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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动了娱乐圈-第2部分

小说: 我动了娱乐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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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你在大陆那么火,为什么还要去美国?”     
  “很多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包括我到了美国之后,见到国内一些人的时候,他们看到我最开始住在出租公寓里,每天都要跑出去面试,就说,你在国内的专辑磁带卖上千万盒,什么好日子过不了,跑到这里来受罪?其实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是受罪,这是我想做的事情。当年我从斯坦福大学医学专业退学出来,只因为我想唱歌,我30岁的时候决定去百老汇发展,也是同样的原因——我想开始新生活,重复自己没有意思。”     
  “在美国是没有人知道你的,开始的时候是不是很困难?”     
  “就像地狱一样。在纽约寻找机会的人都很优秀,但是到了这里就要从头开始。最开始的三年,我7点钟起床,练声、练舞,然后去面试,每天如此。在考上《西贡小姐》之前我试过十几个剧团,经常和300多人一起竞争一个角色,周围都是对手,每天回家的时候觉得快要崩溃了。但是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成功了,我赢了其他所有人,这让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演出成功吗?”     
  “《西贡小姐》是百老汇一部经典的音乐剧,我加入剧团之后在全美巡演了一年,经过了40多个城市,这部戏很受欢迎。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自己对音乐剧的感情越来越深了。所以现在回国出这张专辑,也是对国内关心我的人们做一个交代。”     
  采访机静静转动,不知在什么时候那个唱片公司的企宣已经离开了房间,我觉得自己的状态已经变得正常了。     
  “做音乐剧演员和做流行歌手的感觉一样吗?”     
  “作为演员,需要具备的条件更全面,要求也更严格。前一阵我和另外一个歌手聊天,他说有一次在外面演出,他刚上台就有只小虫子飞进他眼睛里,结果在台上他就不停眨眼,控制自己不能流眼泪,那首歌简直唱的别扭极了。我和他说——这算什么?在美国巡演的时候,多数在室外搭台,有一次唱一大段独唱,中间换气的时候,一只飞蛾一下子冲进我嘴里,吐又不能吐,那么多观众在台下看着你,我当时想都没想只好咽下去接着唱,演出完了之后喝水的时候才觉得恶心。”     
  我们大笑不已。     
  “想没想过年龄大了以后向幕后发展?你会一直唱下去吗?”笑过之后我问费翔。     
  “当然一直唱下去,这是我的爱好啊,”他的眼神坦荡得见底,“除非有一天没人愿意听了。”     
  采访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费翔给我看了很多他在美国时的资料。     
  “每个人在成功之前,都需要先吃苦吗?”这不是我准备好的问题,但是我脱口而出。     
  费翔在回答之前沉默了好一会儿:“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这样的。在你看见一个人很风光的时候,也许你并不知道他曾经付出了很多。当然,在演艺界有不少人一夜成名……比如我,我想可能是因为自己当初运气好。”     
  作为娱记的“第一次快感”     
   
1、费翔,我的娱记“初体验”(2)     
  从这次采访开始,我完成了从追星族到〃娱记〃的身份转变,并且一下子就爱上了自己的职业——费翔启动了我的开关。     
  做记者真好。尤其是在跟费翔合影的时候,我就是在这么想。记得1989年去看他的演唱会,我当时念初中,是他的铁杆歌迷,带着个相机进场想多拍几张照片,结果发现自己坐在二十几排,把焦距调到最近也看不清楚脸,于是冒险绕到主席台,刚举起相机就被人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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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警察把我护送回自己的座位。     
  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把这段经历告诉给费翔。     
  “哦?那你现在就不一样了,你是记者,可以随便拍照,而且你的笔有生杀大权。”听完我的话之后,他笑着这样对我说。     
  从这一刻开始,那个曾经带着光环的“明星”费翔已经消失了,取代他的是眼前这个新鲜活泼的人,因为真实所以可爱。     
  我和同学小杨从费翔的房间里兴冲冲地告别出来,彼此看了看,觉得心满意足。     
  第二天一早就要发稿,可是当时我还没有想好该怎么写稿子,脑子里空荡荡的。小杨说底片还剩了很多,不如先拍完再说,于是我们两个就充分利用了酒店的各个角落,左一张右一张、你一张我一张地拍将起来,沙发、楼梯、钢琴、壁画……     
  正在不亦乐乎的时候,酒店保安出现在楼梯拐角:“对不起小姐,这里不能拍照,你们是……”     
  “……我们是住在这儿的,”没想到小杨的反应比我快。我于是也马上顺水推舟:“我们住在0811房。”我说出了费翔的房间号。     
  保安走得很快。小杨在看着他背影消失之后才敢笑出来,而我若无其事地还想接着拍,发现胶卷已经用完了。     
  只采访一个人就用光了36张底片,这在我以后的记者生涯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熬了一个夜,撕掉了十几页稿纸,终于在天亮时分完成了这次任务。     
  星期五是出报的日子,同时上午开评刊会,我终于第一次在报纸的头版看到了自己写的人物专访——照片很大嘛,只是,我洋洋洒洒的两千字怎么变成了五百字?     
  在开会时副主编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头版编辑还重点表扬了我的积极热情,这让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暗下决心——不怕艰苦、继续努力。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我连续做了三个人物专访和一个长篇报道,然后在同一期报纸的三个不同版面都能看到我自己的名字。     
  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累,时刻都像上满了发条。只要得到任务,我第一时间启动,马上去打电话联系、写提纲,然后满北京城跑采访、连夜整理录音、写稿子,直到看见自己的名字印在报纸上。     
  我觉得这个过程又紧张又好玩——很显然,我做为“娱记”的开关已经被启动了。     
  又一周之后,我转正了。     
  我应该对费翔说一声谢谢。     
   
