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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玄彬外企打拼记-第14部分

小说: 玄彬外企打拼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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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朴本来就是个爱出风头的人,这次还能顶着“第一”的光环上台,自然乐的牙都笑歪了。虽然前面玄彬打破了他在部门乒乓球比赛上的垄断记录,但是相对于这次金钱与面子的双丰收来说,绝对是功大于过。所以,老朴这次非常慷慨的给玄彬打了“80分”。

  玄彬很高兴,为自己终于通过努力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而高兴。邓钱自然也非常高兴,手下的人有功劳,自己也格外有面子。

  通对这件事,玄彬简单总结为三句话: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小事情可以做出大成绩,把风头留给领导。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22。“剩女”是怎样炼成的
这次轰轰烈烈的“业务标准化”活动加深了玄彬与夏炎之间的朋友关系。

  夏炎,米琪的同事,河北石家庄人,今年29岁,未婚。眼睛炯炯有神,身材单薄,面容娇小可爱,性格温和,柔中带刚。她自称自己为“剩女”。

  社会对剩女的解释为:高学历、高收入、高年龄的一群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的大龄女青年。这些人一般具有高学历和高收入,条件优越。比她们年纪大的女人,孩子都上小学了,比她们年纪小的也在挑三拣四之后喜气洋洋地嫁人了;比她们聪明的没她们漂亮,比她们漂亮的没她们聪明——可偏偏被剩下的就是她们。

  玄彬为了感谢这次“业务标准化”活动中夏炎给自己的照顾,决定请夏炎吃晚饭。吃饭地点是夏炎推荐的,是在沃尔玛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玄彬和夏炎挑了一个靠窗户的位子坐下。玄彬一坐下来环视了一下整个西餐厅。这家西餐厅比较宽敞,从天花板吊落下来的藤椅坐起来让人回想起童年荡秋千的感觉,西餐厅里面淡黄的烛光、窗户上紫色的轻纱、别致的壁灯再加上轻声播放的陶喆的《爱很简单》。让人真的有谈恋爱的感觉。

  玄彬是典型的肉食动物,所以他点的以扒为住。而夏炎则显的丝文的多,点了一份意大利粉,还叫了一小瓶法国产的红酒。

  吃着吃着,餐厅里播放起了《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这首歌。

  夏炎似乎对这首歌有点特别的感触。突然她问玄彬:“玄彬,你和米琪发展的怎么样?”

  玄彬不知道夏炎为啥突然问这种问题,但是既然已经把她当好朋友,自然不能骗她,所以照实说:“还行吧。不过大家还处在磨合阶段。”玄彬礼貌性的回问。

  夏炎有点失望的“哦”了一下。

  玄彬感觉有点异样,赶快转移问题:“你长那么漂亮,又有事业,又有钱,应该有很多男孩子追吧?

  夏炎低声说:“以前有很多。但是现在没了。昨天刚在这家餐厅跟最近的这个男朋友分手了。”

  “啊,对不起。”玄彬有点内疚,没想到会无意中提起别人的伤心事。

  “没什么,是我主动跟他提出分手的。他是我们公司一个生产部门的担当,年纪跟我差不多大,由于职位比我低,我觉得他跟我在一起总有一种自卑感。在我面前,他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说,这让我觉得我们间有一种隔阂。我相信他不是我寻找的彼岸。既然不能走到婚姻的典堂,那么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呢?所以,我跟他提出了分手。分手时,我看到他隐约的哭了。昨天餐厅演奏的也是《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歌。这首歌似乎告诉我们一切应该成为过去。”夏炎非常坦白地跟玄彬交待了过底朝天。

  “啊?”玄彬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心想现在女的活的真是不易,混的不好吧——男的看不起;混的好吧——男的不敢看。

  “那你以前没有碰到合适的吗?”玄彬问到。

  “以前?说起以前我就会有很多感慨。刚入大学的时候,心想终于挣脱了高中的束缚,自己可以想干啥就干啥了。于是我把高中时被老师缴上去的武侠小说看了个遍。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我都至少看了两遍。当别人都在花前月下时;我却躲在宿舍狂看小说;没有一个男同学能约到我的。

  刚毕业时;我觉得感情应该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于是前期以事业为主。虽然有几个男的追我,但是我根本没有理睬他们。

  也许是因为从小我爸就抛弃了我和我妈的缘故吧。我妈经常跟我说“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

  一晃,2年过去了,我在工作上也做出了一些成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我以前所在生产部门由于效益不好,被公司卖掉了。而我被调到了HR部门做培训。

  做生产和做HR是隔行如隔山,事业心很强的我又告诉自己再拼搏2年,等到自己工作做出些成绩再谈恋爱。

  奋斗了2年,我终于当上了HR部门培训PART的PART长。这时我已经26岁了。这个时候我开始敞开心扉,试着去接触男孩子。

  刚开始,我对男朋友有五个条件:能让我心动,长的英俊潇洒,有文化有修养,有车有房,疼我爱我。

  找了一年,也相亲了很多次,什么类型的男的都见过,但就是没有一个能满足这五个条件的。

  于是,我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的条件太苛刻了?想来想去,我决定降低标准,把长的英俊潇洒去掉。

  我有一个特点,从来不吃回头草。春夏秋冬,一年又过去了,相亲了很多次,但还是没有满足四个条件的。

  于是,我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的条件还是太苛刻了?想来想去,我决定降低标准,把有车有房去掉。

