天喊地。他一个人自言自语了这麽久我都兴趣缺缺,有些对不起说书的了。 
“还不是为了他的容貌。想当初发誓捕捉毒公子的人也不少。都是无聊的人,看见人家长得好看,就想据为己有。” 
“原来如此。”下意识地抹抹自己的脸蛋,乖,你什麽时候变得如此有价值了。 
“不过,也有人是因为想要解药。特别是那些以炼毒为生的名家,四川的唐们,天山的冰念教,还有云南的蓝家。都想拉拢他。想要得不过是毒公子的密集。” 
“原来如此。” 
“当然,也有想要求他治病的。听说魔教昨日下了通缉令,而鬼府昨日也下了缉捕令。” 
“。。。”无话可说,才几日。我就沦落到了人见人抓的地步了麽?这堕落的速度可真是没有话说。 
“还有少林,武当的邀请令。”他劈里啪啦地继续。 
“又为什麽?” 
“无聊呗,只要是魔教通缉的人,都是少林要找的人。”他品了一口酒。兴高采烈地说著。“魔教可能也是想拉拢他,少林当仁不让,率先下手。这样一个人才,就算用不上,放在家里都赏心悦目。” 
…_…||| 我满头大汗。以後更加小心。看来隐居山林过多,竟然不知道我已经到了人神公愤的地步。这麽多人找我,不如回到师傅的那里当个沼野游侠好了。 
“前辈所言甚是。”我点点头。 
“前辈也是去武林大会的麽?” 
“嗯。” 
“前辈是代表丐帮的麽?”该死的老头,刚才话那麽多,现在我话多了,他又不吭声了。 
“不是,我是去要饭的。人多的地方好要饭。” 
“。。。”米话说了。真是好有经验。“雨停了,我先走了,前辈。” 
“你还年轻,有很多路可以选择,一失足成千苦恨。不要像毒公子一样一错无法翻身。” 
我踏出们的时候。老叫花子在背後说。我看著他的背影,原来他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真是个高人。 
我微笑,离开。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本来无所谓的我,现在非要去武林大会看看了,看看那些神明怪物通缉我。既然师傅不畏惧那些人,我有何所畏惧?天下之大,总有我容身之处,心明玉清,随遇而安罢了。 


非 18 重逢 



我的易容术还是可以引以为傲的。除了包裹那个讨厌的头发费些时间以外,倒也不花费什麽力气。因为头发是从一早莫名其妙打劫我的山贼的头上一根一根拔下来的。我边拔,他们边哭爹喊娘求我饶命。真是小气。然後泡在香料里三天三夜,算是洗干净了。然後再贴在自己的头发外,然後照样披著我的斗篷,熟视无睹的走人。本来雅白色的斗篷现在由於我连日赶路,已经变成灰色了,看来要重新治装了。我没有先上嵩山,而是选择在洛阳城外的一家清雅的小饭店里住下,这里环山靠水,让我有一种思乡的狭义感觉。 

平时,我就点一些包子。(还是喜欢吃包子~,逆境最近也迷上了素包子,才这麽写的。) 
几日下来,与那老板娘也混熟了。有空,我还会去打猎,带回些山珍野味让她做出来一同分享。 
“城中的莫家还在吧。”我啃著狼腿。(其实狼肉很难吃,逆境觉得狼肉和狗肉应该差不多的感觉。) 
“当然,莫家可是中原第一富家。特别是莫家当家的莫二少,多少少女非他不嫁啊。”老板娘笑眯眯地说。还为我沏茶。 
原来哥哥接班了。“他成亲了麽?”还是说成了几次亲了。 
“没有。” 
“啊?他为什麽?”哥哥老大不小了。 
“哎~,一言难尽啊。自从他们家的莫小公子去世,就整个变了样了。莫老也不再管事,一个人去了江南别院散心,一走走了多年。莫二少变得冷酷无情,整个一工作狂,所有说亲的媒婆都被赶出来。” 
我死了?什麽时候的事情?满脑子问号。 
“莫家的小姐呢?” 
“那个小姐长得很好看,可惜是个傻子。不过,已经成亲了。” 
“噗哧!”口吐吐沫。 
“怎麽这麽不小心,来,擦擦。”老板娘热心地抽出条毛巾。 
“她嫁人了?谁?”爹真是老糊涂了,还是把非雨当成女孩儿卖了。 
“是个入赘的,姓韩什麽的,听说本来是北方旱龙堡的二少爷,不过对那个小姐一见锺情再见倾心,非她不娶,两个人你情我愿,天雷勾地火就这麽成了。不过,两个人还没有正式拜堂,别人家守孝守三年,他们非搞个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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