2、胡兵,那个当年想当元帅的小兵(1)     
  不得不说,每一个明星都像果子,有一个从青到红的过程。现在每次从颁奖礼和发布会上看到满面春风的胡兵,我都会想起6、7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笑容依旧,只是没有了当年的青涩。我们曾经一起吃过一顿午餐,我还记得那次他来找我的时候坐着一辆黄色的“面的”。我们那时侯看上去很相像,都很年轻,而且有梦想。     
  第一次见他其实是1996年年底,几周之后他所在公司的企宣约我给他做专访。胡兵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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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怀自信地对我说:“我现在确实是一个小兵,但是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我知道他一定会红,他是一个天生的艺人。     
  但是如果让我选择,我还是比较喜欢当年那个想当元帅的小兵。     
  初见胡兵     
  那时候做为一个刚回北京发展的新人,他和哥哥胡东住在一起,拿着一只寻呼机,每天都在到处奔波。     
  “哦,这个人我见过。”我这句话差点让“千秋”演艺公司的企宣小宗高兴得跳起来,他拿着照片跟我嚷:“怎么?你认识胡兵?你怎么知道他的?”     
  “在广州的一本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前几天一个发布会上也看见他。他不是在香港发展吗?来北京干嘛?”我一边吃东西一边和他说,时间很紧,这个下午有三个采访。     
  “是同一个公司,北上求发展啊。嘿,你能不能帮忙给做个专访?这也是我的工作任务。”     
  小宗每次讲话都开宗明义,确实没有愧对他的姓。     
  “再定时间吧,我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尽量争取放寒假之前把他做了。”我拎起包就要走。     
  “别再往后拖了,下个礼拜行不行?下个礼拜,我给你打电话!”     
  我相信小宗看到了我匆忙之间的点头。小宗原本是我负责版面的一个作者,为人热情也很聪明,曾经在北京某个著名的艺术类院校读书。最开始给我投稿时,他在电话里一口一个“于老师”,叫了大概有半年,后来终于见面,才发现原来大家年龄都差不多,所以平时说起话来也就毫无禁忌。也许是因为对娱乐圈感兴趣,他半年之后进了现在这家演艺公司,做艺人助理。     
  1996年底到1997年上半年,应该是我非常手忙脚乱的时期。这个时候我从报纸人物版的责任编辑过渡到新开设的时尚版,因为全无经验,所以拼命努力争取机会。同时学校还要上课,因为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绝对不能让自己旷课。每个周末报纸印好之后,我就要带上名片和一摞报纸,去东四南大街专卖店集中的地方一家一家地推广——“你好,我是《****报》时尚版的责任编辑,这是我们最新的报纸……我能见你们的经理吗?”东四南大街又叫“银街”,几年前是北京的商业繁华之地。通过这种方式,几个月下来我真的认识了很多专卖店的经理,金利来、鳄鱼、花花公子……了解了他们的品牌,他们也知道了我的报纸。这让我很欣慰。     
  既然胡兵是模特,那就给他做个访问吧,时尚人物嘛。我想。     
  小宗的电话很快就打过来了,“于蕾,我已经和胡兵说过采访他的事了,他挺高兴的。明天晚上7点钟他在希尔顿饭店健身,我公司有别的事去不了,你7点半过去找他就行。你的呼机号我告诉他了,临时有什么事他呼你。”     
  第二天下午我先去时装协会采访了一个服装设计师,然后又在一个歌手家里见到了刚从美国回到北京的时尚造型师李东田,他长着一张娃娃脸,笑起来带点孩子气,很开朗的样子。和他聊得不错,告别之前我跟他说过一会要去采访胡兵,问他认识不认识,他想想,说:“不就是那个挺漂亮的男模特吗?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了?”     
  在去希尔顿饭店的路上,我的呼机响个不停,那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而且还需要转接,我坐的出租车在三环路上的车水马龙里缓慢前进,我没办法回电话。终于,呼我的人变了,我认识小宗的电话。     
  “你在哪儿呀?”小宗在话筒里焦急万分,“胡兵等了你快半小时了,呼你也不回,他担心你出什么事了,是不是不来了。他现在就在饭店大堂里等你呢!”     
  的确抱歉,这次采访我足足迟到了20多分钟。走进酒店,在最中间的沙发找个位子坐下,我的呼机又响起来了。     
  “请问你是不是于蕾小姐?”我低头看呼机的眼睛余光看到了穿浅蓝色牛仔裤的一双长腿,抬头看,很高很瘦的一个男孩站在我旁边,脸上焦急的神色还没褪去。     
  “你……是胡兵吗?对不起……”我由衷地道歉。他倒也不恼,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我刚才还在呼你呢。路上堵车吧,你从哪儿赶过来的?”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裤,那是一种具有破损效果的新款式。     
  “你的裤子破得很特别。”他转身的时候我发现,在他屁股下面也有一个磨损效果的洞。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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