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生活在女人中间 上 >

第7部分

生活在女人中间 上-第7部分

小说: 生活在女人中间 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将我打造成一介女儿身。不论是大家闰秀,还是小家碧玉,似乎都与酒字无缘。然而我这个女儿身却在五岁的时候(或许还要早一些时候)就接触了酒。那时的喝酒不象现在,茅台,干白,XO,那时百姓喝酒的消费都是在露天的或是不露天的小酒店里喝着用罐头瓶装的散啤酒,一罐头瓶散啤酒一毛八,奢华的人会配上一碟花生米,再奢华的人会再加一碟粉肠,而大多数的人就只有一瓶啤酒。拿在手里,或站或坐或走,清贫是清贫了些,倒也不失潇洒。我五岁的时候,夏天的一天傍晚,我和父亲俩去江沿散步,父亲领我进了东风冷饮厅,那是有卖散啤和香肠的好地方。父亲买了二个散啤,我想当年父亲一定是想自己喝的,可是我可能有些渴吧,就喝了一口,然后旁边的一对儿人就说:这小孩挺能喝呀。我一听,就又喝了一口,父亲只是笑着看我,而我觉得周围的人好象都在看我,于是我就非常地渴了,一口接一口地喝了起来。据父亲后来说:那天我喝了二个散啤。喝完酒后,我与父亲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牵着父亲的手,一定要走在马路中央,说那里宽敞,并且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唱着歌,跳着舞。(父亲好象也特别欢畅。)那是我第一次认识酒,第一次喝酒,第一次醉酒。那一年我五岁。先人说:食,色,性也。而我认为,对某一类人群而言,酒亦算一性。而我一介女性,竟然好象也是这一类人群中的一分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千次地醉酒,又一千零一次地品酒。只因酒中自有豪气在,酒中自有相视情。那酒逢知已千杯不多,相视一笑拍案叫绝的酣畅。那话到深处酒到浓时的淋漓,那无须多说全在酒里的默契。还有那款款温情,又加注了酒的魔力的甜蜜。还有那不开心时独自品酒的清趣。这样的一种意境,这样的一种情绪,如何叫人不着迷?童年时不懂品酒,只记得父亲的一次醉酒。那是一天深夜了,父亲从外面回来,(那时的家是土炕,炕上连着窗)脱衣上了炕要睡觉,只一会的功夫,父亲就从炕上起来打开了窗,只听哇的一声,父亲夺窗而吐,吐得非常急,又非常快,吐完后父亲就关上了窗,又接着睡了。而我因父亲的吐半天没睡着,心里一直在想:明天早晨起来一定到后院看看去,看看父亲吐的都是什么东西,怎么那么急?那一年父亲在挨批斗,被下放到联合收割机厂接受工人阶级的改造!我喝酒最辉煌的一次是大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在毕业实习,正巧实习单位有一件事情要回我老家办理。实习单位的领导知道我的家乡也在那里,就派我一起回去,而我回到故乡小城的当天就是父亲的生日,我下了火车便与二位前辈说了此事,并且先去商店买了生日蛋糕才回的家。那二位同事念我一片孝心,也可能是出于礼貌,竟然也买了东西随我一同去了我家。回到家里自然不必说父母弟弟妹妹的欢喜,只说我亲自下厨为父亲做了一桌非常丰盛的饭菜,并且坐在桌上一同喝酒的趣事:那时的父亲已经不胜酒力了,诸多疾病缠身,但为了礼貌,又因为是生日,当然也因为我回来的喜悦,父亲还是喝了几杯的,我不是一个太懂事的人,也不是一个处处体贴的人,但对父亲我是在意的,我怕父亲身体不支,便揣起了酒杯:“今天父亲过生日,又巧遇二位前辈(我叫二位同事的敬称,他们一个三十多,一个五十多)前来祝寿,我代表我父亲敬二位一杯,”“不过既然我是代表我父亲,那就是与你们平辈了,不过你们还是大哥,(大哥也是我们对朋友的敬称)我先干为敬”我揣起父亲的酒杯,一口喝干,那是白酒呀,不要忘了。那二个前辈也没说什么,喝了吧,也干了。“敬酒是要有讲究的,今天你们能来为我父亲祝寿,那是看得起我父亲,也是看得起我,我再敬二位大哥一杯”注意呀,这里我说的是二位大哥,而不前辈,这充分说明我的智慧。我又喝了一杯,二位大哥当然也得喝了。父亲始终在微笑。一家人都在看着我笑。“今天我回来得匆忙,父亲也不知道,所以招待不周,但心意给足,我再用酒表示一杯”当然又是我与二位大哥喝光了。…一杯又一杯,都是我在与二位大哥喝,我朦胧间却在注意着父亲,看他的微笑,看他的表情,也绝不让他老人家再喝一杯。那一晚好象三个人喝了二瓶白酒,喝完后我就随二位同事一起走了,并没有在家里住。