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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部分

小楼传说_by_老庄墨韩-第153部分

小说: 小楼传说_by_老庄墨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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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归的同学为了关照他们而商议分担各种违规的惩罚,都是那样的自然而然。他们很以为,很接受,他们这一批人,因为不守规则,高分纯属妄想,平时绞尽脑汁议论的不过是大家如何能够一起蒙混过关。而他们并不知道,从小楼最初设立的初衷来说,其实,他们,才是最成功的一批学生。分数这种东西,从来不一定是和成绩等价。

    对于这个平行的时空,这一批同学,也多了一分不应有的感情。在小楼和小楼人的努力下,这个天下,连年风调雨顺,太平安康。天下的草民们,自然不会有有识之士的烦恼,也不会有小楼中人的感慨。更不会对他们这些化身为隐藏在暗处的保护者的小楼人有什么想法。他们只是看着自家谷仓里多出来的那几斗存粮,非常满足。

    无知是福啊。的e4

    不过,自家谷仓多了几斗存粮,大多数农民,还是不会有应该娶个小妾了这样小资的想法的。毕竟,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女人。所以,大多数夫妻,是选择很快乐地进行床上运动去了。山野间,便多了很多三到五岁的孩子。

    总的来说,这五年左右,是和谐的五年,是发展的五年,是人口爆炸的五年,是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极大丰富的五年……

    这个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么,怎么能离得开那些口耳相传的种种轶事野史绯闻呢。腹中充实了,人的嘴巴耳朵自然就痒了起来。而大家最津津乐道的,便是晋国的双王双圣了。

    这双王双圣,说起来,真是有数不清的悬念,数不清的有趣故事呢。当初,谁也没看好这样奇异的组合。在驱逐了梁秦等国的入侵军队后,晋国军政大事,都是由京昭一言而决。至于傅汉卿……嗯……曾经很自然地被大家当作京昭的男宠。京昭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救驾之功,封傅汉卿为与她平等的贤王,而猫腻和乐乐两个孩子,却被她并立为双圣,连晋王的名号也欠奉。大家觉得她实在是嚣张得可以,可是想想看她实在也有嚣张的本钱,所以都默不作声。

    偏有那忠贞古板的学究,在朝堂之上,直斥其非。老人家已经有血溅朝堂的准备,慷慨陈词,激昂犀利,痛陈傅汉卿的不堪过往,痛斥京昭的僭越不尊。等他胡子颤抖,呼哧带喘地骂完,傅汉卿很是头大,很觉得自己这身紫色王袍过于麻烦,很想要开口说我不当了,却被京昭用眼神严厉禁止。

    京昭先急忙着去用眼神严厉禁止他了,开口就慢了一拍,给坐在上面的乐乐抢了先:

    “爹爹原来还当过男宠吗?”

    看看京昭,再看看傅汉卿的神色,小家伙故作天真,夸张地欣喜崇拜道:

    “爹爹真厉害!什么都会!连男宠都当得这么好!”

    老人家痛心疾首。

    猫腻冷哼,稚嫩的声音里却有着不符合他年龄的冷酷和威严:

    “那又如何?他有定国救驾的大功,又是我的义父,还是当不起贤王二字?那我这个给秦国人下过跪,求过饶的人,更是当不得你的王了。”

    话不多,但是极重。以他八岁的年龄见识,本是说不出如此通透的话。但忍辱负重这个道理,当年的庄太后,是耳提面命,掰开揉碎来和他讲解的。从懂事以来,他就不得不学着忍气吞声的功夫,这会儿听到傅汉卿的经历,只是一厢情愿地倍感亲切,以为傅汉卿曾经是和自己一样“忍辱负重”来着,所以绝无半点轻蔑之心。