  春夏秋冬又一年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一个满足条件的。

  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需要的另一半究竟是怎么样的。最后,我发现长的帅不帅,是不是很有钱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能够心心相印,能够有共同语言,他能够疼我爱我。这个时候才发现,以前有一二三四五个人都很不错,但是等到我开始想回头时,人家小孩都已经会跑步了。于是,浑浑噩噩,就到现在了。”

  “哦,原来这样呀。”玄彬不敢相信传说中的电视剧剧情居然就发生在自己前面的夏炎身上。看来,米琪的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话,还真是有点道理。

  不过玄彬悟出了一个道理,在世界的千千万万个人中,有几个是适合你的,一旦碰上就要马上抓住,不要被世俗的条条框框牵绊,等到错过就会追悔莫及。否则,自己以后就可能变“剩男”了。

  吃完了饭,玄彬再次感谢了夏炎。两个人打的士分别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23。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
有一天早上一上班,玄彬刚开电脑,就看到米琪(Miki )发来的信息。

  米琪: 玄彬,我恨死自己了。

  玄彬看到这句话,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咋的了,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人的事情?

  米琪: 你才做了对不起人的事情呢,是别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

  玄彬更紧张了,马上回到:快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了呀?你快把我给急死了。

  米琪: 你有什么好急的?

  玄彬:。。。。。。

  米琪: 是这样的。今天早上7点多,有一个来敲我的门,人长的挺老实的。他说我家的下水道堵了,他来帮我打几桶水冲冲。我当时立马觉得“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呀”。于是我让他进来,他跑到我家洗手间打了一桶水,然后往马桶里面冲。冲完后,他跟我说,你在这里再多冲几桶,他下去看看通了没有。我照他说了,在那冲了几桶水,过了好一会还不见他回信。于是我灵机一动,心想打个电话问下房东。谁知道,我到客厅的时候,立马傻眼了。我记得明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不见了。

  玄彬:肯定是那个贼人给拿走了。

  米琪: 是呀。后来那个人再也没出现过。我想肯定是他把我的手机给拿走了。所以,我真恨自己太笨了。居然相信陌生人的鬼话。

  玄彬暗暗庆幸只是丢了个手机而已。同时,他更加觉得米琪人很单纯。而玄彬就是希望能找个单纯的女朋友。这个世界已经让人够累的了,娶个单纯的、爱自己的老婆,应该可以让自己多活几年吧。

  玄彬回到:你真应该看一部电影, 叫《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米琪,不是你笨,而是那人太坏了。连你这样单纯的女孩也骗。他简直是丧尽天良。当然,你也得吃一堑、长一智呀。以后记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米琪:恩。。。。。。 这个手机可是我爸花了他几个月工资买了送给我的呀。555555。。。

  玄彬暗想,机会来了,安慰到:别伤心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米琪:恩。

  过了几分钟,米琪突然发了一个信息给玄彬:不说这个了。给你猜个脑筋急转弯吧。有什么事比亲眼看着好朋友上电椅更痛苦?

  玄彬:好朋友背叛了自己。

  米琪:不是啦,正确答案是:他上电椅时还拉着你的手。哈哈。你真笨。

  玄彬:晕菜了,再来一道。

  米琪:哪个寨子的人是最多的?  

  玄彬一直觉得自己的地理学的很好,所以胸有成竹的回答到:我国少数民族中数壮族人口最多,而以前他们也住寨子的,所以,应该是壮族的寨子人最多。

  米琪:哈哈,没想到你地理学的还真不赖嘛。

  玄彬暗喜:厉害吧。

  米琪:错了,是“柬埔寨”这个寨子的人最多。哈哈。。。。。。

  玄彬回到:无语。

  米琪:看来你是书呆子气息浓了一点,所以不适合做脑筋急转弯题目的。不过还好,似乎你还是有一点点长处嘛。

  玄彬回到:I服了U。

  米琪:哈哈,你不服不行呀。我发个故事给你看吧,看完后要写篇“读后感”呀。

  玄彬暗想什么破故事呀?看完还得我写“读后感”。不过,没办法,谁叫“ 襄王有意”呢?啥要求都得答应呀。

  “咚”的一声,故事发过来了。故事如下:

  说的是一个女人与她第一任男友之间的事情。

  女人那时刚刚大学毕业,很矜持,只会腼腆的笑。两个人第一次到海鲜馆吃饭,男人为她点了一条鱼,一条她叫不出名字的鱼,这是那天饭桌上唯一的一道荤菜。鱼身还没动,男友就先搛起鱼眼放到她面前:“喜欢吃鱼眼吗?” 她不喜欢,而且也从来不吃鱼眼,但却不忍拒绝,便羞涩地应许。男友告诉她说,他很喜欢吃鱼眼,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搛给他吃,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奶奶死了后就再也没有人把鱼眼搛给他了。

  其实鱼眼也并没什么好吃的,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吃鱼,鱼眼都归我。以后,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于是男友深深地凝视着她。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鱼眼就代表着宠爱呢。但是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是吃鱼,男友必定会把鱼眼搛给她,再慢慢地看着她把它吃完。

  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等着男友把鱼眼搛给她。

  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一所房子打算结婚。而她却哭着告诉他,她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她要的生活不是如此。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年轻,她有才华,她不甘心在这个城市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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