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与人生 作者:梁濑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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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情论事,世间的真实性又何妨予以承认,却是出世间就更真实耳。《瑜伽师地论》中有四真实之义,既一面认许世间真实,更一面显示出世间的真实,最值得称述。试以浅近易晓言词述之如次。
一者世间极成真实。──此即肯定现在通称的感性知识是有其一面真实性。原论文云:
(四略)谓地唯是地,非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风、色、声、香、味、触、饮、食、衣、乘、诸庄严具、资产什物、涂香华曼、歌舞会乐、种种光明、男女承事、田园、邸店、宅舍等事,当知亦尔。苦唯是苦,非是乐等;乐唯是乐,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决定胜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间从其本际展转传来想自分别共所成立,不由思维筹量观察然后方取,是名世间极成真实。
世间生活首先是建立在分别对立中的事物上,亦即在人们常识中那些观念、概念上;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内说到开而上学的思维时所说:〃是则是,否则否,除此以外即是鬼话;那样;然而它却为当初科学所由分门别类来研究,大踏步前进的基础者。这些感性常识虽未深入事物本质,自有其真实性之一面。
二者道理极成真实。──此即肯定现在通称的理性知识有其真实性。它较之感性知识盖为透过现象深入事物本质而通达其内部联系者。一切科学家实事求是地研究之所得(包涵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认识)应属在此中,虽每或违远一般常识,却较近达乎真际。在古佛家自非如近今科学家那样向外致力观测实验之所为,而是从生命自反的方向寂默觉照中见得一些事实,遂亦同样地于一般常识俗见多所纠正(或增益)⑺。虽然一则是顺着生命发展趋势,而一则是逆着的,但一本于实事求是却彼此无二致;从而各自所识得就每能互相发明印证。这些极成道理均属生命内事,非属出世间,顾可为修出世间法者之所发见耳。
上列两项皆属世俗真实性,盖在俱生我执之妄情的生活中,各有其效用而不虚,便且以起初许之也。但异世人多从第六意识所起分别法执、分别我执的作用上惯常地加重了执着之势,违远事物真际,使得贪、嗔、痴的烦恼转陷益深,以致造作出许多愚蠢、罪恶来。所以佛先从小乘教就开喻人们之所谓〃我〃者,不过是来从〃色、受、想、行、识〃五蕴上的一种误认,以解破其我执。后在大乘《般若经》最善说空说幻,进而解其相缚。相缚者,谓不了这六尘境相之空幻,重为相分见分之所拘,不得轻舒自在也。果然破执解缚,则真自显;古人云:不用求真,只须息妄。
三者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此及第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之所说便均属于出世间了。
前曾说。烦恼障从我执来,主要是在末那(第七)识俱生我执上的四根本烦恼:1.我痴(冥顽无明),2.我见(于非我上计我),3.我慢(傲慢),4.我爱(耽爱)。在末那我执上相应不离地具有此四心所。心所者,心所有法之简称,乃指其相应的情趣或意向而言。〃我〃之为义,原是常一主宰之意;而其实党一又何可得,亦不可能说什么主宰。具此情趣意向更是迷妄,障蔽着真理,陷于烦扰昏乱,故曰烦恼障。净除此障,染识转成净知,真理斯见。──第三真实大意如此。
上一项只破我执,在破除迷妄上犹未彻底。世人从自家身心上计执有常一主宰之我,其实不外因缘凑集所生之色、受、想、行、识(解析一人的身心不外此五者),五蕴而已,既非常一之体,更难起主宰之用。〃我〃归于空矣。而法(五蕴)犹在。〃法〃为佛家用于一切事物之通名。认为事物实有其事,是谓法执。法执不除,妄云何澈?
四者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此即佛家所说〃真如〃、〃法性〃,如我领会即是宇宙本体。净除法执之为障蔽,乃臻斯境。法执亦曰〃法我执〃;如上文之我执亦曰〃人我执〃。人我执依法我执而起,通是我执,法我先于人我。喻如夜间迷杌为人,人之误认起于杌。晓司是杌非人较易,必且进而晓悟杌之非真。兹摘取《瑜伽师地论》原文一小段,以见大旨:
(上略)又安立此真实义相,当知即是无二所显。所言二者,谓有、非有。此中有者,谓所安立假说自性,即是世间长时所执,亦是世间一切分别戏论根本,或谓为色、受、想、行、识,或谓眼、耳、鼻、舌、身,或谓为地、水、火、风,或谓色、声、香、味、触法,或谓为善、不善无记,或谓生灭,或谓缘生,或谓他世,或谓日月,或复谓为所见、所闻、所觉、所知、所求、所得意随寻伺,最后乃至或谓涅磐,如是等类是诸世间共了诸法假说自性无事无相假说所依一切都无,假立言说依彼转皆无所有,是名非有。先所说有,今说非有,有及非有二俱远离,法相所摄,真实性事是名无二。(下略)
这里极须注意两点:小乘佛教亦列入〃是名为有〃之中而加否定;乃至说到〃有及非有,二俱远离〃,信非思议所及。这是一点。再一点,这全然不是哲学思辨的极致──那是被斥为戏论的──而是实践出世,出世的实践。
末后进行第三段:略说次第深入的人生三大问题。
此所云人生次第深入的三大问题者,在前第十三章讲〃东西学术分途〃时,既经提出说过:(一)人对物的问题,(二)人对人的问题,(三)人对自身生命问题。
如前所说,真的学术皆为解决真的问题而产生的,要解决问题都要通过行动实践才得解决,殊非徒在头脑、口、耳之间象西洋哲学家那样想一想、说一说(只解释世界而非改造世界)而止。所谓问题,就是生活中遇到的障碍或困难之类;解决了困难障碍,就获得了(某种)自由、自在。不断夺这样争取前进,将是有其浅、深、先、后次第的。一问题的解决,恒即引入其进一层的问题。人生不外如是无穷无尽地走着,人类历史不外如是逐步地发展着。请试审思之,难道不是吗?