    轻蔑他,也就是轻蔑自己呢。

    老人家匍匐跪倒,不能言语。京昭温言抚慰,让他可以颤巍巍地退场下台。

    此事免不了四海传扬。本来欣慰自己可以留名青史的老人,果真天下闻名了。可惜是个心胸狭隘,只看得见别人出身的庸人名声,不久便郁郁而终。

    从此以后,傅汉卿的过往,除了找抽欠揍的被虐狂,再没人会公开以那种口吻,在晋国提起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京昭宣布,今后,两个孩子一个随她在邯郸学习处理政务,另外一个隐姓埋名,带上可怜的三十两银子,出去跟随傅汉卿游历天下增长见识,期间不得带随从,更不得表露身份寻求帮助。每百日,两个孩子汇合,交接,轮替。此言一出,天下大哗。连雁翎军内部也诸多不同声音。京昭下了死令,除非傅汉卿和孩子遇到生命危险,否则雁翎中人,不许管他们。那,他们安全如何保证?生活……咳咳……如何自理?

    “一个孩子出了事,另一个自动继位,于国无碍。至于生活自理,正是他们该要学习的东西。只要死不了,孩子就能长进。”

    京昭是铁了心,要当那只将雏鹰踹下悬崖学飞的老鹰,而傅汉卿,就是在悬崖下等着捞小鸟的网。

    京昭想得很明白,以傅汉卿的学识头脑武功,旁人要害了他们一大一小的性命去,那是极难极难的。可是以傅汉卿的懒散个性,孩子跟着他在外面晃,日子也肯定是不会好过滴。

    摔不死你,疼肯定是疼的。

    在乐乐和傅汉卿出门,第一天,就被人骗去所有银子,不得不餐风宿露,品尝99天草根树皮后……

    在猫腻和傅汉卿出门,第一天,就在酒楼狂吃海喝一顿,欠债50两,不得不在酒店洗碗99天,吃残羹剩饭偿还后……

    在乐乐第二次和傅汉卿出门,第十天,被人偷去所有剩下的银子,不得不餐风宿露,品尝80天草根树皮外加茹毛饮血9天后……

    在猫腻第二次和傅汉卿出门,第三十天,花光所有银子,不得不边走边去码头当童工苦力挣钱后……

    猫腻第三次和傅汉卿出门,剃了个光头回来。

    傅汉卿非常好说话,能不坚持的东西,他绝对不坚持。猫腻讨厌冷水,拒绝洗头,傅汉卿就由他。他不会自己梳头,又嫌傅汉卿给他梳头疼,傅汉卿就不给他梳了。终于,三个月上,蓬头垢面,成了小叫花子的猫腻发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叫做“虱子”的可怕生物!此时他的头发已经纠结到不成样子,傅汉卿才没有耐性帮他一点点梳理顺了篦虱子,直接上刀。光头猫腻面对朝臣古怪眼光100天,恨恨地学会了自己梳头……

    乐乐第三次和傅汉卿出门,屁股开花地回来了。

    傅汉卿非常固执,答应了要坚持的东西,绝对坚持。说不暴露身份,不求助,无论碰到多少麻烦,他还是带着小的,坚持天天易了容,不动用武功,假装老百姓。不过,觉得两个孩子可能会违反规定的时候,哑穴定身穴什么的,他是从来不吝于点,也从来不吝于选择最简单的方法,动用轻功,极其没有形象地拎起孩子撒脚逃跑逃避。两个孩子早早就发现了,在这方面,要违抗内功极其浑厚的傅汉卿,是不可能滴。

    在乐乐的第三个一百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两人一起被人诬蔑成小偷,替人顶罪在衙门里挨板子。傅汉卿自然是毫不在乎,好孩子乐乐也已经没有表露身份的念头,但是他很想争辩几句,却发现自己又口不能言了。无奈屁股开花之时,好脾气的他终于懂得了什么叫做怒火中烧……屁股开花,趴在龙椅上,面对神色古怪的朝臣们上朝数十日,他无比地坚定了练好武功,再不让人凌空点穴的决心……

