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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广州,我把爱抛弃-第28部分

小说: 广州,我把爱抛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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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丢掉我的爱情
***************

  他的目光仿佛是磁力强大的电流,要把我吸到他的面前去,要把我吸到他怀里去。一个总是在不经意间袭击我的念头又出现了——“哭倒在邱友南的怀里”。它几乎成了我目前想在男人身上实现的理想。我真的不明白,这种理想,为何会在一个可以当我爷爷的男人身上生根,而不是在张合锐和董骅那种年轻男人身上……


飞来横祸



  这份期待的工作又泡汤了,我必须为另一个开始打算。
  来的时候,鼓得满身是劲儿,现在已经撒光了。走在阴沉的天空下,我的脚步变得异常沉重。对我来说,希望与失望之间,总是如此短促。事实上,自从踏入广州开始,我就像一只皮球,在希望与失望之间被抛来抛去。
  走到“红玫瑰发屋”门口,我的身子疲惫得要散架。犹豫了片刻,我才迈进门去。真希望阿美不在,我好有一个独自消化苦闷的空间。
  可是,我刚走到后院儿,坐在水龙头旁洗衣服的老板娘就冲我叫道:“不是找工作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她这个高音喇叭!只这一句话,就把我羞得满脸发热。
  我尴尬地支吾道:“唉,不行……”
  “人家条件太高吗?”她抹了抹手上的泡沫。
  “是,条件太高……”我顺水推舟。
  “哦,别泄气,再找呗!”她递给我一个鼓励的笑容。
  “嗯……”我局促地摆弄着皮包带子,眼睛发热了。
  这老板娘原来也有温情,并且威力如此巨大。我想对她说声“谢谢”,又觉得理由不充分,就在她面前局促地木立着,下意识地用右手食指揩了揩眼睛。手指上干干的,并没有想象中的泪水。
  在这片刻的恍惚之中,大门口出现了一阵骚乱,四、五个表情威严的男人不动声色地闯了进来,旋即又把大门反锁了。这种景象,使我脑子里立即跳出一个词“翁中捉鳖”。看样子这群人很可能是便衣,一定来者不善。
  老板娘看见这群人,吓得面孔发白。按说,开这种店的人,上面是一定有人罩着的。她显然一时想不起哪个环节出了纰漏,招致这样的飞来横祸。不过,她既然能开这种店,起码的应变能力还是有的。
  只见她从水龙头旁边站了起来,甩甩手上的肥皂泡,脸上很快堆满笑,对几个男人嗲声说:“哎哟,几位老板来理发呀?我马上叫师傅……”
  “放老实点!快把这里所有的门都打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对老板娘吼道。
  老板娘赶紧对墨镜媚笑道:“老板呀,我可是正经开发屋的!门里面睡的都是师傅和小工……”
  几个男人显然没有耐心听老板娘撒谎。“墨镜”大概是他们的头儿,率先朝东屋的一扇小门飞起一脚。这种三合板做成的小门,轻易就被踢开了。一丝不挂的阿美和那个年轻男人被堵在床上。几乎同时,另外的三扇门也被踢开了,飞飞和白胖子、娇娇和黑瘦子也一丝不挂地被堵在床上。剩下的一间里面没有睡人。
  娇娇吓破了胆,抱着一条毛毯缩在床角,失魂落魄地望着门外。白胖子则光着屁股,慌里慌张地找衣服穿。飞飞、阿美相对镇静,可能与经验有关。她们迅速从找到了衣服,背着众人,麻利地穿在了身上。
  突然,“墨镜”朝我美喝道:“发什么呆?你也是这里的?”
  听了他的这句话,我本能地后退了两步,吓得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想对“墨镜”澄清自己,不是这里的人。可任凭心里怎么使劲儿,嘴却不听使唤,一个字也没说出。我的心渐渐凉了。这种时候,“墨镜”们的话就是圣旨,绝对不能违抗。即便我比窦娥还冤,即便我浑身长满嘴,恐怕也难逃厄运了。
  “她不是这里的……是来借宿的!”阿美忙高声叫道,跑到我身边护住我。
  我感激得望着阿美,她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救我。她没被恐惧吓糊涂,在这种时候,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还保持着做人的血性。此时此刻,百感交集,我真想趴在阿美胸前哭上一场。
  就在这时,一个矮个子便衣男人走进了宿舍。我正为丽丽和玲玲担心,阿美却在我耳边悄悄说:“没有证据他们不敢抓人,算这两个小婊子运气好!昨晚没揽到生意。”
  谁知丽丽却像一只被吓傻的兔子,衣衫不整地跳进了院子里。她突然从裤子里抽出一条被经血染红的卫生巾,杵在面前。矮个子显然被这东西吓坏了,一下子躲得远远的。
  “这是证据,证明我没有卖身!”丽丽尖利地叫道。
  矮个子不可思议地望着那个卫生巾,张口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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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发屋(1)