距今六十年前的我,志切出世,便发觉一般人所要解决的问题总是生活上的问题,而相反在我却不是要生活下去,我要从生命中解放出来。这里显然是两个在性质上不相同的问题:前一是顺着走,后一则是逆着行的;前一障碍在外物,后一则障碍即自身。那么,还有没有性质上为第三问题的存在呢?多番审思,四顾观察,乃知确有介乎此二者之间的一个问题,这就是:人对人的问题。
人和人之相处始于亲(父母)子、兄弟、夫妇、一家人之间,其彼此将顺照顾、自属常事;但彼此相忤,大成问题者夫岂少见?面对这样问题,能否象因外物为碍的那样来对待,譬如排除之、消灭之来解决呢?首先主观感情上不许可(不忍),更且客观事实上不许可。说事实上不许可者,就在人是天然离不开旁人而能生活的。从事实上就决定了你必须有与人相安共处之道才行。此即见其性质殊不相同。当然有不少走向决裂的,尤其常见于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决斗、战争。以决斗、战争来解决人对人的问题,不是号为文明的人类直到今天依然行之未已吗?却须知得、却须注意:此时相斗的两方正是彼此互以对外物的态度来相对待了,即是转归于第一问题去了。至于人对人的这个问题,其不同乎人对自身生命之求解放自由,很显明,无烦多说。因此总结下来人生实有此性质不同的三问题存在,即不能减少,亦无可增多。
此人生三大问题之说,愚发之五十多年前,为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全书理论上一根本观念。从今天看来此书多有错误之处,其可存者甚少,然此根本观念却是不易不论。所以后来旧著《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更有所申说,其文视初著较妥切明白,又有为上方所未及说论者,兹录取如下,用作结束。
人类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有三不同;人类生活中所秉持的态度(即所以应付问题者)有三不同;因而人类文化将有次第不同之三期。
第一问题是人对于物的问题,为当前之碍者即眼前面之自然界;──此其性质上为我们所可得到满足者。
第二问题是人对于人的问题,为当前之碍者在所谓〃他心〃;──此其性质上为我们总是为得到满足与否不由我一方决定者。
第三问题是人对于自己的问题,为当前之碍者乃还在自己生命本身;──此其性质上的绝对不能满足者。
第一态度是两眼常向前看,逼真向前要求去,从对方下下手改造客观境地以解决问题,而得满足于外者。
第二态度是两眼常转回看自家这里,〃反求诸己〃,〃尽其在我〃,调和融洽我与对方之间,或超越乎彼此对待,以变换主观自适于这境地为问题之解决,而得满足于内者。
第三态度,──此绝异于前二者,它是以取消问题为问题之解决,以根本不生要求为最上之满足。
问题及态度各有浅深前后之序;又在什么问题下,有其最适相当的什么态度,。虽人之感触问题,采取态度,初不必依其次第,亦不必适相当,而依其次第适当以进者实合乎天然顺序,得其常理。人类当第一问题下,持第一态度走去,即成就得其第一期文化;从而自然引入第二问题,转到第二态度,成就其第二期文化;又将自然引入第三问题,转到第三态度,成就其第三期文化。
此章共分三节,是前后互相照应的。不难明白世界文明三大系之出现,恰是分别从人生三大问题而来。现代文明仍属在第一期中,但正处在第一期之末,就要转入第二期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世界大转变行将到来,那正是把人生第二问题提到人们面前,要人们彼此本着第二态度行事,而其第一态度只用于对付大自然了。
注:
⑴一般说神通有五: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他心通,四宿命通,五身如意通(神足通、眼耳等五根可互用)。亦有加漏尽智证通为六通者。漏尽智证通为一切自在无碍之最高境界,前五通不在其外,固无取乎与前五通并列也。在前五通中一一各有其高下等差,不可同语。例如能知他人心念之他心通,在无修无证之凡夫见有其事例(姑不述)。其它各通偶一流露人间者事亦不少。在催眠术中,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所遇中,在某些变态心理中,在魔术(印度最盛)中,……多有出乎常情似不可解之事,其实皆为生命固有可能性之一发现。又如在大地震中,或火灾急变中,人的举重气力猛然奇大无比;又如疯狂似中魔之人纵跃猱升之飞捷可骇,突破恒限,不外生命无限可能性偶一变更其一向铸造的惯例而已,岂有他哉!
⑵著者年十六、七辄不胜其出世之思求,初非受外来启发指引,只因在苦乐问题上深究不舍,卒悟烦恼在自己不在环境,乃于人生致其疑闷,觉得唯独佛家有合于我耳。夫然后觅取佛典读之。展读难于索解,犹自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