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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红鬃烈马同人)穿越之吃货王宝钏 作者:三奇嘉会格(晋江vip2013.7.18完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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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飞白这时候正在自家花园里看书,得了这个消息,笑了一声,抓着一旁的鱼食喂了池塘中的锦鲤鱼。
  没想到这才两天,她好像就撑不住了,也是,一个千金小姐怎么可能去过那种粗人的生活?估计过不了多久她就该哭着闹着要回宰相府了,不过如果真这样就让他太失望了。其实心里面他一直希望她能撑得更久一点,捏了捏手上的鱼食,那鱼食瞬间碎成细碎的粉末飘到了池面上,又引来了一群鱼儿争食。
  王宝钏拿了那300文钱,去东市上买了口锅子背在身后,又弄了一把菜刀,买了个胡饼啃了,就这样糊弄了一下午过去。
  到现在她还没有想好之后应该做什么,然而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俗话说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如果她不尽快想出办法来,可能真的会为了一文钱而去跳河自杀。
  端了锅回家,薛平贵见她背了锅子回来,脸色稍微缓和了些,坐在席子上翘着腿道,“哼,算你还识相。”
  王宝钏莫名其妙地看看他,不理他,又径自出去了。
  薛平贵这才发现,她除了买回来一口锅,其他还真的什么都没有。
  原以为娶了这么个看上去有钱人家的娘子,他的岳丈应该看在自己女儿份上给他个官做做,谁知道屁都没有还带着他女儿被赶出来了。
  本想着她至少还有嫁妆,可是谁知道她随身只带了1贯钱都不到,现在可好了,他本想着高枕无忧,有人伺候,可是这一切不仅成了泡影,而且这小娘子居然还不把他放在眼里,简直是欺人太甚了!
  薛平贵心里很生气,非常非常的生气,而他生气的方式就是,“不管了,睡觉!”
  王宝钏找到刘大娘的时候,她正在自家砌的灶上生活做晚饭,而她的晚饭也很简单,就是粟米饭。
  粟米其实烧饭并不好吃,口感非常粗糙,但是因为粮食有限,所以在这里,能吃饱饭是关键。
  王宝钏又去坊间的米铺买了点粟米,跟着去北坡砖窑背了点砖回来,将原来就有的一个土灶修补好。
  这时候她才想起来自己忘记买炭了,不过,这时候薛平贵已经醒了,正站在门前定定地看着她。
  “做饭?”
  王宝钏早就累死了,这会儿薛平贵气定神闲刚睡醒的样子更让她恼火,于是面无表情的问他,“你是残废吗?”
  薛平贵平生虽然不学无术,可是他也最恨别人说他不学无术,王宝钏这么一说,他立刻撩了袖子上来劈头盖脸对着王宝钏打。
  王宝钏心里恨极了,本来薛平贵也只是个脱离家庭的借口,如果两个人能互相合拍,也不是不能让薛平贵入伙。可是这家伙不仅好吃懒做靠女人过活,居然这会儿还敢打她,这让王宝钏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这口气,一下子抽出买来的菜刀就用刀背抵在了薛平贵脖子上,狠戾的样子让薛平贵吓了一跳,毕竟谁家的大家闺秀是这样凶狠的样子啊?
  平常人家的女儿不都是斯斯文文,说话嗲嗲糯糯的,谁像她,粗俗就算了,居然还敢打男人?!
  王宝钏可不管,她从来就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人,过去在学校里面她是出了名的刺头,到了工作之后虽然有所收敛,可是她所有的好朋友都知道,她就是个林黛玉的外表母夜叉的内心,“再敢对我动手我就算拼了死我也要杀了你!”