    每次回归了,他们在外面的经历便流传出来,那无数令人瞠目的奇闻趣事,为天下百姓平添了无数笑声。

    跟着京昭学习文治武功,跟着傅汉卿见识世事艰辛,两个孩子嗖嗖地成长。

    乐乐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要做一个守规矩的好人,代价原来是很大的。自问没有傅汉卿超脱的他,悄悄修正了自己某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猫腻发现,比起饥寒交迫,无处容身的痛苦来,自己在宫廷中那几年,日子实在是太幸福了。当年因为要小心翼翼为傀儡而积下的偏激怨愤,便悄悄地淡去了。

    在无数的笑声中,天下太平。

    两个孩子,长成了。
 


小楼传说 同人 男宠篇(棕黑色著) 【续六十八】不义之财
章节字数:3889 更新时间:07…12…27 19:11
    邯郸城外,有并不高耸的丘陵。丘陵间,有潺潺的溪涧,劈开密林。

    蝉噪林愈静。的3e

    溪涧中,随处可见干净的大块青石,欢快的流水,在石上不停地打出白色的浪来,哗啦啦,哗啦啦,凉爽动听。

    溪涧里,忽然跑来了群偷偷下水冲凉,顺便摸鱼抓虾的孩子。他们光了屁股,叽叽喳喳地在水里扑腾,打破林间寂寞。

    皇家猎场,春猎,秋猎,冬夏清闲。虽然有禁入的规矩,但是现在的双王双圣,对此都不太计较。不过,等一会儿,看守猎场的卫兵,巡逻过来,看见了这些小孩子,还是会吆喝着将他们轰出去的。

    小孩子不懂事,天快黑了,野兽出来会伤了他们。

    一棵枝繁叶茂的千年古树,横生的粗大枝丫,正是天生的座椅。

    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各占一枝,不约而同地低侧了头,去看下面溪涧中玩耍的孩子们,相对无言。

    任何人搭眼一看,便会觉得他们十分相似,定是一对兄弟。但是再细看,却又说不出他们相似在哪里了。

    一个魁梧锐利,一个瘦削温和。除了眉心一点朱砂痣,两人的模样也只有两三分相像。

    毕竟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他们两个的长相气质,在这十年间,渐去渐远了。可是这对难兄难弟,搭眼看上去,就是让人觉得,相像到了十分。那是举手投足之间的气度,面部表情变化的细微之处,给人带来的,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当太阳终于擦上那边的山梁,那群孩子在卫兵的威吓下做了鸟兽散,山野间,忽地寂静了。

    姬余庚不耐烦地挪动了下身体:“有屁快放。”

    十年了,小庚(猫腻)的坏脾气已经磨得差不多,就是对乐乐仍然每次都没好气。他们两个,实际上是不允许单独见面的。总是一个在外,一个在内,他们可能见面的时间,也只有每次交接的那十五天。可是没好气归没好气,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他俩还是每次都要找机会偷偷见面,真是麻烦啊。

    当乐乐第四次和傅汉卿出门,居然不很狼狈地回来了的时候,猫腻终究是绞尽了脑汁,腆了脸皮,偷偷摸摸凑到了乐乐处不耻下问。

    脸皮值几个钱?钱钱钱……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其实,他们虽然每次出门都是“净身出户”,但那些太监侍卫总不会真拿对待囚犯的那一套来对待他们,要夹带点东西出来,并不是不可能。但是!难道说,他堂堂男子汉,要靠每次出门前在屁股里夹两颗夜明珠出去换饭吃?那个……那还是……太那啥了吧!

    怎么赚钱呢?三十两实在是不够用啊!乞讨?卖唱?卖艺?卖……从小生长在宫里,他是一样也不会!

    他去找乐乐,乐乐也在等他。相对于猫腻,乐乐更是不觉得脸皮很值钱的。夹带么,猫腻还停留在动念头的阶段,他却是在百日之前就付诸行动了。咳咳,不过,他夹带出去的是一根实惠的金条……那个……比夜明珠好换钱……他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虽然不能上升到理论高度,不过,他会很赞同后世那个关于“积累原始资本”的学术探讨。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肮脏的么。

    乐乐当了个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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