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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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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拜伦:活过爱过痛饮过(3)         
  他的地窖里,堆满了烧炭党人的枪支弹药。他甚至怀着这样的热望: 我所能付出的一切金钱、其他财产,甚至生命我可以付出,为了他们的解放。   
  就在此时,传来了雪莱溺死的消息这不啻于晴天霹雳。他含泪火葬雪莱。葬礼未竟,拜伦就跳进了海里,奋不顾身地游呀游他用这种方式表示他的哀悼。当年,母亲去世,他不也是这样,一个人,奋不顾身地游泳。他曾经用一个钟头成功泅渡了达达尼尔海峡,从欧洲游到了亚洲。 
  欧洲民族解放运动如火如荼。他写诗声援、身体力行,声望颇高,被拥戴为希腊独立军一个方面军的总司令,那是他渴望已久的事情。夙兴夜寐,不辞劳苦那柔弱肩膀挑起的,是何其神圣的重担啊!正值四月天气,阴雨绵绵。他受寒病倒,一周后就撒手人寰。那皇皇巨著《唐·璜》,写了16000千行,在第十七章时画上了休止符。 
  他开篇就这样写道:     
  如今,三十岁,我头发已经灰白,   
  (到了四十岁,谁知是什么模样?   
  前几天,我想过戴一头假发)   
  我的心灵也同样老迈苍苍;   
  五月间我就把夏天全部耗尽,   
  再也打不起精神搬弄舌剑唇枪;   
  我的生命用完了,连本带利,   
  我的精神再不能自命为所向无敌。   
  那不是西班牙贵族唐璜,分明是在说拜伦自己。   
  希腊独立政府为他举行国葬。出殡时,灵柩上放着盔甲、宝剑和一顶桂冠。也只有他,才配得上这顶桂冠。   
  在教会授意下,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拒绝安葬拜伦的遗骨。这里是英国知名人士的国葬地。这实在是教会的一大耻辱。   
  他葬在了纽斯台德他少年时代寻找橡树的地方。   
  碑文是姐姐起草的: 他在1824年4月19日死于希腊西部的迈索隆吉翁,当时他正在英勇奋斗,企图为希腊夺回她往日的自由和光荣。   
  George Gordon Byron   
  拜伦(1788~1824),生于英国破落贵族家庭。曾求学于剑桥大学,20岁后游历欧洲各国。主要作品有长诗《哈罗尔德游记》、《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海盗》,最有名的是未完成的长篇诗体小说《唐·璜》。1823年春,拜伦放下尚未完成的《唐·璜》,前往希腊参加希腊民族解放斗争,次年春死于希腊军中。 
第30节: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1)         
  11。 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有一个字常被人滥用,   
  我不想再滥用它;   
  有一种感情不被看重,   
  你岂能再轻视它?   
  有一种希望太像绝望,   
  慎重也无法压碎;   
  只求怜悯起自你心上,   
  对我就万分珍贵。   
  雪莱   
  1822年7月8日,雪莱在一个暴风雨的夜里驾船去接人,船沉人亡。10天以后,人们才在海边找到他的尸体,他的脸和手,以及露在衣服外面的部位都被鱼吃掉了,只能从他高挑的身材和口袋里的济慈诗集判断他就是雪莱。 
  死时,他30岁不到。而玛丽·雪莱才25岁。   
  一个天才就这样陨落了。人们把他的骨灰葬在罗马的新教徒公墓里,那里还躺着他夭亡的儿子威廉和同样早逝的好友济慈。   
  拜伦等好友为他举行了一个希腊式的葬礼,在海边用木柴烧掉他的尸体。火葬的场面极其悲壮,海岸上站满了围观的意大利人。就像古希腊史诗描写的赫克托尔的火葬一样,拜伦以及其他好友向火中投入香料、油和盐,还倒入了大量的酒。 
  据说,雪莱的心脏特别大,烧了三个小时没烧化,他的好友从火中抢出了心脏,用一个匣子盛起来,交给了玛丽·雪莱。   
  雪莱死后,玛丽·雪莱携着唯一存活的幼子回到了雪莱的家乡,由她的儿子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而她,终身再也未嫁。   
  一个女子,25岁以前就不顾一切地醉过,啜尽了人生最美好的琼浆和最苦涩的苦汁,后来的日子就平淡了,一个故事也就该结束了,虽然很多人的故事在25岁才刚刚开始。  
  一个出身贵族、家境富裕的少年,又天资聪颖、俊美异常,他的一生该是怎样一个华美而圆满的故事?   