  王宝钏这番震天动地的话让薛平贵立刻像霜打的茄子般奄了,虽然内心依然一团火,薛平贵却很识相地哼了一声。
  “算你识相。”王宝钏冷哼了一声,将菜刀重新插回腰间,推开薛平贵就继续去买炭火。
  等她折腾得差不多了,终于可以生火做饭了,可是那水却只能去寒窑外三四里处的一条小河中打。
  刘大娘见王宝钏谦逊,于是教她怎么净化水质,好在后院果然有几个粗重的水缸,她又去市场上买了木桶,走了三里去打水,再将水缸洗干净,那里面可能空置久了,什么都有,实在让王宝钏觉得很恶心,然而已经落魄到此,她也没有选择的余地。人往往都是这样,被逼到绝境,自然会逢生机。
  王宝钏洗净了水缸已经很晚,一天下来,其实她等于什么都没做,薛平贵可能是饿狠了,又不知道跑去哪儿要饭去了,直到太阳落山之后才回来,还气鼓鼓的样子。
  王宝钏翻了个白眼不理他,心里想着自己确实太冲动了,为了逃婚,居然找了这么个好吃懒做的渣男,不免还是有些后悔的,可是没有选择,因为她一直信奉女人要靠双手生活,而不是敞开双腿依靠男人。所以她才那么排斥被当做工具去联姻,嫁给那个什么王爷,或许可以锦衣玉食,却仍不免失去自己,困在一方天地,人之一生何其渺小,死过一次才知道,所以她更要珍惜。
  经过今天在东市上的观察,王宝钏发现街边还是有不少流动商贩的,都是租不起店铺的穷苦农民,拉着自己生产的货物出来买卖。
  她想着按照自己现在的能力,首先是要吃饱饭,而让自己吃饱了,多余的才能作为剩余的产出去买卖,既然如此,那就不如先从吃食开始做起。
  当晚她依旧和衣而卧,本来担心薛平贵会过来做些事情恶心她,可是这会儿微风吹过,让她闻到了淡淡的酒味,薛平贵早就躺在席上睡了过去。
  王宝钏皱眉,也不知道薛平贵哪里来的钱吃饭喝酒,不过因为如此,她的内心突然很平静,薛平贵只是个陌生人而已,她与他不过是合作关系,如今房租用度都是她出的,所以虽然利用了他,但她也没什么好觉得亏欠他的。
  这晚,王宝钏因为白天里过度的劳累,睡得非常香甜,梦里面是可乐鸡翅,油炸大虾,清蒸笋壳鱼,还有白花花的馒头包子,口水继续流了一地。
  而在洛郡王府,难得回郡王府住一晚上的李飞白听着手下将王宝钏一天的行踪一一禀报,听到薛平贵打她而她奋力反击还用上了菜刀的时候,先是皱眉,继而又舒展出了个笑容,手指一直在条桌上磕着,又听说她自己修好了炉灶,清洗了水缸,还走出三四里地去打水,这一切与他在听到王宝钏将衣服典当之后所设想的全然不同。
  可是,却与他印象中行为举止都跳脱无序的王宝钏正好吻合。
  手下见郡王爷笑得舒心,心里暗想着会不会打赏点?
  还在想着,就见李飞白已经掏了颗金瓜子给他道,“辛苦了,下去吧。”
  那手下眼前一亮,连忙磕头谢恩,乐颠颠的出去了。
  李飞白笑,独自喝着酪饮,忽然,他觉得其实一切也没那么无聊,这不是也有那么个人,而且是女人,完全不顾礼法,厌恶常伦,却按照自己的想法在生活,并且似乎有渐入佳境的兆头么?
  这么一想,李飞白突然就开始期待,明天,王宝钏究竟会做些什么呢?