当时真的没有什么成就感,英雄感,可是事隔多年,越来越觉得那是我喝酒中最英雄的一次,从不曾听父亲谈过那次喝酒的经过,父亲也只字未提过那次生日,但我越来越坚信:那天的父亲一定会因为有我这样的女儿而满心骄傲!在我上大学的时候,由于专业的特殊,吃喝嫖赌是我们的必修课,我们的系主任曾经在课堂上对我们说:“不会吃喝嫖赌就没办法开展工作。”于是我们一系的同学都满心虔诚地学习吃喝嫖赌。某一天的一个下午,我与同寝的一个女生一同溜出校门,来到山下的一个小酒店,名为实习喝酒,实为解馋。我们坐到小饭店里后,刚刚点了六张萝卜馅馅饼,就听到旁边的一个大男人点了一两小烧儿(东北的一种烈性酒,当时我们不知道,后来酒喝多了才知道,那小烧儿的度数是非常高的)我们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异口同声地说:来六两小烧儿!我们俩如何喝的酒,如何吃的菜,(好象点了个尖椒干豆腐吧)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在回学校的路上,她搭着我的肩膀,我搂着她的腰,嘴上哼着小曲儿,脚下踩着云彩,一路晃晃悠悠地,但却是悠哉乐哉地回到了学校。进了寝室就找不到云彩了,一头栽到了床上。还有一次喝酒,那是四人组合,都是我的大学同学。二男二女,亦是二对儿舞伴,那次的酒喝得并不是非常多,但那种脉脉含情的成份加在酒里,那种青春热血的冲动伴在酒中,还有那执手相握,四目相投的电流夹在酒内,那样的酒可想而知是多么的醇美!数年过后,回想起来,尽管是尘封已久,依然醇香依旧。只可惜其中的一位已经不在人世,早逝的遗憾更显得那次品酒的珍贵,原来在不经意间,那次酒会竟然成了唯一的一次纪念!人世无常,事态不定,谁会知道今天的朋友明天会不再,面对突然的变故我们无力反应,只能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能在漫长的人生旅程中,一点一点地感觉失去朋友的痛!而那痛竟然会一点一点地加深,一点一点地凝固!如果可能的话,如果可以的话,在举杯邀明月的时候,在朋友再聚首的时候,在酒到又浓的时候,希望酒中有他!好酒的人都知道酒有五味,酸,甜,苦,辣,辛。不同的心情品同样的酒会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场合品同样的酒也会有不同的感觉。与不同的人喝同样的酒还是会有不同的感觉。此不可谓人性,乃酒性也。就啤酒而言:我曾喝出有甘甜,清凛的味道;苦涩的味道;淡而无味的味道;浓浓的醇香的味道;(这是黑啤)不好意思,还有一种马尿的味道。我认为:啤酒当属黑啤最美。发完了一篇《酒》给曲本柱。杨帔便去了聊天室。曲本柱已经在那里等她了。“曲本柱,我很喜欢你爷爷”“不喜欢我吗?”“呵呵,喜欢你爷爷胜过喜欢你。”“那我爷爷地下有知,一定会喝一大杯了。”“你爷爷确实可爱呀。”“呵呵,你今天起得挺早呀,他回来了吗?”“回来了,昨天晚上回来的。”“那你还起这么早?没大点三百回合吗?”“昨天没有”“为什么?小别胜新婚呀。”“不谈这个好吗?”杨帔不想在曲本柱面前说赵青的不是,她不喜欢这样。况且她深知:夫妻吵嘴,是不能只怨一个人的。正所谓孤掌难鸣。她虽然气赵青冤枉了她,可公平地说,那些事她也确实做了。区别只在于有意还是无意罢了。“说说你的工作吧,我在S市也有熟人,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暂时先不用,如果我联系不成,再麻烦你吧。”此时的杨帔深信不久的将来,也就是几个月以后吧,自己就会调过来。“我要做饭了,女儿该上学了。下次再聊。”杨帔打完这句话,就离开了电脑做饭去了。赵青起来,阴着脸,吃了饭,就上班了。一句话也没和杨帔说。倒是赵玉惊奇地说了句:“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赵青淡淡地回了一句:“昨天晚上”便不再言语了。夫妻俩就这样僵持着。谁也不说话。杨帔依然睡在客厅的沙发里。她倒也想睡到床上去,沙发到底不如床舒服。可总是没个台阶下。这么多年了。她和赵青拌嘴也不是头一次了。每次僵在那里,都是赵青主动哄她,几分钟也就好了。可是这次,赵青似乎一点儿哄她的意思也没有。她却也放不下这张脸。僵得越久,倒越不好进屋里睡觉了。日子还在一天一天地过。杨帔说不清楚赵青为何这么久不理她。也怨赵青把她的人品想得那么差。来到了S市,她总觉得赵青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再不似从前的赵青了。可赵青似乎还是赵青,又说不出来他到底哪里变了。“大姐,我是你弟弟,咱妈去世了”电话里传来一个不清晰的声音。“开什么玩笑,你是谁弟弟呀?”杨帔生气地说。 