  在伊顿公学(黛安娜王妃的儿子威廉王子和哈利王子就是在这里上中学)读书的时候,因为他的美和聪慧,对学校学仆传统的不肯妥协,激起了同学疯狂的嫉妒,他们甚至成立了一个〃恼雪团〃来专门欺负他。他们把他逼到墙角,撕掉他的书,踢他,掐他,往他身上吐口水。然而他们发现雪莱的眼中冒着一种让人害怕的光芒,于是一哄而散,而他,只是拾起他喜爱的书,默默地走到如茵的草地上。 
  他一生的基调都在伊顿中学奠定好了。   
  他的母亲很不喜欢这个长子,她理想中的男子该是魁梧而剽悍的,而他那么秀美,那么爱冥想,那么爱拿着一本诗集走到丛林里去读,那么狂热地宣扬无神论。   
  18岁他考进牛津大学,却因为他在学校里散发了一本小册子《无神论的必然性》,又拒不妥协而被校方开除。   
  他的父亲是一个保守的辉格党成员,一怒之下,断绝了他的经济资助。雪莱,一个庞大家产的继承者,因为坚持自己的叛逆思想而陷入身无分文的困境。   
  不得已,他只好靠妹妹海伦的零花钱来救济一下。海伦此时正在伦敦一个私立女子学校读书。为此,雪莱常到学校去找妹妹。学校里的女学生也因此有机会结识海伦的这位小有名气的哥哥。雪莱俊美的仪表、潇洒的风度和广博的学识,立即赢得了一群女生的崇拜。其中海伦的好友哈丽特更是对雪莱一见倾心。 
  哈丽特的父亲曾经是一个酒馆的老板,其他的同学都因此看不起她,说她是〃堕落的贱妇〃。她给雪莱写了一封信,说父亲逼她回去上学,而她宁愿自杀也不想回学校了。雪莱毅然决定和她私奔。 
  就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带着一个16岁的少女上路了,他们怀着幼稚而真诚的拯救对方的决心上路了,他们在苏格兰举行了婚礼。   
  目睹了苏格兰和爱尔兰人民的处境后,他写了《告爱尔兰人民书》,号召他们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在大学他就读过激进的政治家葛德温的《政治正义论》,而且把葛德温作为自己的精神导师。他写了许多热情洋溢的信向这位导师倾诉自己的看法。终于有一天,葛德温请他和夫人去府上做客。 
  在那里,他遇到了葛德温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范妮是他的第一任夫人带过来的,珍妮是他的第二任夫人与前夫所生。他的亲生女儿,他的掌上明珠,他最心爱的宝贝儿玛丽这个时候正在苏格兰度假。 
  他的原配夫人是英国卓越的进步思想家和作家玛丽·沃斯托尼克拉夫特(1759~1797),曾写过《人权的辩护》和《女权的辩护》两篇文章。她在生下玛丽之后不幸死于难产。 
  玛丽当时15岁,是智力卓越的父母亲的结晶,又兼有母亲的美貌。做父亲的很遗憾雪莱没有见到自己最珍爱的女儿,但他还是带诗人去看了原配夫人的一张画像,美丽而忧愁的画中人让雪莱的心禁不住颤抖了。 
  范妮和珍妮都爱上了雪莱,她们每天望眼欲穿地等待着诗人来做客,听他讲话,听他朗诵自己的诗作,她们深深地迷上了他!她们写给妹妹玛丽的每一封信里谈论的都是他!   