  不过,在那之前,他想起刚才暗探说薛平贵打人之事,还是让他微微有些动怒。不过,一转念头,他就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明灭的烛光,侍候在一旁的奴婢和仆人们,就见他们难得来住一晚上的主人脸上,露出了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
  某不常见郡王爷的新婢女上了水果退出去的时候,捂着胸口对一旁的另一个婢女激动地道,“啊啊啊啊,郡王实在是在俊美了,笑起来真是好迷人啊啊啊啊啊。”
  旁边那人拍着她的肩膀,将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道,“快别说了,我们主人最讨厌别人说他长得漂亮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邻舍的鸡就开始啼鸣了,王宝钏虽然睡得很熟,但也醒了,到后院,用碗盛了水漱口。
  经过一晚上的功夫,这水果然变清澈了,看来古人的智慧真的是很了不得啊。
  隔壁的秦大娘也起了,见到已经换了荆钗布裙的王宝钏,笑着同她问好。王宝钏也站在自家后院同秦大娘问候,这种感觉,让王宝钏有一种归隐在田园之中,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邻友亲善的感觉。
  对于一直生活在都市中的王宝钏来说,以前生活在高层大楼里,隔壁住了谁,长什么样子,她是一问三不知。
  就算两个人住隔壁,可是同进一部电梯中,她依然会问自己同层的邻居住几楼。
  这种情况,可能对于都市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由此人心越发的冷漠,庞大的家族变成了三口之家,最后缩小到单身公寓,社会的细胞分子日渐变小,虽然个人是越来越强大了,可是群体却越来越松散。
  而如今,可以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跟隔壁邻居打招呼,这种田园生活,让王宝钏觉得,穿越一次似乎也不赖。
  




☆、第 14 章

  王宝钏出门的时候,薛平贵还在睡觉,王宝钏对着他躺在席子上的背影做了个鬼脸。
  因为知道这么早东西两市的店铺都没开门,于是她只能去坊中转转,找了个屋檐下站着,看早饭铺的生意如何。
  路上还有不少挑着担子,前后两个箩筐里用布盖着卖吃食。
  王宝钏基本上了解了一下早饭铺子的生意情况,就跟着那些挑着担子的生意人,看他们的生意情况。
  根据王宝钏的观察,早饭的时候,买蒸饼的人比较多,有两个抓着热乎乎的蒸饼拢在袖子里,吃的时候还被烫得呼哧呼哧的。
  那些个挑着担子卖蒸饼的,好像会在竹制的箩筐的底部下面放个铁盒子,下面也是镂空的,里面烧着炭火,而竹箩筐下面估计会是吸满了水的布,这样能保证上面的蒸饼继续吸收到热气。
  蒸饼其实跟现在的包子是一个概念的东西,只是形状扁圆,但是按照这些人卖饼的情况看,他们一天能卖出的数量不多。
  同时王宝钏还见着有人在卖一种类似饺子的东西,他们称之为穑敚还瓷先ズ艽执螅巫匆膊还嬖颉�
  王宝钏以前除了读书,还喜欢吃,不仅吃吃了不少,而且吃完还会学着做。所以在王杀价的花名之后,她还有另一个绰号,叫王吃货。
  王吃货掏了钱,买了一个蒸饼来吃,这蒸饼上面是圆的,下面是扁的,就像那种豆沙包的花式。里面有不同的内陷,她吃的这个是肉的。
  不要怪她,谁让她好几天没吃肉了?还好唐代经济发达社会富庶,如果她穿越的是个民生凋敝的时代,她就该去撞墙了。
  蒸饼下肚,她又去买了穑斃闯裕菟狄彩怯泻芏嘀挚谖兜模L业乃淙缓贸裕亲芫醯谜庵置挥芯泻偷亩鳎诟泻臀毒跎系母芯醪患选�
  王宝钏爱吃,她出生的时候,改革开放才没几年,物质也不算很丰富,很多东西吃来味道十分不错,可是后来吃的多了,她就觉得以前吃的那些没什么滋味了,想来人都是这样的,口味是会越来越刁,也越来越丰富的。
  所以如果能从口感口味上改进,她想自己做的食物应该不会太差。
  观察了一上午,王宝钏基本上就已经决定了以卖吃食为主,而吃食之中,首选类似馄饨、饺子和包子之类的点心。
  那么,接下来就是尝试,看哪种比较能够提升经济效益。
  王宝钏先得去买小麦粉,在唐朝的五谷中,小麦占据了不可或缺的位置,和稻米一样是唐朝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主食。市场上有不少的小麦粉,然而王宝钏发现精选的小麦粉非常贵,而粗糙的小麦粉可能就做不出她想要的那种口感。
  米店的大叔是个络腮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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