  “大哥,我不是干这个的呀!”丽丽叫着,一个劲儿地把卫生巾往矮个子面前杵。
  矮个子终于受不了了,朝前迈了两步,一巴掌打在丽丽的脸上,丽丽粉嫩的皮肤上立即起了几道红印儿。地板是湿的,又有肥皂沫,很滑,丽丽的身体失去平衡,趔趄了几下,“扑嗵”一声摔倒在地。裸露的胳膊被擦伤,浸出了血。
  看见丽丽的血,我的左胸“突突”地痛了几下。“墨镜”铁青的脸和脖子上暴起的青筋让我畏惧,可人的本能却又促使我跑上前去,把丽丽扶了起来。
  也许是被我的勇敢感染了,一直按兵不动的老板娘窜向丽丽,抱住她,朝便衣们说:“不是在床上捉到,就不能抓她们……”
  “老妖婆,跟我们走一趟!”“墨镜”说着,就把老板娘押进了门口停放着的一辆面包车里。
  “锁锁,别管我!去找邱友南,听我的……”阿美高叫着,踉踉跄跄地被便衣拖进了面包车。
  阿美的这一声喊叫,就像冰刀划过冰面,刻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印痕。男男女女都被装进车里,渐渐驶远了,
  一场混乱也平息下来,院子里只剩下我、丽丽和玲玲。她们和我一样,站在院子里,望着大门口发呆。丽丽、玲玲和昨晚出台的女孩子,运气显然比这些被抓走的好。不论是什么灾害来临,总会有一批人处于灾害中心。
  老板娘、娇娇、飞飞之类的被抓走,我没什么感觉,因为她们对我没有恩惠。世界上有太多人需要关注:天桥上的残废乞丐、医院里因没钱而等死的病人……我管不完,也没能力管。而阿美就这么被抓走,却把我的心也牵了去。阿美被抓到哪里了?什么时候能放出来?即便被放出来,也不会再回到“红玫瑰发屋”了吧?事实上,从现在起,“红玫瑰发屋”已经被端掉了。
  如果我不采取主动,也许今天就是和阿美失散的日子了。——不!我不忍心这么丢下她,尽管不一定有能力帮她。毕竟,她曾经救我于水火之中啊!
  于是,我冲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朝那辆带走阿美的面包车追去。
  出租车大约行驶了十多分钟,就在一个派出所门口停下了。
  阿美他们刚刚被关进一间屋子里,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与外面的世界仅一墙之隔,我便强烈得感到这小院里空气的稀薄,稀薄得甚至有些寒冷。
  我正在犹豫之间,“墨镜”冷不防出现在我面前,神情比在“红玫瑰发屋”时柔和了一些。他问我道:“跟来这里有什么好?”
  “阿美……哦,那屋子里有个女孩是我朋友……什么时候才能放出来?”我陪着小心说。
  “先交罚款,才能出去!”
  “多少?”
  “一万!”
  这个数字几乎瞬间使我的心沉入了冰冷的深渊。看来,凭我的力量是救不了阿美了,根本救不了。对我来说,现在要想搞到一万块钱,除非去偷去抢,而我自认并没有偷抢的本领。
  “她们干这个人,都比你有钱!”“墨镜”似乎看出了我的难处。
  “那……我可以跟她说两句话吗?”我几乎是乞求了。
  “墨镜”听罢,犹豫了片刻,竟大发慈悲,打开了那扇关着阿美的门,叫了一声。阿美出来之后,他又赶紧把门关上,走开了。
  阿美看见我,站在门口怔了好一会儿,才走到我面前,生硬地说:“不是不让你管我吗?你根本没本事管我!”
  “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有一万块钱吗?”说罢这句话,我的鼻子开始发酸了。
  “刚被一个男人骗走了!”她沮丧地说,“我也可以骗你说有,可我天生不会骗人……”
  “没有钱交罚款,你怎么出去?”
  “多吃些皮肉苦而已!他们会把我关一辈子吗?”
  我陷入更大的焦躁之中,不知该说什么好。
  “别管我了,去找邱友南吧!这世界上只有钞票最有用!”她恨恨地说,不知是恨什么。
  她这是第二次跟我提邱友南,这一刻,我才清晰地意识到邱友南的用处。要想把阿美赎出去,也许只剩下邱友南这一条路了。
  阿美眼角上有一小块眼屎,她是在床上被抓来的。虽然脸也没洗,却依旧那么水灵。这就是年轻,生命力势不可挡。一双幽黑的眸子,蕴涵着一股清亮的倔强。这样的女孩不该被关在这里,她应该出去享受自由……我再也看不下去了,猛然转身,朝派出所大门口快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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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发屋(2)