   第十二章 



  财会室的门开了,何仁抬起头,是经理,忙站起身,“经理,早上好。”经理点点头,很有威严,听说能当官的人天生就有种威严,何仁相信,自己还真没见过经理露齿而笑,最多也就是咧下嘴,表示笑了。何仁有时会想,不知经理在上级面前又是啥样,可自己并没有资格去参加那种高级宴席,自己只是经理手上一枝会抄写数字的笔,听说经理原来也是会计出身,所以当然用不着会分析数字思考数字的笔。 




  “小何,给你带个人来,这是陈媛,刚从学校出来,在你这实习,你多留心教教她。”经理向门外招招手,“小媛,你在发什么呆?进来啊。”小媛?这又是经理大人的哪门子亲戚?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弯弯的一双柳叶眉。何仁的心颤颤地抖了下,怎么这眼熟?妈呀,就是刚才在公交车上的那女人。何仁的脸色微微有些变,赶紧低头,用手拭拭前额,咧咧嘴,肌肉很快就在脸上飞快地堆起笑容,然后仰起脸,伸出手,“你好,我叫何仁。”女人的手在何仁手心微微一触就迅速分开,“我叫陈媛,你好。”何仁都有些分不清她的手是柔软还是坚硬。经理点点头,“你们慢聊吧。”说着推门出去。 




  何仁有些慌乱,拉开椅子,“你坐吧,对了,喝茶吗?”伸手拉开抽屉,这才想起,自己前些天买的那包龙井,昨天已被李大姐啧啧不停地说好,然后也就理所当然地捎回她自个家了。何仁也没对她说,那茶是自己掏的钱,并不是公家的东西。说了也没多大意思,反而让人家面子上抹不开,这又何必呢?又不是很多钱的事。不过现在,何仁有些尴尬,“呵,你看我这记性,老是丢三拉四的。” 




  陈媛当然记得这个男人是谁,他身上有种好闻的味道,脸微有些烫,自己在车上之所以肯钻入他双手之间,只因为在一瞥之间,觉得这男人还顺眼,应该不会如身后那中年人般可恶。他看上去好象与身边的人群格格不入,似乎很是落寞。当然,这只是一时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