  玛丽终于回来了。   
  他看到了期待已久的女神。她就像他钟爱的古希腊史诗一样让他欣喜若狂。而她,从看到他的一刹那就知道他们的一生再也分不开了。   
  可是他已经有妻室,虽然哈丽特到底只是一个肤浅而爱慕虚荣的女子,可当初是他把她带出来的,并允诺给她一生的幸福,更何况她已经生下了他的孩子,怎么能离弃她?   
  恨不相逢未娶时。   
  他只能把一颗滚烫的心埋进墓地里。让它冰冷,让它加盖,覆上泥土,让它永远不再发芽。希望是可怕的,希望有时候更像绝望。   
  可是最怕的就是连墓地都开出了花,连死和冷,连埋葬都阻止不了爱的生长。   
  他们的爱情被葛德温发现了。这个一向抨击英国虚伪的婚姻制度,维护世间真爱的斗士,却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儿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哪怕这种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哪怕他们的缘分是天注定,他也要拆散他们。他威胁诗人不准再进他的家门,要他永远死了这条心。 
第31节: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2)         
  1814年7月28日,雪莱与玛丽约定好清晨四时出走,雇好了马车。雪莱守护在葛德温家对面的房子里。当星月渐渐隐去,灯烛熄灭时,玛丽轻轻推开房门,向黑暗中的雪莱奔去。 
  这一去就是一生一世,这一去就是颠沛流离,而她从未后悔。17岁的她,做了人生最大的冒险,用一生做赌注来赢得一段爱情。珍妮在几分钟前才下了决心同妹妹一道出逃。因为她心中也怀着对雪莱真诚的爱慕。 
  他们三人租了一条小船,渡海去了瑞士,又徒步走到巴黎,后来穷困潦倒又回到了伦敦。他们相守的8年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不停地流浪,搬家,躲避,经受贫穷、恶语中伤、误解、整个正统社会的攻击。所谓的美好爱情,首先需要的就是一颗强大的心,足以对抗绝大部分人的污蔑。天才都是不见容于当时的,在所有的人都说他是疯子的情况下,你如何相信他是天使? 
  我不知道一个17岁的少女是如何做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它。   
  阴冷的伦敦,阴冷的日子大大地摧残了他的健康,他们不得不出国。他们在日内瓦湖畔遇到了另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那是两位诗人幸福的时光,白天一起泛舟湖上,晚上在火炉边谈论诗歌,谈论哲学,谈论政局。好不快意! 
  6月连续下了十多天的阴雨,闷在房子里,大家只好讲鬼怪故事来打发无聊的日子。拜伦提议每个人把自己的鬼怪故事写成一个小说,结集出版。   
  拜伦和雪莱都没写成,对于诗人来说,这些怪力乱神的故事毕竟是旁门左道,大丈夫不屑为之。只有玛丽认真了,她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写成了一本后世给予很高评价的小说《弗兰肯斯坦》(又翻译为《人造人的故事》),被认为是科学幻想小说的开山之作。 
  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名叫弗兰肯斯坦的科学家把死人的尸体缝接在一起,用电击的方法使他复活,而他却被自己创造的身高2米5的丑陋不堪的巨人吓跑了。这个人造人心地善良,可是因为长相丑陋遭到人类的唾弃,非常孤独。他央求弗兰肯斯坦给他造一个女友,然后他们永远离开人类到北极去生活。弗兰肯斯坦答应了,可是在快成功的一刹那,他担心一旦这女人造人也复活的话,他们的后代会不会战胜并摧毁人类的世界?于是他毁掉了这个女人造人。这一切被窗外的人造人看在眼里,他发誓报复弗兰肯斯坦,杀死了他的新婚妻子、幼弟和好友,然后他们走上了相互追杀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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