  拦了一辆出租车,我跳上去,告诉司机去海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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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倒在邱友南的怀里



  坐在车上,我一直没有什么清醒的意识,脑子好像失去了控制,怎么也不能集中精力。天空还是阴沉沉的,车窗外扑来阵阵冷风。已是午饭时候了,街上的饭店热闹起来。吃,是人活着必须做的一件大事。我想起我妈说的一句话,“南的北的做官,为了吃穿”。看着这永无止息的人间烟火,我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人几乎被折腾得支离破碎了,生理机能却依然如此旺盛。
  出租车路过海珠桥时,我的心跳开始紊乱,一直紊乱到出租车停在邱友南的小楼前。
  下了车,我站在铁栅门旁,试了几试,还是不敢按响门铃。分别的时间并不长,而我似乎已经不认识这座小楼了。并且,邱友南的面孔似乎突然被我遗忘了,怎么费劲也找不回记忆中的影像……
  客厅的玻璃门突然开了,出现在门口的不是保姆,而是邱友南。他穿着深灰色的长裤,茧黄的开襟毛衣,内衣的颜色比茧黄淡,小圆领。他的手里没有夹香烟,因此显得有些局促,好像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放。
  他的目光仿佛是磁力强大的电流,要把我吸到他的面前去,要把我吸到他怀里去。一个总是在不经意间袭击我的念头又出现了——“哭倒在邱友南的怀里”。它几乎成了我目前想在男人身上实现的理想。我真的不明白,这种理想,为何会在一个可以当我爷爷的男人身上生根,而不是在张合锐和董骅那种年轻男人身上……
  怀着这样的念头,我开始畏怯他的目光,甚至有在他面前逃遁的念头。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在我的五脏六腑之间冲撞,把它们牵拉得疼痛起来。
  当邱友南迈开脚步,朝我走来时,我彻底意识到了自己的窝囊。想当初,我曾经理直气壮地拂袖而去;曾经暗暗发誓,一定混出名堂、永不回头……可是,人拼不过命,我像个一直被它牵着线的风筝,又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一切都是被环境所逼,就暂且把救阿美当作可怜的借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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